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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三章 暴风雨中的邮差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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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摆渡人叫歌斯·斐力曼,长着一张年轻的娃娃脸,看起来只有十八岁,不过实际上他已经快五十了。即便后裔的寿命比陆地人要长得多,他的脸仍旧年轻得过分,为此还遭到了不少朋友的嘲笑,说他皮肤细腻得像用了陆地人的面膜。每次斐力曼都会面红耳赤地反驳,只不过他们都回以哈哈大笑。

“老板,来一杯跳跳啤酒!”斐力曼一屁股坐在酒馆吧台的椅子上,手臂往前一推,整个人歪歪扭扭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喊道。

老板叫柯宾,是个肥胖的中年人,蓄着一脸大胡子,脸颊发红,不知道是喝酒喝的还是天生如此。他瞥了一眼要死不活的斐力曼,把手中的抹布往水池边一搭,打开最中间那个巨大的抽屉,里面咝咝地冒着凉气,活像一个冰箱,然而又没有通电——伊克雷尼根本没有电这种东西,显然这个抽屉是通过水元素和风元素进行冷冻处理的。

抽屉里满是淡绿色结晶体,虽然温度很低,却一点霜雾都没结,看起来晶莹剔透。柯宾拿起旁边挂着的小铲子结结实实地铲了两次,哗啦啦倒进一个大玻璃杯里,又从旁边经过轻度烘烤的橡木桶里接了满满一杯啤酒,冰晶立刻哔啵哔啵地颤动起来,冒出无数小气泡,有的还在杯底到处弹跳,像一颗颗超小型导弹。

他拧上啤酒桶的阀门,把放了双倍薄荷跳跳冰晶的啤酒推到斐力曼面前,像老朋友那样问道,“今年的通知书都送完了?怎么样,觉醒者人数多不多?”

觉醒者的数量不固定,并不是每年都有。在伊克雷尼的历史上,有好几百年甚至压根没有觉醒者出现,弄的后裔们提心吊胆,担心亚特兰蒂斯血脉已经稀释到了尽头,唯恐不再有觉醒者出现。否则以伊克雷尼本身的那点人口数量和低到可怜的生育率,过不了几千年可能就灭绝了。

斐力曼仰头一口气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杯子里的酒一下就少了一半。他总算缓了过来,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活过来一样,“今年觉醒者特别多,有一百多个。继承者也不少,差不多四十个。”

这家酒馆的名字非常直白,就叫柯宾的酒馆。斐力曼非常喜欢这里,因为柯宾在酿酒这件事上从不吝啬,他总是舍得用最好的木材做酒桶,而且拥有老练的烘烤技术——他酿制的啤酒比其他人卖的更浓烈,里面还有独一无二的奶酪味道,再加上薄荷冰晶,没有什么比一杯这样的啤酒更令人愉悦了。

柯宾一边弯腰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放在身后的架子上,一边问,“继承者,我想想,应该有海勒德家的那个男孩吧?还有那两个人鱼男孩?”

“对。”斐力曼打着圈儿地晃着杯子,冰晶不断融化,和酒液融合,让酒体泛出一丝薄荷味道,“话说黑鳞鲛人一向冷漠没表情,偏偏莱斯利整天内心扭曲地挤眉弄眼。他自己内心和种族那么冲突就算了,嗝——”他打了一个酒嗝,“他儿子也一样。我前几天去送入学通知书的时候,你不知道那个小鱼尾巴有多讨厌。”

这个挤眉弄眼绝不是褒义词。黑鳞鲛人和塞壬终身只有一个伴侣、鹣鲽情深,但对待其他人则感情非常淡薄,即便是同族也一样。这其实不难理解,越是强大智慧的生物就越难以撼动,不仅体现在非凡的能力上,还体现在他们稀少而坚定的感情认知上。

在伊克雷尼,血统最纯正、地位最高的是纯阶,他们数量最为稀少。纯阶之下是贵阶,数量虽远多于纯阶,但和平民阶层比起来只能算九牛一毛。这并不奇怪,如果满大街都是贵族,那贵族还有什么‘高人一等’之处呢?任何资源只有被少数人掌握在手中的时候,才能体现出珍贵。

纯阶身处社会顶级,与人攀比身份早就不再是追求,相反他们更乐于表现得礼貌温和,身上透出一种疏离和压迫感。为数不多的纯阶几乎全部来自古老的大家族,平时处于半隐居状态,鲜少出入各种公开场合——长期待在纯粹的环境使他们专注于学习和追求力量,而力量是立足的根本,使家族得以传承万年。

阿特纳家族和布尔家族都是纯阶,加之两族的种族天性,只应该更冷淡——偏偏阿特纳张扬傲慢,活像只孔雀。布尔则冲动暴躁,倒是布尔家的小子一副心机深沉的模样。

“他儿子怎么了?”柯宾感兴趣地问。酒馆是小道消息流通的场所,身处这里久了,难免会染上好奇心重的毛病。

“那男孩和莱斯利一样,不仅用鼻孔看人,说话也慢吞吞的,一点都不像只有十二岁。比他父亲还要傲慢,简直太不讨人喜欢了。”斐力曼压根不想回忆去阿特纳城堡送信的那一趟。

柯宾耸了耸肩膀,显然对此不奇怪,“虽说阿特纳和布尔家族历来和别的纯阶不太一样,但黑鳞鲛人血统还是挺值钱的,阿特纳家毕竟地位尊崇。”

