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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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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樱将菜单推到同学们面前,笑道:“你们想吃什么就点吧,今天我请客,庆祝咱们班排球篮球双冠!”

众人一片欢呼,拿过菜单就热火朝天地讨论着勾勾选选,简直就是想把樱姐的钱包给掏空在这里。

徐樱看着这些青春正好的少年人,笑着摇摇头,并不介意。

也不知突然想起什么,她转头问孟夏:“欸,松子现在怎么样了?自从她去了艺体班,我就基本没见过她了,说起来怪想的。”

孟夏顿了顿,才答道:“樱姐,我听说她现在还挺好的,舞跳得好,拿了不少大赛的金奖。”

徐樱点点头,感慨道:“长得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学习成绩好,工作也认真,以后应该会很有出息的……说起来,那会儿你班长她班副,我还以为你俩会互生好感呢……”

一旁的景秀闻言凑了过来,挤兑道:“哪有的事?他一天到晚沉迷……”

孟夏抬手就敲了下景秀的脑瓜,嗤笑道:“怎么哪都有你?”

徐樱闻言倒是好奇了:“哟,听这意思是有情况啊?”

“他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唔!……不,不是云!”景秀抢在孟夏捂住她嘴之前把话硬是给说完了。

孟夏实在是被这野丫头给整得没了脾气,要是放在以前,这种话题就是孟夏的逆鳞,谁也碰不得的那种。

倒不是说孟夏会发火,他只是会表现得异常沉默,无论场合,无论对象,他都能像液氮速冻小龙虾一样,迅速将周遭环境降到冰点以下,直到别人知趣地岔开话题,氛围才能勉强恢复。

至于后来,大概是被景秀的聒噪给磨没了脾气,再谈及这些话题的时候,几乎是一副无欲无求的修仙状态,问的话就是曾经巫山沧海再难忘却,或者是本人专注学习请君勿扰。

待孟夏和老师聊完,景秀便将他拉到一边,低声道:“你外套口袋里被塞了东西,都露出一个小角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情书吧?”

孟夏没有吭声,只是伸手将口袋里的小信封掏了出来,只瞥了一眼就递给景秀。

景秀:“???”

“你不是好奇么?那就拿去看啊。”

“我的妈,你这压根没拆开过,就给我看?你不好奇这是谁写的?”

“我为什么要好奇?你不是都说了么,曾经沧海难为水。”

“那什么……我就是随口一说,调侃一下而已。”

“那恭喜你,随口就说对了,建议出门左拐,有家福彩店,中奖了不用谢我,三七开,我七你三。”

“不是……你不至于吧?”

“我现在沉迷学习,心无旁他……你要不看我可就扔掉咯。”

“……行吧,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帮你审阅一下了。”

说罢强行压抑自己八卦本质的景秀便迫不及待地接过那信封,三盘两下就拆开来,然后……孟夏就看到她的脸色越来越精彩。

孟夏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怎么这副表情?”

“哥,别问了。”

说罢便一把将信封收起来放到自己的包里了,还欲盖弥彰地将包锁进了墙边的储物柜里。

整个表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倒是让孟夏摸不着头脑了:“怎么?难不成是写给你的,错放到我的口袋里了?”

景秀:“……”

您这乌鸦嘴,开过光的吧?!

景秀稍一思考就能想到是怎么回事,肯定是林华那二愣子把信塞她衣服里,但比赛的时候那一下“发球惊魂”,后来又匆匆地捡掉在地上衣服,就不慎让信封掉了出来,再匆匆将信塞回去的时候,就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

纸上,是林华那典型的用字帖练出来的“衡水体”,誊抄了一段林徽因的诗——《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后面还附上了一大段自我剖白,关于是怎么看待她这个人、怎么看待他俩的关系,语气之诚恳,简直就像是一封可以拿去在年级大会上公开处刑的检讨书……

景秀看了一眼坐在桌子另一边满脸通红、紧张得手都在抖的林华,简直哭笑不得,只好用力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长吁一口气,然后大马金刀的坐在了林华正对面,一副下一秒就能使唤别人给自己端菜斟酒的霸王模样。

等酒足饭饱,众人正对于玩点酒桌游戏跃跃欲试的时候,徐樱语重心长地感叹了一句:“说起来,这应该是你们能参加的最后一次大型活动了,后面就要进入高考倒计时了,所以希望各位同学早早收心,我对大家的期望还是很高的,所以给你们准备了至少28套复习资料……”

