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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冬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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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结束的当夜,魏缙睡得并不安稳。

他做了好些梦,梦里回到了遥远的少年时代,在那座并不繁华、甚至有点偏僻的城市,他的家乡。

淮市地处偏南,夏季的时候尤其炎热,但到了日头偏西时候、傍晚将近时分就会好上很多。

他、林耶和崔朝衍的相遇就是傍晚,双方相见剑拔弩张。

其实那也是他和林耶相识的第一天,但比崔朝衍先了几十分钟,于是在崔朝衍过来的时候就选择了一致对外。

崔朝衍年纪更长一些,没另外两人这么幼稚,面对另外两人的敌意觉得莫名其妙。后来好说歹说交上朋友了,魏缙和林耶给崔朝衍做模特,崔朝衍一直夸夸,把魏缙林耶夸得心花怒放。

崔朝衍说:“你们长得好看,镜头感又好,长大了可以去做明星呀。”

林耶嗤之以鼻,魏缙却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不去,明星的工作那多不稳定呀,几年才接一次活。”

崔朝衍边调试相机边笑:“你觉得没有活,那你主动去找不就好了?”

魏缙当真顺着他的话想了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出了声,最后还是摇摇头。

后来认识一年多了,互相之间熟络了。

那一年淮市不知道为什么心血来潮,要举办一个七夕佳节的文化交流音乐会。

淮市市区有一个人工打造的大草坪,面积不小,正好适合用作这次音乐会的场地。

音乐会定在星期六,正是许多工作人员的休息日。然而淮市一中要求星期六必须到校进行自习,魏缙和林耶都坐在教室里写作业。

休息日关在学校里闷得慌,魏缙不是能静下心来的性子,加上从小学习过古典舞,和林耶一合计,留了张字条就一起偷溜出校门,跑去参加音乐会了。

音乐会的管理比较松散,程序也随意些。魏缙上午报了名面试,下午排练,晚上就能作为节目之一正式演出。

这是淮市有史以来举办的第一场音乐会。淮市的居民爱看热闹,大家都举着免费发放的荧光灯,在草坪上挥舞着,林耶也混迹其中,欢呼得尤其卖力。

荧光灯和草坪上布置的灯笼交相辉映,虽然不成规模,却也别有一番温馨。

不过时值六月,天气燥热。许多人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然后换另一拨人顶上,观众数量大差不差,流动性却很强。

所以魏缙上场的时候也没管底下来来往往的观众,自顾自地完成自己的动作。林耶拿着向工作人员借来的手机,录下了一段完整的视频。

舞曲音乐到了最后一秒,一声惊雷炸响。

魏缙睁开眼睛。

公寓外正在下着一场声势浩大的雨。

魏缙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时间离开工不远了,也就不打算接着睡了,自然地坐起来醒神。

那次音乐会是他青春时期里最不管不顾的一次疯狂。老师看到了字条之后气得半死,在他俩返校之后就布置了三千字检讨,写得他俩痛不欲生、哀嚎连天。

但视频经由工作人员的手机传到林耶的手机上,最后辗转到了三人小群里,崔朝衍惊讶于他们的大胆,又对他们的经历表示了羡慕。

视频被设为了群精华,到现在也没变过。

为什么会做这个梦,记起来这么久远的事情……魏缙想了想,把原因归结为季洛槐昨天和他分享的那件事。

离经叛道啊。

曾经潇洒。

-

清晨。

刚经过一场雨的洗礼,魏缙到阳台伸了个懒腰,发觉空气闻着非常清新。

一场秋雨一场寒。眼下就快要入冬了,温度也断崖式骤降。魏缙没有带很多厚重的衣服进组,于是在打着喷嚏的某天终于察觉到了冷意,拉着林耶紧急购置新衣。

拍摄地距离闹市也远,魏缙和林耶又没有太多的闲暇,只能在网上购物。快递送达需要时间,等快递的日子里,魏缙就裹着单薄秋衣直挺挺站在风里。

可以没有温度,但必须要有风度。

然后就肩上一重,魏缙回过头,正看见季洛槐把自己的毛呢外套往他身上盖,风一下就被拒之衣外了,魏缙冰冷的身体开始回温。

正要开口说话时,季洛槐朝他笑着指了指远方的山腰某处,魏缙顺着方向看去,正看见树丛后面一架“大炮”与一个模糊的人影——是代拍。

这一段流传出去,又是CP的大糖之一。

“……”魏缙绷不住笑了,“还得是你会卖啊。”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两人已经进展到能够随意调侃CP捆绑这件事情的关系了。

季洛槐手上却是一顿,继而又仿若无事地松下来,道:“那你多学着点。”

魏缙听得直乐。

不过出于拍摄需要,他们的穿着都得少一点轻快一点,到了最后,大家还是大部分时间都在片场挨冻。

魏缙握着树枝吸着鼻子:“东洲的天,真不听话!”

