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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锦城虽云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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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并排点水飞行,进得船来。

舱中另一人是位女子,茶色肌肤,叉腿箕坐,身后倚靠的矮几上,搭了一张巨孥、一件翻领大袍,其翻领上绣着一穗用蛛丝绣成的白色稻花。

女子右肘支在膝头,手中茶杯雾汽蒸涌,弓弩手锐利的目光穿透氤氲水雾,抬眼看向两位客人:“竟真是梅初雪。我,霍远香。”

“我是宝庭芳。庭中有芳树,是我宝庭芳。”

“你兴许早听我二师兄说过我了,我叫宝夕篱。”

梅初雪说:“梅初雪。”

舱内低矮,夕篱打横竹竿置于膝头。宝庭芳摸摸竿头二药囊,接着摸出自家腰间鎏金铁扇,“唰”地将铁扇抖开成得意自满的半圆:“我拿了把扇子,你取了根竹子!”

“他是天生烂慈悲,”霍远香一副主人姿态,问客道,“你亦是怀抱济世救人之医者仁心,绝不杀生?”

宝庭芳用滚水烫洗了两只茶杯,奉上茶来。

夕篱答:“我不以医术害人。但有些恶徒,该杀,还是得杀。”

霍远香问:“何为该杀?以何为据?按律依法?遵的是天子律法,还是依照江湖规矩?或仅凭你私人好恶?”

梅初雪截断霍远香单方面的问话:“目莲,在血梅崖,我们叫他梅叶。你开棺,看见了什么?”

“一,他姓梅。二,梅初雪亲自为他而来。”霍远香暗笑,梅初雪送出的这份情报,对案情虽无丝毫助益,却意料之外地满足了她的好奇心。

“我到时,与你们看到的一样,坟土已经被翻过一遍。我挖了第二遍坟。棺材里,没有人。”

夕篱不信:“棺材里有新死之腐气。”

霍远香眉尾微挑:“看来,这眼睛,是要比鼻子看得清楚。你既是医师,不该与你二师兄一样,不敢挖坟。那棺材里并排躺着的,是一个乞儿、和一条野狗,不知他们哪个咬死了哪个,曝尸在乱葬岗。我便顺手借用了空棺材。”

霍远香放下茶杯,弓弩手锐利的眼,看看梅初雪,再看看夕篱:“虽说断案讲究证据,直觉亦不可或缺。我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现在,我选择相信你,梅初雪,还有你,宝夕篱。

“那七个江湖炼师,我与他们交过手,净是些下三滥招数,一旦不敌,逃得相当干脆,绝不恋战。梅叶既是血梅崖正宗子弟,他身上武功,不该不如我。”

梅初雪道:“梅叶自有他长处。你继续说。”

“抓捕邪门炼师,并不难。难的是,与梅初雪并称’武林二梅’的庾无葛,非要横插一手。他庾无葛是真敢下手,看样子,他是真敢杀了我。我打不过他,只能另换个思路,去挖坟。”

“庾少侠与我见他在江上运镖那时相比,变了好多。”宝庭芳看向梅初雪,“是因为他比剑输给了你?”

梅初雪比剑轻松赢了庾无葛的消息,在墨荷坞红眼蜻蜓们的热烈宣讲下,早已传遍武林内外。

夕篱替梅初雪答道:“是庾无葛他自己不当剑客了。”

宝庭芳听不明白,却读懂了自家师弟与梅初雪站在同一边的立场:“我害怕开棺,香…远香大使就叫我去盯着庾无葛动向。庾无葛抓住了那些坏炼师。大云鹰降落城楼不久后,他们一队人马,就飞奔出城了。”

霍远香快速简述炼师们的罪行:“谭练看遍益州名医,怪病久治不愈。这群江湖炼师,闻着味儿就拥上来了。老伎俩,他们暂时缓解了谭练的疾痛,但若要彻底治好,他们向怕死的多金富豪,献上了一个’借血换命’的邪方。

