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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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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号,周林会去找萧老板打探消息,其他同志在附近埋伏,一旦看到手势就开枪劫货。这大概率只是村上放的诱饵罢了,只怕会被一网打尽。周林此去更是冒险,可惜我们没有选择。如果是真的,错过这次,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时机了。”

秦霁渊眉头一皱:“所以,你们现在缺少一个用以弥补事情败露的环,来构成这个逻辑链。”

“对。一但开始行动,不管周林的判断有没有错,都覆水难收。”

“这个简单,我可以把这环扣上。”他去抓郑时朗的手,与他十指相扣,“回国这段时间我也不是白闲着的。二十七号,秦家会有一个大单到码头,我亲自督工。同志们可以伪装成蛟龙帮的人,就是赵孙齐之前结识的那帮地头蛇,问起来就说是来劫我的货。”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巧合,村上不是傻子。”

“所以。”秦霁渊把郑时朗的手势摆成枪的样子,抵着自己的太阳穴,“朝我开枪。”

郑时朗赶紧把手抽回来,用力甩了甩手:“我不同意。”

“我是在通知你,没有征求你的意见。”话是这么说,手还是环上郑时朗的腰,“再说,我也想救周林姐,涉险也得算我一份,死我都要和你死在一起。郑时朗,我赖上你了。”

“你亲自开枪,总舍不得让我受伤吧,不会有危险的。”秦霁渊补了一句。

郑时朗愣了愣,抬起右手看了一下,沉默一霎:“我枪法不准。”

他可是上过战场的人,又怎么会枪法不准。秦霁渊想说撒谎也找个好一点的理由,突然想起他那些密密麻麻的伤。

“伤的?”

“嗯。行动的时候,听到枪响,你就站在原地别动,我怕我失手。放心,不管是谁开枪,都不会让你受伤。”他摸摸秦霁渊的头,语气都亲和许多,“你也是,要给我毫发无损地回来。那些什么死在一起的想法不许有了,盼也盼些好的。”

真走到绝路,也是我推你去那条活路,你怎么敢和我一起死。你还有家人,还有朋友,光是看着就叫人羡慕。当然要好好活下去,活到天亮的时候。

行动的事说得差不多,秦霁渊才突然想起:“你约了什么时候去见覃净屿?”

“等行动结束再说吧,去不去都还没定呢。”

“这怎么行?你当然要去,而且要在行动前去。”秦霁渊望向那束晦气的花,“如果他真是村上给你下的通牒,那行动后再去岂不是太过刻意,反倒让村上生疑。”

郑时朗不是没想到这一点,只是突然觉得好笑,凑到秦霁渊耳旁轻声说:“秦少爷真的不会偷偷吃醋吗?”

“错了,秦少爷才不‘偷偷’吃醋。”他在郑时朗的颈窝吻出一个红印,“一想到要把你让去见别人,我就难受得要发疯。说好了啊,只许聊公事。如果让我发现你和他厮混在一起,我一定会先杀了他,再把你关进金笼子里当我一个人的金丝雀。”

他一路吻上去,绕到后颈和下颚线,留下深浅不一的淡红痕迹:“去见他的时候不许遮起来。”

“你好像有想把我关起来的这个念头已经很久了。”郑时朗任着他在自己身上留下那些独属于他的印记,“要把我锁牢,不能只栓一只手。四肢和脖子都要用铁链锁上,用粗一些的,这种细细的金链一挣就断了。还不放心的话,注射点成瘾性药物,在笼子外多上几把锁,给笼子通电。时不时断水断粮,奴化教育。对外制造我在社会面上的死亡,或者让我名声扫地也好,让我逃出去也没路可走。当然,最重要的是,每天都来亲亲我。”

这些倒是秦霁渊从来没想过的,郑时朗就是抓准了自己舍不得的心态才这样轻松地说出这些话。想到这里又不免有些落败的感觉,真是什么都被他拿捏了。

“话也说得差不多了,那就找点事做吧。”

秦霁渊意犹未尽地坐起来:“还想做什么,你报社那些没处理完的工作?我叫人给你送来。”

“哪有那么多工作可做,这几天加班也做得差不多了。想做的当然是——”郑时朗一把把秦霁渊拽进自己的怀里,距离拉近到说话时呼出的热气都能模糊对方的视线。氤氲的雾气沾到秦霁渊脸上,迅速液化,冰凉的触感又把他的思绪拉回来点。他想起昨晚浴室里那个暧昧到极点的氛围,还有那轮满月。

“当然是你。”

脖子上的红印还没消下去,原想找条围巾遮遮,索性算了。既然霁渊想让覃净屿看到,那就让他看到吧。郑时朗起床的时候,秦霁渊还没醒,这回是真没醒,看起来睡得不错。

郑时朗把动作放慢,轻轻从床头柜拿了钥匙,把手铐打开。又给他捂好被子,理了理枕头,这才穿好衣服准备出门。

听到些金属碰撞的声音,秦霁渊迷迷糊糊地朝郑时朗先前在的位置蹭了一点。扑了个空,腰和大腿根部都酸得好像不属于自己了,这才睡眼朦胧地看向正在整理着装的罪魁祸首。

“你要去找覃净屿了啊……我的早安吻呢?”

