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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Chapte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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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连时间本身都遗忘,我也依旧记得这座神殿最初的模样。在群山间的密林中,巍峨的洁白建筑匍匐在那儿,周围开满五颜六色的蔷薇花,花香与山林间清新的空气混在一起。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过在这里安家。”

“艾菲女士让所有人蹲在神殿外的灌木后等候,准备先观察下看门人的具体作息时间。可计划表还没写出来,就看见画着圣母教标志的马车行驶到神殿前,从中走下不少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来。”

“我猜测其中可能用了空间魔法,不然我实在想象不到那么小的马车如何走出几百号人。”

“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这样,以前,圣母教会搜集走投无路的人,把他们分到各处神殿与教堂做义工,报酬是遮风挡雨的宿舍与无限量供应的粗粮面包。”

克劳克把苔藓当做橡皮泥,想捏出一只毛毛虫,最后却捏得像是蠕虫或是蚕。听到菲尼斯问他,他马虎道:“没听说过了。现在圣母教给流浪者的福利措施是救济站,无家可归者可以进里头过夜。”

当初刚来异世界时,他就曾在那里住过一阵子,那里提供的白菜汤还蛮合他口味的。

“真的吗?”多伦抓抓头,“我以前流浪时也去找过,但教堂的修女说那是谣传,根本没有救助站这种东西,所以我只能睡桥洞。”

克劳克虚着眼,没忍心告诉他,几乎每家救助站前都竖着一面标示牌,上面写到:

“本救助站接纳一切无助之人,愿圣母伊莎贝拉庇佑您。除了:矮人,哥布林,妖精,精灵,恶魔,龙人,龙,兽人,人鱼,魔族,妖魔,丁吉利人,莫斯维尔人,奥斯摩人,智力残缺者,面容不整者以及残障人士。

感谢合作,祝您愉快。”

这种情况下,多伦要是能求到帮助就见鬼了!

“好吧,其实无所谓,我们往下讲。”

菲尼斯很明显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浪费太多时间,继续说:“这时候,艾菲女士撕掉写到一半的计划书,对我们讲:‘不用偷偷溜进去了。直接混到流浪汉里面就行’。”

“这并不困难,为了与治安官斗智斗勇,我们常备化妆品、易容道具与衣物。约翰接到指令,立刻回车厢,回来时不仅带着所需用品,还把躲在衣服里的莉莉娅给揪了出来。”

“唉,想想就头疼,她安静时像个天使,但动起来就比小恶魔还烦人!”

正在玩石头的莉莉娅骷髅回头望他,菲尼斯把手放在嘴边,念话声音猛地放大:“我说你是个小恶魔!”

“啪!”莉莉娅朝他身上丢了颗石子,一脚踢倒好不容易堆起的石头塔,扑到艾菲怀里去。艾菲放下烟斗,摸着莉莉娅的头骨,朝菲尼斯看去,空洞的双眸好似在瞪他。

菲尼斯磕牙又耸肩:“你们瞧,就像这样。大伙对她无可奈何,我们都不是擅长凶孩子的人。更别说,那种情况下不适合发脾气,太大声容易被神殿看守发现。”

“思来想去,让她自己走回去不大可能,把她独自留在深山老林也不是好办法。艾菲女士只能把莉莉娅一并带进去,这不是全无好处,带小孩的流浪者更有说服力。”

“一切都很顺利,守卫压根没查人数与身份,直接放行。进去后,我们被分配到不同房间,约好回头再碰面。”

“我的老天!你们能想象吗?住的是二人间,比我们基地还整洁!饭菜也顿顿都有汤有肉,喝的是一点涩味都没有的白葡萄酒,主食是加了牛奶的面包!而神殿要我们做什么呢?仅仅只用扫扫地,背背经文而已!”

“我刚开始完全搞不明白为什么圣母教要对群流浪汉这么好,觉得这简直是天堂般的日子。每天提心吊胆的盗墓生活可没这么惬意,偶尔会想着,要不就这么住下算了。”

“但我还有颗想暴富的心,所以被艾菲女士召集时,我还是去了。”

“那几天大伙过得都不错,尤其是多丽丝,由于是孕妇,神职人员还给她准备了单人房,每晚还会给她送羊奶来。”

“约翰说:‘要不我们就住下吧,在这过活总比天天躲治安官要好哇!’多丽丝给他一耳光:‘老娘还等着挣大钱呢!等这趟大赚一笔,不比在这好?我跟你说,未来我俩的女儿是要当人上人的,哪能在神殿里蹉跎一辈子?’”

“艾菲女士说:‘你们跟我怎么久,心眼怎么还这么大!我就问一件事,这几天,有见到之前来这的难民吗?’”

“这话让我脊背发凉,为流浪者们准备的房间看样子有很长历史,设计之初应该就是为收容流浪者准备的,毕竟按圣母教标准,一座神殿不需要那么多神职人员。”

“既然如此,在他们这批人之前被分发到这座神殿的流浪者都跑哪去了?没听说圣母教的救助有时限啊!”

