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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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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语文课。

“作文比赛结果出来了。”

语文老师一点儿没给林羽翼反应时间,忽然宣布了这个消息:“很遗憾,我们学校所有参赛同学,都没有获奖。”

语文老师笑盈盈的目光落在林羽翼和申树身上,这是她预料之内的结果,她的目光中并没有遗憾:“其实,昨晚看了你们的作文后,我还挺惊喜的。尤其是林羽翼,亲情这个切入点非常好,你写得也很不错。虽然没能获得奖项,但你的这篇文章,放在考试里,能够拿五十五、五十六分的高分。”

“林羽翼,你的记叙文写得很好,不要觉得气馁,这只是你第一次参赛,以后机会多得是。”

说完,语文老师带头鼓起掌,班上紧跟着一阵震耳欲聋的掌声。

掌声结束,语文老师话锋一转:“只可惜,记叙文在高中不吃香,这也是林羽翼你平日作文成绩提不上来的原因,林羽翼,你得好好练练你的议论文。”

林羽翼沉默地埋着脑袋。

她没有因为语文老师的夸奖而开心,反而,心里涌起一阵沉闷的苦痛感。

这不是她第一次参赛,她小学、初中的时候,参加过无数次比赛——仅仅是参加而已,从未获奖,从未收获他人的关注。

这已经是她写的最好的一篇文章了。

她满是信心地期待了这么几天。

结果……还是没能获奖吗?

还是不够好吗?

不止是她,申树的作文也没获奖,连个安慰奖都没有,那么,那些获奖的作文,写得得有多好啊?

想想自己初高中时无数次的投稿经历,林羽翼知道,不获奖才是意料之中,可她依旧觉得难过。

林羽翼沉闷地听完这节课,下课铃响的一瞬间,她便猛地往旁边一倒,栽进师涟的怀里,鼻子委屈地抽了抽。

“师涟,我觉得自己已经写得很好了……我以为我能拿奖。”

“我知道。”师涟声音很轻,手指柔软地落到她的发丝上,像是在安慰人,可语气无比认真,“我知道你写得很好。”

林羽翼翻个身,有被安慰到一点点,但她立刻娇嗔般出声:“你怎么知道?你又没看过!”

“可是我看过你以前的作文——不止是高中的,还有初中。”师涟勾起一丝回忆的笑。

“诶?”林羽翼眨巴眼,“初中……我们还不认识吧?”

“可我那会儿就知道你了呀,班主任老师和我提起过好几次你。”

“也是……”她们在新乡镇上读的初中,一共就两所中学,学生成绩都不算好,只有她和师涟两个年级第一能拿得出手,她的班主任同样和她提起过好几次“隔壁学校的师涟”。

师涟继续说:“我们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她每次在班上说起你,尤其会夸你的作文,她是这样说的——”

师涟模仿着语文老师老成的语气:

“你们看看隔壁学校的林羽翼,她作文写得多好,每次都接近满分,还去市里参过赛!你们就不能学学她吗?”

“噗嗤。”林羽翼被逗笑了。

“每次联考,老师都会把你的作文拿给我看,我经常想,如果我也能写得这么好就好了。”师涟认真说,“我喜欢你写的东西,作文也好,那篇武侠小说也好,我喜欢你的笔触,我喜欢你字里行间透着的那股气质——”

“看似粗糙的描写下,总藏着一些细腻无比的细节。”

“我很喜欢。”

“唔……”林羽翼被夸得飘飘然,她躺在师涟腿上,揉着微微发烫的耳根,“其实我也很喜欢。”

喜欢写故事,喜欢用笔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有生命力的鲜活角色,喜欢在纸上创作出只属于自己的小世界。

“所以,能不能获奖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喜欢。”师涟轻笑着握住她冰凉的手指。

“可是……”林羽翼闷闷地哼了一声,“真的很受打击啊。这么一次又一次,拿不到奖,投稿也不被接收,说不定以后慢慢就喜欢不起来了。”

“那是以后的事。”师涟轻笑着呵一声,“现在你要是不想写了呢,正好把时间空出来专心学习。等以后毕业了,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

蜀都的夏日永远燥热。

如果不热,七八月的假日,又怎么算得上暑假呢?

