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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27)旧碧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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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秘境内。

“你…当真是那‘孟春’?”

“嗯,是啊。”李昂大口嚼着饼,含糊不清地边说边点头。

唐过矣忍了忍,刚想说什么,看他噎着了,便赶紧递给他一壶水。

“咳咳咳…”书生笑着接过,“多谢唐大哥。”

“别叫我大哥……”你比我大了可不止百年。

浓眉汉子小声嘀咕,犹犹豫豫,最后还是没能叫出一声“前辈”。

他娘的,本来怀疑李昂是个扮作读书人混江湖的骗子,没想到对方一下不防,暴露了身份……竟是那位先生!

此刻,唐过矣觉得极致煎熬,一个自己仿佛要被扯作两半,既有崇拜破灭的落寞,也有与他相近的喜悦。

不管怎么说,而今这个坐在自己身边吃没吃相的书生,哪怕单瞧着再平庸无奇、再胆小怕事、再难得正经……可他就是那位——孟春孟先生啊!

唐过矣长呼了口气,再看向李昂的目光,便若浪底蓄势将跃的游鱼,带上了小心翼翼的钦佩与期望。

汉子相信,孟先生如此不顾脸面地行事,肯定是有原因的……

“嗝——”

李昂打了个饱嗝。

嗯,肯定是有原因的。

唐过矣默默低下头,自己还没安慰好自己,却突然想到他第一次听说“孟春”这个名字的时候。

那时他也还是个少年,初听师门长辈谈及那位以一己之力挽救一洲天倾陆沉的读书人,向来意气骄傲、不思学业的习刀少年,第一次自己乖乖地入了学堂,而不是被师父师兄一人抬手一人扛腿绑了搬去学堂。

原来读书人也能这么厉害。

这是少年唐过矣的第一想法。

自那以后,唐过矣再没缺过一堂课。

他将“孟春”这个名字记在了心上。

那也是唐过矣第一次如此狂热地崇拜一个人。

少年唐过矣崇拜过师父,他一手独门刀法耍得利落干脆,砍人看起来就像切菜;少年唐过矣也崇拜过师兄,每次师父教授刀法,他总是一学就会,从来不会被师父红着面头扯着耳朵教训他笨;少年唐过矣还崇拜过集市上卖糖人的小贩,时常想他怎么就能将糖人做得这么好吃还这么栩栩如生?自己怎么就不行?

少年唐过矣崇拜过林里一蹦很远,身形矫健得自己怎么也逮不住的野兔子;崇拜过邻居家两三岁,总是挂着两根鼻涕笑得没心没肺的小娃娃;还崇拜过那即使站在再高的山顶,也一样望不到尽头的天下……但是比起崇拜孟春,这些曾经或者还在“崇拜”的人或物,就都显得格格不入了。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唐过矣自知,孟春先生所在的位置,那是他终其一生都无法达到的高度。

世间第一位跻身第九离人间境的纯粹读书人。

孟春不学剑,不习刀,不修药,不会毒,只能文而不能武,明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书生,又从未考取功名,却撷文摘字,得道于书!

这样的人。

这样的成就。

“心向往之。”

汉子不防间喃喃出声。

“唐大哥你说什么?”李昂没听清楚他的话。

唐过矣瞬间臊红了脸,赶忙转移话题,“我在想,到底是怎样的爹娘才能养育出如…你、您这般的人物……”

他越说越小声,尤其是“如”字后面的“先生”,毫无存在感。

李昂用手抚揉着吃撑的肚子,先埋怨了自己一句不该吃那么多——整整五张大饼!思绪就因为汉子话语里的“爹娘”二字,迁回到距离现在已经很久远很久远的岁月……

孟春,离人间境修士,出身书山洲勤靖国盘涅李氏。

距今一千多年前,李氏一族还只是勤靖国内的无名小户,直到族内出了一位叫做李竹的读书人,因他入朝为官,随后一路高升成为一国之师,功成名就,光耀门楣,李氏一族才迎来了名声与富贵。

李竹四十五岁娶妻,直到五十岁才与妻子诞下一子。夫妻二人对唯一的儿子寄予厚望,然而李竹才名远扬,生出的儿子却长到五岁仍不会说话,待他好不容易学会了说话,七岁那年却又因为一场大病不能行走。李竹夫妻心疼至极,从此不再望子成龙,只求其平平安安,余生顺遂。

