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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Come and Play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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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明白到这一点时,路晨曦情不自禁一声感叹,唇角漾起得意的笑来。

这是什么主角行为!挂逼操作!

不仅自带复活甲!还能带着答案和全套剧本回到过去,重新通关?!

这不是妥妥那些网络狗血小说的大男主行为么?难怪局里那帮老的小的,总是羡慕路晨曦,说他是上帝眷顾的宠儿。这家伙,要真是如此,就连路晨曦自己都要羡慕自己了。

就凭这个bug,区区一个THE KING!那不是手拿把掐,手到擒来么!

想到这儿,路晨曦都忍不住要笑出声儿。

事实上,路晨曦也确实已经捂着小嘴,笑出声儿了。

电话那头,沈局听到路晨曦这边儿不间断的怪声儿,虎躯一震,算是彻底怕了路晨曦了,带着颤音,不乏心疼和担心地劝道,“小路啊。我真的是担心呐……要不,我还是过去看看你吧……”

“放心吧,沈局。我好着呢。”路晨曦把电话扬声器打开,已经哼着小曲,绕到衣帽间里,挑选回警局的衣服了,“前两天确实累着了,回家补了几天觉。待会儿我就回警局了。”

沈局掂量着路晨曦这兴奋活泼的语气,简直与前两天死气沉沉,不肯说一个字的状态截然相反,判若两人,愈发忐忑了,“别,别别别。你再多缓两天,不着急,没关系的啊……”

“那不行。”路晨曦穿戴好衣服,在洗手间刮干净了胡茬,又随便抓了抓头发,“我已经等不及了。”

“等不及什么。”

路晨曦笑眼一眯,自信回道:“当然是……抓THE KING那个孙子啊!”

路晨曦挂了电话,换上鞋,从玄关托盘抓起汽车钥匙,在指尖绕着,哼着小曲,就出了门。

沈淮恩站在公安局楼顶的天台上,狐疑地望着挂断的手机电话,认真怀疑,路晨曦是不是已经精神分裂了。

公安局楼下,一道俊秀清逸的白色身影穿过公安局门前的大院,径直进了公安局大厅。

沈淮恩局长无意间瞥见那道身影,一惊,面露忧色,马上扭身下楼。

路晨曦租住的小破公寓离公安局不远。不多时,已经到了警局。杨阳洋、周墨、邢期添等二队成员见到路晨曦显得十分惊喜,拉着路晨曦家长里短,聊了好一会儿近期的“警局风云”。

恰好信息技术侦查科程菻经过,周墨赶紧揽过程菻,向路晨曦介绍:“老大,这是信息技术侦查科新来的小可爱,程菻。您别看他年纪小,像是毛都还没长全,技术可牛逼呢!在信息技术侦查领域,算咱们国内顶尖的!”

“哦,我知道。”路晨曦随口回答。

“……您知道?”

“啊。”路晨曦勾起唇角,笑了笑,突然起了玩心,想逗逗这帮小孩,便煞有介事,眯着眼伸手一掐,“00年的,看样子,像是双子座……两周前刚调过来的吧……小时候家里挺穷,跟奶奶生活?……看面相,童心未泯,爱看漫画,吃甜食,喜欢巧克力棒?……等等,啧啧啧,没想到,这孩子也苦过哇,小时候犯事儿,差点儿有牢狱之灾,这得亏是干了刑警啊,要不,现在恐怕就在里面了。”

程菻起初只是不以为意地听着,随着路晨曦越讲越深入,眼睛瞪得渐渐有铜铃那么大。

周墨、杨阳洋和邢期添在旁边看热闹,左右瞧瞧。

周墨:“什么情况……什么情况?真的?全说中了?”

程菻:“天呐……丝毫不差,路队,您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些就连我档案简历上都没写啊……”

程菻惊讶得就跟见着仙人似的,傻那儿了。

周墨、杨阳洋和邢期添也都跟亲眼见证了奇迹似的,捂着嘴,以惊讶的目光,在路晨曦和程菻之间来回横跳。

“哇——”

“社会我老大!不愧是咱们局的路神棍呐!”

“牛逼哇——”

路晨曦捋了吧头发,装得跟什么似的,又冲大家嘘了一把,硬装起大尾巴狼,煞有介事地要大家低调,“小意思,小意思,这都不算事儿。”

其他几个被哄得蒙圈的小年轻此刻惊讶的目光已经完全转化为崇拜了。

如果不是路晨曦嘘他们,这几个估计现在都已经正在立正鼓掌了。

怒刷了把穿越回来的优越感,路晨曦现在心里十分熨帖。想着还得先办正事儿,跟二队警员们打了声招呼,就上楼去找沈淮恩局长了。

掐算新同事的底细算什么牛逼的呢,更牛逼的,还在后头呢。

路晨曦挑着嘴角,以轻快的脚步,嗒嗒嗒上了楼。

如果将他在过去时空所发生的一切,称呼为前世的话。在前世,他看到THE KING的正脸了,也已经知道了THE KING的真实身份——William·Field。

那个国际S级通缉罪犯,各个国家,联合国警署,花了三年时间,用尽手段、办法,都没能抓到的男人。

眼下,他只要去请沈淮恩局长批准,在警务系统中,调出William·Field的资料,确认William Field现在所在国内的位置坐标,实施抓捕。

一切,就可以全部结束。

画上圆满的句号。

到那时……

路晨曦抬起头,目光中闪过一丝悲哀。

他也不再会以失忆为借口,回避12月15日在清河港港口所发生的一切。到那时,他会一五一十地全部向上级坦白,去承担他所该承担的一切。

路晨曦目光坚定,脚步愈发沉重,朝着顶楼的沈淮恩局长的办公室走去。

与此同时,沈局也正沿着楼层,透过每间办公室的门窗玻璃,往里面瞧,寻找着那道清瘦的身影。因一时心急,沈局在下楼时,走得快了些,心脏在砰砰砰直跳。他有些喘不上气来,不得不停下好几次,边歇边找。

