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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幸运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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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御虚之后,不妄祸发现自己分明跟凡人一般无二了,他这一路上都冷得要命,累得要死,甚至除了疼和困之外,他还多了个毛病,他开始饿了。

饿这个滋味真不好受。

尸鬼灵根仙骨全无,灵气一入体内就顺着经脉运行耗尽,是半点富余的都留存不住。

如此窘境便导致他总是饿出个两眼冒绿光要吃人的架势,甚至每每一饿,他都有种毛骨悚然的预感,觉得自己很快就会落个饿死的悲惨结局。

可恨界狱之外仍是天长地久的寒冷,除了他一个活物再没旁的了。

不妄祸不得不认了命埋头苦走,期望能趁早走出这片无人之地。

凛冬的雪向来不留情面,直到走得一张脸皲裂得比腌菜坛子里皱巴巴的萝卜梆还不如时,不妄祸才晕头转向地走到了有点人烟的地界,寻着了个看起来挡风又扎实的空坟包。

含糊不清地同原主人道了一声得罪,原本只想一头扎进去小睡一觉歇歇脚,不曾想小睡成了大睡,他这一睡就睡了个天昏地暗,在寒风中被吹成了具咸鱼一样硬邦邦的冰雕干尸。

干尸不能动、不能喊,在不断恐慌自己最后是会饿死还是冷死的时光中,迎接了开春的第一缕阳光。

不妄祸冻在坟里不能动弹,头脑倒是很活跃,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谁能来救我脱困,我就去给他抢三箱子金条来当报酬。倘若来了个不恋财的,那也没关系,我去给他找漂亮女人来当老婆不就是了?嘶……等会儿,要是个未婚的姑娘救了我呢?我要不要学话本子里以身相许?呸呸呸,多厚的脸皮,谁还能瞧得上我……”

就这么想着想着,不妄祸又气又饿地数过了九十八个过路人。

当气急败坏地宣布接下来将会恩将仇报,能动弹后的首要大计就是先一口吞掉来救自己的人填饱肚子之后,他终于等来了第九十九位路过此地的人。

如此“幸运”之人,是个修为颇高的青年修士,叫做易无忧。

易无忧年纪刚满二十,高个头,细窄腰,剑眉星目生得骨肉皮相很是俊朗非凡。

只是可惜他这一身恃才傲物的外表和实力,统统毁在了一双懵懂无暇、与年纪十分不符的双眼之上,令人一望便知他实际上可能是不大精明。

这样一位在不少人心中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角色,却正是人界中州境内声势名望最大的剑宗门派广云宗的少庄主。

广云宗以剑入道,扬名四海,宗内弟子几乎人人天生剑骨,各个修习起来都得心应手犹如神助。

其中又以这为生来就魂魄不全的少宗主最为卓然,如此年纪便已结金丹,真不可谓不是一个绝世逸才。

可再怎么厉害,也招架不住这位少宗主的头脑问题。

于是为了不赘宗门的煊赫威望,易宗主费尽心思给她这位独子寻了门强强联合的好姻缘,看中了瑶山郡金乌一族的元婴才俊,谢裳丰。

谢氏一门是已有千年底蕴的修仙世家,有着灵界东方仙境明藏仙尊谢之章的照拂,谢裳丰更是青年子弟中的佼佼者,能同他结成道侣,细数下来也算是易无忧高攀了。

一个家里只要能有一个精明的,这家估摸着也就散不了了。

因此为了这门亲事,易宗主不惜以半生修为铸成了一对阴阳鸳鸯剑,用以作为二人的新婚贺礼——鸳鸯剑阴剑古朴厚重,阳剑轻盈锐利,两柄剑都是无上品级的至宝仙器。

然而易无忧头脑不精明归不精明,却并非傻到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和主意的地步,在某些方面,他不仅不傻,反而几乎是具有着天赋异禀的能力来洞察人心。

两家商议亲事的时候,谢裳丰登门拜访,甫一相见易无忧便知道了谢裳丰实际很瞧不上他,倒是对他同门的小师妹有几分另眼相看的意思。

因向来害怕自己多言多语会更加暴露头脑的不同惹人笑话,易无忧从小到大养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性子。

然而这后天养成的脾气不代表他心里也不声不响,他身份最重,平素照顾宗门的师弟师妹们也早都成了习惯,任谁求他帮忙他都是木着脸应下来,是个表面冷脸,实际上对内护短到没有脾气的好好人士。

小师妹含羞带怯的在他面前诉说了和谢裳丰的情谊,又泪如雨下地保证说只是在他俩婚前最后贪恋一点温暖,等他二人真正结成契礼成为道侣之后,她一定会老老实实退出,绝不逾矩。

扑过去抓住易无忧的胳膊晃个不停,小师妹撒起娇来柔柔弱弱像是丁点儿被拒绝的刺激都承受不住。

可这次,易无忧略感不适的从她手里挣脱出来,倒也没有专门对她和谢裳丰的关系大做文章,只是板着面孔一脸严肃教育道:“师妹,男女授受不亲,更忌私相授受。”

小师妹一愣,红着眼眶要哭:“老古板!”