林羽翼对高一暑假的记忆分为前后两段。

她的前半段记忆,被老旧风扇嘎吱嘎吱的声音填满。林羽翼暂住在师涟家,和师涟一起学习。她们把餐桌搬到风扇正下方,试图从呜呜旋转的风扇下获得那么一点儿清凉,却没有任何成效。

天气还是那么热,空气燥得快把人烤干,林羽翼感觉自己脑子被热得缩水,一点儿学习的劲头都没有。

师涟说着“心静自然凉”,可她后背浸湿衣衫的汗水暴露了她的真实处境。

这个夏天也太难熬了。

这段痛苦的回忆终止于一通电话。

八月上旬的某一天,林羽翼像以往每一天一样被热得哭爹喊娘最终没了力气只能哭唧唧趴在桌上犯懒时,师涟家的电话响了。

“喂?”师涟看一眼动弹不得只眼巴巴抬眸盯着着她的林羽翼,无奈起身去接电话。

“喂喂喂,是我!”电话那头传来张潇扬的声音,“师涟,林羽翼在你家吗?你们有空吗?出来玩吗?”

她一张嘴机关炮似的接连吐出好几个问题。

“在家,有空,好。”师涟点头。

在国外疯玩了一个月的张潇扬回国了,还给师涟和林羽翼各带了一个小礼物——

小巧的白色随身听。

这时林羽翼还不知道iPod是什么,更没有听说过某个名叫苹果的品牌,她只是觉得,这个小小的随身听真方便,不用放磁带就能听歌,还能听英语听力,她很喜欢这个礼物。

炎炎夏日,张潇扬对逛街彻底失去兴致,她们相约的地方变成了城里水吧。

水吧建在府河边,落地窗外是奔流的河景,水面上无时无刻泛着金鳞一般的日光,辽阔望不到尽头。屋里装修很雅致,原木色系铺满整个店铺,深色卡座隔绝出一个个不受打扰的静谧空间。

水吧里几乎没什么客人,但吧台边始终有一位穿着燕尾服的演奏者,一刻不停拉动小提琴琴弦,从日出到日暮。

从服务员的只言片语中,林羽翼得知这家水吧是张潇扬哥哥——或者说是张潇扬的,店铺在她名下,她哥哥帮着经营。

只不过,从店里的客流量来看,她哥哥经营得并不上心,在他们兄妹看来,这家水吧大概只是个有趣的、并不昂贵的玩具。

于是,林羽翼2002年夏日下半段的回忆,全是水吧里悠扬婉转的音乐声。

水吧里空调温度很低,就算烈日阳光从落地窗外灼在皮肤上,也丝毫不觉得热。炽色阳光洒满水吧角落,不但不显得灼热,反而为它添了一层温馨的气息。

宽大的木桌上乱七八糟摆满了各种书籍,练习册、课本,课外小说,还有一本一本黑色的雅思真题册。

师涟认真而专注地按照自己的安排刷题学习,就如同上个暑假。林羽翼懒懒散散地看会儿小说、学习一会儿,学累了就躺一会儿,反正不管怎样,都能在一天结束前把功课做完。张潇扬半趴在桌上,苦恼地啃着一本本厚重的雅思真题册,啃不动了,把书册盖在脸上,就着音乐声和午后的阳光打个盹儿,一直睡到黄昏。

当然,并不是每个下午都如此平静。

张潇扬有些时候啃着雅思真题,忽然脸颊扭曲地发出一阵哀嚎,双手痛苦地锤桌,引得水吧为数不多的客人纷纷侧目。

“啊……!”张潇扬头发狂躁地散开,手指死死捏住卷子,在仅存的理智下缓缓松开,好歹没把卷子撕碎,她无神地喃喃道,“太痛苦了,太痛苦了,我快死了!”

林羽翼看一眼她卷子上密密麻麻的英语文章,十分能共情地点点头。

还好她不用学。

雅思……应该比高中英语难很多吧?张潇扬总成绩不算差,偏偏英语是弱项,上学期最高也就一百零几分,她真的能考过雅思吗?林羽翼深感怀疑。

林羽翼问过大小姐为什么突然开始学雅思,大小姐的回答非常简洁:“因为要出国读书。”

林羽翼下意识追问:“大学?”

张潇扬说:“高中。”

高中?

