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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细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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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平常怎么练的等会儿就怎么打,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打完比赛,我请大家吃饭……”

班头徐樱正在跟即将上场打排球决赛的队员们做赛前的心理工作,生过孩子后的她,脸似乎比以前圆润了点,但看得出来那是婚姻幸福下的富态,等真正投入到教学工作时,她依旧是那个外柔内刚、说一不二的樱姐。

待班头嘱咐完,队长孟夏补充道:“排球是集体运动,没有任何一场比赛的赢会是一个人的功劳,也没有一场比赛的输会是一个人的失误。来,我们围个圈!球不落地绝不放弃,无论输赢,一二三——”

“加油——!”

众人围圈交叠起来的手同时向天空扬起,像拥抱蓝天的蒲公英,载着往昔、希望、满满的欢乐。

这场比赛比较特殊,不仅因为这是决赛,还因为对手是艺体班——他们都是身高腿长、四肢发达、肌肉粗壮的体育生,想要赢他们可太难了。

昨天中午刚和他们班打完篮球决赛,在孟夏和林华的掩护下,景秀将长传快攻打得神乎其神,愣是让一众人高马大的体育生,被一个并不魁梧的女孩子给锤得没了脾气,本以为唾手可得的冠军就这样被截了胡,这会儿恐怕他们还憋气呢。

真可谓是,冤家路窄。

孟夏将担任二传手的黎姕拉到一边嘱咐道:“你给我球的话不用顾忌对面的拦网手,我还是喜欢稍微近网一点的,只要你肯传,我就能把球砸下去。”

黎姕点头应了,对于孟夏的能力自然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她担忧地扫了一眼观众席,没有看到胡松子。

哨声响起,裁判示意艺体班的队员可以发球了。

嘭。

那颗球带着十足的力量和侵略性飞来,几乎要径直打在后排景秀脸上——没办法,实在是凑不齐人,作为体育委员,秀姐不得不硬着头皮上。然而她是真的不会打排球,她看着向自己脸飞来的那颗球,几乎是想抬脚一个后旋踢给踢回去算了……

场边的林华见状,脑子来不及捋出个所以然来,身体就率先做出了反应。他下意识地扔掉手中帮运动员们拿着的一大堆衣服和包,准备飞身上前用身体挡下那颗不知轻重的球。

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孟夏以众人都反应不过来的速度跑过来,肩膀微收,双臂夹拢,无比精准地接住了球,而后又迅速往四号位斜后方撤步,准备进攻。

黎姕将球高高传起,一道完美的弧度横跨网前,对面拦网人员和这边的主攻手孟夏几乎同时跳起——

嘭。

随着干脆利落的一记重扣,孟夏将球从两名拦网手中间的缝隙里将球狠狠砸下,而后那球便带着一股劲风掠过所有试图截住它的防守队员,毫无悬念地落在地上。

场边看台上,高二(1)班的同学们响起一阵气势磅礴的喝彩,与旁边艺体班的沉默形成了鲜明对比。

“有孟神在,这比赛简直没悬念啊。”

“可不是?孟神在手,天下我有!”

“呸!还孟神在手,人家孟神可是心有所属呢,哪轮得着你?”

孟夏和队员们相互击掌以示鼓励,然后在裁判哨声响起前,完成轮转位和新一轮的战术部署。

在下一轮开始前,景秀瞥了一眼场边的林华,目光有些复杂。

这会儿林华正忙着收拾那些被他扔在地上的衣物,边捡边拍掉上面沾的灰,他并没有特意和景秀提自己是要保护她才这么做的,虽然她感受到了……

在看台的另一端,孟夏没有注意到的地方,胡松子落寞的身影一闪而过。

……

金翎将在他怀里睡着的鸢尾轻轻放到沙发的软枕上,又找来一条薄毯给它盖上,然后放低脚步声走了出去。

帕米河畔,罂粟花田繁茂依旧,只是来者已非故人。

儿时能将他埋没的植株,如今只不过才刚到他的腰部。儿时牵着他的手走过花田的人,如今连坟冢都不知在何方。

金翎似是漫无目的地在田间行走,看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背后花丛中的异动。

纵然已一年半过去了,但寨卡仍对金翎心存戒备,走到哪寨卡都会派人跟着他,还美其名曰“随行保镖”,实际上不过是一旦发现异常随时可以击毙金翎的职业杀手罢了。

但在这一年间,他们发现金翎还真是个地地道道的毒枭。

“看他那身板,弱不禁风的,我还以为不是废物卧底就是废物毒贩呢,哪里想得到他那般心狠手黑?”埋伏在花丛里的约瑟看着金翎的背影,忍不住自言自语地感叹道。

现在约瑟和乌扎格轮班监视金翎,他记得乌扎格说过:“有句中国话,虎父无犬子。他父亲金梧当年也是个狠角儿,干掉了老毒王洛德,差一点就要成为这边的一代枭主了,要不是当年遭遇了中国军人,现在恐怕大半个金三角都是他的。”

说真的,要放在金翎刚来的那阵,监视他这种差事再美不过,不用到外面去刀尖上舔血谋生,只需要向寨卡汇报金翎的衣食住行,多么简单。

可当他们亲眼见过金翎是如何协助寨卡吞并周边小集团、又是如何处理掉叛徒之后,便再也不觉得这差事美了,简直是如芒在背,总怀疑金翎会下一秒就回过头来,像碾死蝼蚁一样面无表情地碾死他们。

而与乌扎格不同,约瑟年纪尚小,对于当年的金梧并没有太多印象,他对金翎这个人的感触倒是更深一些。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天中午,日头毒烈,横七竖八的尸体堆满了整个加工厂房,血腥气和毒品的异香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

那个面容白皙、神色冰冷的年轻人在一边安静地擦着自己的手指,冒着青烟的枪和沾满血污、已经卷了刃的匕首被他扔在一边,他将手上沾的血渍一点一点擦去,眼里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他擦完手后,将帕子扔到地上,从流了满地的粘腻血红中走来,像是走在烈火之上,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那天,金梧一个人,两把匕首,一杆AK-47,十二包弹药,端了雷尔夫——数十年来和寨卡不对付的老毒枭的整个老巢……作为对寨卡送他罂粟花田的回礼。

每每想到这,约瑟都会忍不住打个寒噤,他觉得自己被安排过来监视他,简直就是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

然而当他回过神来继续盯着金翎的时候,却看到他不知被什么吸引了目光,突然驻足良久,而后俯身摘起一株在花田里顽强生长的开着小蓝花的野草,拿到鼻尖嗅了嗅,又放到手心里仔细端详,也不知是在想些什么,居然……还笑了一下。

约瑟:“……”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观阅,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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