勤靖国皇帝听闻此事,差人给李竹的儿子打造了一辆素舆,并将其安置在宫中,养了半年,每日都有太医诊疗,只是不见一点成效。后来李竹便将儿子接回了家。

又过了三年,某次李竹妻子参宴,中途离席归家,碰巧撞见于院中爬树掏鸟窝的儿子,惊愕得当场昏倒在地。

李竹下朝听闻管家禀告此事,火急火燎赶回家,先看过了妻子,确定其身体无恙,再看到倚着门扉站没站相的儿子,气得直接抽出身旁守卫的佩刀,削了院内一杆青竹,就要打死那个不孝子。

——原来李竹的儿子健健康康,根本没有腿疾,甚至在自家两鬓斑白的老爹持竹追打自己时,还能闪躲迅捷,跑得飞快……

这之后,李竹封锁消息,逼着儿子又装病一年,终于在某天对外宣布有个云游至勤靖国的老医修,治好了自己儿子的腿疾。

皇帝听闻此事大喜,并有意让李竹的儿子入宫做四皇子伴读。李竹如临大敌,赶忙以“儿子身残,自己和妻子不求其上进,惟愿其平安,因而不曾教导儿子学问”拒绝,没想到皇帝听之怜惜更甚,改让其与年龄最小的七皇子,明年一同进学。

李竹不敢忤逆皇命,趁着还有一年时间,便整日逼着儿子读书作文写字,然而此子甚惰怠,好玩乐,不思进取,学无所成,后与年幼的七皇子共同学习,常常比之不及,又不服管教,总是一通歪理,忤逆圣人,把夫子气得吹胡瞪眼,风采全无,好几人好几次都告状告到了皇帝面前。

随着李竹之子越长越大,都城宅第街巷愈发难安,时人经常看见脸色铁青的李老国师嘴上怒骂,却仍是细致入微地收拾逆子闯下的各种烂摊子。

要说李竹之子什么好?

投胎好,耍得好。

李竹将自己的一切,都给了那个在他人生来得极晚的孩子。

他不曾亏欠儿子半分。

这事谁都知道,就那逆子不知道。

勤靖国,明兴二十三年,李竹六十九岁,儿子十九岁。

只剩一月便及弱冠的青年,未等到父亲为自己加缁布冠,先等来了对方的死讯。

勤靖国百姓皆惋惜不已,李竹出身微小,后来以才扬名,造福家族,又荣登国师之位,为官几十载,殚精竭虑,忧国忧民,这么一个本该名垂青史的好官,竟因为自己的亲生儿子,葬送威名,晚生狼狈。

李竹之子及冠那日,雨下得极大。

为父服丧的青年站如青松,看着风吹雨落,只觉世间寒凉至此,故而周身不感一丝温暖。

那他从前,怎么从未体会到这感觉呢?

“你这个不孝子!”

“你父亲是被你逼死的!”

“你这样也配称为读书人?”

“你是我盘涅李氏一族的罪人!”

“你连你父你族都护不住,更何谈护住一国,守住一洲?!”

……

“老爹,你可想好了要为我取的字?”

“为父很早便想好了。”

“噢,是什么?”

“孟春。”

孟春也,春之首,年之始。

李竹希望自己的儿子,不病不灾,永远充满生机。

“时间太长了,我都要记不清了。”

“生养我的爹娘啊,确实太过娇纵我了些。”

李昂抬起头,刚好看到对面一袭白衣的洛然向他们缓缓走来。

伤感只在一瞬之间。

书生冲洛然挥了挥手,扭头问身边的唐过矣:“唐大哥,你有没有觉得……天儿甚凉啦?”

“不要唤我唐大哥。”

“时下已是冬天了。”浓眉汉子皱眉看着李昂身上厚重的衣袍,又低头轻言一句,“也可能是您老上了年纪的缘故吧……”

书生不曾听到他后来的话,双手笼袖搁在肚子前面,点头喃喃:

“风雪欲来啊……”

“待到孟春,又是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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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赞和陶悠然、容涣踏过石拱门之后,只拥有过一刹的寂静。当身上强烈的撕扯拉拽感消失,诸般喧嚣便在年轻人耳边炸开了锅。

“好吃的碧昂福禄糕,三文一份咧……”

“童小宝,你别跑!”

“东城神兵楼又出宝器了,秦楼主派人发告说明日太阳西垂之时于东升阁举行唱卖会,二十七件宝器,价高者得!”

“…听说北边那位又新娶了一位娘子……貌美如花……西、南两边这回不会真结上仇了吧?”

