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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遇魅:一只魅竟敢奢求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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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挽城悲春伤秋,青云拉住她的胳膊示意她往墙根儿底下看。只见阿鸢没骨头一般软软的偎在一个白面书生怀里,那白面书生长得文弱秀气,身材纤长,应是第一次做这事,左顾右盼,每次把阿鸢扶正,阿鸢又没骨头似的依偎回来,最后只得作罢,神情却紧张不已。

“这阿鸢招惹的人还不少。”

挽城瞧着阿鸢,回想两三年前的那个少女,纤弱又美丽,如今蜕变成一个游走风云场的妖娆女娇娥,明明是一个人,却完完全全两幅面貌,心里感慨不已。

“之章少爷,今日七月十五,天黑后芙蓉河上有孔明灯,我们一起去看吧。“

“别叫我少爷,我不过一个穷苦书生。“

阿鸢仰面搂着他的脖子,“那我便唤你之章可好?“

王之章面红耳赤没有回答,阿鸢知他面皮薄,不说话便是答应了。

挽城看那书生形容,小声跟青云说道,“那个书生似有不足之症。“

“之前被阿鸢收了两魄,前天晚上刚回魂。“

挽城惊讶十分,要知道魅是没有任何法力的,能拿到这书生两缕魄,可见其真心。

“是跟这书生假意恩爱又假意分手,这书生意志消沉,掉了两魄,被阿鸢捡走了,前天在我威胁之下,又归还了这魄。你看这魄能自己回到书生身上,说明书生用情没那么深,你不用作这副表情。“青云点点她的鼻子笑道。

挽城因为这亲昵的动作脸红心跳,心中暗喜,说起话来不由得含了三分嗔痴,“为何我在想什么,上神都知道,比肚子里的蛔虫还灵些。“

青云完全是无意识的动作,旧时她还是大福时,他也曾这样逗过她,如今再这样逗她也不觉有任何不妥,但看挽城表情,她却不这么认为。青云本想摆出严肃的表情将这暧昧的气氛掰正,突然想到两人现在算是将成的恋人,便把原本想说的话在肚子里转了一圈脱口变成“从前也刮过你鼻子,不见你这般娇羞,倒别有一番风情。“

挽城觉得这话怪怪的,又想不出哪儿怪,只当他是情侣间调情的话,低着头,脸更红了三分。

傍晚,王之章和阿鸢依约来到芙蓉河上看灯,不在书院,王书生大胆了些,不像在书院里那般不自然,“你前些日子为何要与我诀别?是不是有了新的心上人?”

“你吃醋了?”二人并肩坐在河畔,放了两盏河灯。王之章的灯上写着“金榜题名时,抱得美人归。”阿鸢一手掩着一手提笔写道“愿此生无情亦无爱,除非遇得有情人。”写罢将灯一旋放入河中,那莲灯便打着转儿飘远了,她柔媚的遮住王书生的眼睛,“看了就不灵了。”

“你都看了我的,”王之章委屈道,“我刚刚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

“薛镜之那个纨绔,”阿鸢窝在书生怀里低低啜泣,“想要纳我为妾,我不从,他便威胁我,他说他早就知道,早就知道我拿着他的钱财……”阿鸢泪眼朦胧的看一眼书生,复又趴在怀里痛哭起来。

“是我让你受委屈了!”王之章揽住阿鸢动情道,“阿鸢其实你不必如此,认识你之前,我也能自食其力,给人写写字、做做文章赚点银子,你以后离那薛镜之远点,我可以养活我们两人。”

“我不舍得之章受苦,课业本就繁重,再去分心赚钱,离金榜题名岂不越来越远。”阿鸢忧心忡忡道。

“你信我,”王之章拍拍胸脯,“世人常瞧不起弱质书生,还有言云读书人最是负心,阿鸢,你放心你的好我都记得,你温柔善良又勇敢,那些富户小姐官家子弟,我高攀不起也不稀罕。若没有知心之人相知相伴,做了官发了财又有什么意思?你只照顾我的起居,剩下的都由我来做。”

青云躲在人群中低头向挽城耳语道,“看来那晚的纨绔不是她的目标,这才是她真正要下手的对象。”

眼看着河畔的二人你侬我侬互诉衷肠,挽城不由羡慕,“上神,他们就在这也走不丢,孔明灯这么漂亮,我们也去放一个吧?”

青云看她一脸艳羡的样子不忍拒绝,“那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只是离他们远些,别惊动了那对鸳鸯。”

挽城高兴点头,蹦蹦跳跳的去挑灯,最后站在一个女子掌摊的摊位前停下,这里卖的孔明灯与别处不同,支起来还有小兔、小猫耳朵,有的还有彩绘,挽城挑了一个兔耳朵、兔头彩绘的,给青云挑了一个虎耳朵、虎头彩绘的,又问摊主借了毛笔递给青云,“既然要凑热闹就凑齐整了,我们也写个心愿在这灯上吧?”