斐力曼从喉咙里咕哝一声,“我就是讨厌他们。”

“别在意那些,反正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柯宾挤了挤眼睛,笑呵呵道,“再说了,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不喜欢他们,整个黑鳞鲛人族都不讨人喜欢。”

“注意你的言辞,柯宾。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没头脑地说话,以免祸从口出。”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插了进来,语调抑扬顿挫又圆润,很有一番味道。

斐力曼和柯宾一起转头,看到酒馆门口持着手杖而立的莱斯利。

斐力曼在心里呻.吟了一声。

莱斯利身穿一件银黑色修身长袍,勾勒出精瘦结实的线条。他人鱼形态时体长将近十六英尺,收起鱼尾化作人形时身高也足有六英尺四英寸,就算在身体条件普遍较好的伊克雷尼,这个身高也算得上引人瞩目。

他完全不在意柯宾的反应,自顾自说完后便用嫌弃的目光在酒馆里扫视一圈,眉头皱起,连脚步都变轻了——他可不想让鞋底沾上地板的脏污,毕竟他的鞋底材料考究,而酒馆的地板在黄色的灯光下隐约可见一块块黑色不明物体,看起来像一百年没有清洁过。

他的长袍泛着银光,说实话,连黑鳞鲛人的鱼尾都没有这么高调。这当然不讨人喜欢,只见斐力曼抬手捂住双眼,发出“哎呀”一声,“柯宾,这儿怎么还有海孔雀呢,这可是珍稀物种,要小心爱护,哪怕掉了一根羽毛在你的酒馆,珍稀种族保护协会都要找你麻烦。”

但凡强势的人,脾气大多不太好,莱斯利也不例外,何况他和斐力曼从学生时代就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听到对方这么说,他眯起眼睛冷笑,“这位——斐力,曼。”这么一停顿,就把姓氏拆成了两个词,嘲讽意味十足(摆渡的人,此处是莱斯利嘲笑斐力曼身份低下的意思),“你的舌头是不是在嘴里呆够了想换个地方?”

即使十分厌恶斐力曼,言辞刻薄,他的语气依旧得体。

斐力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的舌头好好的,倒是你,谁知道你睡觉的时候有没有在海翡翠枕头上舔一口,连细小的缝隙都不放过?毕竟有些家族的人,不仅舌头柔软,连骨头也软的像泥鳅,不,或许地锦更合适——不攀附着什么的话,可不太容易站直,你说是吧?”

这种唇枪舌战几乎是他们彼此的见面礼。所以即便莱斯利的脸已经黑如锅底,仍然没动手——要知道他第一次被这么说的时候,气得直接化出人鱼体态,鱼尾狠狠一甩,把猝不及防的斐力曼拍得肋骨断了三根。

莱斯利的傲慢,大多数时候是通过神态和肢体动作来展现的,他常常仅用一个眼神就能把人气得跳脚。然而比起冷嘲热讽的功力,斐力曼则稍占上风。在这一点上不得不说他实在是天赋异禀,莱斯利吃了整整六年亏后才学会对他的话视而不见。

“别的没学会,当了几年摆渡人,陆地人的恶习倒是沾染不少。”他瞥了斐力曼一眼,倨傲地抬了抬下巴,扭过头不再理他。

柯宾怕再说下去就要打起来了,这两位一旦火气上来可是范围击打。虽说莱斯利和斐力曼都赔得起,但他开酒馆并不是因为缺钱。这个店是他曾曾祖父传下来的,酒喝完了、东西用坏了,他都不心疼,但如果是因为打架被毁,那他可心疼极了。

所以他赶紧打了个圆场,“阿特纳,什么事值得你亲自跑一趟?”

莱斯利闻言,居高临下地把目光投向斐力曼,嫌弃得像看一滩烂泥,“我是来找他的。”

斐力曼被他的眼神刺激到,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弹起来,“呸”了一口,“谁叫你找我了!被你这个海孔雀找老子还不乐意呢!”

莱斯利用下眼尾瞟着斐力曼,语气怜悯,“如果你不当邮差的时候能有人给你送信,珀恩就不会让我到这种地方来找你了。”他边说边看了看脚下,斐力曼忍不住顺着他的视线看到脏兮兮的地板。

柯宾像没听见他的嘲讽,自顾自转身从柜子里取出一小本账册开始清点。

斐力曼听到珀恩的名字,勉强压下火气,“珀恩找我?”

“不然呢,你那遭过海啸的脑子难道认为我会找你?在这种地方?”他轻蔑地一侧头,“珀恩在荆棘海盆等你。”

转达完之后,他扭头就走,连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待。

柯宾松了一口气。莱斯利跟酒馆格格不入,他站在这里,柯宾反而担心影响酒馆的生意。

他推推斐力曼,指了指已经走到门外的莱斯利,“你不去?”

斐力曼这次落了下风,极不情愿地站起来,咬牙切齿,“我宁愿跟章鱼一起吃饭也不想跟那只海孔雀待在一起!呕!简直让人恶心!”

柯宾笑着摇摇头,从酒柜上拿下一瓶酒塞给他,算作安抚。

斐力曼心情好了点,然而还是小声嘀咕,“我希望他的尾巴烂掉!”一边诅咒一边磨磨蹭蹭地跟出去。

等出了酒馆,莱斯利早就不见踪影。斐力曼很高兴不用和那只海孔雀同路,他把柯宾给的酒放进怀里,朝荆棘海盆的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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