“欸!后边的别挤啊,别挤!”

“从外边来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条头糕——”

“恭迎贵客。”

盛赞闻声一个激灵,才睁开眼,繁华拥挤的街景便迫不及待地撞入眼眸。

自己这是……进城了?

这就是旧碧昂?

刚才是谁在说话?

年轻人左右看了看,有些疑惑。

突然,盛赞感到腰上衣袍被人往下一拽。

年轻人低头。

一个脸儿圆圆,眼睛也圆圆的小童子,正双手扒着他的衣衫。

这是……谁?

盛赞困惑地看着童子,微微抬眸,发现两三步外还有个一样衣装的童子。

“你们是谁家的小孩?怎么在这里……有人丢孩子了吗?谁家的孩子走丢啦?爹娘过来领一下……”

年轻人把另一个童子也招到身边,向前面大喊了几声,然而——没人理他。

离盛赞稍近的人们只是稍微顿了下匆匆而过的脚步,便都看傻子一样地远离了他。

盛赞倒不觉尴尬,低头问两个童子:“你们是谁家的孩子?爹娘长辈呢?”

他仔细地看了看两个小童,心里为他们疑惑的同时,也在想陶悠然和容涣到哪里去了。

他们三人明明一起穿过石门,此刻出现在此地的却只有他一个人,身边还多了两个不明来历的孩子!

年轻人怔怔看着两个童子一模一样的绿白衣衫,问道:“你俩叫什么名字?是碧昂城派来的么?”

圆脸小童点点头,看向冷脸小童,后者便道:“他叫旺恩,我叫富义。”

忘恩负义?盛赞哈哈一笑,一手按住一个脑袋,“这名字取得很有意思!”

两个小孩一个傻笑,一个冷脸。

盛赞看着他们,伸手在胸口处比划了一下,又将平放的手背升至肩膀稍下,“可有见过一个这么高的少年,还有一个……大概这么高的少女?”

傻笑的旺恩止住笑,皱着两弯可爱疏淡的眉毛想了一会儿,又绽开一个更大的笑容,“没有,没有。”

冷脸的富义还冷脸,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脸上神情却更凝寒冰,摇了摇头。

盛赞叹了一声,早知道进城之前就多问那阿婆几句有关这旧碧昂城的内幕了。

年轻人抬头,看见人来人往的古街道,有的人和他一样,身边跟了两个童子。

盛赞低头看着站在自己一左一右的两个男童,蹲下身指着有个人身边的一男童一女童问道:“身边跟着两个童子的,都不是‘本城人’,而是从外面来的人吧?你们是干什么的?监视外来者,还是招待外来客?怎么他身边的童子是一男一女,分配给我的却两个都是男童?啊!那边还有分到两个女童的……”

旺恩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正断续回想着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富义顺着盛赞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两个穿粉衣裳,扎着小辫的可爱小童正伴在一人身侧。

冷脸的男童看到他们,向来表情单一的脸上,难得出现了疑惑。小童不解,这哪是两个女童,不就是两个扎了小辫的粉衣男童吗?

盛赞看热闹似的观察着两个男童的反应,觉得十分有趣。

他一手伸进袖里摸了摸,最后掏出一袋子李昂做的蜜饯,温声哄着旺恩和富义一人吃了一颗,然后指着剩下的蜜饯道:“我接下来会问一些问题,谁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谁就能从我这里再拿一颗蜜饯。怎么样?年轻人不欺童子,只要你们告诉我事实,就能换得一份甜儿!”

圆乎乎的旺恩先嚼完一颗蜜饯,对那味道喜欢得紧,闻言当即拽住盛赞的袖子催促道:“出题、出题。”

冷冰冰的富义慢悠悠回味完那甜味,看着盛赞手里鼓囊囊的蜜饯袋子,微微皱起眉头,想着这人的问题够不够?自己和旺恩能不能多赚点甜食?

“第一个问题。”盛赞轻轻踏了踏地上的石砖,“这里当真是那旧碧昂城?”

旺恩率先举起胖乎乎的小手:“是,是。”

盛赞笑盈盈将一颗蜜饯放入他嘴中。

“第二个问题,”盛赞看向富义,“旺恩说的是不是真的?”

富义闻言一愣,点点头,“旺恩从不撒谎。”

盛赞递给他一颗蜜饯,又看向委屈巴巴举着双手的旺恩,先往他嘴里塞了一颗蜜饯,再道:“第三个问题,富义会不会撒谎?”

