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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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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梁惟挺会赚钱的,能力很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集团的二把手,因为他赚钱不要命,备受赏识,而我讨厌他上司,他上司想把女儿塞给他,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安保级别很高的高档小区。

我俩都不是忆苦思甜的人,以前苦过穷过是一回事,现在有钱了,就该放开了花,但我记得我哥辛苦时候的样子,他身体已经没我好了,动不动就胃痛头痛,喝酒喝的,前几年的时候应酬多到几乎每天都醉酒。

他应酬晚回家的时候,我就在沙发上坐着等,不是不想睡,没他我睡不着,他不回来,我也怕他在外面出事,恨不得出门去找他,他一点都不理解我,回来就凶我,说我明天要上学还不早睡。

我心疼他,不跟他计较,也没跟他顶嘴,只是把醒酒汤倒好给他送到嘴边,梁惟喝醉酒真的很麻烦,跟小孩一样,一点汤汤水水要喂半小时,是他这样才让我没办法早睡的。但我不忍心怪他。

说实话如果对身体没伤害,我挺喜欢他喝醉酒的样子,他这几年在我面前越来越封闭,什么都不说自己撑着,我上一次见他哭,就是他工作搞砸被开除,自己喝醉了回来,趴我身上痛哭,我为他感到伤心,实际上特别享受他依赖我的感觉。

我安慰他,工作没了没事,我捡瓶子养他,他揉了揉我脑袋,说我是他心肝儿,他可舍不得。

天哪,心肝,听得我想吐。

现在是秋冬季节,我喜欢天气冷,越冷我越喜欢,我天然地恨夏天,夏天伤口容易发炎,天气热我会很疼。

我回家要搭公交,只用坐两站,偶尔梁惟有空会来接我,今天显然没空。

半路上,我收到他发给我的微信,说晚上有饭局,不回家吃饭,让我自己吃。

我心冷了半截,现在秋冬季节我也不喜欢了。我提前一站下车,去买好吃的,他不在我一样能过得很好。

龙眼南路是著名小吃街,我漫无目的地从头逛到尾,手上多了很多装着餐盒的塑料袋,这些我一个人完全吃不完。

蒸笼的白汽一团一团弥散开来,铜锅里的牛杂咕噜咕噜煮着,我才发现,墙边有一只野猫两手揣起来在睡懒觉。

我把袋子拎好,把书包里的相机拿出来,对着猫拍了一张。

摄影算是我的爱好吧,梁惟逼我喜欢的,之前我状态不太好的时候,他买给我这台相机,跟我说每天要拍至少十张照片。

我问他拍什么,他说随便,拍我喜欢的东西。我问他拍人拍物,他说五五开。

这些规矩都是他随口一定,我坚决执行。我很懒,不善于思考,他说什么我干什么,他说什么我信什么。

他说拍我喜欢的,我喜欢的东西倒是有很多,松软的雪,热汤,软面包,不下雨的天空,平直的地面,路边的野猫。可我喜欢的人却很少,虽然我在学校人缘还行,但我打心眼儿里喜欢的人,只有梁惟一个。

我对我哥的喜欢,不是情情爱爱那种喜欢,是那种对他这个人的喜欢,就算他是女的我也喜欢,呃,不是说我嫌弃他是男的,总之就是,他是只过街老鼠我也喜欢,要供起来的那种。我也说不明白。

我拍照也好几年了,拍过很多东西,但拍过的人,只有梁惟一个,我不让他看我的相机,说里面有我的私密照不能让他看,他骂我是小变态。我告诉他要尊重每个人的爱好,不要搞歧视。他没怎么从我口中听过这么有营养的话,郑重地点头。

这两天在学校念书,没什么好拍的,我相机拿在手里,想在附近多拍几张,梁惟说过我拍照有天赋,以后可以当摄影师。

我觉得他总在哄骗我,他自以为聪明地操控我,我也不傻,我只是心甘情愿被他骗。

哥买给我的相机是一等一的质量,贵得我害怕,不敢磕着碰着。

我一只眼睛盯着取景框,四处捕捉我在我眼里美的场景。我调节焦距,然后突然在取景框里看见远处的一辆白色路虎。

跟我哥的车一模一样,我心里想这个人品味不错。然后,车上下来一个漂亮女人,恬淡静谧,穿着淡粉色的大衣,脚上不是绑带的高跟鞋,是卡其色帆布鞋,她脸上笑容很明显,俏皮可爱。虽然她是漂亮的,但我并不觉得美。在移开镜头之前,梁惟从驾驶座上下来了。

原来没人跟他一样有品味,一直都是他。我一瞬间就反应过来了,那个女孩就是他上司的女儿。

女孩挽上他的手臂,肩并肩进了餐厅,我没忍住按下快门,拍下他们的合照,这个场景美到值得我留下无数次眼泪。我第一次觉得美的东西是把尖刀,叫我千疮百孔流出脓血。

梁惟就应该配这种人,我希望哥幸福,梁惟以后会结婚,会有真正的家。我知道的,我也没有真的要黏在他身边一辈子。

我像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举着枪向幸福的人挥舞,可我只有一发子弹,世界上的人有那么多,我杀不完,他们都不怕我,因为我只能把这枚珍贵的子弹留给自己,而这件事人尽皆知。