“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不再提留下的话,甚至想早早溜走。如果只是想捞笔小钱,直接拿些走廊的花盆和食堂的餐具就行。可若决定要赚钱,就要大笔大笔的赚!”

“艾菲一拍手,把目标定在这座神殿的‘圣物’上,她是从两名神官的谈话中听说这件东西的,应该就是这座神殿里最有价值的物品。但具体是什么样,放在哪,有什么用,都一概不知。”

“我们决定先观察几日,收集情报再说。”

“最先注意到异变是莉莉娅,一次午餐时,莉莉娅说,一位经常摸她头的流浪者老阿姨已经三天没来找她了。”

“艾菲女士顺着失踪者往上查,发现不只那名女流浪者,还有数十人在暗地里失踪。失踪似乎是以宿舍为单位,再加上流浪汉众多,所以在短时间内,没人发现异样。”

“我不知道那些失踪者是什么下场,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什么好事。”

“自那以后,我们经常发现身边有人消失。这让大伙都有些烦躁,艾菲女士告诉我们,如果情况恶化,立刻带着能拿到的财物撤退。”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神官们嘴不严,不到半个月,我们就确定了圣物的所在地。那就是流浪者们被禁止踏足的内殿中心:伊莎贝拉庭院的地底。”

“当日,我们就潜入了内殿,但在庭院里并没有通往地下的路,我们找了一宿也没找到机关或门,从神官口中也打探不出什么来。最后我们选择了一种朴实的方法,那就是挖地道。”

“虽说盗墓贼都是挖掘能手,但当时手头没工具,徒手挖未免太慢。于是,艾菲拿出了用来操控低级魔物的一次性符文,召来一条龙蚯蚓。”

多伦与克劳克浑身一震,想起此时正盘踞在神殿外侧酣睡的夫鲁夫鲁。

“想起外头那条大肉虫了?应该就是他,不过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变成那样的。”菲尼斯在他们脑海中轻笑。

克劳克大概知道菲尼斯在地下困了多久了,夫鲁夫鲁被发现是在一百多年前,但经过判断,它已经活了三百余岁,再加上普通龙蚯蚓的寿命不超过五十岁……这么算来,菲尼斯至少困了三百年左右。

不过,如果当初夫鲁夫鲁只是条普通龙蚯蚓,那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让它变得如此巨大?

菲尼斯接下来的经历解释了这一切。

“计划进行的很顺利,我们很轻松的就找到了圣物室。说实话,我搞不明白神殿为什么一点防护都不做,潜入工作无比轻松。”

“我们让龙蚯蚓在墙上钻出一个小洞,往里头看去。”菲尼斯的手指骨颤了颤,“我至今忘不了那副画面,穿着洁白长袍的神官们拉动绳索,把一个男人倒吊起来。”

“我认得他,神殿的打扫工作是按小组来算,那家伙和我同组,是个开朗的小伙子,跟你们差不多年纪,早上扫走廊时,我还同他打过招呼。”

“他似乎睡得很熟,一名女神官捧来一盏金杯,放在他下方。接着,旁边的神官掏出一把金匕首,割开那小伙子的喉咙……那孩子睁开眼,像脱水的鱼一样在半空扑腾,所有神官跪下来,仰头注视着他,为他诵经,他就那样慢慢没了生息。”

“我们不敢出声,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血液全部滴到那杯子里。明明盛了那么多血,那金杯却没有丝毫满溢。神官们捧起金杯,摆放在尽头的祭台上。”

“然后他们放下尸体,把一瓶药剂撒在死尸上。皮肉在药水下融化,油脂与骨骼分离。尸油在咒文下凝结成类似蜡的材质,而骨头,则磨成粉末,装进布袋里,多丽丝认出来,那布袋的样式和装花园肥料的是同种材质。”

听到蜡,多伦想起一路上用来照明,发出怪味的熏香蜡烛,脸色僵硬,扶着墙壁干呕不止。

菲尼斯的牙齿高兴的“咔哒咔哒”响,对他的反应十分满意。但他又看向克劳克,少年只是看眼手边的蜡烛,往嘴里塞把苔藓。

“你难道没一点感想吗?”

“什么?啊噢。”克劳克咽口唾沫,试图洗掉口中的草腥味,回答,“他们看样子在举行什么仪式。尸蜡应该是用来做蜡烛的,毕竟蜡烛是仪式常用道具,而且智慧生物的油脂做成的蜡烛,在神秘学上有特殊含义,在某些情况下是极好的施法材料。”

“不,亲爱的小家伙。我在问你,你对把人制成蜡这种事难道没一点惊讶吗?”