郑时朗吻向他的唇:“早安,霁渊。时间还不算晚,难得好梦,可以再睡一会儿。”

“你说过要天天哄我睡的,这样的好梦我应该还有很多个,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覃净屿真的是你找的小情人,看到他就走不动道了,不愿再回来见我了。”秦霁渊的睡意已散了大半,看到郑时朗脖子和下颚上的红印,“你真的不遮一下吗?”

“不遮。我爱人不让我遮,偷偷遮起来他知道了要生气的。”郑时朗坐在床边给秦霁渊揉腿揉腰。

“他现在腰酸腿麻,哪有力气和你生气。”他强撑着坐起来,和郑时朗平视,在他的唇上蜻蜓点水般停了一下,“早安,郑老师。尚不知对方什么底细,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一起吃午餐。”

“好。”

另一边,覃净屿正在修剪小阳台上自己种的大大小小的盆栽。阳光穿过玻璃窗撒到他身上,被他的剪刀剪得稀碎,给他带来些这个年纪本该有的活力。

一旁挂着古铜色的鸟笼,里面是他养的伯劳鸟。他从来不把它当宠物,因为他只喜欢听伯劳饿上一两天后求食而不得的凄厉叫声,喜欢看它因求生本能哐哐地撞响铜制鸟笼。然而今天他显然没有这个兴致,只是自顾自剪着枝条:“上次用劣质油漆给几朵花染了色,真是暴殄天物。不知道秦霁渊作何感想呢?”

他穿着单薄的白衬衫,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是清瘦。顺手把剪下来的枝条往鸟笼里递,又在伯劳要咬到枝条的时候抽出来。有时会让咬住枝条的伯劳狠狠的撞到笼子上,他也不管,只是从来没把笼子打开过。

伯劳是会吃人的鸟,他喜欢玩火,但不喜欢自焚。

“少爷,郑主编来了。”

“带他进来吧。”覃净屿连头都没抬,把刚刚剪下的枝叶放到一边。扯了张黑布给鸟笼盖上。

覃家虽不似秦家那样华贵,但好歹曾经也显赫过,宅子当然还是要尽力维持体面。内部的整体色调很灰暗,就更显得阳光下的少年醒目。他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比秦霁渊矮一些,头发已长到肩膀,被很随意地扎了个小揪。手里拿了把剪子,正专心致志地修剪着一盆玫瑰。

“似乎我来得不巧,没有事前通知就私自拜访,是我失礼了。”

“可我一直在等您,不管什么时候来都刚好。”他剪下一朵玫瑰,“事出突然,待客不周还望海涵,这个就当做见面礼吧。”

他把玫瑰递向郑时朗的时候才注意到他脖子上那些红印,不用想也知道是秦霁渊在向他宣示主权:“先前那几束花,您别在意,我并无半分恶意。只是觉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您爱人肯定不会让您来见我。现在看来,这花送得还算有价值。”

郑时朗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嗯,不过我爱人不希望我收外人的花。还是不必了,谢谢覃少爷一片苦心。”

“没想到,郑主编这样怕您爱人。”覃净屿递花的手悬在半空,“不过这花本就是为送人,奈何他人不愿收它,那它也就失去价值了。”

他手一松,玫瑰掉到木地板上,更显得红艳动人。他没有半点迟疑,用脚尖把玫瑰碾碎。

“我知道您在想什么,您放心,我和您所想的人并无联系。我说过,我从不曾想害您,只是想从您爱人眼皮子底下约到您实在太难。我和您爱人有些过节,或许他也和您说过了。然而和他的那些往事不值一提,难抵我对郑主编的钦佩之情。”

郑时朗保持着他向来的严肃:“这样的空话不必多言了。今天不是谈文学吗?”

覃净屿便领着他到书房。覃净屿想来也是爱书之人,家中藏书万千,涵盖各种类型,覃净屿竟都能谈上两句。今日之主角,是一本自己还算熟悉的书——勒庞的《乌合之众》。

似有所指。

郑时朗感觉覃净屿的一举一动都暗有所指,像是一个个的哑谜。或许霁渊会有兴趣。不过自己只想早点脱身,毕竟家里还有人等着他吃午饭呢。

“我想知道郑主编怎么看待这本书的观点,毕竟郑主编也曾是孤狼一样的人。”他把书递过来,“只是可惜,后来竟愿意为一人沦为乌合之众。”

26章应该算完全单独出来了,不知道当时写的时候在想什么。试图移到后面,发现后面情节都是连贯的也隔不开,所以只能这样安排顺序了

第27章 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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