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搜屋

繁体版 简体版
笔搜屋 > 江湖第一纯情 > 第30章 踏谣娘来唱(二)

第30章 踏谣娘来唱(二)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一直跟在梅初雪身后、富贵又神秘的笑面郎中,跨入谭家大门后不久,背着重装的弩、冷着茶色的脸、全城追捕毒炼师的绣花使,亦“嗒嗒”骑马追来了。

追随在绣花使奔马旁侧的另一位富贵郎君,笑得比跟在梅初雪身后的笑面郎中还暖。暖得简直令人生疑,怀疑他更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

三人在谭府里,逗留了许久、许久……

乞儿将每日成都城里最夺人眼球、钻人耳孔的热辣传闻,编成顺口溜,全城传唱,只需出一点吃食、或几枚铜板,娘子老丈们便能在自家门口,听见诸多劲爆故事。

“谭小练,软肥肠;前世债,儿来偿!”

诸君,你道那布庄老板、肥得流油的谭练,他上辈子是个什么东西?是条白白胖胖的蛆!

蛆卵下在鱼鳞里,鱼被善人买来,倒进寺院里的放生池。某日,昙无叶高僧宣法,云,众生皆有佛性、皆能顿悟成佛。闻此大教慈语,这小蛆竟也生出了心窍,欲脱此蛆壳、转世为人、皈依我佛。

高僧怜之。遂将小蛆养在殿上供奉花果中,嘱咐小蛆每日持念佛经、断食荤腥、专心修行。

佛法无边。寒来暑往,小蛆竟不曾化作蚊蝇。

可蛆就是蛆,金桃蜜汁喂不饱它、优昙钵花它嫌清淡,心中仍念着那点儿腐肉腥臭。一日,高僧外出伏诸横兽,负伤归来。小蛆食欲熏心,竟趁高僧趺坐禅定时,爬入伤处、吸食僧血。

高僧佛血,绝非凡物。贪食小蛆正如江湖上那些练功练得走火入魔的武痴剑魔,爆体而亡,在佛前炸成了一巴掌大点儿的□□水痕。

我佛慈悲。念在小蛆多年恭敬念佛、本应即将修成正果。这一世,便勉强让他投胎入了人世。

谭练上一世,没能完成他应有的修行,因此即便转世为人,相比真正的男子,他是有缺陷的。

嘿,你们笑什么。

你们笑得对。

你们说,哪个好男儿身上,会长一条软趴趴的蛆?自然是贪吃小蛆化身成的肥谭练,身下长了一条软趴趴的蛆,又小、又软、又臭……

你说我在乱讲?你们好生看看,我是谁。

我可是闻名全城的那个绮娘呀!

没听过?你小子连那下面的毛都没长齐,当然没听过老娘。你们还在你娘怀里喝奶时,老娘就是名噪益州的踏谣娘了!你们小时候听的故事,哪一个,不是我绮娘最先说出的名、唱出的声?

谭练当初为了听我说故事,特意在城北买下座好宅子,他吩咐我,我绮娘的好故事,只能在这座宅子里、在夜里,说给他一个人听。

笑、笑、笑,你们就晓得傻笑。谭练从来不笑。你们莫非没发现,他从来不是真正在笑,不过是堆起脸上的肥肉,像一堆堆缓缓蠕动的肥白的蛆,挤在一起,很是吓人!

谭练上一世信佛、念佛,这一世,他为了敛财集富、饱食佳肴美酒、满足他那毫无敬畏之心的口腹之欲,竟然背叛我佛,去供奉了邪魔。

诸君好生想想,若不是谭练暗中有邪魔相助,否则,他一条尚未修炼完全的小小肥蛆,怎能攥取这般巨额家财?诸君竟从未怀疑过,他谭家布庄生意,是不是做得太过顺畅了些!

邪魔绝非我佛普度众生之大善。邪魔要的不止那点供奉,它要谭练此生不许欢笑,因为邪魔最见不得人开心;它还要谭练向它献上谭家子孙,全部子孙,因为邪魔最见不得阖家欢乐。

是,谭练是有个儿子。独生子。才十岁。

绣花使全城追捕的那七炼师,其中那个最老的,姓霍,绮娘我二十二年前,就见过他了。

那时霍炼师给我吃了许多药,还叫我吞了一只即将破壳、幼崽已经成型的鸟蛋。他说,邪魔真身,其实是条大毒虫,故此最是怕鸟。

即便没有邪魔,谭练身下那条小蛆,唉……我受尽折磨,终于怀上了。我生下了谭练的儿子。

你们一定听说过我儿子,鬼目莲,青半脸……

我可怜的小目莲,一生下来,半边脸,竟是青色的!那块青色胎记,越长越黑、越长越恐怖,看着就像、就像一条盘起来的千足毒虫!

我家目莲才不是鬼!是邪魔!是邪魔的警告!

谭练仗着他钱多,给了霍老炼师一箱金子,要他悄悄避开邪魔、外出继续去寻找求子秘方。

十年前,霍老炼师回来了。

谭练终于得了一个宝贝儿子。婴儿小脸儿看着是干净,但身上身下究竟长得如何,呵……

一个月前,霍老炼师突然回成都了。

这一次,老炼师是为了他自己的命。谭练几十年持续供奉,邪魔魔力益发强大,它竟然降罪于千里之外的老炼师。老炼师的儿子,暴毙了!

