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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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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濂脱离重症病房,开口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季云鹤的行踪。宁思远气得当场破口大骂,丝毫不管他此刻有多虚弱。江濂无动于衷,在听到季云鹤已经出国了无音讯以后,自嘲一笑,再也没说过话。

养伤期间,爷爷大伯和舅舅相继前来看望他,多是心疼到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江柘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可以嘲笑他的机会,冲到病房,肆无忌惮地说了一堆难以入耳的话,最后被保镖赶出去。

宁思远三人从一开始的愤怒,转为安慰,劝他算了,连睿廷亦是同样的态度。

算了?

怎么算?

江濂有生以来几乎没经历过失败,含着金汤匙出生,想要的东西向来唾手可得,唯一苦恼过母亲和珂珂的事,也在事后顺利地报复回去。纵观他的一生,确实通畅得不像话,因此面对季云鹤服软示弱,种种乖巧听话的行为,自负地没有一丝怀疑,即使他知道季云鹤骨子里好胜强硬。

仅仅是自负吗?

那些似有若无的暧昧接近,唇齿交换,不由自主的吸引和纵容,大费周章的心思,又是什么?真的只是宠物吗?

这些始终盘旋在心头的疑惑,直到江濂出院,依然没有得到解答。他陷入难以自拔的躁郁境地,公司没心思再管,若不是宁思远和顾华森从旁监护,江柘都要横行称王了。

最初他频繁地坠入噩梦,溺在暗蓝的海水里,无数的藻类绑着他的四肢,顶上圈圈圆圆的水纹,打着旋试图将他催眠,空灵的水流声和模糊的回音冲撞着耳蜗,好似温柔的魅语,以音为刃,悄无声息地结束生命。

强烈的窒息感即使惊醒过来依然萦绕鼻腔,他满头大汗地喘粗气,涣散的余光瞟着空寂的卧室。这里只有他的东西,和残留季云鹤气息的他的东□□属于季云鹤的事物一样没有,他连个发脾气的借口都找不到。

季云鹤走得是如此的干净,恍若只是在这短暂过冬,来年春天,终究要飞回他的栖息地。那么下一个冬天他还会回来吗?

明显是不会的。离笼的鸟怎么会再想回来。

江濂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件事情上留存下久久不去的阴霾。

季云鹤对他真有这么重要吗?

他反复自我审问,将那些与季云鹤相处的点滴片段收拾出来,以极其苛刻的态度检阅,结果不尽如心意,没有值得批判的地方,有的只是欢愉和眷念,那些无声的,拌嘴的,你来我往的,温情的……太多太多,一年半的朝夕相处,足够他们经历人生百般喜怒哀乐。

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显而易见。

后来江濂去了那栋曾经禁锢季云鹤的别墅。在季云鹤出来的之后两年,陆续添了些藏品,人为生活的痕迹清除得干干净净,这里重新回到仅作收藏的地方。

他默默走过每一个角落,站在二楼楼梯口望着这栋别墅,不禁产生好奇,季云鹤一个人在这的时候会做什么?这个问题只在心头停留一秒便消失不见,他为什么要在乎宠物的想法?

地下室仍是那二十九个标本,许是这两年有季云鹤这个活物,他没有分出心思去搜罗新的珍品。

珂珂的模样十年如一日的生动可爱,果然只有做成标本,它才会以最完美的形态永远地留在他身边。他不应该对季云鹤不屈的生命力产生兴趣,偏离一直以来坚持的追求,美丽的东西就该定格在最鼎盛的时刻。

可没有生命力的季云鹤还是季云鹤吗,形同虚有的漂亮皮囊真的会是他想要的吗?

江濂在别墅待了整整一天。宁思远执着地轰炸他的手机,他只好去会所刷个存在。高进大概是怕他触景伤情,封了612,不允许与季云鹤交好的服务员出现在他们面前。

他觉得高进有些小题大做,触景伤情?可笑,他恨季云鹤还来不及。

宁思远指着满桌的酒说:“我们陪你喝,喝到醉为止,就当做一场梦,醒来别再记着,世界这么大,不想见的人,一辈子都见不到,没必要执着。”

江濂沉默许久,接过递来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他人生第一次喝得烂醉,做了一场梦,醒后徒留一腔怅然,一点片段都没能记住。

他回归到正常生活,没有遇见过季云鹤的生活,身边关于季云鹤的一切痕迹全部被抹除,所有人讳莫如深,除了偶尔的走神以外,似乎没有任何问题。

四年后的一天,连睿廷神神秘秘地说给江濂准备了一样礼物。他推开包间门,看见沙发边伫立的男生,恍惚了一瞬,好像季云鹤。再回神,不像,完全不像,只是有种相似的漂亮氛围。

“江总。”

声音也不像,江濂心想。他漫不经心地坐进沙发,盯着男生的脸,一寸寸寻找熟悉的影子,可惜是一无所获。失望之外更多的是理所当然,他的小鸟自然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

忘了,早就不是他的了。

江濂垂下眼,兴致恹恹地问:“叫什么名字?”