青云无奈,笑笑提笔,一时不知写什么,凡人求神,他们又能求谁呢?余光中看到挽城手里拿着的兔子天灯,两只红红的眼睛,宛若一对儿红豆,想起昨晚的旖旎春梦,便提笔写下,“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点燃灯内掺了红色花汁的松脂,鲜红灯焰的孔明灯便颤颤悠悠的支棱着两只耳朵飞上了天。挽城抬头看到青云的灯已经放飞了,不由着急,“我还没看到你在上面题的字。”

“一首诗罢了,没什么稀奇的。”

挽城伸着脖子去瞧,隐隐看到“知不知”三个字,什么知不知,谁知不知呢?孔明灯越飞越远已然看不见了,挽城才悻悻的回来写自己的,上面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挽城本也想神秘一点,掩着不让青云看,怎奈青云完全没有要看的意思,身子站的笔直,背着手,一副君子模样。挽城觉得没意思,燃了松脂匆匆将孔明灯放飞了。温行,我果然再找不到比你更好的男子,或许这份幸福不是我应该奢望的,但是先撩拨的明明是他啊!

两人放完孔明灯,河边阿鸢和王之章的身影已经不见了。青云略施小术追踪到他的位置,二人躲在一处茅草屋。

“之章”从前妩媚多情的女子突然羞怯起来,茅草屋内燃着一盏豆大的油灯,黄色的火苗,映着阿鸢的脸温暖柔和,额间的鸢尾花更加妖冶迷人。“之章,传闻若男女入了洞房,感情便会更加稳固,你我以后便不会再分开……”

温香软玉在手,幽幽夜色壮胆,王之章虽是柔弱书生却也有三分真火力。阿鸢历经花月场,自是知道眼前男人已经动了情,她伸出一只柔荑攀上王之章的臂膀,刚攀上似被烫了一般缩回手来,脸红欲滴血,“王郎怎的这般烫。”王之章哪里见过这样的撩拨,只将她压于身下,因没有什么经验,行动间粗鲁又急躁,阿鸢本想作羞怯状,被他一番狂亲乱撞,也失了阵法。没想到平时看着文弱的人于□□上却是这般孟浪忘情,反倒是薛镜之那样的纨绔子弟柔情款款、花样百出。

一番云雨过后,阿鸢躺在王之章的臂弯里娇羞怯怯之时,青云与挽城才赶到茅草屋,屋内旖旎的味道,青云立时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急忙拉住挽城,“今日太晚了,明日再寻他吧。”

“他们不是就在屋里吗?”挽城不解。

“听我的便是。”青云拉着她往回酒楼的方向走,挽城虽然不解,依旧亦步亦趋的乖乖跟在他身后。

吃罢了晚饭,青云以疲乏为由早早的回屋歇下了,看着刚刚在一起便冷漠如斯的爱人,挽城心中惆怅不已。

今日是七月十五,月圆之日,因着几年前挽城飞升的红月异象,每年七月十五这日,凡间女子都爱放红焰的孔明灯求姻缘。若他们知道七月十五那天,是他们所求的神与心爱之人分离的日子,会作何感想。人间七月正是天界秋海棠花神月,从前不管是人间的七月十五还是天上的海棠月中日,挽城遇上了都要头簪白花,一身红裙,弹奏一首相思曲,以此纪念温行。如今因为同上神欢好,便觉应免了此例,但没想到与人相好的日子这般苦,爱情本就是苦的吗?那为何同温行在一起那样高兴?

挽城簪着白花,换好衣裙来到芙蓉河,登一小舟对着荷塘月色弹起了箜篌。河边的人奔走相告,那日作荷上舞的仙女儿又来了,在船上弹箜篌。众人不敢惊扰仙子弹琴,就连鸟虫仿佛都禁了声,万籁俱寂,挽城的箜篌之音流泻于荷塘之上,与月光相融,婉转忧伤,听了心里好不难过。一曲毕,有胆大者高喊出声,“仙子,为何在红月姻缘之日,弹奏如此伤心之曲?”

“此红月姻缘之日,实则是七月十五飞升的那个仙子与爱人别离的日子。”

又有女子大胆问道,“那仙子为何头簪白头,却身着红衣?”

“红衣是嫁衣,白花是悼念。”挽城抹了一把箜篌丝线,忧郁的琴音低低嘶鸣。次日过后,街坊奔走相告,七月十五求姻缘是真的很灵的,因为那日神女与心爱之人死别,如此便最看不得有情人成不了眷属。这番见解,让挽城扼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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