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德祖為魏武主簿,時作相國門,始構榱桷,魏武自出看,使人題門作“活”字,便去。楊見,即令壞之。既竟,曰:“門中‘活’,‘闊’字。王正嫌門大也。”
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咨議羅企生亦在焉。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雲:“若謝我,當釋罪。”企生答曰:“為殷荊州吏,今荊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問欲何言?答曰:“昔晉文王殺嵇康,而嵇紹為晉忠臣。從公乞壹弟以養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壹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
桓宣武命袁彥伯作北征賦,既成,公與時賢共看,鹹嗟嘆之。時王珣在坐雲:“恨少壹句,得‘寫’字足韻,當佳。”袁即於坐攬筆益雲:“感不絕於余心,泝流風而獨寫。”公謂王曰:“當今不得不以此事推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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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中軍被廢,在信安,終日書空作字。揚州吏民尋義逐之,竊視,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簡文崩,孝武年十余歲立,至暝不臨。左右啟“依常應臨”。帝曰:“哀至則哭,何常之有!”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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