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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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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驴车上的少年腰也不佝偻了,嗓子也不痒了,甚至面色也逐渐红润起来。

方才他那副病弱书生的模样,竟都是演给沈闻君看的假象。

少年郎一改病怏怏的模样,将头上的伪装卸下,露出一头深棕色的卷发,任由它被雨水打湿。

他下意识地摆弄了一下耳边,手指落空,才想起自己的狼头耳坠早已丢了。

如此,少年也不失落。

“乌金,快给我一壶水,我要润润喉。若真咳得嗓子哑了,声音就不好听了,如此六娘不喜欢我了,可如何是好?”

乌金无奈摇头,递过水去。

喝完水,少年仍觉身体发烫,于是脱了衣衫,露出精壮的肌肉来。

雨丝还在落。

空气湿润,春风微凉。

不一会儿,少年就和路边的柳树一样,肌肤上挂满细密的水珠。

他倒不嫌冷,反而觉得舒服,开心地露出一口白牙,殷红的唇角挂着丝丝笑意,比三月的春光还要明媚。

少年忽然想起什么,拿出沈闻君给的玉佩,在全身上下试了试,最后挂在脖子上。

乌金提醒他:“少主,中原人佩玉,都是挂在腰带上的。”

少年不爱听中原人三个字,道:“我又不是中原人,我是草原人。本少主宣布,草原人就要将玉佩戴在脖子上。”

将玉佩戴在脖子上,就是将六娘放在了心脏。

这代表他对六娘最真挚的爱意。

乌金又摇头:“您如此喜欢沈娘子,为何不留下来,还要装病欺骗她呢?”

为何不留下?

一则,他有件要事要办。

二则,他早就想把金子送给妻子,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这一趟出去再回来,想给六娘金子就有了由头。

至于为何装病……

少年得意地翘起嘴角:“六娘心地善良,见我咳嗽便会对我愈发关怀。”

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两人都有些生疏,坐得隔一丈远。

他那时因为对所有中原人心怀警惕,故而示弱装病。接着他便发现,每次咳嗽之时,六娘便会靠近他一寸,为他添茶拍背。

六娘似乎喜欢文弱的男子。

发现此等幸事,教他怎能不多咳几声!

于是他日也咳嗽,夜也咳嗽,见到六娘便咳,背着六娘做样子,偶尔也要咳两声,毕竟织女镇到处都是认识六娘之人。

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少年向后倒下,头枕双臂,一脸幸福地闭眼,说道:“你不懂。”

乌金又是摇头:“中原有句话,叫做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伪装一事,也是同样的道理。朝格殿下,属下劝您莫惹沈娘子生气,否则到时追悔莫及,腾格里天神也无法庇佑您。”

朝格,海那赫·朝格。

织女镇上的病弱书生海大牛,原来是海那赫部落的二王子。

雨不知何时已然停了。

它来得悄然无声,去得也迅速,若非地上有被打湿的痕迹,不会有人知道下了这一场雨。

朝格坐起身来,轻盈地跳下驴车,胸前的玉佩因他的动作微微荡起。

朝格笑着看向乌金,说:“乞颜·乌金,你觉得依本王子的个性,会让这种事发生吗?”

朝格原本极其讨厌中原人。中原人虚伪,可恶,满腹算计。

可六娘不一样,她温柔,漂亮,柔弱但坚韧,她是朝格第一眼就喜欢的中原人,也极有可能是朝格唯一喜欢的中原人。

为了六娘,朝格什么都可以做。

沈六娘喜欢在县城里算账的海大牛,那么他可以一直做海大牛。

他会学习,变成沈闻君最喜欢的样子。

“本王子可褪去衣衫,在冷风中吹几天几夜,染上咳疾轻而易举。而且,本王子近来还潜心研习中原人的诗书、算学,还忍着喝掺了墨的水,迟早会成为六娘喜欢的书生!”

朝格从包袱里掏出一本书,扬了扬书封,得意地说:“算学本王子自小精通,诗书一道本王子很有天赋。你瞧,研习半年之久,本王子已经会背《三字经》了!”

可村里的中原小儿,背《三字经》只需要三天的。

乌金觉得王子未免太自负:“大昭国与海那赫部有旧怨,王子殿下,三个月后你回来坦白,如果沈小姐不喜欢草原人怎么办?不喜欢草原怎么办?”

“本王子感受得到,六娘喜欢我,非常喜欢我!”

“如果不呢?”

朝格的笑容消失了。

“那不是更好办了?”

少年的眉眼很冷:“伪装已是无用,无论如何都无法讨她欢心,那么就只好强娶了。”

说到此处,少年的面容变得烦躁。

草原上的勇士都是靠实力赢得女儿家的芳心,一想到可能野蛮地对待心上人,少年就觉得浑身难受。

他不禁想起了罪魁祸首。

一年之前,若不是可恶的敌人害他坠崖失去记忆,他也不会因对旁人警惕而处处伪装,亦不会装成书生,变成今天这般模样了!

朝格恨声道:“那个该死的中原人到底在哪,你们还没查出来吗?本王子现在就要去杀了他,好泄了我的心头之恨!”

王子殿下发怒,躲在暗处的几个男子此刻都站了出来,和乌金大人一同单膝跪地,整整齐齐请罪。

乌金道:“属下有了他的一些消息,但具体去向还需确认。王子,您再想一想,真的不记得那人的长相吗?”