她哭得易无忧多少有些愧疚,真以为自己把话说重了。

可母亲从小教他端方如玉、正直在心,小师妹不懂事,他这个做师兄的却不能眼看着放任不管。

扣留着小师妹结结实实地教训了一顿,也不知道她听没听进心里,还是最后他自己想起了一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师妹青春正好,豆蔻初开,正是渴望爱情的年纪。

她与谢裳丰郎才女貌、年纪相仿,倒也确实更加登对一些。

易无忧自认在此事上大智若愚,别具一番慧眼。那既然别人心有所属又两情相悦,他何必还牵扯在其中让人左右为难呢。

于是就在十日前,易无忧毅然决然地进行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他这一路上运气不太好,世人嘴中笑称他不精明的头脑也终于隐隐暴露了一份特征——他心肠好得过了头,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纵使一个心宽体胖、膀大腰圆的魁梧大汉跟他说已经有许多日子没吃过饱饭了,饿得慌,求他赏口饭吃,他也会拿出储物袋里仅剩的一块硬馍馍掰一半送出去。

他锦衣玉带,华贵非常,却连行走江湖的基本常识都没有,那魁梧大汉当然也不会是真正冲着他那半块馍馍去的。

莫名其妙地躲过了来势汹汹的一脚,易无忧好半天没反过味儿来。

大汉从后腰掏出了一把匕首,凶神恶煞地冲着易无忧比划:“小子,把身上的宝贝都交出来!”

易无忧只当这位虎背熊腰的壮士可能真遇上了某种急需钱财的难处,逼不得已才走上了歪路。

然而他昨日里遇到了一对十分可怜的孤儿寡母,那两位也说有许多日子没吃过东西了,他一时没忍心把身上仅剩的钱财都送给了她们,现在确确实实是分文没有了。

于是他很好脾气的开了口:“我的钱,都已经给别人了。”

他把钱财的具体去向言简意赅地同大汉阐述了一遍,大汉瞠目结舌,不信他能傻到这个份上:“娘哎,你剩了多少钱?都给她们了?”

易无忧点了点头,对自己储物袋里的金银灵石倒是记得很清楚,笼统算下来也有一小半袋子了。

“多少?!”大汉几乎是喊了出来。

大汉声音一高,易无忧就觉得了吵,而他那脆弱不全的魂魄又支持不了他承受太吵的环境。

于是易无忧忍着不适,用最后一点耐性奉劝道:“兄台,你身强体壮,有手有脚,大好男儿一个,何苦做这档子杀人劫财的营生?”

说到这里,他忽然发自肺腑的有些恼:“再说,若你也有妻女,若也沦落到那般境界,难道不是可怜得很吗!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你也会愿意出手相助的!”

“去你妈的!”大汉懊恼那些钱没落到自己手里,扬起拳头来就要往易无忧脸上捶:“闭上你那乌鸦嘴!”

望着杀气腾腾的拳头,易无忧本能地歪头一躲。

这一躲,使他左耳垂上挂的一枚水滴状的珍珠坠子吸引了大汉的注意力。

大汉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最自信的就是火眼金睛的本事,他一见着珍珠坠子就知道了它绝非凡品,甚至都有可能是这傻子身上最值钱的一样东西。

易无忧发觉他的视线之后立即皱起了眉头:“这个不行!”

见状,大汉眼中贼光乍现,更确信了这坠子的珍贵。

他甚至不惜暴露魔修本貌,双眸黑气森森的盯住了易无忧。

易无忧一怔:“你竟是魔修?”

大汉权当他是个死人了,理都不理,伸手就想去扽那坠子下来。

易无忧终于发现了大汉的不知好歹,他其实很不想动武,那年生气一剑斩平了一座山头之后,娘亲就严令禁止他再使剑,老实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新得了一把,没等爱过了瘾就被没收回去可怎生是好。

可眼瞧着是不动手不行了。

他反手抽出自己的乌黑重剑,因为太害怕剑再次被没收,所以对大汉的火气真情实感到了极致:“除魔卫道乃吾等职责所在,你胆敢作乱!”

摸到剑的那一瞬,易无忧身上气势变得有些凛然,他面无表情,偏偏神采傲岸飞扬,嘴上又说得那样浩然正气,全然一副深藏若虚的模样。

大汉登时一愣,被他一身凌厉剑意震得错愕不已。

易无忧挥出重剑狠狠横扫而去,席卷着满地尘沙攻向了大汉的下盘。

大汉骇然向后撤退,霎那间背了一身的冷汗。

然而……

沙尘散去,却是无事发生。

“咕噜”的一声,易无忧皱眉捂着肚子觉得了饿。

他虽已结成金丹,轻易不食五谷,可从前饿了就得吃饭的习惯却没改,不吃饭没有力气,没有力气打架太累人了。

他收回剑,对着大汉严正点了点头:“我先去吃饭,等我。”

说毕,他根本不给大汉反应的机会,身形一闪便不见了踪迹。

因为囊中羞涩,又偷不得,抢不得,易无忧根本没往集市上去,他往远郊里一跑,盯上了草丛里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子。

捡起一粒小石子取了野兔的小命,刚将它拾起来就听到了一声奶声奶气的叫唤:“娘,我的小兔不见了!”

