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曾子问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说衰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
幹寶向劉真長敘其搜神記,劉曰:“卿可謂鬼之董狐。”
…相关:【凹凸】爷不是小火龙!、HP韦斯莱家的魔药先生、真学霸假学渣、一枪红缨、白夜情长、回到八零当首富[美食]、陌陌守护、勇往直前、富小姐福先生、那些见不得人的爱恋
衛君長為溫公長史,溫公甚善之。每率爾提酒脯就衛,箕踞相對彌日。衛往溫許,亦爾。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本弟騫行還,徑入,至堂戶。泰初因起曰:“可得同,不可得而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