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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破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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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保存自身的价值,人类将意义赋予了万物。这种意义,不是万物本身的意义,而是人类所认可的万物存在的意义。

—— 尼采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路晨曦站在警局顶楼走廊的尽头,把脑袋从窗户口探出去,沉默着吹了有小半钟的西北风。

莫兰一巴掌拍在路晨曦的肩膀,算是宽慰,然后从另一扇窗户口探出头来,点了根儿烟,顺手也递给了路晨曦一根儿。

莫兰:“晨曦啊,别闹心。沈局知道你最近精神状态不好,短根儿弦儿,他不会跟你计较的。啊~”

路晨曦蹙着眉,一脸的便秘样儿,默了好一会儿才喊道,“我不信!他!沈翳!那副模样!一看就不是咱纯种儿亚洲人的长相!能是沈局和孔燕老师的儿子?……这不符合生物遗传学规律吧!孟德尔都得把棺材板儿一掀说不可能!确认是亲的?”

路晨曦啪嗒啪嗒拍着手,满脸就是四个大字——绝!不!相!信!

这也难怪。沈淮恩局长的老婆,孔燕,是一名普通的初中英语老师,彻彻底底的华国人,亚洲人血统。按理说,确实不能有这样的事情。

莫兰一脸慈爱地望着路晨曦,伸过去手,同情地摸了摸路晨曦的脑袋,肯定地跟路晨曦确认道,“放心吧,晨曦,是亲的。只是,不是孔燕老师生的罢了。”

“啊……啊?”

莫兰幽幽抽了口烟,缓缓说道,“这事儿,也是我听局里的老人儿唠闲磕儿时知道的。咱沈局年轻时,曾在国际刑警队待过两年,这你知道吧。”

国际刑警队,是联合国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定所组成的刑警队组织,主要负责处理一些较为严重的跨国大案。警队成员多为各国高级警员自愿、或者由国家派遣加入而组成的组织,受联合国警署高官的直接指挥。

“知道。”

“据说,就那两年,沈局曾有过一个美国女朋友……嗨,中间到底发生了啥狗血故事,咱谁也不知道。但局里的老人儿都清楚,有几年,沈局整天跟发了疯似得,要找那个美国女孩生的孩子。动用了不少关系,废了老鼻子劲,才从一家孤儿院给找着了,接了回来。而且,就为着他,沈局和孔老师都没再要孩子……多上心呐,能不是亲生的嘛。”

沈局是东北的少数民族,带点儿俄罗斯血统的意思,瞳孔颜色也浅。若真是这样,单从生物学上考虑,沈局倒不是没可能会有沈翳这样的一个儿子。

“可自打我被我爸扫地出门,年年过年,我都去沈局家吃饺子,从没见着沈局有这么大一儿子啊!沈局也从没跟我提过!”

“这不一直在国外,刚回来嘛。”莫兰无所谓地吐了个烟圈,又稍微压低了些声音,“不过,我估摸着吧,沈翳跟孔老师可能有些不对付。毕竟没有血缘关系,到底还是隔着一层。沈翳在华清大学上学时,寒暑假就不大爱回家,也很少提起父母。后来,去了美国,就更是一次都没再回来过了。”

“听起来,父子关系也不怎地。”

路晨曦回过身,瞥了眼不远处的沈淮恩局长的办公室。

从沈淮恩撞见沈翳起,就显露出怒不可遏的样子。父子俩有矛盾这事儿也不难猜。在警局这么多年,路晨曦就没见沈局跟谁发过这么大的火儿。沈淮恩刚一见沈翳面,不由分说,就先将沈翳带回了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办公室就隐隐约约传来了争执的声音。

沈局前世被这个男人亲手枪杀的画面还在眼前。路晨曦实在不放心沈局跟这个男的单独呆在一块,所以,随便找了个由头,在这层尽头窗口跟莫兰抽烟,聊聊闲篇儿。其实,是早准备好了枪,以便在听到办公室传来异常动静时,第一时间冲进去。

“父子嘛,都这样儿。你跟你爸还不是一样。”

路晨曦垂了眼,没反驳,一声轻笑,转了话头,“你对这小子的事儿怎么这么了解……有意思?”

“别提了。”莫兰在窗沿的烟灰缸里捻灭了烟,端着烟灰缸回过了身,“我那死去的前男友,不也是华清大学的嘛。”莫兰随手指了一下办公室的方向,无奈道,“他是我那前男友的同学兼偶像,之前打过几次照面,算是……能说得上话吧,也没什么实在的私交。”

“……你那华清大学的前男友不是跟你差不多大……你什么时候又交了个小的?”