高中。

倏地,林羽翼默然。

隔几秒,张潇扬反过来安慰她:“放心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早着呢。”

平静的下午一天天过去,少女们一起学习,一起犯困,一起度过一个个悠闲的午后,却也因为小小的分歧而有过争吵。

在三人小聚过不知道多少次后,林羽翼忽然想起了组里另一个女生:“下次要不要叫上申树?她这个暑假没回老家,一直住在舅舅家——就在广都。”

“不要。”张潇扬想都不想,立刻否决她的提议,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双手环抱往后靠着椅子,“我不喜欢她。”

“为什么?”林羽翼知道张潇扬似乎和申树不熟,就算当了一学期同桌,她俩的交流也少得可怜,所以她才想借着暑假的机会,让她俩熟悉熟悉,却没想到,张潇扬回这么直接地说出不喜欢申树。

“我觉得她不是好人。”张潇扬打个哈欠,一点儿也不客套道。

林羽翼困惑地皱皱眉,回想着学校里申树的一举一动:“她……她挺好的呀。她和你有什么矛盾吗?”

申树无论什么时候都温柔随和,看似柔弱,但实则对谁都很大方开朗,作文比赛那几天,她还主动借书给林羽翼看,和林羽翼一起备赛。

林羽翼和申树算不上熟络,但她的确觉得申树是好人,至少她挑不出什么毛病。

“没有矛盾。”张潇扬说得毫不讲理,“她那种人……啧,你不懂,反正我不喜欢她。”

“那你为什么喜欢我们?我和师涟?”林羽翼一定要探究清楚。

张潇扬抬眸盯着她的眼睛,锋利的眼眸里迸出林羽翼读不懂的笑意:“因为你和师涟很好。我生病的那天,是你带我去医院。林小鸟,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或者,你就当我们气场相合吧?”

“可是……”林羽翼试图为申树辩解,“如果是她的话,她一定也会送你去医院的,她不可能放着你不管。”

“她不会一步一步把我背上车。”张潇扬语气重了些,“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林羽翼,你觉得她温柔善良,你也太天真了些吧。我问你,暑假放假后她约你出去玩过一次吗?不说暑假,平时周末她主动约过你吗?她和你分享过她的爱好吗?”

的确没有过。

申树从来没主动约过林羽翼一块儿去玩,但也从未拒绝过林羽翼的邀约。

她从来没主动和林羽翼谈过心,但也不会刻意避着林羽翼,她很乐意与林羽翼聊天。

林羽翼小声争辩:“去年元旦节的时候,她送过我贺卡,写了好长一段字呢!可用心了。”

张潇扬嗤笑着问:“她给其他人也写的贺卡吧?”

林羽翼还没说话,旁边一直埋头学习的师涟忽然开口:“班上所有人都收到了。”

林羽翼:“……”

张潇扬笑:“看吧,她是不是对所有人都温柔?对所有人都很好?”

“是,可是……”

张潇扬打断林羽翼的话:“对所有人都好,那还算对你好吗?”

林羽翼皱眉:“怎么不算?”

“林羽翼,你再想想,之前她分手那事儿——虽然我这学校才转到你们学校,但或多或少也听说了些。她分手之后有伤心难过吗?你看看史小诺,他整整颓废了大半个学期,她呢?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的确,申树除了分手当天哭了一场外,后来没有任何多余的反应。

“这只能说明她拿得起放得下呀……”林羽翼小声说。

反倒是史小诺,未免有点太脆弱了些。

“切。”张潇扬重重叹口气,“算了算了,懒得和你多说,反正你也不会在她身上吃亏,被她骗到也无所谓。只有那些纯情小男生,才会在她身上吃大亏。我不是讨厌她,我只是不喜欢她而已。林小鸟,其实你和我一样,你不讨厌她,但也不是多喜欢她,不是吗?扪心自问,你觉得你和她算朋友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林羽翼没有再继续争辩,师涟全程都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林羽翼埋头对着小说书闷了会儿,在张潇扬笑着递一杯冰汽水到她面前时,那丝沉闷感也就消散了。