朝格闭了闭眼。

眼前闪过绣着金色绣线的裙摆,上面的牡丹花牌随风飘荡。

“是一个有地位的中原女人。”

朝格按了按太阳穴,说:“我不记得她的脸,只记得她的身份,或许与牡丹花有关。”

“是,最快今晚就能找到她!”

乌金记下线索,安排其他人去找。

朝格握紧胸前玉佩,放到唇边吻了吻,心道:

六娘,再等一段时间。

今晚,海那赫·朝格就去解决该死的中原敌人,最迟三个月,他就能准备好聘礼,来中原迎娶你。

他会为你准备三百头牛,六百只羊,无数的珍宝,最舒适宽阔的王帐。

.

织女镇的天气古怪得紧。

晨起时落了零星的雨丝,不到一个时辰,雨便停了。天上的乌云聚了半日,在晌午的时候散开,正是青天白日的时候,却又起了风。

青山县隶属大昭国与北方草原的边陲城池,因离草原离得近,每到春季,风就格外大些,连地上的土都能吹到天上去。

作为青山县最西边的小镇,织女镇自然也受到了影响。

沈闻君打开门往外看,险些被塞了满嘴沙土。

对面楼上有两个妇人在闲话,提起这漫天风沙,张嘴闭嘴离不开一个“孽”字。

“都是草原人做的孽哦。掳了公主娘娘,又要皇帝的夜明珠,天老爷气得发怒啦!”

“好好的公主就不嫁状元,非嫁给蛮子!这下可好了,公主娘娘没了,造孽哦。”

“……”

这件事沈闻君有所耳闻。

同和二年新帝登基,结束大昭与草原十几年的战争,两国修秦晋之好。

同和三年,海那赫部求娶皇帝之妹清河公主。一月,送嫁队伍在质水河遇袭,公主失踪。为补偿草原,皇帝亲自准备国礼,派使臣送给草原可汗。

现在是二月半,公主失踪了一个月有余,仍旧下落不明。

连边陲百姓都知道了这件事,可见皇帝是真的束手无策了。

沈闻君想,作为瀚海府大都护的兄长应该也很头疼。

说起来,她也算瀚海府的半个下属。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往日她就常为兄长做事,如今少不得问上一问。

“传信给大都护,可有接到寻找公主的密令?若是他公事繁忙,等我大仇得报,或可帮他寻一寻。”

护卫写好密信,放出后院的鸽子,若是飞得快,一天之内就能收到大都护的回信。

沈闻君回到房内。

海郎不在,不必伪装一贫如洗的厨娘,沈闻君把房间换成了她从前居住的模样。

先前缺了一条腿的桌子换成梨花雕木,地上铺的是苏州锦缎。茶杯换成青瓷,茶叶是雨前龙井,桌上摆的茶点是她最爱的青梅糕。

大昭寻常人家吃糕点,因怕费银钱,只当做点心来吃,沈闻君并无这个烦恼,用青梅糕充做膳食。

喝一口茶,吃一口青梅糕,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填饱了肚子,洗手更衣。

身上的粗布麻衣换下,穿上最爱的圆领罗裙,上面绣的是雪中红梅,要配惊鹄髻,簪一对鎏金银花钗。

再佩上她最爱的牡丹佩。

先前的丢了,这是兄长特意命人又打造的,花纹由她亲自绘制,天下独一无二。

沈闻君换了衣服,在腿上绑了暗袋,装了蒙汗药、毒药和匕首。

正擦拭着软剑,有护卫来报:“程护卫传信,找到了郡主死敌的下落!”

终于找到了!

沈闻君激动站起来:“在何处?”

“青山县。”

瞬息之间,沈闻君已做好决定:“传令给北边的人,这几日尤其要护好海郎君!”

北边是草原人的地方,若是那个该死的草原人发现了海郎,那可就糟糕了。

还是得速战速决才行!

与此同时,一处隐蔽的山洞内。

“青山县?”

竟在青山县。

朝格抽出弯刀,雪白的刀片映出和刀刃一样锋利的双眼,眼神沁着冷意。

朝格笑了笑:“找了这般久,仇人竟一直藏匿在自己身边,真是好得很!”

山洞外是听命而来的十三位护卫,朝格说:“去青山县城,找到戴牡丹佩的中原女人,立刻上报,本王子亲自动手!”

说完,朝格想起织女镇的六娘来:“等等,身手最好的留下,增援织女镇东郊食肆。”

.

夜幕悄悄降临。

昏暗的天色犹如屏障,掩盖了腾腾的杀气。

一夜之间,不明身份的大批人马,悄无声息地涌入各镇。

他们或是表演杂耍的班子,或是外族路过的商队,谈笑间时的视线,锐利地扫过一张张路人的脸。

此时的青山县,华灯初上,歌舞升平。

正值二月十五花神节。

朝格躲在暗处,看着彩车之上扮演牡丹花神的女子出神。

此时忽有一个黑影靠近。

黑影穿着中原的衣服,一只耳朵上却戴着圆环,朝格认出这是自己人,松开了刀。

“王子,好消息!找到了佩牡丹佩的女人,就在东边的威武镖局里。”

朝格一听握刀就要赶去,下属却拦住他:“王子,还有一个坏消息。”

黑影犹豫地说:“咱们好像……也被那女人的护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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