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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租到凶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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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安倚在柜台上,看着空无一人的酒肆,又叹了口气。

她的云安酒肆开业三天了,可是一笔生意都没做成。

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只往店内投来惊奇的目光,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踏进来。

她还特意把酒坛搬到店门口,倒上几碗,让酒香飘荡,使劲吆喝,却还是无人光顾。

不应该呀!

她的酿酒手艺在家乡浔阳可是数一数二的,连浔阳知府尝过都赞不绝口。

就算京城人的嘴再刁,总不至于一个客人都没有吧?

这里虽然不是京城最繁华的地段,但往来人口并不少,她租的铺子更是坐北朝南,位置绝不算差。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她正百思不得其解,派出去的跑堂终于回来了。

“掌柜的,打听到了!”

火急火燎跑进来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子,名唤孟启,生得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可惜家道中落。

虽然他没有明确讲过自己的身世,但沈云安觉得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

因为遇到他的那天,他锦衣华服,穿金戴玉,对美酒如数家珍,却无家可归。

“快说!”沈云安给他倒了杯水。

孟启气都没喘匀,就道:“咱们这是租到凶铺了!”

沈云安没有接话,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我听四邻说,这个铺子已经一年零三个月没有租出去了,因为闹出过人命。”

“出过人命也不至于如此惨淡吧?”

孟启摆摆手:“这个铺子邪门得很,接连出过三次人命。而且,每次新店开张不到半个月,必然出事!因此,这一年多来,没有店家敢接手,也没有客人敢进来。”

沈云安恍然大悟,继而气得把算盘往桌上一拍:“好啊,难怪那个老店主这么爽快地同意了我们的压价。还以为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城捡到便宜了,没想到……老东西呢?找他去!”

沈云安起身就要走,却被孟启一把拉住。

“甭白跑了!我刚去找过,他出远门了,说是去探亲,依我看,他就是知道早晚会被我们识破,躲出去了!他又是孤寡一个,找谁说理去?”

沈云安气得咬牙切齿。

此番来京,她的初衷并不是开酒肆,而是进入尚酝局,为皇家酿酒,凭借自己的独门手艺闯出一片天地,让家族中那些老顽固刮目相看,免得老是催她嫁人。

可是那天她捧着自己精心准备的佳酿,刚走进尚酝局的大门,就被赶了出来:尚酝局不招女子。

后来,她在路上遇到同样不知何去何从的孟启。

孟启很是钦佩她的酿酒技艺。于是在他的怂恿下,她开了这家云安酒肆。

谁知出师不利,竟遇到这种局面!再这样下去,定然血本无归。

本来租店铺、买原料、买酒引的钱就是靠典当孟启的衣裳、玉佩等东西换来的,她现在手头总共也没剩多少银子。

“掌柜的,尝尝我新研制的菜!”

这时,另一男子从后厨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汤碗。

这人身长七尺,面容丰朗,是沈云安在来京途中捡到的,名唤李青野,来历不明。

沈云安只知道,他是个江湖中人。

那日她快到京城的时候,在城外山林发现他倒在路旁,昏迷不醒,身上有好几处刀伤。

她于是将他塞进自己的马车带入京城,为了给他治伤,她花去了大半盘缠。

因此,他伤好后,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自告奋勇地留在酒肆当厨子。

虽然他年纪轻轻,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但做饭的手艺着实有两把刷子。

沈云安想,他大概是为了躲避仇家,隐姓埋名过普通人的日子,于是答应收留他。

李青野掀开盖子,一股清香悠悠扑进鼻子。

只见碗里漂着一朵朵面皮做成的梅花。

“这道菜叫梅花汤饼,你们快尝尝怎么样!”

沈云安和孟启一人舀了一勺。

“嗯!”孟启从小在富贵窝里长大,美食鉴赏随口就来,“既有白梅的清香,又有鸡汤的鲜香,啧,似乎……还有一股不易察觉的……檀香?”

“好灵的舌头!”李青野见自己的菜竟能被如此精准地品尝出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将做法细细讲来:“我先将干白梅洗净,加入檀香粉末浸泡,以去其苦涩,再一起揉进面团中,和成面皮,用梅花模具按成一片片梅花状,把花片煮熟沥干,最后浇上熬好的鸡汤,就成啦!”

沈云安听得入迷,不禁感叹:“你是怎么想得出这种做法的?真神了!”

李青野眉头一挑,得意洋洋。

“就冲你这份手艺,冲我酿酒的本事,我还不信了,我们在京城会混不下去!”她一拍桌子,瞬间斗劲十足。

两个伙计也郑重点头。

“眼下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熬过这半个月,打破这家店半个月内必出人命的死局!”