她忽然明白,她无权改变朋友的喜恶。而她的朋友,也不会因为观点与她不合,和她产生间隙。

那晚还发生了一件事。

新乡那边的远亲死了人,王登高请了假回村里,林羽翼也得赶回去,于是张潇扬让哥哥开车把她送到村口小路边。

下车和张潇扬告别,林羽翼远远地看到一个身影。

王登高站在土路尽头的拐角处,身形莫名有些佝偻,似乎在躲避着什么,他没有第一时间上前迎接林羽翼,而是等她走近了些,才挺直腰杆走到她身前。

“刚才那是你同学她哥?他开车送你回来的?”王登高望着土路的另一头,空荡荡的乡村公路上,已经连车影子都看不到。

“嗯。”林羽翼点头,和张潇扬出门玩的这段时间,基本是她哥哥和陈叔叔换着开车送她们。张潇扬她哥看着又冷又拽,实际上对她们几个小妹妹很友好,和张潇扬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性格。

“哥,你怎么知道?我没和你提过吧?”林羽翼随口问。

“我见过她哥哥,也见过那辆车。”王登高顿了片刻,补充道,“家长会的时候。”

他努力掩饰着语气中的沉闷。

同样是哥哥,就连年纪都相仿,可家长会的时候,张潇扬的哥哥穿着一声价格不菲的黑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无比熟稔地和周围那些一看就有头有脸的“大人”交谈着,聊聊生意,聊聊政府规划,然后自然无比地交换着名片。

王登高却还像个孩子,穿着身整洁但土味儿十足的夹克,剃着头再寻常不过的寸头,甚至被别的家长认成了学生。

“哥,张潇扬家里还有跑车呢!我记得我和你提起过,那辆黑色跑车,可好看了!”林羽翼感觉道王登高情绪低落,玩笑着安抚道,“哥,等我长大了,我也给你买跑车!”

林羽翼小时候,王登高常常和别人开玩笑说:“等我妹妹长大了,肯定有出息!到时候她带我住大房子!带着我享福!”

然而等林羽翼真的长大了些,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时,王登高心里却没有喜悦,反而愈加沉甸甸的。

给你买跑车?

明明应该他这个当哥哥的说给林羽翼听,他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王登高对自己这些年的生活原本很满意,工作轻松,工资虽然不高但也不低,足够养活他和妹妹,也足够他去谈恋爱,每月还能存一些钱,他很知足了。

但是……

或许是从小刘和他分手的那天起,他和同事们聊到这件事,原本是想倾泻心里的苦闷,可同事笑嘻嘻地说:“别想那么多,她为啥和你分手?还能是为啥?因为你没钱呗!你们现在谈得是不错,可以后呢?你家里有啥?啥都没有!还得供着一个读书的妹妹,她图你啥啊?”

王登高想反驳同事的话,说不是这样的,可他又觉得他们说的都是实话。

又或许是在家长会上看见了那么多光鲜亮丽的“大人”,无论是矜贵悠然的张潇扬哥哥,还是讲台上大方分享着单亲家庭教育经验的家委会会长——史小诺的母亲,亦或是身旁优雅鼓着掌的孙阿姨,每个人都那么沉稳那么光鲜。

家长会的课间时光,他甚至有些听不懂家长们在聊什么。

王登高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是空的,他急切地想要往前走,想要去追寻什么,直到填补上心底的空缺。

他说不清自己心里到底缺了什么,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最终,他只能把这种空虚的感觉归结于穷,归结于他不够有钱。

如果他有钱一点,小刘是不是就不会离开他?如果他有钱一点,他是不是也能在家长会上打扮得人模人样,在那些大人之中混得风生水起?如果他有钱一点,妹妹是不是就不用羡慕同学家的跑车了?

是的。

一定是这样。

二十三岁的王登高,想不出别的答案。

……

王登高上回来苏家村吃席,是参加喜宴,这回则是参加丧事,但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同。

一桌一桌席面摆满那家人的小院,移动灶台摆在最外边,厨师大勺大勺地舀起香气四溢的菜肴,引得小孩们留着口水蹲守在一旁。

堂屋里布置着灵堂,只是到了吃席这天,哭丧已经哭得差不多,因此听不见哭声,反倒能听见阵阵麻将声。

上回喜宴的那家在地势较高的坡上,这回丧事一家在低矮的洼地上——旁边,绕过一小片竹林,便是那栋突兀的洁白小楼。

坐在小院里,王登高只要稍稍一抬头,就能看见那栋小楼的外墙,和去年相比,它的墙面好像沧桑了一些,镶嵌在上的青瓦不可避免地沾上日晒雨淋的痕迹,却不显得破旧,反而有种岁月沉淀的韵味。

