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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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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晃眼即过,又一个南国特有的明亮黄昏,林雨在厨房里忙着做晚饭。

林氏夫妇已经回江西去了,段淑娜一直不怎么肯搭理林老师,怪的是这回林老师也不像往常那样上赶着讨好生气的妻子,只当作不晓得,搞得段淑娜下不来台。老两口就这样别别扭扭地走了。

林云工作的那家外资企业倒是蛮有人情味,叫他不必忙着回去上班,还是孙小红说老板够意思咱不能没义气,让老公去上班,反正呆在家里也做不了什么。她自己的情绪也已经好得多了,除了看见小小的旧物还会哭一场,也不再像最开始的两三天那样吃不下喝不下了。

林雨悄悄地把那些小东西收起来不教她看见,她倒也不寻问,乖乖地林雨叫她干什么就干什么。看她这样,林雨反而心酸。

“嗯,挺香的嘛。”身后传来孙小红的声音,林雨才意识到自己又走神了。

孙小红钻到灶台边,打开锅盖看:“红烧肉哦,你的厨艺有进步!不过,”她冲林雨诡笑一下,“比我还是差远了。”

林雨拍了拍她的胳膊,却被她的骨头硌了一下。孙小红这段时间也瘦得厉害,用她的话说她和林云是一对豆角精。

“你和那个阿哲,现在怎么样了?”

林雨望向窗外,那儿有一轮桔色的夕阳正挂在远处高楼的角上,一点点往楼后藏。第一次来的时候,那高楼的所在还是一片水田,两年过去,田野变成了高楼,林雨的心田里也多了一个阿哲。

“怎么?不好吗?”

林雨回头看着孙小红,淡淡一笑:“很好啊,真的很好."

孙小红爱怜地看着她,将她散落下来的一缕碎发撩到耳后:“那你回去吧,他该想你了。”

林雨觉得身体里有什么地方抽动了一下。阿哲?他现在在做什么?他会想着她吗?

外面传来了门响,是林云回来了。很快他出现在厨房门口:“你们都在这儿呢!看我买了什么?”

到底是广州,林雨在上海也没见过这么大桶的冰淇淋,足有大号的电饭煲那么大。

孙小红哼了一声:“冰箱里都放不下呀!”

林云乐呵呵地说:“那就吃掉哦!是榴莲口味的!”

孙小红摸了摸包装上的水果图案:“小小最爱吃榴莲了.我还笑他喜欢吃臭东西长大了找不着老婆——”

林雨的胸口象突然堵上了团棉花,正想开口安慰她,却见孙小红甩了甩头:“我昨晚梦见小小了,他对我笑呢。我想他一定不喜欢看到妈妈总是在哭的,对不对林云?”

林云忘了手里的冰淇淋,动情地在孙小红的额上亲了一下:“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可你是世界上最粗心的丈夫。”孙小红苦着脸看着自己胸前衣服上的冰淇淋渍。

林雨在旁边忍不住笑了,眼里还带眼泪:“小红,我真希望能有你的性格。”

孙小红牵起她的手:“林雨,说真的,我一直觉得你为别人想得太多,为自己想得太少:其实,男人就不能对他太迁就!”她头也没回就知道林云正在偷笑,“笑什么?布置饭桌去!听我的,林雨,我看那个阿哲跟林云一样也是个闷嘴葫芦,你得把话跟他说明白,好就好,不好就一拍两散,就算再深的爱,也架不住左右来回的折腾呀!”

林云进来拿筷子,插嘴说:“你以为都像你哪,王熙凤似的!”孙小红一瞪眼他马上又改口,“好好不是王熙凤是贾探春好不好?玫瑰花儿又香又刺手!”

孙小红也没有似平日的不依不饶,只叹口气:“你爱说什么说吧,明天给我们的林姐姐买火车票去!”

“怎么姐你就要走吗?”

“别假模假式的了,人家还要上班的呀!丢了工作你给发工资?”

林雨看他们斗嘴,忙说:“你们好我就放心了。小云,我不在这儿你可不许欺负小红。”

林云怪叫:“我?欺负她?姐,你是怎么想的呀?兔子能欺负老虎吗?”

回到上海遇到的第一件事,是房东老太太交给林雨两个邮件。一个是挂号信领取通知单,发出地是江西,料想是林老师寄来的户口本:一封是普通信件,上面的字迹有些熟悉,却没有落款。心里先就有些忐忑,拆开看时,竟是阿哲写来的!