“不会,不会。”

“第四个问题,”盛赞一边给了一颗蜜饯,“告诉我你们的身份。”

他晃了晃手里的袋子,“要如实说。”

旺恩眨巴眨巴眼睛,转过头定定看着富义。

富义一看他表情就知道,上面说的规矩,他又忘了个干净!

男童在心里叹了口气,声音冷淡道:“我们是碧昂城的提携官,两人一组,五组一队,负责接引初次入城的外来人,为他们指路答疑,防止他们破坏规矩……”

“其实你不拿蜜饯,我们也会和你说这些。”冷冰冰的小童说完看了盛赞一眼,眼色里竟让后者瞧出一丝不赞同。

这孩子在小瞧他?!盛赞笑嘻嘻地点了点头,把剩下的蜜饯对半分给了他们,然后一手轻按住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敛了笑,垂下眼,“我当然知道啊,不过——”

“你们家大人没教过你们么,陌生人的东西不要给了就吃。”

富义身体一僵,但很快回过神来,拽着不明所以的旺恩连退数步。

“怎么了、怎么了?”圆乎乎的童子稳住身形,懵懵懂懂,还想去咬手里的蜜饯。

富义惊得一手拍开。

旺恩不明所以,还想去捡那蜜饯,“呜哇哇蜜饯、蜜饯……”

富义死死拽住旺恩的后领,咬牙切齿看向盛赞:“你在蜜饯里加了什么?”

“呜哇哇富义、富义,你赔我蜜饯、赔我蜜饯……”

旺恩两眼闪着泪光,手脚并用地在富义手下苦苦挣扎,模样儿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你别闹!那人的蜜饯不能吃,他在里面投了毒,要害我们!”

旺恩止住哭声,看向盛赞,清澈圆亮的眼里满是迷茫与不可置信。

小童不懂,他给蜜饯这么甜这么好吃,怎么会有毒呢?

“行了行了,不诓你们了。”盛赞移开目光,随意地挥挥手,“那是一个厉害的读书人亲手做的蜜饯,好吃可口,无毒无害。”

富义闻言松了一口气,瞪了一眼瞬间喜笑颜开的旺恩,拉上他头也不回地往城内走去。

“哎、哎!等等我呀!你们把客人落下啦!”

盛赞追上两个小童,问题接二连三从嘴里往外掷。

“你们提携官一日挣多少啊?提携官都是你们这般小的么?这是你们碧昂自古的风气?家中父母准许你们这么小的年纪便出来作工?”

“富义你刚刚说的不准我们这些外来人破坏规矩,是什么规矩?不提前说说么?那我怎么知道在这城内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你们碧昂不是在一百多年前被灭城了么?怎么又突然回来了?既然碧昂城未毁,你们又沉寂这么多年未现世,为何现下突然向外界开门?你们准许外来人入内寻求机缘,难道不求任何回报?但你们又会派遣提携官接引监督这些外来人……就凭两个不及半人高的小娃娃?”

旺恩听得晕乎乎脑袋大,富义则是越听脸色越黑。

“唉。”盛赞叹了口气,“我知道就算我问了,你们也不会回答……”

那你还问!

富义狠狠瞪了盛赞一眼,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

“那你们要是遇上能说的,可一定要提前和我说清楚——”盛赞突然眼睛一亮,指着前面的告示,“你们可以带我去神兵楼吧?”

旺恩看了眼告示,点头道:“可以、可以。”

盛赞又扭头看向富义,后者极为不情不愿地答了句“职责所在”。

“那好,”盛赞两掌相拍,“那咱们现在兵分两路,烦请你们一人带我去神兵楼参加明日的唱卖会,一人替我去查探一下和我一起入城的那两个孩子的去向。”

“我随你去神兵楼。”富义说完看向旺恩,“你去中阁找申筹和洛景打听一下,然后来神兵楼找我们。”

旺恩笑着点头。

富义拽着他离盛赞远些,又悄悄嘱咐他一些事宜,两边便分路而行:富义带着走路慢悠悠的盛赞往东城去,旺恩则只身往城中心走。

路上,盛赞忽然问起富义:“你们不会还有名叫‘大恨’和‘下石’的同伴吧?”

小童愣了愣,回答道:“是有个叫‘夏实’的,但是没有前者。”

“深仇、忘恩负义、落井下石,你们碧昂城取名字还真有意思……”盛赞捧着肚子笑了笑,将他刚刚沿路买来的糖葫芦、福禄糕、桂花糖等一些吃食递给富义,问道:“中阁是什么?”