我稳稳当当地走回家,坐电梯,开指纹锁,我故意走得不快,十分正常,怕经过我的路人发现我的灵魂破碎,对我指指点点。

家里有饭菜的香味。我到饭桌上一看,四菜一汤,都是我爱吃的菜,我往盘底摸了一下,还是热的。是梁惟让阿姨帮我做好了饭。

切,多次一举,我又不是废人,不会饿着自己。我把买的食物也放上桌,凑出一顿国宴,我每样东西都买的两人份。

梁惟那个可怜鬼无法享用,他正在用刀叉享用自己的爱情,我做不到祝福,也不敢主动提起,只好装作暂不知情,回敬失措的沉默。

梁惟吃过的苦并不比我少,我们身上没什么共同点,唯一的一个,我俩的爹都不是好东西。我被我爸打,他被他爸的仇人、债主打,他的少年期跟我的童年期一样被阵痛的浪潮填满。

我们两家住对门儿,我爸还正常的时候,我偶尔找理由去他家串门,他家看着也很正常,他小时候很烦我,我喜欢黏他,但他也不带我玩儿,对我爱搭不理,好像跟其他人一样不喜欢我。

后来我爸有了打我的爱好,我就跟他疏远当陌生人,不上他家了,因为身上的血会弄脏他家,也因为我的模样可怖。

爱是转瞬即逝的,地震来临时第一反应护着你的人转头就会把你推向喷射岩浆的火山。正常的家庭下是永远的暗潮汹涌,我怀疑我的厄运传染到了对门,梁惟的爸妈跑了,把债主包装成礼物,做成一个翻糖蛋糕,逼梁惟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学生一口吞下。他家的债主三天两头上门,在他家门口泼红漆写字,偶尔会遇上新鲜的刚被打的我,我的样子居然会吓到他们,我笑了,觉得自己有点用。

记得有一次,爸打我打得狠了,我耳朵在流血,肋骨那里痛得像拿电钻在锯,那是我爸从警局出来后第一次打我,没错,是我报的警,小小的我,居然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但这种安全持续不了多久,我早就知道他一出来就会往死里打我,但妈因为我报警跟他离成了婚,我觉得也不算太亏,我不舍得让妈跟我一样整天鼻青脸肿,女孩不该被这么对待。妈只是一时看错了人,不像我一样没得选择。

我爸对面子应该不怎么看重,不然怎么会每次打我打成那样还把我锁在门外,让上上下下的邻居都瞧我的死样子?那次在我印象中是离死亡最近的一次,我一直在耳鸣,身上一阵阵地痉挛,我想晕过去,但一直睡不着。

直到夜色渐浓,梁惟偷偷摸摸地回来,他早回来的话会像我一样被打,我在心里给自己痛快地鼓掌,我帮他站了一晚上岗了。

我实在没力气理会他,动弹不得,尽管想背过脸去,我不像我爸那样不爱面子。

梁惟被我吓得不轻,我想他心里应该还是喜欢我这个发小的。他把我抱起来,飞奔到医院,他读那么多书,生物肯定学得一般,骨折的人不能这么颠,我在他怀里疼出了恐惧,出了一身冷汗,嘴里小口小口吸着凉气,尽管这样,我还是往他怀里钻,以获取安全感,身体一动,痛感的平衡又被打碎。

我的大脑像被切割成南北半球,一面是光明,一面是深渊。我只需要纵身一跃便能解脱,但有人拉我往反方向走,所以我抱住他,逼他跟我一起坠落。

我的身体得到医治,精神却没得到抚慰。我讨厌被拯救,尤其是短暂的拯救。

我醒来的时候,梁惟在我旁边写卷子,他是个好学生,成绩好。麻药劲还没过,我很舒服,觉得自己完整一些。

我动了动手,他发现我醒了,我们相顾无言。

他脸上也有伤,嘴角是破的,颧骨的地方肿了一块,额角的碎发遮住太阳穴的乌青

我嗤笑一声,他跟我一样好面子,能遮住的伤都不舍得被看见。他愣了愣,问我笑什么。

我没回答,抬手戳了戳他的脸,问他疼不疼。

一开口我的脸侧就一抽一抽地疼,每一处伤口都像长出一个小小的心脏,猛烈跳动着告诉我它们活着。晃眼的灯光和剧痛让我短暂地丧失思考的能力。

再次看向他的时候,他眼圈变得有点红,我一看他,他就站起来,背过脸去。

他叫来了医生,我不喜欢,因为害我麻药劲儿过了一点。

出院的前一天,我变得很暴躁,打心里的恐惧吞噬我,我想求他救救我,但一想到他的处境也很难,我就开不了口,只好不停地抠自己的手心,直到抠出血痕还不停下。

他发现了,一把攥住我的手,他身上是洗得发白的校服,干了的血渍不好洗,他用的洗衣粉质量不错。

我对他说,下次不要理我了,别管我,也不要看见我。还祝他高考加油,考个好大学。

我开口像个大人一样絮絮叨叨。因为我下定了决心。

可他又动摇我,他对我说,等他考上大学,走的时候可以带上我,可以带我一起走,他还说我也可以考上个好大学,让我不要放弃学习。

我觉得他实在是烦透了,像比我老很多,是个老头。

可我能说什么呢?他说要带我逃跑,我只能等他。

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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