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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少年五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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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傲天从不妄语,夏时相信梅傲天的判断,黄小楼生来弱视,故此,他训练出了“第二双眼睛”。

即便事实如此,夏时仍觉不可思议。夏时唯有目力,与梅傲天不相上下。当看远、或直视强光时,夏时甚至比梅傲天小有优势。夏时这一双眼睛,是天上那傲慢又吝啬的神,恩赐凡人夏时的唯一赠礼。

夏时一生所求,不过是“好玩”;

人生一大好玩,不就是好“色”么?

稻黄橘红之艳景、沧海云雾之渺景、楼危船簇之繁景,世间万种绝色与千古奇观,少了眼睛,如何看得赏得?

夏时举杯,向黄小楼敬道:“你真厉害,你有两双眼睛。你的第一双眼,不见江湖风月,惟睹眼前一人;你的第二双眼睛,和梅傲天的剑一样快、一样堪称一绝。你必然和我一样,历经千锤百炼,才习得这样一双不可思议的法眼。”

黄小楼放下用筷子插起的荷花蒸饼,瞟了夏时一眼,与其他人一样,夏时在黄小楼眼中,不过是形状模糊的一团,但夏时比那些人,略要亮眼一些。

黄小楼明白,鹤哥看夏时顺眼,是因为,夏时和他不一样:夏时知书文雅、温言柔语,夏时完全不像个“南蛮”,夏时改头换面、彻底变成了另一种人。

而黄小楼不反感夏时,则是因为他们的相似:

他们皆冷眼旁观,他们平等地藐视每一种人。

黄小楼举起酒杯。

见小楼竟举杯与夏时碰酒,黄鹤也赶紧举杯。

梅傲天最后举杯——

四侠对酌江湖夕,一杯一杯复一杯。

喝美了。黄鹤盛情邀约道:“夏时,梅傲天,你们先别划船了,留下来,过完年再走,这云梦泽的除夕夜,最是好玩。

“扬州,我和小楼去过了。益州没去过。但要比除夜热闹场面,扬州、益州,都得排云梦泽后面。”

屠湖一战,夏时没死,却也伤得不轻。

夏冬二人溯汉江北上襄阳,休养了好些时日,来年又赴安陆避暑,故此错过了云梦泽的除夕盛会。

“好呀,人多好玩嘛。”

夏时答应了黄鹤,出于远视者的某种直觉:明年开春,即是“扬州论剑”大会。在夏时看来,梅傲天这一株惊世小奇材,仍需时日再培养培养;黄小楼剑术奇绝,却心无胜负,恰是极佳的练剑对手。

听见黄鹤和夏时约定好“四人一起去云梦泽过除夕夜”,黄小楼和梅傲天,二人皆心中不悦。

尤其是梅傲天。他迫不及待要赴扬州论剑,他早习惯了和夏时二人相游。梅傲天不明白,夏时那一双好色爱美的眼,究竟看上了黄鹤哪一点?

黄鹤样貌尚可称为“俊逸”,然而放眼江湖,绝非上乘极品;黄鹤性格豪爽直快,却也放任自流、从不开卷习书,文盲一个;至于武功,黄鹤最强的一记剑招,名字叫作“小楼”。

若黄鹤身边没有黄小楼执剑相护,他不过是一只平平无奇的土鸡,早被江湖人捉去,下了酒。

感受到梅傲天质问的眼神,夏时转过脸来,眼神越过梅傲天,落在了邻桌的青衫少年身上。

这少年,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

被人发觉窥听,少年顿时身体一僵。

好个嫩雏。少年故作镇定、镇定得近乎像被点住穴脉的青涩表演,夏时尽收眼底。

即便一身青衫简装,却无人看不出,少年粉面纤骨里的矜贵;少年腰畔,悬挂着一管青润玉笛。

夏时以极低极低的嗓音,低语道:“玉笛小郎君,若你为我们吹笛一曲,我便携你同赴云梦除夜。”

“你说什么?”梅傲天近坐夏时身侧,都难以听清的低语,少年一双玉白小耳,却一一听进去了。

少年恼红了脸,拍下一锭银子,下楼去了。

夏时目送青衫少年离去,断言道:“他耳朵很灵。”

黄鹤笑夏时的坏心眼:“人家贵公子,初入江湖寻欢乐,你平白无故的,非要去逗一逗!怎么,小王子看上人家了?”

梅傲天冷刮黄鹤一眼。

黄鹤急忙解释道:“天下人称’扬一益二’,我见那扬州不吹西风,也不吹北风,偏偏盛行那男风。夏时,你从益州来,我想,或许你……”

夏时笑笑,给黄鹤斟满酒杯:“我无所谓。

“无论男女,我皆不爱。心动之情、抑或立身成家之业,全与我无关。我只要好吃、好喝、好玩。”

正当时,江风入楼,拂来一曲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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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少年站在船头,激动不已。

这就是江湖!

这才叫江湖高手之争!

江面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迅如疾风长鸣;剑光冷激,交错流转,闪照过少年腰畔的青润玉笛。

可惜这场叹为观止的剑斗,暂未分出输赢。黑衣剑客飞回黄鹤楼上,白衣剑客则落回江舟中。

与白衣剑客同船的,是位华服金刀的少年。青衫少年早已注意到这一位同龄人了。那华服少年,发髻半挽,上片头发斜懒懒插支金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下片青丝则垂落于项背,随风自在披拂。

二人立在船头,身子挨得极近,面对面说着什么。少年抬睫,轻声低语;剑客垂头,看得专注。

说话间,白衣剑客抬手,碰了碰少年发簪。

青衫少年见之,不禁心下一动。

好生奇怪。那白衣剑客,既没有扶正那歪斜金簪,也没有取下簪子、重新为少年挽发。

他仅仅是伸手碰了碰。

那他为何要伸出手?