富义看了看他,只接过一包福禄糕,打开纸包,先含了一块在嘴里,又拈了一块递给盛赞,看他接过并吃了,这才慢悠悠地解释道:“碧昂城中心除了国主宫殿、各类官署、亲贵居址,还设有上、中、下三阁,负责管理提携官,安排外来人的事务。”

盛赞惊呼一声,“管理你们的,安排我们的?三阁有何区别?”

“上、中、下三阁,每阁设有一阁主,两位副阁主和七位耳提面命官。如我和旺恩这般的提携官,归属下阁,负责接引、陪伴初次入城的外来人——三十日。”

盛赞点点头,突然现世开门,这碧昂城果真考虑了不少。

有下阁提携官作伴的这三十日,就相当于碧昂城对这初来乍到之人的第一重考验,成,就留下;不成,则遣返。

“三十日后……”富义看了盛赞一眼,继续道,“合格的外来人便能在城内多留六十日。”

果然。盛赞继续点头,示意他接着说下去。

“而这六十日的前三十日,会有两位中阁提携官暗中陪伴此人身侧,后三十日则可由其自行选择,减去一位。”

“如若此人平安且不违矩地留满这六十日,便可自行选择留下或者离城,若留下,先要由一位上阁提携官暗中看管一年,而后可获自由,只要不违规矩,成家立业也好,开宗立派也罢,皆随其心;若离城,此生不得再返城。”

“那我若是留下,此后在城内待腻了,又想出城去呢?”盛赞笑着问。

“可以,但是只有一次机会。”

“能出城多久?”

“想出多久就多久,用完了这次机会,便再也不准离城。”

“若是我出城之后遇事身亡……”

“无碍。”小童呼了一口气,“城内自会派人敛归你的尸身。”

盛赞笑了一声,“这算是‘魂归’?死了也得回来。”

“不是都选择留下了么?”

“什么?”盛赞问。

“不是都选择留下了么?“富义冷冷看着他,“既然选择留下,那就得留下。永永远远,彻彻底底地留下。”

盛赞咽了下口水,哈哈笑道:“这碧昂福禄糕的滋味还真不错!”

冷脸小童收敛神色,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点头道:“这是碧昂城百姓最熟悉也最眷恋的味道。”

盛赞甩了甩宽大的衣袖,叉腰对街喃喃道:“碧昂城内人来人往,吃食繁杂,不知道这蜜饯能不能在此卖个好价钱……”

富义闻言眼睛一亮,“那个做蜜饯的读书人有多厉害?叫什么名字?他以后还做蜜饯么?可曾考虑开个店铺?让他就开在碧昂城内怎么样……”

“你这一下子问我这么多问题,是要我先回答哪一个呀?”盛赞轻轻按住小童的脑袋,毛茸茸的,一点儿不扎手,不像他刚刚那副样子,冰锥一样直刺内心。

那你之前不也一样?富义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这眼神让盛赞心虚地抬起头。

看不见就好受多了。

盛赞将手里的东西放入袖内的小天地,缓缓开口道:“蜜饯还做,店铺肯定是不开的。他居无定所,没有这个闲情,虽说只是一个读书人,但是——”

“他很厉害。”曾救一洲于水火,又为天下读书人开辟出崭新大道的那种厉害。

盛赞抚着下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姓李,单名……廉?”

大多人听闻“昂”字,首先想起的便是情绪高昂、斗志昂扬,但他们一时都忘记了——

价高为昂,价低——则为廉。

富义本来听见那做蜜饯的读书人不打算开店,有些遗憾,现在又捕捉到年轻人言语间的不确定,嗤笑道:“咦,你和那书生不是朋友么?竟连他的名字也记不清。”

盛赞甩袖轻轻一笑,“刚结交的,算不上如何亲近。”

富义看了看他,撇嘴道:“你还真是冷漠。”

年轻人摆摆手,“哪有人刚认识就能近若故人的?老友都是从陌生慢慢变得熟悉的。想要深交,也得双方都乐意才是。”

“你这人……话里有话。”

“你竟听出来啦?”盛赞挑眉,“世人要是都能听清讲话人的话中话该多好。”

“哪用这么麻烦,讲话的人把话说得直白些不就行了么……”富义小声嘟囔。

盛赞揉了一把他的头,“你怎么这么聪明啊!”

