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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离开千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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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但万人迷14

一开始发现出不去千山镇,是曹赢七七刚过,下了丧的时候,她借口不舒服,想回临江城的娘家。

以前曹赢在的时候,她两三个月总要回去一趟,她上面有一个兄长一个姐姐,作为老来得女的那个小妹,她就算是庶出,也是家里宠着爱着长大的。

若非如此,家里也不会千挑万选,给她挑了个家世过得去但屈居与陆家之下,因此不会介意她庶出身份的夫婿。只要她哥哥一天在上骑都尉的任上、只要她姐姐坐稳都护府都护夫人的位置,曹赢就不敢对她不好。

应该说在陆荞人生的前十五年,她就是活在蜜罐里,没受过什么苦的。

所以她后来发呆的时候也会想,她这样顺畅的人生是怎么可能诞生出书里描写的陆氏那种扭曲执拗的性格?

可能对于她这种小人物,命运之书根本不屑于给她编纂一个说得通的来历,书让她变坏,那她就得毫无缘由的坏透了。

说回曹赢去世之后,她哥哥姐姐连下家书,让她归家,他们陆家的女儿不愁嫁,就算她没有再嫁的心思,她哥也发话愿意接她回去养一辈子的妹子。

当时陆荞是真想抛开千山镇的一切回到临江城去,管她什么命运,只要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不是曹门寡妇陆氏,所有故事与她无关,说不定人就躲过去没事了呢。

她收拾好细软,带着贴身丫鬟大清早就准备上路,结果开了门一看,曹家上下族老族亲守在门口,求她给曹赢留个家。她不愿意,写信回去请哥哥派人来接,结果她哥亲自赶来,却在路上遇到流窜的匪徒,交战下失了一条胳臂,别说来接她了,人差点都没救回来。

虽然哥哥从没因为这件事迁怒过她,但陆荞心里总觉得是因为她执意要回去,才会害哥哥替她承受孽报。

她哥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刻不松懈练出来的好武艺,全毁在她身上了,失了一只手臂,自然不能再做上骑都尉了,好在念他是因公受伤,上司为他争功,保他去度支司,职位保留原从四品。

如此已是不幸中的万幸,可陆荞还是自己偷偷哭了很久,恨命运捉弄,也是自那时起,她知道逃避没有用,终于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新婚小妇人蜕变起来了。

之后她也再次尝试过离开,这回她不敢央求家里了,几次自己偷摸着上路,不是遇到官路塌陷不通,就是马车坏在半路。

要是她强行步行回去,那走不了多久她就会一头栽在地上,人事不知的被带回来。

一次,五次,十次,数十次,试得她都麻木了,连她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能逃出去,以至于当齐昀轻轻松松为她安排好马车,护送她出城时,陆荞本心里是不觉得这趟会顺利的。

她频频掀开车帘,疑惑着怎么还没有发生“意外”。

车厢外,马蹄声踢踏踢踏靠近,一双修直干练的手盖下她的车帘。他与她的手隔着薄薄的车帘合在一起,他的手将她的手包裹在布料中,隐似有他的体温传来。

程固安骑在马上,眼神锋利极了,误会了陆荞顾盼的举动,以为她是因为被留下的元哲:“如此放不下姓元的?”

陆荞隔着车帘捏住他的手指,拨开一角,露出她水波粼粼的眼睛:“怎么,吃醋了?”

程固安俯身,边操着缰绳边靠近陆荞,低头翻开车帘在她手指上吻了一口。

“凭他?不至于,他还没资格跟我争。”

陆荞嗤笑,扯过车帘落下,遮挡住那张随时随地勾引人的脸。经提醒,她突然想起了元哲,已定下他们走后第二日就让元哲远行求学。

得知消息后,昨日元哲便闯进她的卧寝,红着一双眼问她有没有心。

那模样活似一夜雨打风吹后的兰草,瑟瑟发抖、好生可怜。

他问她:“夫人难道不知道我的心?这已经是你第几回放弃我了?为何我从来不是你的选择?”

陆荞彼时已经料到他要闹一场,从螺钿小柜里取来一碟文书,招手让他过去:“你齐夫子说想送你去庐阳书院,有他的推荐,你可以安心在那里读书。”

元哲把文书洒落一地:“他那是假好心,他就是想把我赶走。”

他双膝跪下,把头搁在陆荞的膝盖上,抱着她的腿不放:“我就知道是他从中作祟,要不然夫人不会把我送走的。”

陆荞摸着他的脑袋,躬身把他包容在半身内:“可是元哲,你确实该走了。不过我驳了齐夫子的意思,我想着既然要送你出去,何不送的再远一些,去到一个没人知道你前尘往事的地方,给你一个新的身份,如此你才可以堂堂正正做人。”

元哲想动,陆荞紧紧抱住他,下巴抵在他头上:“别急着拒绝我,阿哲,我不妨告诉你,我命里有一死结,要是在二十岁之前找不到化解之法,我注定凄惨而死。上回我说想你做我的依靠,这不是说来诓骗你的,我需要有人来帮我度过命劫,而这个人我希望是你。”

元哲起身,双臂将陆荞圈住,眼里全是对她的担忧:“夫人你怎么了?你需要我怎么帮你?”

