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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珠光宝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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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子,好久不见,我回来了。”

林渊接过沈邺彬的熊抱,往他后背拍了拍,“说得好像我们十几年没见了似的,你这突然回来,小心把你辅导员气死。”

沈邺彬把头埋在林渊颈窝,贪婪地多待了三秒,一、二、三,好了,抬头,一秒钟都不能多待,要有分寸。他松开的时机恰到好处,让林渊本来打算推开他的手缩了回去。

“渊子,走吧,去我家。我今天亲自下厨,露一手给你看看。”沈邺彬退了两步,拽过行李箱,自然地撞了一下林渊的肩,带着他往外走。

林渊失笑,“你个大少爷,还露一手给我看看,小心你把厨房给炸了,还麻烦人收拾。”

两人默契地没有提起不该提起的人和事。林渊话少一点,沈邺彬就一路给他讲这几个月遇到的尴尬事,然后怀着贪恋看他微勾的嘴角。

机场的人声嘈杂,两个好友越走越远,外头和煦的阳光倾泻而下,笼在他们身上,从侧面看来,倒像是机场在一步一步往后退。

“来来来,最新鲜的肥牛。”沈邺彬睡了一两个小时,稍微倒了下时差,就拉着林渊去逛商场,买了一大堆煮火锅的材料回来,准备给他“露一手”。

电磁炉上,水已经烧开了,哗哗的喷着水花,冒出热气,沈邺彬小心翼翼地拿起一碟虾滑,往锅里面一放,噗通,水溅起来,没飞到锅外。

“邺彬,找到合适的实验室了。”林渊把筷子搭在白瓷碗光滑的边缘,抬起头看着沈邺彬,突然说了一声。

之前轻松的气氛荡然无存,实际上沈邺彬也从未轻松过,他心里沉得很,只是一路上都在掩饰着、藏着,不愿显现。

沈邺彬本来还拿筷子拨两下虾滑,现在他直接僵了一会儿,把筷子放下,用手捏了一下后颈,才缓过劲来稳住轻松惬意的样子,“这是好事啊,这事拖了得有半年吧……我就知道你可以找到的。”

“那你要不要来和我一起干?”林渊凝视着筷子,眸里一片黑漆,诱人去探寻他脑海中闪过的思绪。

沈邺彬闭了下眼睛,拱身,两手交叠,放在桌面,然后把额头搭在了双手交叠处,用一种颇为无可奈何的口吻反问:“我什么时候拒绝的了你?”

他实在是太喜欢这个人,于是在这个人面前总是没办法,总是连藏都藏不住——因为他的眼神、他的举动、他的姿态……时时刻刻都在背叛他,偷偷摸摸向世界宣告他的爱意。

虾滑已经浮上水面了,两人围着差不多一米宽实木桌子对坐,任热气从锅里不断涌出,飘到他们面前,再飘到更远的地方,然后冷却、散开。

“可是楚家呢?”沈邺彬声音哑了几分,两手捏的嘎吱作响,“你就一点不想跟我说楚家的事,是吗?”

“邺彬,这是我的事。”林渊这句话说得很重,几乎是警告了,可他清楚,沈邺彬不可能接受这句话。

“渊子,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知道,踏入这种地方,你到底会遭遇什么。”沈邺彬把双手放下,眼睛里有红血丝泛出,喘息声加重,竭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他这话实在真心实意,因为这种地方,就是他生存的地方。

沈邺彬一个“大少爷”,本不应该成为林渊的发小,甚至可以说,他们在大学之前甚至都不该有能够结识的机会,可命运就是这么操蛋,像小说桥段一般,他是沈家流落在外的私生子。

没有像楚阎那样好的运气和能力,没有父亲的偏爱和关怀,私生子这三个字在大家族中就是活祭品,连表面的光风霁月都配不上,只是真正的继承者的垫脚石。

林渊知道沈邺彬有这一段极糟糕经历,因为几年前某一天凌晨三四点左右,沈邺彬忽然给他发了一条消息,问他:“你知道蛊王是怎么养出来的吗?”

林渊被吵醒了,乍看手机还犯迷糊,好不容易醒了点,他就开了灯,用浏览器查了一下相关词汇,然后盯着上面的回答愣了一会,就立刻给沈邺彬打了个电话,陪他聊到了第二天中午。

蛊王是怎么养出来的?用无数的蛊虫堆出来的,密密麻麻的虫子被放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没有食物,也就意味着没有养分,于是同类就成了现成的食物,人总不能指望着虫子长良心。

可当时沈邺彬也差点没了心。如果不是有那么一点萤火,或许他也早已沉沦,成为那无数葬身于蛊王腹中的猎物之一,亦或者,成为蛊王本身——幸好,林渊的声音足够让人安心。

他是个近乎完美的听众,不会去做什么价值评判,你想说,他就听,不想说,他也不会问,他的语速不快,一字一句,疏离安宁,却能撼动人心。

但沈邺彬不是那时心动的。

他后来想过很多次他喜欢、不、是爱上林渊的理由,细思觉得最有道理的一个是——林渊这个人太过强大清醒,无论在什么境遇都能保持定力,就像灯塔里永不会熄灭的火光,在无意中也为他人照亮了前路。

