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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番外*何以为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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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课本

冯秀芬十七岁时,已经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勤快人。

每天天不亮,她就会起床,开始做一大家人的早饭。等饭熟的过程,还要煮猪食,拌猪食,砍猪草,喂鸡鸭鹅……

早饭做好,爷娘也都起来了。再把弟弟妹妹们都喊起,一大家人围在一起吃饭。

吃完早饭,她揣上点干粮,带上桶水,再扛着锄头下地干活,跟着生产队去开荒拔草种地。

这些农活一干就是一整天。中午和晚上是不用回家做饭的,中午有她娘在屋里头做饭。

到了晚上回到家,饭已经做好,一家人围着桌子上的小油灯,吃一大盆没有油水的豆扁子烀芋头秧,还有一筐芋头面做的窝窝头。

干了一整天活,冯秀芬吃起饭来饭量格外的大,刚吃完一个窝窝头,手已经伸进筐子里拿第二个了;刚把一口菜送进嘴里,筷子已经伸进菜盆夹起又一大筷了。

这时,她娘就会伸出自己的筷子拍她的筷子,把她那满满一筷子菜拍下来不少,嘴里念叨着“少拈,少拈,菜是引火草”——当地方言把夹菜说成“拈菜”,“少拈”就是“少夹菜”的意思,是说让把菜当成引火草,只一点点就够了,吃那么多浪费。

也并不是一年四季都是这样过。农闲时分,冯秀芬是不必出工的。她早晨做好饭和好猪食,还会洗衣服、拆被子、挑豆粒子……然后再做中午饭,还有猪和鸡鸭鹅的饭,吃完中午饭继续缝棉被、剥玉米、打扫鸡鸭圈……然后到了晚上,坐在炕上给一家几口缝衣服,纳鞋底子。一刻都闲不下来,把她的家拾掇得可齐整。

冯秀芬就这样长到了十七岁。她在生产队,干活比谁都更快更卖力。她一个人能扛起一百多斤的麻袋,能扛起比她个头还高的柴火。她就这样给家里挑来了一捆捆柴,一桶桶水,一担担粮食……她洗干净一家人的衣服,带大了一个又一个孩子。她像一头永不知疲倦的老黄牛,沉默,温顺,挨了鞭子也不吭声。只埋头往前拉着犁,耕出背后一亩亩良田。

这种埋头苦干毫无怨言的品质在村里被大加赞赏。村子里的人都对着冯老汉夸她,说你生这个闺女可真管用,能上顶一个壮劳力!

冯老汉坐在门槛上,悠闲地磕磕烟斗,呵呵一笑:“嗨。有个啥子用。就知道出憨力。”

彼时正是酷暑,冯秀芬从肩上卸下一大捆柴火,满身大汗,口渴得直接舀起一瓢凉水咕嘟嘟喝。

听到这话,她喘着粗气,擦了擦嘴,什么都没说,也没什么触动。

她并不是听不出好赖话。只是她也觉得自己是在出憨力,因为她不认字。她知道,认字的就等于有文化,有文化的能坐屋子里识文断字记账本,没文化的就只能下地干活,因为让她去记账,她也不会。

不过还好,地里跟她一起干活的女孩都跟她一样,也是认不得几个字的。

好些女孩都是这么过来的。大家穷得人人平等,苦得等量齐观,连挨的骂都大同小异。

于是她便平静而习惯地接受着这一切。日升日暮,睁眼便闲不下来。饿了就要吃饭,渴了就要喝水,酷暑天也得拿着锄头下地干活,不生病就得干活,人没死就得干活。

冯秀芬就这样勤劳地,懵懂地,一团混沌地长到了十七岁。

十七岁,村里的扫盲运动已经开展了三次,三次都没扫清她的盲。

第一次是在八岁,她被她爷从课堂上叫回去了;第二次是在十二三岁,村干部上门走访要求适龄儿童必须入学,被她爷顽固而坚决地挡回去了;第三次是在十五六岁,村里开始办夜校,利用晚上和农闲季节的空余时间上课,要求村子里不识字的青年必须到场,不到场就要当全村的反面典型。