“没有!……是沈翳!他在华清大学可是出了名儿的天才!十五六岁就被华清破格录取了,在那儿呆了好几年,修完了什么医学、化学、生物、金融好几门学科的知识……”莫兰长叹一声,“反正,挺牛逼的。是个人才啊,可惜天才都不走寻常路。那么好使的脑子干点儿啥不赚得盆满钵满,偏偏写小说……”

“写小说?”

“可不是!还是犯罪刑侦类题材。嗨,也不研究研究网文界市场,这个题材多惨淡呐,……这不,找我来借那些尸检类的专业书嘛。”

路晨曦眯着眼抽烟,往办公室的方向瞧——原来,沈翳到警局,竟是为了向莫兰借尸检类的专业书。

主修过多门学科、有多国旅居史、父亲就是警察局局长,对警察办案流程相当熟悉……这些都完美符合警方前世对THE KING的犯罪人物侧写。

再加上,前世凌云城C区5号楼13层,那个男人侧过脸时,看向路晨曦的冷漠而平静的眼神。

路晨曦自小就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他可以肯定,出现在凌云城的那个人,绝对就是刚刚他所遇到的沈翳!

只是……专程跑到警局,就为了借几本尸检类的专业书,路晨曦怎么想怎么觉得这里面有猫腻。

以路晨曦前世对THE KING在暗网上的了解,在这方面,他不能说是全知,至少,也能算得上是半个专家了——沈翳这时出现在警局,一定还有其他更隐蔽的目的。

只可惜,路晨曦前世因清河港爆炸案在家消沉了一个多月,再次归队时,直接就去了缅中加入国际刑警队继续追查九二三特大人口拐卖案的线索,所以,对于警局1月所发生的事、沈翳是否还曾在警局有过其他动作,路晨曦还真不清楚。

路晨曦沉默着在烟灰缸里捻灭了烟,思考接下来的打算。

不管这小子在谋划些什么,也无论他还有什么样的特殊身份。路晨曦打定主意,这一次,不管使用什么样的法子,付出怎样的代价,绝不能让这小子再从自己的手心逃脱。

“……总之,人出来以后,你可得好好和人家把误会解了……”莫兰还在路晨曦的身侧滔滔不绝,“沈局拿你当半个儿子,就算是看在沈局的面子上,你跟他这关系,也得好好处吧?嗯?……诶,我跟你苦口婆心这么多,你耳朵听着没?……路晨曦?”

砰——!

沈淮恩局长办公室突然传出一声尖利的声响。

路晨曦猛得从神游中回过神儿,反应过来时,已经冲过去,嘭得一下一脚踹开了反锁着的局长办公室门,以手枪正对着办公室内。

手枪正指着的方向,是站在办公室正中央的沈局。他唇角带沫儿,正涨得满脸通红。一只茶杯被他捏在手心,要砸不砸,不尴不尬地朝沈翳半举着,而配套的另一只,已经碎在了他正前方不远处沈翳的脚边。很明显,刚刚办公室内发出的声响,应该就是沈局砸杯子的声音了。

路晨曦懵了一会儿,三十二年与自己老父亲对战的经验让他瞬间反应过来屋内究竟发生了些什么,还未来得及尴尬,路晨曦先警惕地盯向了正站在窗边,一脸平静、无所谓的沈翳。

沈翳皮肤很白,身材清瘦,但线条清晰,比例完美。他的毛发颜色全都淡淡的,浑身上下显得色素稀缺的样子,此刻被裹在一件白色呢大衣里,透着股清冷干净的劲儿。沈翳环抱双臂,依靠在窗边,背站在明媚的阳光里,几乎像是要被阳光穿透。可能是因为混血儿的原因,他容貌精致姣好得不太真实,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远远一看,竟像是乘着圣光,意外闯入人间的神秘天使。

“额……”沈局琢磨不出路晨曦沉默的这几秒在转些什么心思,一眼瞥到路晨曦手上的那把枪,为了以防万一,只得先尴尬地、尽量减小身体动作地将手中的茶杯放回到了桌子上。

还是莫兰及时赶过来,一手将路晨曦指向沈局的枪口给压下了。

“沈局。您知道,晨曦最近……”莫兰站在路晨曦身后,指指脑袋,解释,“……有点过度反应。”

沈淮恩不动声色地点头,表示十分理解,对路晨曦温和道:“晨曦啊,有什么事吗?”

路晨曦眯着眼,依旧死死盯着站在窗边的沈翳。

逆着耀眼的阳光,路晨曦其实不太能看清沈翳此时脸上的表情。但,他能清晰地感知到,自他闯进门的那一刻起,沈翳同样一直在死死打量着他——带着审视,甚至是敌意。

第14章 第十四章 破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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