就比如哪怕贾鸿光恨他,可是这么多年,如果不是追逐着这个人,他根本不可能考上A大、不可能成为那个让他自己也有点骄傲的人,可惜后来他忘了。

然而,对沈邺彬来说,他爱上林渊,只是某年下雪,雪落到林渊发缝,好似他白了头时,仍是个淡然闯入人间历劫的精灵,灵气没有丝毫损耗。

那一秒,就那一秒,沈邺彬无可抑制的心动。但或许是他早就心动了,只是那一刻他积累的爱意终于无法掩藏,终于如火山式爆发迸溅出来。

“渊子,你知道吗……楚阎他妈,当年也是A大的学生。”沈邺彬扬起了笑容,有些讽刺,“可是楚家人惯会骗人。”

渊子,你知道吗,我的父亲,当年说要接我回家过好日子,给我最好的资源,可是沈家人惯会骗人。

“那女人过了几年好日子,有得力的儿子,有情人的宠爱,还能享用楚家数不尽的权势,或许她也有一刻真的觉得这是幸运,可假的就是假的,永远成不了真——楚阎他爸把她捧上天后,一个腻了,就重重摔下。”

可惜我一天好日子都没享受过,只能陪数不清的“兄弟”做无谓的斗争,直到最后一个幸运儿出现,直到那个名为家主的位置下藏满了尸骸,在沈家,假的就是假的,连假象都没有。

“渊子,你说,触碰过月亮的人还能回到地面吗?”

渊子,你说,经历过这些之后,我还能回头吗?

沈邺彬泛红的眼睛蒙上锅里喷出的热气,专注地凝视着林渊。噼里啪啦,一时间,套间内只有水花翻滚的声音。火开得太大了。

林渊默不作声,抬眸看了沈邺彬一眼。

他们太熟悉对方了,光这一个眼神,沈邺彬就明白林渊的意思了,他猛灌了一口在路边买的十几块的啤酒,发觉整个人又冷又热,又是一次,他从来拗不过林渊。这个人离他太远了。

“渊子,A市几大家族行事作风都不同,而楚家人,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沈邺彬最终只留了这么一句。

花衬衫,洗的发白的牛仔裤,随意挑染的发型,一套仿佛一下子就能融入到十几二十年前的街边小巷的造型……林渊费了好大功夫才折腾好,准备去登门拜访掌握着他想要的实验室的那几个老板。

“来了,来了,等你好久了。现在年轻人真是不懂事,让长辈等这么久。”五六个老板坐在一起打麻将,着装很统一,都是一件白背心、一条黑短裤,脚上拖着一双拖鞋,活脱脱菜市场大爷样。

林渊双手递上一个茶饼,微笑着说:“实在抱歉,是我不懂事,来晚了。”虽然他已经提前一个小时到了。

林渊举手举了足足五分钟,为首的一个光头男才点了点头,让底下人接过,至于这茶饼,那男人只随意瞥了眼,就当空气般忽略了,“坐吧。”

果然不好搞啊,林渊心里多少有数了,有的磨喽……他早有耳闻,这几个老板都是南方来的,年纪轻轻时就北上来闯荡,虽然有本事,却是出了名的脾气古怪,三十多岁时才借着时势的东风出了头。

光头男见林渊大胆到坐到他对面,挑了挑眉,抿了口龙井,开口道:“说说吧,为什么来?”

“为您手上两个化学实验室。”林渊从包里抽上一份资料,用丝毫挑不出错处的姿势递给了光头男,“您请看。”

白纸上密密麻麻全是字,光头男不爱看字,更爱看人,他一双眼鹰隼一样,上下扫了一番林渊,眼珠子转了转,把资料扔在桌面上,说:“小子,竟然你有本事找到这里来,那我也不跟你多废话。那两个实验室,从我老丈人那里传下来,我们兄弟几个根本不在乎能不能靠它赚钱。”

林渊懂了,却还是要问:“您的意思是?”

“你要是想要,就凭自己本事来拿。”光头男摸了一把光溜溜的脑袋,中指和拇指掐着烟,点燃了,深深吸一口。

一个壮硕而且镶着金牙的大汉乐呵呵把手搭在林渊肩头,吐出的热气带着浑浊,“年轻人,哥几个虽然老了,但还没老糊涂,这些天,别说你,多得是人看上那实验室,可兄弟们最后都拒绝了,你说是为什么呀?”

“他们不够格。”

“对,他们不够格!”

金牙大汉抛出了话茬子,马上就有人应,肌肉抖动,唾沫横飞间,依稀能看出几个人年轻时的豪情。

林渊找到这个地方费了一番功夫,要拐过数个被小孩或青年涂涂抹抹过的红砖墙小巷。白色的粉笔勾勒出的一个个天真青涩却独特的痕迹,成了这地方最大的特色,而几个身价不计其数的大老板就蜗居在这个小小的棋牌室,打牌、听风、看雨,自得其乐。

棋牌室里的灯不是护眼的暖黄,而是微弱的红与绿的结合,这两种颜色旋转交替着,打在林渊和光头男一行人的脸上,给胶着的氛围增添了几分诡异神秘。

“喂,胖子,你这开的什么灯,想瞎了兄弟们眼睛吗?”

胖子挠着后脑勺,憨笑着说:“我孙女说现在就流行这种看起来古古怪怪的调调,你们——她平常怎么说的来着——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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