“这血嘛,自然是越亲的人,越好。谭练子嗣极少,独生子万万动不得。两个女儿,一个已出嫁,另一个已初潮见血。但幸好,还剩下个私生子,早早送到梅林,父子情一点不亲,却是真血胤。”

夕篱推开门板,梅初雪闪身出舱,夕篱紧随其后:“庾无葛他们骑马,应是取旱路北上……”

“凤翔、或者泾原。”霍远香背起重弩,“那两位节帅,此时风光正盛,怎堪忍受旧疾侵扰。”

“马儿需要休息,他们跑不出多远。”宝庭芳跳上江岸,解开系在船桩上的牵马绳。

霍远香翻身上马:“梅宝二位先锋,霍远香身无万华神功,轻功亦远远不如,我等稍后追来。”

宝庭芳朝夕篱背影大喊:“泥巴!我跑得没你快,但我不用休息!我和香香会努力追上你们!”

旷野,稀星。

庾无葛执缰伫立。

这群食腥舔血的蚊蝇!不到一个时辰,竟逃蹿了三只!根本是拿自家镖队作免费的出城护卫了!

精心挑选出来的精英镖师,被药晕了四人,其余人等一半留守,一半黑夜捉虫。六只恶蝇一只小蛆,每一只都自认手握秘方。他们随时可以相互抛弃,他们却同时坚称,他们七只要少了任何一只,血方子就炼不成。

远方夜色,镖鸟传来暗语,意为“来者不善”!

不善不速之白衣剑客还能有谁?

“梅初雪。”

庾无葛驱马向前。

“庾镖头。”

从哪里闪出另一位不速之客,肩上竹竿一前一后挑了两只大恶蝇,腋下挟了一只小坏蛆。他讥讽道:“贵局镖师寄春枝尚可,捉夜蚊,实在是眼瞎腿短哪!”

“又是你。”庾无葛认出了在云梦泽失镖前半个时辰,镖队经停茶肆时,与茶肆老板娘恣情调笑的,正是眼前这位浪荡贵公子。

夕篱将三只毒刺拔怎么拔也拔不干净、便干脆直接拍晕的邪炼师们,一起掷在地上。

“你不穿白衣了。”夕篱高高浮于半空,与骑在马上的庾无葛齐平视线,“很好,你颇有自知之明,你着实比不上梅初雪。”

宝夕篱这话,说的莫名其妙。庾无葛身着白衣时,尚有侠客风范;如今他锦衣玉冠,与宝夕篱这个天生的衣裳架子一比,着实是输得彻底。

梅初雪说:“庾无葛,世上绝无借血换命之法,亦不该有此邪方。”

夕篱道:“这些毒炼师,无非是灌输内力以强行回光返照,或是利用止疼药、致幻剂……”

庾无葛截话道:“还有万华派的万华神功。”

夕篱嗓音瞬间冷下来:“你休要乱吠。”

庾无葛反问:“你以何身份对我乱吠?”

“我乃医师。我厌恶庸医,也讨厌你。我懒得向你介绍我姓名。”

“一个无名江湖郎中。”庾无葛冷笑,不再理会夕篱,“管它换不换得了命,节帅相信,我便送给他。”

庾无葛骑在高耸马背上,迎风展开双臂,满怀壮志豪情、满脸英雄意气:“我,庾无葛,将继凉州景复、西域再统之后,成为下一个征服南蛮的历史传奇!

“我倒要谢谢你,竹竿小郎中,我本就不欲婚娶。若非你与万华派前后勾连、劫走镖货,断了庾家攀高枝这一条捷径,我父亲怎可能放手一博,放我出来作兵、赚取功勋?

“我终于发现了,比起闭关剑客、循道镖师,我真心喜欢的,是在旷无人烟的原野上纵马奔驰,是一剑剑恣情穿透前方敌人的身躯!”