青衫少年百思不得其解。他遂跟随二人,上到黄鹤楼,寻了邻桌位置,支起灵敏耳朵,暗中窥听。

他知道了这四人的名字、年纪、来历和过往。

这华服金刀的少年,竟是“獠蛮二子”中的“金刀蛮子”。可他看起来,比那些名门贵公子们,更像一位风流名士……噢,难怪,原来,他真是一位皇族小王子……

白衣梅傲天,居然是四人里年纪最小的……

黄鹤楼兄弟与夏冬二兄弟一样,皆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义兄义弟。黄鹤的爹,名作“黄老盗”,是个江洋大盗,将同谋同劫的同伙们逐一歼杀后,黄老盗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乡绅、一个庄园主。

可惜了那漂亮的黄梨山庄,得了黄老盗这个倒楣主人,住进去的女人们,不是疯了、就是逃了,女人们生下的孩子,接二连三地死去了。仅仅十余年光景,黄老盗便从一位风光地主,落魄成一个恶名远扬的臭老丐。

偌大山庄,魂去楼破、蛛尘网结,独剩下一对你骂我狗崽子、我咒你老不死的卑劣父子。小黄鹤之所以留下来,是因为他无处可去。他生母跟抓药的清秀伙计跑了,带着黄老盗藏起来的满箱金锭,毫无留恋地跑了。

而黄小楼,他是黄老盗抓来、送给他儿子玩的“狗”。得了这一条可怜小狗,日益健壮的小黄鹤,终是无法像他生母一样,毫不回头地离开。

黄鹤不怕去闯江湖,他不怕他自己没命,却很怕小楼没命。黄梨庄至少有片破檐,给瘦弱的小楼遮风挡雨;他兄弟二人身下至少有张破床,在隆冬时节,可以相拥着取暖、一起发梦……

黄老盗极怕死、更怕一个人死去,他便攥住那一条小狗的命,将他仅剩的儿子,牢牢拴在身边。

故事的最后,是黄鹤搂着黄小楼,亲眼看着他老子醉倒在雪地,慢慢死去……

青衫少年听来听去,依旧不明白,梅傲天那时,为何要无缘由地伸出手,轻触夏时的发簪。

……他们四人,要一起去云梦泽过除夜。青衫少年亦跟着定好了下一段旅程。

就在此时,夏时转头看了过来。

少年努力稳住神情,装作不在意。他自恃自己耳力过人。比起转动眼珠窥视,利用耳孔来偷听,更不易被人察觉。

然而,眼睑可以阖紧,耳廓却关不拢。

“玉笛小郎君,”夏时忽然将嗓音压得极低,少年立即反应过来,夏时是特意试探自己,然而语调轻欢的蜀音,早已如覆水入海一般,一字不漏地,滴滴落入少年耳心:“若你为我们吹笛一曲,我便携你同赴云梦除夜。”

少年听得很清楚,夏时低语的,是“同赴云梦除夜”,绝非梅傲天疑惑的“什么共赴云雨之夜”,可他依然瞬间羞红了脸,夏时竟如此轻易就看破了他!

他这双灵耳,就这样败给了夏时的慧眼!

少年起身握住腰畔玉笛,仓皇逃走。

夕阳下高楼,江心起暮风。

少年站在船头,任江风摇晃着他腰畔的玉笛。少年不断回想着,梅傲天抬手触簪的动作。

这即是天才剑客稳如泰山的腕力么?如龙尾破云一现,犹似斜雨润物之寂妙。千钧膂力,万仞武艺,只此一触。

梅傲天伸出握剑的手,仅仅为了,轻轻触碰一下,夏时的发簪……

少年心下一动,他突然明白,在黄鹤楼上,他自己心中潮起汹涌的羞愤,究竟从何而来。

不全是因为耳朵输给了眼睛。

在江湖,孤独与失败一样可耻。

夏时生有一双慧眼,身旁站有梅傲天;而他自己空有一对灵耳与一管玉笛,却无知音相伴。

少年缓缓拾起腰畔玉笛。一管青润玉笛,遮住少年落寞的神情;满腹少年心事,揉入这一曲古老笛歌……

饶是黄鹤这种文盲粗汉,亦听入了迷。

“没啦?”黄鹤意犹未尽,耳孔仍朝向窗外,“夏时,你以为如何?反正,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笛子了。”

“妙人,妙曲。”夏时如何看不见残红水面上,那一身晚风牵动着的可怜青衫。

梅傲天自然也看见了。他犹自出神望着窗外。

夏时为好学的黄鹤细细品赏解析道:“这一首笛曲,名为《梅花落》。能把这样一支经典古曲,翻奏出新意,吹奏出个人风格,这位玉笛小郎君,着实非凡绝妙。”

夏时举杯饮尽最后一口酒:“我莫名有种直觉,这位玉笛郎君,不久后,我们即将与他重逢。”

梅傲天闻言,转头看过来。

梅傲天看着夏时,他说:“我要习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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