易无忧吓得浑身打了个激灵,盯着手里的兔子心说不妙。

那小孩的娘说:“哎呀,本来就是只野兔子,又被你喂得那么肥,指不定被哪个馋嘴货偷打去吃了。跟你说了抱好它、抱好它,你贪玩不听,又去怪谁?等你爹回来了,让他再给你抓一只玩就是了。”

小孩大哭大闹,非要闹着找:“不行不行,我的小兔跟别的小兔不一样,它腿上是红色的毛,跟别的兔子不一样!”

易无忧再定睛一看,心中大寒,是彻底的慌了。

他听着小孩和小孩娘越找越近的脚步,心想要不出去道个歉吧,可这想法一闪而过,他又想起了小孩娘说的那个“偷”字。

他都这么小心翼翼了,不过在野外打了只野兔子怎么就成了偷?

上次偷偷去娘屋子里拿剑,娘把他打了个半死,说人一旦学会了偷、学会了抢,就离杀人放火不远了,所以只要他敢犯罪第二回,娘就打死他。

他对死后光景没什么概念,所以不怎么怕死,但是他怕他娘。

思前想后,脸色变来变去,他惨白着脸选择了逃。

易无忧关键时刻头脑绝对灵光,看了眼手里的兔子,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它和包袱与剑,撒腿就跑。

因为太饿,所以一跑就跑得没有了力气。

只是远远的还能听见小孩嚎啕大哭的声音,听得易无忧紧张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他简直想跟着这小孩子一起哭一哭,因为觉得很委屈,他又不是故意偷的。

越委屈,越想逃,可饿得逃不动,心里就急闹了起来,又烦又恼,恨不能连剑带包袱一起全扔了才好。

鬼使神差的,他忽然往路边的林子里一拐,蹚着及膝高的杂草,直愣愣地对上了半截火烧火燎过的坟碑石。

眼睛一亮,易无忧双手合十对着坟碑鞠躬一拜,视死如归地一头撞进了碑后的坟包里去。

坟包地上一半,地下一半,其实也勉强称得上是宽敞。

无奈易无忧人高马大的,长手长脚地钻进去不止蜷得难受,还颇有几分顾头不顾腚的阵仗。

坟里有具棺材,大咧咧的敞着盖。

好在他人愣,愣得一腔子浩然正气,自觉半点都不惧怕鬼神。

易无忧无比庆幸眼下还是个倒春寒的季节,强忍着不适嗅了嗅没有异味,再次对着墓主人一拜:“在下无意冒犯,您死者为大,今日暂借贵宝地一用,实在是逼不得已。等渡过了这场……这场劫难,在下一定风风光光给您修碑立墓,请天下高僧做法超度,还望您切勿见怪。”

墓主人没回话,黑暗之中唯有他七上八下的心跳声,反而令易无忧逐渐冷静了下来。

然而也正因为冷静了,他忽然很有闲心的想起了小时候听到过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一种枉死鬼,专门躲在坟地里等着误入歧途的人,碰上一个,它们就会把这倒霉蛋的三魂六魄给掏出来吃掉,然后自己钻进人身里取而代之——

不行不行,不能再想了!

易无忧逼迫自己转移注意力,立时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傻事,他应该面朝上背躺在棺材里,而不是如今这样面朝下正对着棺材里的墓主人。

因为看不清墓主人的模样,易无忧一会儿安慰自己尘归尘,土归土,一抔黃土之下不过白骨而已;

一会儿又控制不住地尽往可怖丑陋的方面想象,思绪一旦发散就再也收不住了缰绳,越想身上冷汗越多。

不久之后,他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开始无声惊叫,浑身肌肉也开始发酸,摇摇欲坠的将要支撑不住身体了。

身不由己地打了个激灵,易无忧的胳膊累得打弯儿蜷了一蜷,他没有防备,整个人立时向下跌去,眼瞅着就要跟墓主人那颗黑乎乎、圆滚滚的头颅来个脸贴脸了。

“别动。”

死寂的环境中,有一只白骨爪子擒住了易无忧的肩膀向外一推,语气嫌弃至极:“你都快亲我嘴上了!”

易无忧瞪大了双眼,一口凉气倒吸回体内甚至忘了还需要再次呼出去。

憋得错觉马上就要死了的时候,他惊悚至极想要高声尖叫,气息却堵在嗓子眼里“咯咯咯”的喊都喊不出来了。

不妄祸听他“咯”起来没完,莫名也感受到了一点惧意,觉得这声音实在鬼气森森,简直像是奔着要人命去的。

然而再像鬼,易无忧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大活人。而活人自有活人的好处,他身上的生机就跟烧了口大灶一样热气腾腾地烤得不妄祸浑身直冒汗。

不妄祸手动弹不了,汗也抹不了,正好有几颗汗珠子肆无忌惮地淌到了眼里去,便忍着酸涩使劲滚了滚眼珠子,硬是把一双眼皮给眨巴开了。

眼睁开了,他才看清闯进来的是怎样一个小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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