“周南雁,大雁的雁,大雁南飞之意。”

多余的解释。他烦躁地扯了扯领带,心道,怎么又是鸟,好看的人都喜欢用鸟作名字吗?接着冷下声音开口:“会打游戏吗?”

男生一愣,弱弱地问:“什么,什么游戏啊?我平时很少玩游戏。”

“有脑子就行。”江濂扔给男生一个手柄,挑选游戏的时候,鬼使神差地选择插旗帜的游戏。这个更适合双人脑力较量,他这样说服自己。

男生果然如他所言很少游戏,五局一点长进都没有,分值还越拉越大。周南雁感觉江濂的脸色愈发难看,一身煞气。吞着口水小声提议:“要不玩桌球吧,我,我桌球还行。”

江濂扔下手柄,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表哥安排的人,总要给点面子。结果依然令人失望,连带着男生那张还不错的脸变得憎恶起来。他看也不看男生,阴着一张脸,漠然吐字:“出去。”

“江,江总,其实我床上游戏还挺擅长的。”男生惶恐地说。

“滚。”

人一走,江濂将里面的东西砸了个稀烂。那个很久未曾提及的名字,偏偏在这时候不识时务地冒出来,燃起饮血啖肉的恨意。

季云鹤,季云鹤,季云鹤……为什么非得是你?为什么四年过去你还像阴魂一样勾着我心底的所有情绪?

也是,此生唯一的败绩岂是欲盖弥彰的遮掩能消解得了的。

江濂从会所出来,发现天空下起大雪,鹅毛一样的雪飘忽不定。愤怒燃烧过后的余烬闪着微弱火星,温度似曾相识的烫手,在某一个相似的大雪天。

那声粘糊的呢喃,哄得他晕头转向没了分寸,是不是那一刻季云鹤已经开始谋划背叛和出逃?

年夜饭,相互吮吸的香烟,对唱歌曲,是你的幌子吗,季云鹤?你在接收玫瑰岛的时候在想什么?感动,得意,还是嘲笑我的自作多情?

“江濂,你不会爱上我了吧?”

质问言犹在耳。

那时候他是怎么说的,自作多情?哈,究竟谁在自作多情?

江濂推开保镖伸过来的雨伞,大步地走进雪里。无数的雪花迎面扑来,冰冷刺骨的东风如利刃般不断刮蹭漏在外面的皮肤,寒意渗进骨髓,呼吸逐渐急促,熟悉的窒息感再一次入侵。

他走了很长一段路程,在这样近乎自虐的前进中,过度降温的大脑变得迟缓麻木,思维出现短暂的停滞。

他终于敢承认,那些似有若无的暧昧接近,唇齿交换,不由自主的吸引和纵容,大费周章的心思,是爱啊。

除了爱,还有什么托词能解释得清一切。

他竟然真的爱上了被自己视若宠物的季云鹤,简直讽刺至极。

与此同时的大洋彼岸,季云鹤准备下班回家,窗外大雪纷飞的景象令他失神片刻,收拾东西的动作慢下来。

异国他乡的雪是喑哑的冷蓝,蒙着一层烦闷的灰,天空厚沉沉的不透气,像烧着沸水的铜质水壶的盖子,铛叮铛叮要掀不掀,溅出一堆灼烫的水滴,冒着苍白迷蒙的烟气。

他记忆里的雪一开始也是灰扑扑的蓝,后来有人用焰火翻新了颜色,变成透亮的蓝,泛着清丽的紫。天空是粉红的棉花糖,沾点水汽就连黏出深色的糖丝,越来越小,最后融为舌苔上红色的蜜糖,回味是讨厌的苦涩。

同事兼室友过来等季云鹤一起回家,注意到他总是分心看雪,以为有什么特别之处,跑到窗边左右查看,啥都没发现,反而冻得够呛,“你在看什么?你喜欢雪?”

季云鹤抹去心头一丝细微的波澜,迅速捡好东西,边往外走边说:“雪在我国家的传统文化里是很美的意象,瑞雪兆丰年,意思是说冬天下的雪会预示来年收获满满。”

“哇,原来是这样,那我们要不要淋雪回去?沾沾福气?”同事兴致勃勃地说。

“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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