他都没在乎陆荞说的话会不会太离奇,夫人说的话他是全部无条件相信的。

陆荞和他头并着头,细腻地捧着他的脸:“你要一直跟在我身边,就永远帮不上我,所以你得出去,扑腾出一条自己的路来,我……我等你回来救我。”

两行泪从元哲的眼眶里粟粟落下,他下巴一抬亲在陆荞的粉唇上:“是我现在无用,帮不上夫人,所以才不够资格留在你身边吗?”

他颓败极了,良久才接着说:“你放心,我会…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夫人你一定要等我。”

陆荞没有拒绝他的亲近,任由元哲加深着那个吻,她很抱歉,为了让齐昀心甘情愿的帮她,所以选择抛弃了元哲。

一个新身份就当是给元哲的补偿吧,这也是陆荞特意向齐昀争取的,只要齐昀能办到,那元哲就不是暂时外出读书,而是与他的前半生做切割,再也不能以现在的身份出现在陆荞身边。

而这正合齐昀的目的,陆荞笃定他不会拒绝,至于齐昀能在短短时间内弄到一个完美无缺的新身份……陆荞再一次惊叹于他的背景。

从千山镇到临江城,慢行也就两天的路程,但因为陆荞归心似箭,所以马车驶的很快,也尽量减少在路上休息的时间。

中午时曹质奉端着食盒给陆荞送来,少年敲响陆荞的车厢门,彬彬有礼:“婶娘,侄儿方便进来吗?”

陆荞推开门:“奉儿进来吧。”

她家只是商户,再有钱也只能乘坐两匹马车,因此车厢内空间有限,繁音、蝶音两个都不能随行伺候,全坐在后面那辆车上。

因此曹质奉一上车,本来坐一人稍有富裕的地方,立马就显挤了。

曹质奉是个很让人省心的孩子,他和弟弟自从进府以来,能不麻烦陆荞就尽量不麻烦,活得很小心翼翼。

像今天这样主动找来和陆荞亲近的情况,十分罕见。陆荞给他腾了个位置,先不急着吃饭,塞了碗湃在冰盆里的饮子在他手里。

曹质奉推却:“婶娘留着吧,下半晌天更热。”

陆荞打着扇体贴他:“说的很是,日头还要更烈呢,你要不也随孝儿坐车得了。”

本来就是打算给两个孩子一辆车的,但十二岁的曹质奉选择了骑马,刚才一路他一直骑着马跟随在女眷车辆旁边。

他拱手婉拒:“多谢婶娘好意,不过侄儿还撑得住。”

陆荞便不再劝,用渍过水的帕子擦了手:“照这样走下去,至多明天早上我们就到临江城了,奉儿从前来过没有?”

曹质奉如实回答:“不曾来过。”

他心里有事,揣度着说辞问说:“等到了临江城,我和孝儿是跟着婶娘回家去住吗?”

论血缘论关系,他们兄弟两和陆家都远了,且他已经十二岁了,弟弟尚且能说一句幼童,他却不能再这么提了,冒然住过去要讲究男女大防,此举好像不太妥当。

当然,以上所论皆是他们兄弟只是婶娘的族侄的情况下,要是婶娘有心过继他们,那他们此次就是回娘舅家,自然就合情合理了。

所以住与不住,合适不合适,其实全在于婶娘的心思。

他小心的试探着,眼前浮现的全是元哲今日扒在门口看他们离开时的模样。

他是不喜欢元哲的,这个人霸占着婶娘的注意力,也破坏着婶娘的清誉,不怪他将他视为眼中钉。

可有时候曹质奉又会觉得自己和元哲同病相怜,他和弟弟与元哲本质上有什么不同呢,都是攀附婶娘而活的弱者。正因为大家都知道在同一个赛场上,所以以前府里只有他们三人时,他们彼此之间互相敌视着。

可后来齐夫子来了,和他们相比,齐夫子是截然不同的,他是可以和婶娘同行的强者,几乎是他一出现,曹质奉等三个小子就如临大敌,他们太知道齐夫子要想对付他们,可太容易了。

这不,元哲就被齐夫子三言两语给送走了嘛。

曹质奉和弟弟稍微好点,占着个带亲的身份,不会太招惹齐夫子的眼。可元哲这出头的梭子就惨了,被碾压着完败。

元哲走后,不知道齐夫子会不会继续对付他们。曹质奉一方面觉得不至于,他和弟弟只是“族侄”而已,一方面又觉得万一齐夫子看透了他们的小心思呢?

思来想去,曹质奉觉得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婶娘的态度,所以今日他特意找了个借口来求见婶娘,试图从婶娘这儿得到个明确的答案。

婶娘,你究竟希望我和弟弟如何自处呢?

不好意思更新迟了,元哲小狗后面还有戏份呢,期待小狗变狼狗,嘿嘿

第14章 离开千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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