季洛槐:“那你拿树枝捅它试试,看看它会不会老实。”

这句话虽然是开玩笑,但魏缙真听进去了,抡起树枝对着泥地就是一阵攻击,等了片刻,说:“没用,它不老实。”

华舒和何廷都看愣了。

拍摄起来时间过得很快,华舒和何廷后期戏份占比都不多,终于在冬至这天顺利杀青。魏缙和季洛槐与他们一起拍了合照,最后又说了几句话,羡慕地看着他们裹上棉大衣,坐上保姆车,扬长而去。

不过虽然戏外大家一片其乐融融,戏里的气氛却一日比一日沉重起来。

-

风沙很大,混杂着最原始的属于野兽的腥气和恶臭,李三聿几欲作呕。

他和辛倚就这么静静地站着,谁都没说话。

他们都低估了精神控制系凶兽的恐怖之处。

事实上,精神控制系凶兽没有那么野蛮,它们总是看起来比一般凶兽更加温顺优雅。它们会舔舐毛发以求干净,会极其缓慢地踱步,靠近猎物。

它们进化到了一种新的境界,拥有比人类还要强大的精神系统,声音、气味、画面,无一不是它们精神控制的媒介。眨个眼的工夫,碾死一个人类如扬起片尘一般轻松。

掌灯人死于它们之手,又被它们放出。它们让掌灯人到东洲稍前一些的地界,去和新进入的探险队们自相残杀,荒谬又悲哀。

它们乐于观看这些,就像古时候的人们喜欢斗蛐蛐一样。

白驹吟和郁巳都死于掌灯人之手,或者说,死于精神控制系凶兽之手。

空气中漂浮着绝望。

他们这个阶段已经相当接近东洲的尽头,天空黑得几乎要看不出白昼,每一寸呼吸都在消耗着李三聿的生命力。李三聿察觉到那股如影随形般的感觉消失了。这里不欢迎一切,拒绝一切,甚至包括鬼魂。

“辛倚。”

李三聿叫了一声。

辛倚对着他缓缓摇了摇头,示意他留存体力。

事实上,走到了这一步,相较起来,体力的消耗还得在第二位,最难熬的是对意志的折磨。

白驹吟和郁巳的死亡对于他们的打击太大了。

东洲的土地有毒,河流有毒,连野兽都模样怪诞啖人血肉,所以土葬、水葬和天葬,都没有办法进行。

他们甚至没有办法好好地安葬同伴。

只能一把火把尸体烧干净,给他们留下死后的最后一点尊严。

李三聿又想起了凉昭的话。

凉昭曾对他说。她在人间时做的打算是火葬,最后烧成一抔灰,洒在两风交汇的地方,借力去往大海、或者山峦,生前没有到过的地方,死后到了。

但李三聿最后甚至没有能力为她收尸,现在面对郁巳和白驹吟有能力了,也没有办法像凉昭说的那样洒在风里去见各处美景。

很奢侈。

他们身上没有盒子,李三聿便从自己身上割下一块布料来盛着尸灰。东洲里没有季节,什么时候都像熔炉一样热,热得人心烦意乱。

“走吧。”辛倚道。

李三聿应了一声,正想起身跟上他的步伐,不料眼前一黑,差点栽倒下去。

辛倚被他这样的状态吓了一跳,又转回身:“要不我们还是休息一会儿吧,养养精神。”

李三聿却摇了摇头,他看向怀中的同伴,又抬起头看向地平线。

他们面前是一片泥泞的沼泽地,里头不知道都混了些什么东西。

撑过沼泽地的远处有一座高耸的山峰,挡住了所有日光,显得整片环境阴沉沉的。

和东洲其他的地方相比,这座山峰有许多不同寻常之处,最明显的,是自从进入这人间炼狱后李三聿再也没见过的绿色。

——这座山上,有生命。

虽然称不上蓊蓊郁郁,虽然略微渺小和稀疏,但李三聿还是看见了。

在一片黑暗的东洲里,这一点绿色像火炬,轻而易举地勾起人心里最深处的一点希望。

长夜的尽头总有灯火。

而现在,他们到了东洲的尽头。

“快了,”李三聿喃喃,“我们快要回家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东洲的尽头有什么,能不能让他回到人间。只是这一路上给自己的心理暗示作用,东洲尽头是曙光,是黎明,如果回家有可能,那一定在东洲尽头。

辛倚见他模样如此,也不再说些其他的话,只稳稳地扶住了他往前进。

一百年,包括数千掌灯人,包括上万探险队,尽数凋零在东洲,他们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能够穿越重重险阻、实实在在踏上这块大陆最东边的队伍。

他们了不起。

他们生与死都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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