小楼整体依旧给人一种洁白如新的视觉冲击,青瓦上道道划痕与洁白墙面形成强烈对比,一条条古色古香的黑金色线条仿若反射着阳光。

夏末,小楼周围的花草比去年初春繁盛许多,甚至有爬藤沿着墙壁侧面蜿蜒而上,又往下垂落,紫色花瓣与绿叶交织,挡住玻璃的一角。

如果是从那栋小楼里往外看,得是多美的景色啊。

王登高想让自己不去看那栋房子,可是又忍不住,他想了点儿话题,转移注意力:“那栋房子这么漂亮,是有人一直住打扫着吗?”

“打扫?”旁边,苏家村的一位嫂嫂“呸”一声吐出瓜子壳,翘着二郎腿说道,“苏妹儿她一年到头都不回来几次,就只有她妈一个人住那儿,还打扫呢?她专门花钱雇了那啥保养公司,隔三差五让人来给房子做保养,派头大着呢!”

“什么叫派头大?人家是大老板,当然厉害咯!”

“前两年苏妹儿的公司才起头,今年不一样了,你去蜀都城里逛一逛,到处都能看到她们公司开的店!还有你看看后山的果林,漫山遍野的果树,一半是她家的,一半是她承包的!”

关于那位苏妹儿的话题一起,立刻就收不住了。苏家村的人对苏妹儿无疑是羡慕的,可在外人面前提起她,又总是有种热烈的骄傲感,好像有钱的不是那位苏小姐,而是她们自己。

“山娃,你妹儿读高中了吧?成绩怎么样?”桌对面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男人,忽然把话题抛向王登高。

王登高知道他,苏家村里为数不多的大专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学读了一半竟然辍学了,之后的日子里,就一直在村里混着,年近三十还没找老婆。

王登高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他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反面例子,就连王家村那边,大人教育小孩时,都会说上这么一句:“你不努力,难道向苏家村那个混球一样混吃等死?一把年纪连个老婆都讨不到!”

不等王登高回答,旁边的婶子笑呵呵替他说:“林妹儿成绩一直好着呢,初中年年是第一,去年还被招进了广都的中学。”

“以后林妹儿肯定有出息,本科就不说了,说不定能考上川大,给我们新乡争光!”

男人脸立马黑了,他抱着手臂嗤笑:“会读书就能有出息?那我怎么混得这么差?搞不搞笑,苏姐姐她可是连大学都没读呢,现在还不是当大老板,发大财,一堆大学生争着给她打工,她都看不上!”

“大学毕业读出来有什么用?去给高中毕业的老板打工?哈哈哈哈……这就是命啊!”男人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话不能这么说,你是你,人家林妹儿是林妹儿,是吧?”大婶反驳道。

王登高却因为男人的话陷入愣神,人家不读大学就能做生意赚大钱,当大老板,那自己呢?自己……有那个可能吗?

王登高以前从没想过做生意,一是那时他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家里呢?一是没有积累,二是上面有个残疾的父亲,下面有个读书的妹妹,他不敢去冒险。

现在不一样了,他工作这么些年,不管大事儿小事儿,他多多少少见识过一些,再不是当年那个愣头青。自己工资也还行,手头有一小笔存款,妹妹高中后月月都能拿奖学金,大大减少了他的压力。

他为什么不试试呢?

如果不去拼一把,难道要像现在一样,轻轻松松但毫无盼头地过下去吗?如果二三十年后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没有一丝区别,到时候真的不会感到后悔吗?

王登高埋头吃着饭,心绪激昂,没有听见大婶们接下来说的话。

“学习不重要?”

“苏妹儿家大儿子前年考了清北,今天领奖学金去美国读书了!如果学习不重要?她会让她儿子考清北?”

“林妹儿,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啊,以后出息了,回来炫耀给苏哥哥看!”

“嗯!”林羽翼大口刨着饭,眉眼弯弯地应付着点头,笑得可乖。

或许是暑假后半程,她一直和张潇扬混在一起的原因,今天再看见那栋洁白小楼,她心里竟然没有多余的波澜。

第27章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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