这次冯秀芬终于成功留在了课堂上。她坐在教室里,跟着老师学笔画念字。只是夜校里的学生都是跟她一般的小青年,早就没了学习的劲头,老师在上面讲自己的,下面的嘻嘻哈哈爷讲自己的。冯秀芬坐在第一排,看着老师领读完今天的课文,又在黑板上写了几个常用字让学生自己练,然后就走出门跟别的老师聊天去了。

冯秀芬就自己拿着笔,看着黑板上的方块字,照葫芦画瓢,一笔一划地描画着。

只是不知道笔顺和结构,总写得七扭八歪,很难看。

夜校上完了。写还是不会写。但是慢慢地,倒也能辨认出些常用字的形状。村头墙上刷的标语,也能支支吾吾,读出几个字来。

冯秀芬心里忽地朦朦胧胧燃起点说不清的希望。她把珍藏在枕头底下,那本第一次上小学发的语文课本拿出来,夜深人静的时候,借着月光,偷偷认上面的字。能认出来一个,她便觉得很快乐,像是在沙里捡起一粒粒金子。

后来有一天,她发现她的课本从枕头底下消失了。冯秀芬在家里到处找啊找,以为被老鼠拉进了洞里。后来终于在堂屋里的饭桌子底下找到了她的书。

书被用来垫桌子腿。冯老汉抽着烟袋,眼里的鄙夷尽显,每个字都用扔石头般的力量砸向她:“看这些有啥用处。还真觉着自己那脑子能当文化人了。”

这本书从此就垫在了桌子腿底下,让那张摇摇晃晃的饭桌终于不怎么晃了。冯秀芬吃饭的时候总忍不住去瞅它。

后来这本书从桌子腿底下也消失了。可能是被填进灶台,像引火草一般,发挥了最后一点价值。谁知道呢。

【04】电影

冯秀芬是勤快人,这谁都知道。她有好一把子力气,庄户活计样样精通,十里八乡都在夸,不知道以后哪家能娶到恁能干的好媳妇。

其实这里的能干活的女人并不少。能干活是因为不干活就会被打,被骂,饭桌上多夹一筷子菜都要被冷嘲热讽,直到讪讪地缩回手,仿佛多吃一口粮食都是罪过。所以得使劲干活,毕竟庄户人家不养闲人。

但冯秀芬比所有人干活都更卖力。

因为她不能闲下来。只要一闲下来,就觉得很苦闷。

是的,苦闷。她还不知道苦闷是什么含义的时候,苦闷就已经住进了心里。

这苦闷出现得莫名其妙,没什么规律。有时是被她爷骂的时候,有时是纳着鞋底子,看她的弟弟妹妹在桌子旁一板一眼读课文的时候,有时是被拍筷子的时候,有时是无意中发现,她娘在厨房偷偷把肉喂给她弟的时候……

她并不觉得多难过,或者委屈。只是心口会憋一下。缓一会儿,又自己好了。

甚至有时候,坐在田埂上休息,看那头老黄牛,低着头,托着犁疲累缓慢地从眼前走过,她也会这样心口闷一下,还夹杂着说不清的酸酸的感觉。

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隐约察觉到,这大约是一种病,深究下去,这种病约莫要把自己吞噬。

这种病似乎十分罕见。问伙伴,伙伴们也不知道是什么,问她爷,她爷说这是闲出来的。

是闲出来的吗?或许是。她发现,当她干活到筋疲力尽,累到什么都想不起来的时候,这种闷就消失了。于是她就使劲干活,使劲干活,一直到那种闷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浑身酸痛,筋疲力尽,感觉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但确实,那种憋闷的感觉已经无影无踪了。脑袋一碰枕头,倒头就睡。第二天天不亮再起床。日复一日,周而复始。

久而久之,倒也习以为常。

直到一个秋日的晚上。

那天晚上,村头的场院又在放电影。这种电影是露天的,在两个电线杆子中间扯一块幕布,前面摆一个放映机,然后幕布上就映出隐约的影像来。村头的那盏灯泡一关,幕布上的影像便更清晰了。