克劳克打个哈欠:“不啊,蛮吓人的。”

前辈子看的书不少,什么恐怖的脑洞都见过,这种程度完全是毛毛雨。

多伦朝克劳克投出崇敬的眼神,菲尼斯敲敲自己的骷髅脑袋,发出咚咚声,久违的感到一丝无力与挫败感。

“总之,我们都吓坏了。虽然我们偷过古董,抢过劫,毁过墓碑,挖过坟。但我们从未杀过人,更别提这么……别样的杀法。”

“我当即就吓破了胆,作为死灵法师,我对危险十分敏感。立刻提议别偷了,直接回去比较好。”

“但我也知道这不可能,我们已经没有积蓄,连基地的房租都付不起。没人想当真正的流浪汉,所以在其他团员的劝说下,我冷静下来,决定留下。”

“那金杯看样子就是所谓的圣物,虽说那玩意看起来邪门的很,但只要能卖钱,都无关紧要。等神官全部离开,我们钻开墙壁,溜了进去。”

“靠近祭台,我看向那金杯。杯身上镶嵌数颗鸽子蛋大的红宝石,宝石周边刻满形态各异的浮雕——那些似乎是圣母教与各大智慧种族的象征标识。”

“里面盛满红色液体,无数人脸在其中交替浮现,却被一层看不见的膜阻拦。我起先以为那是血,后来才明白,那是液态化的魔力。但因金杯的某种未知性质,才让本应透亮的液态魔力变成那模样。”

“只是站在旁边,我便知晓它绝对不是凡物!那庞大的魔力比我见过的最强大的术士还要高出无数层级!这绝对是件极其恐怖的魔法物品,要是把它卖到黑市去,准会掀起巨浪来!”

“我小心翼翼地捧起它,害怕其中的事物泼洒出来,可就在底座离开祭台时,房间内突然响起警报。那道警戒术式隐藏得极深,连我们中经验最丰富的艾菲也没察觉。”

“神官们赶回来,看到我们,似乎极其惊讶。我不知道他们惊讶个什么,这么糟糕的保全系统,遭贼不是很正常的?”

“所有团员顺着来时的路往回逃,神官们的力量比想象中的要可怕得多。我们连逃带打,期间,约翰、艾菲、多丽丝先后被俘获,只留我一人拖着重伤的残躯逃了出去。”

“当时,我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我可以回城里去,把到手的圣物卖掉。虽说可能会招致追杀,但只要有钱,就可以逃到外国去。”

“可我的朋友与家人都留在那里,还有莉莉娅……我们逃的太急,她还在等我们回去。”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条路:救回我的家人们。可我已经实在没有力气,魔力寥寥无几,手边的道具也只剩下金杯与法杖,陪伴我的,也只有那只被操纵的龙蚯蚓。”

“如果不就医,我很快会死。若我就医后再回来,艾菲他们不知道会遭遇何种对待。我当时头脑一热,产生了一件极其疯狂的想法:使用金杯!”

“但我不知道怎么用,偷来的物品不可能附带使用说明书。我抓耳挠腮,连伤口也因过度急切而裂开来。”

“这时,我忽然灵光乍现,想起杯里盛满的鲜红,那是极其精纯的魔力凝液,虽说颜色怎么看都不对劲,但若喝下一小口……只一小口,就足以让我的魔力重回巅峰!”

“为了保险,我先给身边那只虫子喂了些。发现没什么异常后,才把金杯凑到嘴边。于此同时,我的余光瞥见莉莉娅走出神殿,她是出来倒垃圾的,看到我时,还向我挥挥手。”

“我正想告诉她赶紧从这里逃走,那只龙蚯蚓却突然冲破了束缚,张嘴咬向我。我看出来,那畜生的目标是金杯!惊慌的我往后坐去,想将金杯藏向身后,但我忽视了伤势与疲惫的影响,金杯从我手中飞出……”

“其中的一切泼洒出来,化作鲜红的云雾,如海啸般吞没所有。我看见天空与土地都化作殷红,无数半虚半实的人脸在半空中游荡、哀嚎,洁白的大理石柱与浮雕像被岁月长河洗刷般迅速腐朽。

“莉莉娅惊讶极了,快步朝我跑来。她那雪白的肌肤上被红雾侵染,出现道道红斑。接着,那些皮迅速褶皱、剥落,比秋天的落叶还要干、脆。眼球也从眼眶中脱出,被她的小红鞋踩爆。可她依然没有停下,好似并未察觉到身上的异变。”

“我眼睁睁看着她失去头发、血肉。最后,一架骷髅摔在我面前,头骨像皮球一样滚到我身边。”

“我想捡起它,可手好像不听使唤。往下看,才发现双臂早已失去所有皮肉,接着,随着一片漆黑,我的眼窝也变得空洞。”

“不知多久后,我坐起身,发现身边金杯已不知去向,而自己身处地底,某种结界覆盖了整所神殿,不知为何变得巨大的龙蚯蚓盘踞在外,无数枯骨游荡在这破旧的长廊与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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