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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刺瑰与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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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

19岁的托马斯·冈特风尘仆仆,一脸倦色地从火车站里走出来,余光四散,便在路旁看见了等候来接他的班扬·安柏。后者身形高大,外套半旧不新,胡子长到脖子上。

他没震惊,神态自若,直到班扬看见了他过来接过他的行李箱时,他才说:“班扬叔叔,你还在呢?”

班扬笑得肆意妄为,眉毛像是要飞起来,“瞧你说的,我能去哪儿?”

托马斯在人潮中,跟着班扬走进汽车。

汽车飞驰着,坐在后座的托马斯眼睛流连着街景。

此时正是中午,街上人行色匆匆,伦敦这些年也没变化,破地方还是破,繁华的还是繁华。

汽车路过北区那边,托马斯看到,那里彻底成为了贫民窟。他垂下眼眸,看他的露出外套的手,并不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少爷的细白柔嫩的模样,反而是结实生硬的指骨。

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依旧缠绕在他的灵魂上,没有一丝丝消散。回到伦敦是他极力争取的结果,但在他踏上这个多年以来魂牵梦萦的故土时,只剩了满心的失望,被欺骗的他无比愤懑——战争过后,人们经由摧残和死亡的洗礼,一切人性的苦难仿佛都开始暴露出来,他路过的地方现在满是流浪汉和醉鬼。他知道不会如常,只是感到巨大的荒凉。

冈特家也不遑多让了。

托马斯面上没显示,只在心中黯然,开始心平气和地清晰认知。

他回来的任务是什么来?

战争结束了,连伦敦常年的弥漫的尘霾都要散了,街边的电话亭被重新刷坏油漆,在灰暗的空气里扎眼地很。

实话实说,托马斯其实还挺想念这个乱糟糟的世界的,至少能让他感到活着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瞥见街上一个着急忙慌的身影后,托马斯立即让班扬停了车,打开车门,带着惊喜几步去跑了过去,大力地恶作剧般地拍上了那人的肩膀。

“奥莱恩·布莱克!It's good see you again……”

眼前男子穿着笔挺的黑蓝色制服,黑夜般的凌乱无比的头发支棱着,手里托着一顶丑到极致的帽子也掩饰不了俊朗挺拔的身姿,十九岁的托马斯站在他身边,尽管不比他矮,光那种傻里傻气的样子就比不上。

“托马斯·冈特!good see you ,你回伦敦了?”他笑起来,表情更加神采奕奕,生动起来,透亮的肤色上布满薄汗,他看起来很着急?

“是啊,我回家了…奥莱恩,what is this?”托马斯指着奥莱恩手中的帽子,不解,“你怎么去做警察去了?”

奥莱恩懊恼地说:“别说这个,我要被烦死了,老头子非要我在去大学之前来体验一番,你说他是不是有点毛病?就这个夏天!”

托马斯笑着,“你在哪个大学?剑桥还是牛津?说不定我们能做校友呢!”

“这样吧,明日来我家,托马斯,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请谏,我真来不及了……”

托马斯应声好。

回去之后班扬心照不宣地问,“战友?”

“不算是,他是我朋友。”

托马斯沉声,收敛笑容。

回到阔别以久的冈特家时,托马斯紧绷已久的心才算放下,一路上他都精神紧张,仿佛下一秒就会被掳走似的。路过花园小径,走入主厅,他卧室前的紫藤花和常青藤枝叶繁茂,几年前嘱咐约翰大叔种的那株白色玫瑰在阳光下明亮闪耀。

妙极了…

见老冈特的时候,托马斯思乡的情绪不能稳定,情切的心在沸腾着,有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grandpa,我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

老冈特和七年前并无二致,头发倒是花白了不少,精神还是一样,冷情肃颜,无惊无喜,在托马斯看来还是从前那个古怪乖僻的老头。

托马斯立刻感到安心,上帝知道这些年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从丹麦到美国,辗转多方,经历的痛苦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

“去洗把手,东西放下,让珍娜给你做了你爱吃的。”老冈特起身,去往餐厅。

托尽量笑逐颜开,多年来的习惯也让他不能太过放肆,笑也罢了,亲切的问候还是免了,见老冈特还是这般,知是他外祖父表达情感的极限了,至少说话时老冈特还是面容温和,眉眼舒畅,语调挺柔和的。

呃……难不成祖孙二人真抱头痛哭起来?托马斯讪笑一声,就连想想那种场面的念头都能令他头皮发麻,脚底抽筋。

回到房间,托马斯谢绝了珍娜的帮助,自己动手将衣物整理归齐。这些年来,他一向如此。

书桌上摆着一束花,桌案上一如既往空白一片,就像多年前他刚走进这里的样子。

窗口的藤蔓倒被修剪了,在他打开窗户时,都不能伸展到房间里了。底下约翰·克劳福德正在工作,他拿着一把大剪刀,对着那株玫瑰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修剪着。

“约翰大叔,这花你真种活了?”托马斯趴在窗台上,朝他问。

花匠胖乎乎的脸笑容灿烂热切,“托马斯,你真回来了?昨天你grandpa就说你要回来了,今日你就到了。”

他停下修剪工作,朝托马斯挤眉弄眼。

“今日的花好看吗?老头子给你弄得,就是从这玫瑰上剪的,还让我把它修修,以防看出来花被剪了……”

托马斯眉毛挑起来,方才在楼下grandpa连说都不说,连日来的沉闷在这时消散,让他的话多了起来,兴高采烈的,“您怎么种的?怎么不多种几株?这里就一个多难看。”

“well,当然是我高超的技术了…你这孩子长大了还挑起来,你可我不知道我种这一株花费了多少心思……真主啊,你长高了,可像——”老约翰适时不说话神秘兮兮地。

托马斯十分了然,接了一句,“我grandpa?”