电影是村里组织观看的,很多都带着点宣传教育的任务,像是《白毛女》《红灯记》《沙家浜》……既有剧情,还有唱段,最主要是够热闹,因此就算放过无数遍,依然很受欢迎。

这是难得的休闲娱乐时光。每次放电影,全村都会去看,大家搬着凳子,或席地而坐,三五成群,聊天嬉笑,好不热闹。

那天冯秀芬有些活还没干完,去得晚了点。到那里时,场院已经坐满了人。她随意寻了个靠边的角落,坐下,卸下一身疲惫,舒适地叹了口气。

只有这种时候,她才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坐下歇歇,也不会挨骂。

幕布上放的电影似乎是没看过的。不过她也不担心错过剧情。这种电影总是会反复播放,即使这次没看到,还会有下次,下下次……慢慢地总能对上面的剧情滚瓜烂熟。

冯秀芬脱下鞋,露出脚掌。

早晨刚开完荒,脚上不免扎进沙棘的刺。还好脚底板有厚厚的茧,刺整根没入,也不觉得疼。

她拿着根针,借着幕布反射的那点微弱的光,试图把脚上的那根刺给撬出来。

电影的声音透过音箱轰隆隆地放映着。四周是嗡嗡的人声。冯秀芬低头,专心致志挑着刺。

“爹!我要识字,我要去上学!”一个清脆的女声忽地响起。

冯秀芬手上的动作停下了。她抬起头。

大荧幕上,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女孩,倔倔地昂着下巴。

在她对面,男人苦大仇深,唱起了戏:

“上学没有用。爹是为你好,你看村头的王二妮,不识一个字,干起活来嘛样样好。笔杆只有二两轻,肩不能提来手不能挑。不如找个好婆家,安心过日子是正道……”

“爹,您这种观点是不对的。老师说了,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女孩脆生生地反驳。

接下来便是各种讲道理,譬如上学学到的知识,能识文看报,能促进生产,能懂许多道理,比单纯的干活强上千百倍……

可是对面男人一挥手,斩钉截铁:

“别说了。再怎么说,我也不同意!”

没想到女孩也十分刚强。

“我不!我要去认字,我要去上学,我不要当睁眼瞎!”她坚定地说。

冯秀芬张大了嘴,微微有些震撼。

可以用这么强硬的语气,对爹说“不”吗?

影片接下来便是一系列波折。包括男人用各种手段阻碍女孩上学,而女孩也用上了各种手段反抗。最后,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她成功进入学校学习,上完小学,上了初中,考上高中。到后来,她是村里第一个知识分子,村里的大事小情,都来问她,她也用自己学到的知识,为村子里促进生产,做了许多贡献……

到最后,女孩的父亲也惭愧地低下头:

“爹错了。学文化,最光荣。早知道,让你早点上学堂,为国家,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咧!”

冯秀芬目瞪口呆。

爹,也是会错的吗?

影片还在继续。女孩已经剪去了麻花辫,梳着齐耳的短发。她将一个手写的横幅贴在自己床头,一字一句念出上面的字:

“吾欲之南海。之,就是去的意思。”

幕布飘扬,光线昏暗,却依旧挡不住女孩双眼坚定的神采。

她望着窗外的天空,对自己说:终有一天,我也会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我也会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冯秀芬无声地重复着这几个字。

然后渐渐瞪大眼睛。

“呲啦”一声。有什么撕开了一条口子。

然后冯秀芬突然看到,自己被剥夺的人生,血淋淋地展现在了眼前。

明白了。她突然明白了。

那从来不受重视的名字,那难以企及的课堂,那被垫在桌子底下的书,那似乎永无止息的农忙与劳作……

人生的前十七年,她活得混混沌沌。觉得苦闷,却不知道在苦闷什么。

而就在那一晚,在露天广场,那没人注意的黑暗角落,她盯着风里飘摇的幕布,第一次泪流满面。

混沌倏地散去。她终于明白自己在苦闷什么。

——因为她的另一种人生,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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