富义怀疑地看向他,“是你太傻了吧。”

“哎你这小子……”

“到了,神兵楼。”富义挡住盛赞又想往自己脑袋按来的手,说话时下巴往前扬了扬。

盛赞驻足一看,嚯,这楼修得还真气派!

年轻人紧接着抬起头,哟,这楼主不只有钱还有些修行实力啊,不过也太抠门了些,这迷障一布,本来二十八层高的楼就只能看见二十层了。

“这神兵楼楼主不怎么大方啊,区区二十层楼够谁看啊?既然修了那么高的楼,就全放出来给人看呐!”

富义眼神一凛,“你看到不止二十层楼?”

“是啊,除了那不作隐藏的二十层楼,这不是还有……”年轻人看见富义认真重视的模样,眼中狡黠一闪而过,“四层——隐在那迷障之中么?”

天生冷脸的小童闻言松了一口气,以前也有几个外来人发现了神兵楼设下的迷障,不过最多也就看出神兵楼二十层上犹有六层,重要的顶层,也就是第二十八层,以及位于其下的第二十七层,至今没有一个外来人知道。

富义不动声色地瞥了盛赞一眼,人不可貌相,这人看着不正经又没什么本事,没想到竟是个厉害角色……果然是个阴险狡诈的骗子!

小童轻咳一声,“没错!碧昂神兵楼总共二十四层,顶四层之所以设下迷障,是因为其中藏有碧昂至宝,为防居心叵测之人觊觎,万不得已为之……”

盛赞无奈一笑,这孩子,心思都写在脸上了,你说话就说话,干嘛还看我呐?本大爷一生光明磊落,又岂是你口中那居心叵测之人?!

“……你能看破神兵楼的迷障,说明修为不低,但千万不要想不开去闯那四层楼,毕竟障眼法好破,神兵楼守卫的刀剑可不留情……”

年轻人边听边点头,多谢提醒多谢提醒,这年头有份营生不容易,更何况是夜里当值,在下夜访时肯定不会惊扰各位上差的守卫大爷。想来现下这般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在二十八层高的楼顶俯瞰完这碧昂街巷,再仰看那天上月光,应该比盛夏炎夜在不归巷的阁楼顶喂蚊子要有趣得多了……

“富义,富义——”

“贵客,盛先生——”

被喊到的两人一起回头,就见团子一样的旺恩向他们奔来。

“你慢些跑……”盛赞替他拭去额头汗珠,又将路上买的糖葫芦福禄糕桂花糖一一交给他。

旺恩眼睛一亮,含笑接过,先嚼了一颗糖葫芦,连带赶路的疲惫都即刻消逝无踪。

“谢谢、谢谢盛先生。”

“没什么,辛苦你跑一趟。”盛赞笑眯眯揉着小孩儿柔软的脑袋,“吃完再要,先生兜里还有。”

旺恩两眼熠熠生辉:“嗯、嗯!”

这家伙!迟早有一天会被人只用吃食就掳了去!

富义皱了皱眉,问他:“怎么样,查到了么?”

“查到了、查到了。”旺恩嚼着福禄糕,想了想,“他们在西城、在西城。”

富义嘶了一声,“偏偏是西城。”

“西城怎么了?”盛赞问他。

“我碧昂城有一国主,四城主,后者指的就是东南西北四城城主。东城主闻乘在大战时陨落,至今无人补位,现在这边权势最高的便是神兵楼的两位楼主,秦丽安和闻题;北城主奇珏……精通遁术,大战时带领心腹提前逃出,后来带功回归,因此仍居城主一位;至于西、南两位旧城主,在大战时一死一重伤,都无法再出任城主一位,于是现任的两位城主——西城主东出,南城主迟持都是国主后来选定提拔的人。”

“这西、南两位新城主自小便互相看不顺眼,是一对远近闻名的冤家,上任后也争得厉害,因此西、南两城这些年来大小纷争不断。尤其是最近国主下令西南两城互换城主,两城之内便乱成了一锅粥,南城主本就桀骜不驯,西城主更是……”富义停下想了很久,最后仍只憋出一个“桀骜不驯”。

盛赞笑了笑,也是为难这孩子了,小小年纪便要替自己国都那些一个比一个不靠谱的城主们维持脸面。

“不妨事,咱们参加完明日的唱卖会再去寻他们,我带的那两个孩子都很安分守己,这短短一日的时间,想来不会惹出什么大祸……”

盛赞先想到陶悠然,又想到容涣,突然有些不确定了,“…应该吧。”

他们应该不会惹出大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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