“哼,武林第一?如何比得我荡平南蛮、青史留名!”庾无葛迎风舒举的双掌,猛然攥紧为拳头,他恨不能一拳冲在梅初雪那张任何时候都无动于衷的脸上,“梅初雪,你该睁开眼、好好看看了!我请你转头看一看,就在你小小邛崃以西、以南!你看见了么?在那近在迟尺的广阔土地上,有着千年一遇的机……”

“我再怎么看,你连梅初雪一根眼睫毛,都比不上。”夕篱极不耐烦地打断庾无葛听来雄壮、实则鄙陋的废话。他庾无葛去过那么多远方、看过那么多人物,他得出的结论竟然是,他虽不比梅初雪幸运,但他比起残病众生,已是相当幸福!

夕篱直白地指出庾无葛的虚伪:“说什么丰功伟业、青史留名。你想要的,不过就是延续你庾家的优越生活、为自己攥取更多福祉。

“为此,你不惜把别人的性命和生活踩在脚下。真是好深刻的眼界、好宽广的胸怀!”

庾无葛落下双臂,冷嗤一声:“不知你这位仁心郎中,救过多少人命?”

“我首先救了我自己。”夕篱答得坦然,“我初入江湖,救活了一个险遭庸医治死的婴孩。我还救了一只小鹌鹑。”

梅初雪亦看得很清楚了,庾无葛绝不会交出余下炼师,除非打败他,硬夺过来。宝夕篱说的对,庾无葛这三年,徒增见识,胸怀反而愈发狭窄。

微茫之夜,剑刃抽离剑鞘,梅初雪徐徐出剑。

雪耻之夜,剑刃擦过剑鞘,庾无葛横剑而笑:“梅初雪,今夜不是你杀了我,就是我杀了你。”

东边旷野,一篱篱灯火人家;

西方群山,一闪闪冰川冷耀。

东西之间,剑影刃声。二人身形瞬旋飞移、忽升疾降,战出了千军万马的肃杀气势。

身后夜捕镖师已全数归来聚拢,前方留守镖师亦严阵以待,首尾相夹,虎视眈眈。

夕篱闻出庾无葛刃上涂了毒。他不确定梅初雪是否已察觉,但他清楚,梅初雪绝不想他出言提醒。正如夕篱自信于他自己的医术,梅初雪同样也自信于他的剑。

茶肆一别,庾无葛剑术又有大进步。

少了过去束缚他手脚的那根无形细线,如今他已忠实地成为他自己内心怒火的傀儡。失败的耻辱焚烧掉他伪装已久的面具,绝不饶恕的仇恨,激发出他堪称放肆的潜能。

丢弃掉过去脸上近乎麻木的冷峻,庾无葛此时此刻快乐大笑的脸,几近扭曲。

二人剑气相触、擦身掠过时,他问梅初雪:“梅初雪,你爱过人么?愿以命相爱的那种。”

“我没有。也不会。”庾无葛自问自答道。他很遗憾梅初雪方才的背手一剑,挡开了他故作无力的诱敌毒刃。

庾无葛真挚无比地、仿佛对待真心好友那般,向梅初雪倾吐出他内心一直恐惧着不敢为人知晓的珍贵秘密:“我仅有过一次心动,那一瞬间,我竟然甘愿死在她剑下。

“我好心告诉你,梅初雪,所谓爱情,与死亡的感觉,绝然类似。

“所以,我宁可不要爱情。”

庾无葛在和你说什么,梅初雪,你靠他太近了,夕篱紧皱眉间鼻根,他是在故意诱你近身。

“我更不要死。梅初雪,好好感受一下,这绝似爱情、实为死亡逼迫着你无从脱逃的虚弱感觉——”在两人剑刃相触的这一瞬间,毒箭、毒针、毒雾自庾无葛胸前、袖中、剑柄,冲袭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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