沈淮恩近来就一直觉得心里不踏实,隐隐感到不安——该不会真出什么事吧。

路晨曦沿着楼层中央最宽阔的楼梯往上走,经过法医办公室的楼层,眼角余光不经意扫到走廊上一抹熟悉的背影。

路晨曦踩上台阶的脚步一停,心脏猛得一抽,又不得不退下楼梯来,定身,朝走廊远处的那抹背影望去。

法医办公室门口,一个身着白色长款呢大衣,围着英伦式围巾的高挑清瘦男子正和法医室主任莫兰说笑着。

男子一头棕黄色及肩中长发,额头细碎的长刘海遮住了本就小巧的大半张脸。此刻,他眉眼弯弯,乖巧温和地笑着,白皙细腻的奶白色皮肤,让他周身仿佛散发着一圈柔和的白光。

清冷的气质,精致的面容,奶白的肤色,让他在警局走廊的人来人往之间显得格外扎眼。

除了青年手捧的两本法医类书籍,莫兰正将另外两本书也递给这个青年。

“是吗……那我可要回去好好看看。”青年轻抿薄唇,又随手翻了一下刚刚莫兰递给他的法医类书籍。

“你既对我们这一行感兴趣,不如就过来实习两天,当我的助手啊。”莫兰开玩笑。

青年抬起头,一脸的天真、诚挚,“可以吗?”

莫兰哈哈笑了,“我可请不起你!……小朋友,你这么单纯,又长得这么俊,以后出去,怕是要被小姑娘骗哦!”

青年闻此,瞬间红了脸,低下头,也腼腆地跟着笑了起来。

不经意间,青年侧过了脸,被不远处的路晨曦瞧了个正着。

路晨曦目光一沉,大步流星朝那个青年奔去。

青年眯眼笑着,还在跟莫兰道别,突然一股强大的力量,把他的手腕一把扯起,怀中的书跟着稀里哗啦地散落了一地。青年有些诧异,还未来得及反应,便随着那股强大的力量,撞上了一道结实的胸膛。

路晨曦居高临下地盯着面前的这个男人,眼中似有团火。他大力攥紧了男人纤瘦的手腕,又稍微捏了捏,确认是他熟悉的尺寸,于是眼中的恶意更甚了。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我说过!我会亲手抓到你的!”路晨曦盛气凌人,凑到男人的耳边,低声狠狠道:“THE KING!”

言毕,路晨曦挺直起身,他眼中盛满肃杀的寒意,不错分毫地紧盯着眼前的这个青年,不肯错过这个青年哪怕一丝细微的情绪反应。

然而,这个青年却只是以看神经病一般,嫌弃又略带恼火地盯着路晨曦。纯净透彻的湛蓝色双眸就像一汪澄澈的清泉,带着如小鹿受到惊吓般的无辜、懵懂和疑惑。

“这位警官,请放开我。”

青年短暂惊慌之后,马上就冷静了下来,语调彬彬有礼却带着足够的威慑力。

路晨曦再次审视地扫了一眼眼前的这个青年——不会有错。除了他没有戴那枚标志性的红钻耳钉。他的身形、面容、气质,甚至手腕的宽度,都与THE KING 一般无二。

世界上,长相、身形、气质,能如此一模一样的,能有几个呢。

更何况,这是在霄洲,亚欧混血儿本就不算多的城市。

路晨曦可以确定,自己绝对没有认错人。这个人,一定就是THE KING!那个在火场上将手放在自己的颈上,引发前世末日般的生物化学爆炸,并亲手枪杀了沈淮恩局长的人!

想到这儿,路晨曦捏着青年的手越发加重了些力道。

“额……”青年表情痛苦,声音清冷中更带了丝颤抖,低吼道,“警,警官!我不认识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路晨曦一挑眉,“装?还装?……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

莫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彻底是被整懵圈了。脑补了几个故事版本之后,愣是没把二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给捋明白。

她站在中间,旁观也不是,阻拦也不是。潜意识告诉她,这俩人之间的事,她最好还是别掺和,掺和也绝对落不得好。所以,她只是伸出双手,摆出要劝解的姿势,然后在原地干站着。

“你知道?那你说!我是谁!”男人疼得面色发白,语气已经是带着怒火了。

路晨曦冷笑,“不都说了嘛,你是……”

“沈翳!”

路晨曦一顿,莫兰和青年同时一惊,望向声音的来处。

他们的身后,走廊远处的尽头,沈淮恩局长正站在那儿,一脸的气急败坏。

这回,换路晨曦懵逼了,喃喃跟着重复了一遍沈淮恩局长呼唤的名字——“……沈翳?”

青年闻声,也看到沈局,大惊失色,深吸了一口气,良久才叫了一声,“……爸。”

路晨曦还捏着青年的手腕,此时已经瞪圆了眼睛,眼珠都快跟着掉下来了。声调儿因惊讶也跟着转了八道弯,“……爸???”

莫兰瞅瞅这三人混乱的情况,忍不住一手扶住了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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