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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哭虫

爱哭虫

作者:卯丹冬

类别:科幻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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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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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

  孔廷尉以裘與從弟沈,沈辭不受。廷尉曰:“晏平仲之儉,祠其先人,豚肩不掩豆,猶狐裘數十年,卿復何辭此?”於是受而服之。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 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简介:

  王大將軍自目:“高朗疏率,學通左氏。”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晉孝武年十二,時冬天,晝日不箸復衣,但箸單練衫五六重,夜則累茵褥。謝公諫曰:“聖體宜令有常。陛下晝過冷,夜過熱,恐非攝養之術。”帝曰:“晝動夜靜。”謝公出嘆曰:“上理不減先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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