“我本来想说是像你爸爸的!”

托马斯笑起来。

珍娜在门口敲了敲门,“快去吃饭,托马斯……“

他回头道:“知道了,就来!”在房间内环视两秒,嘴角上扬,笑逐颜开,勿匆下了楼!

——

奥莱恩·布莱克的邀请函晚上果真到了,“诚邀贵府公子托马斯·冈特过府一聚……”熨贴齐整的黑卡纸上是布莱克的家徽,还夹杂着一封奥莱恩亲手写的信件,交待他办聚会的目的和要求。

托马斯左翻右翻,不由得头皮发麻,他还以为是闲聊式的,看到务必盛装,他摇头晃脑,随即产生了退缩之意。

话虽如此,他还是向老冈特说了,他回来得急,家中没有现成的衣服,现做又来不及了。

托马斯很想以此为借口逃避,老冈特不许,让珍娜去找出来一套西装。

“多年了,你unde的,现在看也不算过时,让珍娜熨贴下,你试试?”

莫芬·冈特?

托马斯想到在美国听闻的莫芬的一些事,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grandpa,眼见老冈特为他忙上忙下的,终是选择了缄声。

莫芬不在乎,他在乎!

穿上这身西服时,托马斯才意识到,他真得成年了,这似乎瞬间让他感觉压力倍增,黑色的衣服和衬衫对他来说略宽松,但托马斯穿起来显得他精气而优雅。头发被梳得整齐而纹丝不乱,灰色暗纹领带系成结,十足老派绅士、年轻俊美的青年的形象在他身上完美体现。

“去剑桥的事情都办完了?”老冈特拄着手杖,坐在房间内的椅子上,眼镜换成金丝细边的,看着镜子前的托马斯道:“那位年轻的布莱克是你校友?“

“申请工作早就做完了,或许是牛津,奥莱恩还没来得及说。”托马斯转了身,“grandpa,我看起来怎么样?”

老冈特赞许地点了点头,“非常棒,托马斯,回头把那枚戒指带着。”

“知道了。”

他即知是他从小放在挂坠盒中的那枚暗金墨玉戒指。找出来之后,其实也没费多大力,就在他衣柜里安然放着呢!打开,拿出来之后,托马斯在五个指头,两双手上都试了一下,发现哪哪都不搭,带着反而是一个审美异类。

第二日,下午四点钟,托马斯就妥当了,手上戴着那枚戒指,走到主厅和老冈特说要过去了。

老冈特看着他,神情第一次让托马斯感到有点紧绷,“让班扬送你去吧?”

“不用,奥莱恩要来接我。”

“那去吧。”

按照约定的时间,奥莱恩一个人开着车过来,灰色西装精致优雅,在大门外开车门等着也没进去,见他不住赞叹起来,“你看起来棒极了,冈特少爷。”目光触及手上的戒指,微微皱了眉,很快就自然地同他交谈起来。

托马斯敏锐地感受到了,没在意,他笑道:“去这么早,奥莱恩?干什么去?”

奥莱恩表情烦憎起来,不愉悦地说:“有人真是麻烦,只会使唤我,我真烦死他了!”

那你还不是乖乖去了……托马斯没说话,和奥莱恩交往久了,就知道这人嘴里谁都能说那么两句,心里也许不是那么想的,这种贵族少爷说这样的话时并不想人附和,很快奥莱恩便说到其他事情上了。

但这个话题让托马斯不愉快起来,“你老师还好吗?上次我见他时可把我吓坏了!”

“别提他,我也烦他!”

半个小时后,他们在一家裁缝店前停车。

托马斯想起来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了,他嘴角抽搐,额头太阳穴跳跃,决心抛弃这令人不爽的记忆,却在进入店里时,不动声色地将戒指取下来握在手里。

开什么玩笑,他怎么能在时尚界的一隅犯这种错误……

店中果然一点都没变,几个老裁缝还是那样,只不过顾客就没那么多了,毕竟战争也才结束。

待奥莱恩取了衣服,二人就走了。

察觉到托马斯的紧绷,奥莱恩疑惑地问:“托马斯,你怎么了?”

托马斯恢复成风清云朗的样子,“没什么,”总不能告诉他,他想起来一个欠揍的小混蛋,现在就有点尴尬,那时侯的他也太蠢了吧!