众人顿时像被浇了一身凉水的落汤鸡,一脸苦逼。

……

帕米河畔,迎着一片夕阳正好,寨卡随手摘下一朵盛开的罂粟花,放到嘴里慢慢嚼了,赘满皱纹的眼皮微合,他觉得很享受。虽然那花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更没有毒品成品的功效,但他就是喜欢这个过程,特别是看着红艳的花朵被他黝黑苍老的手催折,感受着微涩的花汁在唇齿间爆开,想象着那些明媚鲜妍的东西都毫无抵抗力地臣服于自己……真的非常爽。

这近两年来寨卡过得极为顺心,在金翎的帮助下,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吞并了周围大大小小十几个集团,成为能和老毒王洛德的儿子——小毒王塔吉马分庭抗礼的一方枭主。

金翎面无表情地站在他旁边,眯着眼望向天侧的云霞,侧头时,脖颈间的细银链反射了一丝光亮,衬得苍白的肤色愈发透亮。

寨卡眯了眯眼,吐掉嘴里已经被嚼得干瘪的花,看向金翎,问道:“孩子,你脖子上戴的是什么?”

金翎顿了顿,乌黑的眸子似乎在那飘向了很远的地方,但仅是一瞬而已,只教人觉得那是个错觉。他将那琥珀坠子从衣领里掏了出来,回答道:“捡了株野草,觉得好看,就用琥珀封起来了而已。”

寨卡好奇道:“这草有什么特别的?”

金翎思量了片刻,提了提嘴角,道:“特别?哈……野草而已。”

虽然寨卡并没懂这花草究竟有什么名堂,但反正他也不在乎,他话题一转:“为什么不碰我送给你的女人?”

金翎闻言挑了挑眉,用那句重复过无数遍的话答道:“我不好那口。”

“为什么?金钱,权力,女人,世上哪个男人不爱?最美的西贡你不要也就罢了,我可是又给你寻遍了金三角,什么样的货色都给你找来了,你却从来没点过头。”

金翎摇了摇头,强压下内心讽刺的嗤笑——这人还真是会演戏,总一副自己多么诚信待他的样子,虚伪至极。

也不知是骨架又长开了些还是怎么,金翎下颌的线条愈显锋利,眼尾一勾,介于冷和魅之间,恰到好处。高挺的鼻梁下是凉薄的嘴唇,并没有太多血色,也和他的脸一样,冷得惊心。

寨卡浑浊微黄的眼珠在眶子里转了两转,问道:“你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金翎眯了眯眼,捏出一个狡黠的笑,左脸颊的泪痣在阳光中有些晃人,他反问道:“怎么?不行么?”

寨卡作为老一辈毒枭,还是特别“重传统”的老毒枭,其实不是很能接受小年轻们这种别样的爱好……

然而金翎不等他做出什么反应,便又补充道:“再说了,说不准我是性冷淡呢?”

寨卡脸色几变,终是长叹一口气,无可奈何道:“行吧,你随意……话说回来,我听说最近塔吉马不太|安分啊。”

“嗯,之前他们的线主要走的是帕米河南段沿线,横跨俄苏里走廊,向东南至越南芽庄,向西南至印尼马六甲,最近却有要往东北方向扩张的意思……”

“东北方?”

“往东北去,是中国云南。”

寨卡倒吸一口凉气,实在是没想到小毒王比他爸还有野心,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年轻一辈的毒枭大多没亲身经历过十二年前的金三角之战,只有他们老一辈的还仍然存着那份心有余悸,这么多年来都不敢逾越雷池。

十二年前,老毒王洛德被早有预谋的金梧一枪狙掉了,其他几派也正混战着想争个上下输赢……不过是误伤了几个中国游客,在当时的他们看来,区区几条人命算什么?都不够塞牙缝的,没给你全灭就真的是很给面子了。

何曾想那支臂配五星红旗的特种部队从天而降,险些将他们一锅全端了。

那一战,血流漂杵,就连刀尖上舔血惯了的寨卡也被扎扎实实地上了一课,学会了“老实”两个字怎么写。

再后来,惊闻老练狠辣的金梧也被一杆子挑了,寨卡就彻底断了那份念想,乖乖在东南亚做个地头蛇,不把手伸得太远。

可是塔吉马不一样,那会儿他恐怕还不知道在哪穿着开裆裤玩泥巴呢,他竟敢……竟敢往云南牵线,简直是不知死活。

金翎侧头看向寨卡,问道:“所以,您是想跟他一起,分杯羹,还是断了他的爪牙,做大王?”

寨卡沉默良久,久到夕阳完全沉了下去,黑沉沉的夜幕开始吞噬仅存的光明。

他说:“我选,后者。”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观阅,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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