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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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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是在打工的地方遇到的匡静河。

他去年从美国本科毕业,原本打算努力在国外多留几年,不料疫情期间家里的经济来源日渐稀薄,大三大四没回国(机票太贵),在学校把能打的工都打了几遍,他的母校是一所文理学院,小几千人,他打赌学校里一半的人都会觉他面熟。毕业后,他考虑过留下,或者去他国闯荡。两年未见的母亲嘴上说着你自己决定妈妈不阻拦你,这两三年家中的变故(老人去逝、妹妹长大、母亲提前退休)在母亲的发间、皮肤上和形态里都刻下痕迹。说到底,余笙不忍心。出国什么时候都来得及,能好好陪妈妈的日子却在弹指一挥间。他经常想象自己离开她,在国外生活了多年,到三十岁、四十岁,妈妈孤独地变成一个老人。你见过老人,但想 “我的妈妈是个老人”时总匪夷所思。

余笙搬回国只有这个理由——他的社交圈在外面、他的习惯更切合外面的、他人生的三分之一发生在外面。刚回来那阵,余笙时刻担惊受怕,提防着自己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他的一位女性朋友发牢骚,说回了国出门得贴胸贴(她自称很久没穿过内衣,胸贴是她的底线),难以适应胸上吸附的异物。余笙又一次庆幸自己不是女生,起码轻微程度的袒胸露乳不算惊世骇俗。

然而惊世骇俗的举动还是被他贯彻了。

白日的工作无非打发时间,美术老师,他上学时当过助教,喜欢讲授的过程,视觉艺术又是他的专业,他出过几幅入围和获奖的作品。余笙目前并不缺钱,过段时间重拾炒股,偶尔接个海外客户的单子,在上海能养活自己,就心满意足。余笙在国外上的高中大学,最早享受过一两百刀的饭、几百刀的古典音乐表演,他物欲较弱,无心登上金字塔尖,唯独艺术能刺激他。

为了寻求刺激,一件惊世骇俗之事就此展开。

说来也巧,余笙有个初中同学在婚礼策划团队里工作,看同学发的朋友圈,客户多半是贵人。余笙给同学出了个主意,出乎意料,同学竟说容她想想,再询问她老板和客户的意见。一周后,余笙收到批准。

大学几年里,余笙画过婚礼的现场图。他把在婚礼上画画的录像发给同学,视频里,余笙和画架上的作品平分秋色,执笔调色的青年像入了画,在礼堂的一隅独自美丽,如一座典雅而奢侈的静物。

通过同学的安排,余笙出席了几次婚礼现场,给婚礼画图。过后,他收集了三张名片和两张写着电话的餐巾纸,都来自参加婚礼的男士。

余笙和那些男人之间,并没有惊世骇俗的故事。计划的第一步花了半年左右,比预期顺利。其中一位男士(看似深谙此道)帮了余笙(余笙只陪他喝了些酒)。第二步余笙迈下一半,剩下的面试环节凭他造化。

面试给余笙一种袒胸露乳的感觉,对方久久凝视他的履历,就好像对方才是面试里被难住的那方,反复质问余笙,“你真知道我们这儿是做什么的?”,“你没投错简历?”,“余先生,你是认真的吗?”……

余笙的确在认真地找刺激,现今,做点天马行空的事多么难得、稀奇,所需的决心比结婚生子还雄厚。

于是,余笙进了一家叫N渡的酒吧,当侍应生。N渡的外层是酒吧,而在外层的服务员只端酒倒酒。

余笙的岗位,在酒吧的内层,俗称Panem(1)。在Panem工作的青年少女叫做“容器”(余笙纳闷为什么不直接叫“贡品”呢),文字游戏,鲁迅曾说,“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luo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xing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称呼他们男孩儿女孩儿过于淳朴,少爷公主寓意luo露,MB那类的字眼又粗俗了,“容器”即文艺又含蓄。

不过是围绕着欲望而已。

到这,余笙的惊世骇俗之举才有了前奏。

一晚他刚从Panem的更衣间出来,正好11:00,准备回他租的小公寓,值班经理梁正叫住了他。梁正是个四十出头的女人,精干的短卷发,微冷的妆容,常年揉捏欲望的淤泥而一身纯净爽朗,亭亭而立在Panem的幽光中,如同穿越来的长公主(员工都管她叫长公主),贵人池中如鱼得水,应付自如。

而长公主此时却双唇紧扣,鼻翼起伏,仔细聆听,余笙竟能捕捉她不规律的吸气声——他头一回见长公主失态。

长公主默默朝他打手势,他满心存疑,只好跟上,她又一转身,掷出犀利的目光,上下扫了扫余笙。正逢初秋,余笙贴身穿了件半透的修身黑衫,披着大衣,黑皮革的长裤,脚蹬勃肯鞋,白袜暴露。长公主的目光在勃肯鞋上滞留了几秒,嘴唇一紧,余笙承认他这身装扮配勃肯鞋确实不伦不类。