“可……”孟启环顾四周,突然觉得阴风阵阵,“万一这家店真有这么邪门,那我们岂不是有危险?”

李青野睨了他一眼:“世界上没有鬼,如果不是意外,那就是人在作祟。白天我们都在,晚上你跟我一个屋,你怕什么?倒是掌柜的……”

沈云安一向胆子大,摆手制止了他的担忧,继续自己的谋划。

“这样,我们兵分三路。孟启,你认识的达官贵人多,如果有个大人物光顾我们店,而且平平安安地出去了,那百姓们一看,说不定就有敢跟着尝试的了。”

“明白!”

“李青野,你刚刚分析得没错,接连出人命,确实蹊跷,如果真有人从中作梗,那他说不定很快就要对我们下手。你武功高,这样,你留下来守株待兔,看看到底是谁在装神弄鬼。”

“没问题!”

“那你呢?”他们二人异口同声问道。

沈云安从柜台上捧起一坛酒,胸有成竹地拍了拍:“我去挣钱!”

青云街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巷之一。这里东临兴国寺,西靠高丞相府,往南是钟家瓦子,往北是丰乐楼。

兴国寺是京城最有名的寺庙,香客如云。

高丞相位极人臣,权倾朝野,门生遍天下,几乎每天都有人前来拜谒。

钟家瓦子里一入夜,相扑、皮影、杂技、傀儡、曲艺、说书、弄虫蚁的应有尽有,是京城人最爱逛的夜市。

而丰乐楼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三层之高,五楼相向,飞桥相连,朱门绣窗,其奢靡华贵,让沈云安瞠目结舌。

由于地理位置绝佳,每日天刚蒙蒙亮,青云街上就开始人头攒动,小摊小贩们都抢着来占位置。

沈云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酒摊安置好了。

她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的小摊。

今天她带了四种酒,每种准备了两坛,分别是她拿手的松醪酒、竹叶青、秋露白、梨花春。

她把酒坛摆得整整齐齐,将自己的酒旗竖了起来,便开始揽客了。

可眼睁睁看着日上中天到斜日西沉,日影渐渐拉长成灯影,知了的歌唱逐渐被舞乐歌弦掩盖,沈云安还是没开张。

难道真是自己坐井观天,自己的酒在京城根本无人问津?

可这来来往往的人甚至不往自己的小摊上凑一眼啊!

在她右手边摆摊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一眼便看出了她的疑惑。

妇人从自己的冰酥酪摊上盛了一碗乳糖蜜沙冰,递给沈云安。

“吃一碗解解暑吧!”

沈云安看着清凉可口的冰沙,咽了咽口水。酷暑难耐,又吆喝了一天,嗓子着实快冒烟了。

可一想到今天分文未进,她摇摇头,露出尴尬的笑。

“请你吃的!”妇人径直塞到她手里,不等她推辞拒绝,就扯开话题,“你第一天来这儿出摊吧?像你这样卖啊,三五天都卖不出去一坛!”

“哦?”沈云安竖起耳朵细听。

“你看这儿位置多好,丰乐楼,钟家瓦子,丞相府,兴国寺,那你摆摊卖酒,去这四个地方的人,你觉得谁最可能买你的酒呢?”

沈云安沉思一番。

去拜见丞相的人自然不会来这种路边小摊随便买一坛酒,跌面子。

去丰乐楼吃喝玩乐的人,几乎都是冲着丰乐楼的名声去的,又怎么会想到来路边小摊买酒呢?

所以,可能来自己这儿买酒的,就是去兴国寺和去钟家瓦子的。

可是去寺庙的,大多是去礼佛,有的生病求佛祖保佑,有的怀孕请菩萨赐福,也不太会买酒。

那么她最应该招揽的,是去钟家瓦子的人。

妇人见她望向钟家瓦子,便知她明白了,于是继续循循善诱:“钟家瓦子里的人最杂,尤其入夜后,大家出来玩乐,若是渴了,喝一盅半盏倒是常见,可一整坛一整坛喝的,可不多!”

妇人话音刚落,就有人要了一碗冰酥酪,她于是回到自己的摊子上忙活。

而沈云安回味着她的话,脑子里急剧地思索。

“我明白了!”她茅塞顿开,喜滋滋地舀了一口乳糖蜜沙冰。

乳糖的奶香和红豆的蜜甜混合在一起,入口即化,刨得细细的冰沙让这两种甜味更加冷冽清润。

一口下去,五脏六腑的燥热都消散了。

“姐姐手艺真好!这冰酥酪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还没请教姐姐怎么称呼?”

妇人莞尔一笑:“我叫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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