邪魔绝非我佛,它毫不饶恕。

那七个炼师都死了。不信,你们去问绣花使。

我儿子目莲,也死了。就埋在东城外。你们可以去看看,谭练给他做的墓碑上,是不是刻着恕血符,祈求邪魔饶恕他仅剩的、唯一的儿子。

我也快死了,将死之人,从不说谎。

“哗啦——”绮娘扯破自己两只衣袖。

男人们迫不及待看向那两只白生生的胳膊,贪婪眼珠却像是被毒虫蜇了一样,猛地一缩。

绮娘双臂上,丝丝缕缕缠满了诡异的青黑色细线,看着就像、就像一条千足毒虫爬过了千万遍!

“谭小练,软肥肠;前世债,儿来偿!”

乞儿们唱着新鲜出炉的顺口溜,故意往谭府前凑。谭家府丁一出来,他们便立马跑远了。

“莫挡道!”绣花使脸色冷得吓人,嚇退抱臂守在大门前的府丁,大步跨出门来。

富贵郎君紧随其后,果不其然,温暖笑容不见了以后,那一副壮实身躯,看着颇具压迫。

长身郎中也从高墙里飞出来了,他嘴里讥笑道:“老肥肠,等着罢,毒虫已在你肚腹里下满虫卵了!”

绣花使和富贵郎君据东,竹竿郎中站西,两尊门神似地伫在谭家大门前,不走,不言,不悦。

夕篱和霍远香隔空看了彼此一眼,满眼耻辱与愤怒,他们两张利嘴,竟斗不过谭练一根肥舌!

谭练堆起他满脸肥肉,笑得令人反胃,他一一滑言狡辩、句句无懈可击:“诸君,我也是受害者。

“那七个毒炼师,不知给我施了什么妖术,让我中了他们的邪。迷药是他们给我的,他们保证,绝不会伤害目莲,只需取他一小杯血。

“我自然问过绮娘,她同意了。她说,老子给了儿子一条命,儿子还老子一碗血,是应该的。

“何谓推给绮娘?我可没有。绮娘做饭不好吃,我便从不让她入厨房,专门给她雇了做饭女婢。她爱美,不愿奶孩子,我寻了好久,才寻来一位盲眼乳母,这个可怜的小目莲,才喝上奶、才长大成人。

“无论家妻生不生,我都会把小目莲送去梅林。那些无赖乞儿,天天编些’鬼目莲,青半脸’的顺口溜,教得满城小孩跟风传唱。你也说了,目莲那时才七岁,他听见这些混账话,怎能不伤心?

“人们说,邛崃血梅崖,是人间最接近九天神佛的地方;人们还说,剑神梅傲天,不止剑术超群、远胜历代剑圣,更有一颗悲悯佛心。送小目莲进入梅林这一方净土,不比留在成都好?

“唉,我承认,我是一时痛极、发昏失智,中了霍老炼师的妖道。目莲喝下迷药不久后,霍老炼师突然告诉我和绮娘,目莲,死了……

“是呀!我当然在场,我怎能让绮娘独自面对、面对这份罪孽。一桌饭菜,一半是我从金崃酒楼带去的,一半是绮娘宅中老厨婢做的。

“唯有樱桃酒,是绮娘亲手酿的。

“目莲回到家,看见我,很不高兴。我告诉他,他母亲身体不适,在床休养,我替绮娘为他接风设宴。我给他夹菜,他不吃,我给他盛汤,他不喝。

“绮娘叫老婢端上来樱桃酒。目莲便喝了……”

“谭小练,软肥肠;前世债,儿来偿!”

府丁一撤,乞儿们当即从各处钻出来,高声唱起来。因谭府外站着三尊黑脸门神,乞儿们不敢离太近。突然,一个乞儿蹦上门前台阶。

“悬壶济世的好心的贵公子!”乞儿认出了昨夜给过他三枚铜板的贵公子,朝夕篱伸出脏兮兮的手掌心,“绮娘正在北街庙门前说故事,好好笑的,我全记下了,你想我说给你听么?”

三枚铜板放入掌心。

“贵公子果然,还是一样的穷。”

乞儿仗着贵公子是跟在梅初雪身旁的人,便也狐假虎威、大摇大摆地站在谭家大门前,清清嗓子,尖亮亮的童声,完美模仿出了绮娘疯癫若狂的语气:

“诸君,你道那布庄老板、肥得流油的谭练,他上辈子是个什么东西?是条白白胖胖的蛆!”

眼见谭府门前围起了越来越多的听众,乞儿好不开心,故事说得愈发起劲:“可蛆就是蛆,心中总念着那一点腐肉腥臭,为满足他那毫无敬畏之心的口腹之欲,竟然背叛我佛,去供奉了邪魔……”

“不错、不错!”听众里有人高声附和,“那肥谭练爱喝西域葡萄酒,吹说什么,一杯值千金?

“我可是在京城,喝过正宗的西域葡萄酒,他那葡萄酒,颜色根本就不对!我直说了罢,他那酒里,我闻着,似乎混进了什么东西的腥臭味!”

夕篱听着,既解气,又替绮娘心酸。

乞儿不敢问绣花使,便小声问夕篱:“贵公子,那七炼师,果真死绝了么?你可有什么消息?”

夕篱大声回答道:“七个全死了!其中一个临死前,还发了疯。我和绣花使亲眼所见。那七炼师,一个接一个,死得透透的,葬身荒野、无棺无坟,肉去喂虫、血来饲蛆。”

在场听众闻言,无不寒毛耸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