长公主领他去衣帽间,让他选鞋。余笙自带艺术眼光,“容器”一般找酒吧的造型师帮他们定穿搭,几回下来,长公主见余笙能自食其力,就准他自由发挥。余笙选了一双淡粉色的短靴,黑中的一抹亮。

“你去陪个客人,长月和纪雪已经去过了,现在Dan在,你最后。”长公主的吩咐向来精简,人欲俗事都被她解剖为一二三四五。

长月、纪雪和Dan都是“容器”,客人选作陪的“容器”是有讲究的。“容器”会单个进去,以开场、点酒、上酒、收尾的顺序见客(余笙是新来的,负责收尾),而客人看好哪个“容器”就知会长公主,被点的“容器”今晚只陪那一间的客人。有的“容器”可以带走,有的不可以。对余笙而言,寻刺激归寻刺激,陪shui就免了。

“按你的时薪算,客人会给小费。”长公主又说。

可能有谁请假了,长公主缺人手,余笙没多嘴问,但从长公主的失态来看,也许是位有来历的客人。长公主的一大禁忌就是嘴碎。和贵人走得近,再貌美如花巧舌如簧,嘴巴漏风的、爱打听的,就不可靠。

长公主尤喜他这点。他的教育、学识、经历,才是长公主看好他的原因。起先长公主担心他会放不下姿态,余笙相信从银行柜台的接待员到xing工作者,都该受平等的尊重,没什么羞于启齿的,钱多钱少是真,赚钱吃饭是本质,没什么三六九等。被蹭一下手腕摸一下p股,余笙早就做好了准备,否则不可能贸然来Panem做“容器”。

余笙踏进包间时,想了几种场景。一,男性客人齐聚,来放松娱乐;二,男性客人谈生意(空气里通常绷着无形的弦,你一进门就会感觉误入阵法);三,男性客人请客(你通常会被请客的一方推给被请的一方,推来推去,但一定要搞清到底哪方想要你);四,男性客人找事,一方专门为难另一方(你陪的是主导的那一方,千万不要替被为难的那方着想);五,女性客人...(此场景屈指可数,可忽略)。

屋里只有一个男人。

余笙上初中时,有回他留校打扫卫生,离开时经过初三的教室,忽然看见一间教室里,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生,坐在窗沿上,窗户大开,腿垂在教室这侧,上身立在窗户口,面朝夕阳。余笙不知道她想干嘛,她摇摇欲坠的样子令他挪不开步。他停在门口,那一刻仿佛世界里只剩这间教室和那个女孩,余笙自己也缩小、渐远。站了会儿,余笙悄悄走了。

他像回到了那日黄昏,几步外的男人吸引着他,同时将他推远。笼罩着这股张力的,是溺水之人绝望的呼救,和深处漩涡中的孤独。

那时余笙仍不知男人有高山流水般的名字,匡静河。

回到绝望和孤独。

绝望和孤独是余笙的老朋友。

艺术这条路是不分国籍的难走,希望存于瞬息间——某天清晨天空的蓝是他钟爱的纯度,获奖名单印着他的名字,余笙能有一瞬的希望。无聊和绝望才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分分秒秒,艺术家要经得起作品的审视与折磨,艺术品的诞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点点滴滴的积累。余笙偶尔会有惊醒的错觉,“余笙将永远是画画的而非画家”的恐惧如一道惊雷,短暂的轰鸣,永久性地劈裂大地。

孤独余笙就更熟悉了。他独自一人在外八年有余,孤独嵌入了他的基因,直到他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包含孤独这段基因。

余笙突然很想把男人画下来,就叫做《孤独酒,绝望夜》。

在近处端详,男人竟戴着墨镜帽子,唯一清晰的是男人下颚的轮廓,余笙看得出,那张脸很适合入镜头、进画布。

“先生您好,我是余生。请问还有什么能够帮到您的?”余笙的惯用开场白,余生是他作为“容器”的昵称(Panem保护客人和“容器”的真实身份,除非客人主动透露姓名)。

男人静静地坐着,墨镜阻挡视线,余笙不确定男人在看哪,他不自觉地瞥向男人,男人是块当模特的料。那幅画不该叫《孤独酒,绝望夜》了,《男人》足矣。

安静持续了半分钟后。男人挪动伏在膝上的手,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

他要余笙。

(1)Panem:帕纳姆,取自《饥饿游戏》里的帕纳姆

第1章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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