阿哲从来没给林雨写过情书,林雨是看过他在酒馆写的墙招才模糊记得他的笔体,比一般人写得大些,笔划间却很清秀,象他这个人的性格一样无法捉摸。

信里的语气很平淡,无非是叫林雨注意照顾好自己,晚上不要外出以防遇见强盗什么的,只最后一句话奇怪:让林雨有事打电话跟老金联系,不要去酒馆找老金。这是什么意思!管得太宽了吧?林雨气忿忿将信纸一扔,这就是阿哲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

若放在从前,以林雨那无可无不可的棉花性子,纵然奇怪,也不会多事,定是乖乖地跟老金电话联系,不会找到酒馆去。

可是临来时孙小红在她耳边反复念叨过叫她不要总想着迁就别人,虽然阿哲多数时候也没让林雨迁就过,但那些话的影响还在,林雨就想拗着来了。

简单梳洗过了,连晚饭都没吃,林雨就打了车奔酒馆去了。一路上她总觉得隐隐的不安,几几乎要叫司机往回开,却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终于到了,在巷口林雨就付过钱将出租车打发走,步行进去。

正是城市那夜的眼刚刚睁开的时候,跟旁边的几家酒吧茶馆的热闹相比,这酒馆静得可怕。想是老金这几天忙着为阿哲的事奔波,无心打理生意,没怎么营业的关系。但既是前店后房的格局,老金两口子应该在里面。

抬手正要敲门,却听见老金和另一个人谈话的声音,那个声音太熟悉了,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它都能让林雨的心狂跳不已。

大门是关着的,林雨想都没想,转身就往后巷跑。阿哲,你为什么不想让我见到你?你不要走,在我到来之前你不可以消失!

跟往常一样,后门是虚掩着的,林雨突然推开门呼哧带喘地出现时,里头那三个人都惊呆了。

僵持了半天,还是老婆子站起身走过来:“林姑娘来了,快里面坐。”

林雨咬咬嘴唇:“我不敢。有人说我不可以再到这儿来。” “哪有这话啊?谁这么胡说啊?”老婆子吃惊的样子不像是装的。

金龙鱼也说:“林姑娘,进来再说吧。”

阿哲始终笔直坐在桌旁,一言不发,连脸都不肯转过来。这就是信誓旦旦要娶她、一口一个老婆的男人!

林雨的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在说:“快、快离开这里!“另一个声音却说:“你不是想要一个答案吗?今晚就是了!”

拿定了主意,林雨反而镇定下来,调匀了呼吸,慢慢走进店堂,径自走到阿哲的对面坐下。

老婆子端上一杯茶,老金也跟在旁边说:“那个,阿哲他,是取候保审出来的.”

老婆子瞪他一眼:“是取保候审!个老头子总是说颠倒话!”

林雨看着阿哲,微微一笑:“你今天晚上不打算说什么了是吗?”

阿哲拿着那个白瓷的酒盅,仿佛那小小的纯白物件里藏着什么秘密。屋里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老金正要开口劝解,阿哲抬起了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林雨;“我没什么好说的,你都看到了。”

“我看到了什么?”林雨的镇静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只看到了你那封混帐信里写的叫我不再上这儿来。何必这样?你不想见我就明说,不用躲躲藏藏的。”

阿哲的视线离开了林雨:“我没说过什么。”

“是吗?”林雨全身都在酸痛,却不得不挺直了背,她是那样地爱着眼前这个样子冷漠的男人,就算全世界都看不起她,她也不想叫阿哲看不起,“我想我懂你的意思了。”她笑了一声,心里在讶异自己居然还笑得出,“其实,你不用这么大费周章,我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女人吗?”

“是不是都跟我没关系。”阿哲闷闷地说,声音像是从地底下发出的。

“好,那么这个,”林雨费力地褪下手上的戒指,手指都被划破了,“也跟我没关系!”

事情发展太快,老金和老婆子都没反应过来。等他们叫着“林姑娘”的时候,林雨已经将钻戒扔到阿哲面前,快步走了出去。

从公交车上下来,林雨茫然四顾,想了很久才记起这是外滩,自己不想回家,所以才胡乱挑了一辆比较空的公交车,不想竟是到了这里。又一个倒春寒的夜晚,江边除了一些兴致勃勃的游客,再没有其他人。

一阵风吹来,林雨冷得打了个哆嗦。她穿的还是从广州过来时的单薄春衫,哪里抵得过这料峭寒风!

申江水中,倒映了无数灯火,像点点流萤在水底的世界里摇曳,在这人迹廖廖的夜晚,寂寞地辉煌着。

林雨回想起似乎是很久以前她向阿哲告白的那个黎明,那样温暖的怀抱,真的已经不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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