到了布莱克宅邸,还不到六点,也和请柬上的时间相差无几。

“我应该提过,今日是我父母的结婚纪念日吧?”

托马斯点点头,“of course,我还带了礼物呢。”

奥莱恩显然不是一个合格的朋友,一会儿之后就不见了踪影,让他一个人在大厅里转悠,来的人也不认识,从前他上中学时的那些同学都随着他去国外而了无音讯,而且就算是现在在他面前,他也认不出来。

想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聚会,十二岁之前他是个土孩子,十二岁之后?算了……他还是凡事都小心点,丢他的脸不要紧,丢他grandpa的,估计就没法交代了,恐怕他得连夜改名。

——

从大厅里辗转出来之时,颇为无语,距离他起这个念头已经过了两个小时,

托马斯觉得这种聚会令人绝望,但更令人绝望的是他绝对他不能展露出任何的不悦,如果能带来grandpa想要的家族荣耀,他甚至可以连续开上三天三夜的聚会,但现在这种聚会劳心劳力,还毫无意义,还偏偏热衷于此。

……无意冒犯布莱克先生和夫人。

等到了布莱克家花园,月色下早有一人占了他的“地盘”

于是托马斯后退两步,在那人发现之前,躲进小角门的阴影里即便心虚地往四周瞅了瞅,希望他这不体面绅士的行为不会令他今晚苦心维持经营的形象崩塌溃败,然而那人显然不在意他身处的环境有没有人。托马斯想他暂时还挺喜欢他的名字。

墙角的阴影处,玫瑰深邃而黑暗。

那人穿着随意,和一群西装革履的人不同,黑色裤子,白色衬衫,凌乱微卷的半长金发被一根墨绿色的锻带扎起来,眉目生动灵活,在托马斯马斯看来,就是一股凝结的怒气。

嘴角的弧度令他看起来傲慢无礼又狂妄自大,金色在托马脑海的记忆飞速略过,最终停留在眼前人不同反响的动作上——他用手握住了那棵繁盛的玫瑰树上的枝茎,眼神传达出哀悯的意味,骨节用力,枝茎断裂,耷拉在手下。尖锐的硬刺划伤了他的手,他那手上白皙与鲜血对比得如此明显,随即握住了下一枝。

花枝抖动,肆虐过后,多数玫瑰枝子都断裂着垂着,手指伸展,开始碾碎花瓣,那玫瑰的颜色在他指尖薰染着,他动作谨慎又细微不像是在发泄脾气,如同抚摸爱人的肌肤一般,优雅,克制,诡异,浪漫。

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托马斯猛然清醒,一股植物的气息开始萦绕鼻问,呼吸间是玫瑰冷冽的清香…那人灵动奇妙的氛围,脆弱又坚不可摧,克制又深层渴望。

枝茎的尖刺已经将他的手扎得鲜血淋漓。

寒冷与冰冻共同疏离,璨金与血色一样弥散,圣洁和堕落让他迷醉。

宛若神迹,美妙明亮。

托马斯·冈特安然觉得,血与玫瑰与月色,浪漫得要将他的灵魂都溺毙在这氛围里。

“您可真是位绅士,良好的教养就让您躲在阴影里观赏别人的窘态?”

托马斯眉色一挑,看来他已经从这种氛围中活着回来了,鉴于这人刻薄的态度。

莫名地,他从小角门出来,站在不远处,足够近,足够远。

“原谅我的冒昧,只是您似乎有点……”

“悲伤?”

好吧,他想说暴躁来着。

“我因为一些事情,您又为了什么?”他转过身来,苍蓝的颜色和他金发相得益彰,月色的阴影里,一种秘密呼之欲出。

“在大厅里待得烦闷了,出来走走,如果我打搅了您,我马上就走。”

他冷噤,不耐,“别了,让我觉得不妥,就像是我抢了你的地盘似的,这地儿是你的了。”

烦躁不安地疾步让托马斯只来得及看那人的背影。

托马斯走过去,在那棵被凌虐的玫瑰树旁边微笑着。

精妙入神。

过度无处安放的手这时候背叛他的理智,残枝败叶中巡视着,将一枝还算完好的玫瑰摘下来,揣在西服口袋里。

回到宴会厅 ,不动声色地归于人海,他寻找着,直到聚会结束。

他没见到那个同他一般的年纪的青年。

见他穿着随意,莫不是布莱克家的?

可没听说过布莱克家有位金发的如此不拘礼的人。

随口问了奥莱恩,后者带着叹息,摇头拒绝,“托马斯,你最好离他远点。”

托马斯状若随意,很快抛掷,他只觉得对方如此鲜明而神经质。

然而在夜晚,在紫藤与常青藤氤氲的墨绿中,在冈特家卧室里的床榻上,在一场酣畅淋漓的暴雨里,他梦到那般琉璃璀璨的金发时,苍蓝的眼珠灵动而巧妙,托马斯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Son of the gun ,他完蛋了……

作者有话要说:①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植物,人人有责,千万不要学某人哦。

阿布美人:( ̄_ ̄|||)切。

②已经是第二次见面了,之所以没认出来,是因为小汤换中汤换成大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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