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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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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玲用了一个很蹩脚的谎言把祝饶卖了。

她说要带祝饶去朋友家玩,祝饶何其敏锐,坐上那辆漆黑锃亮的豪车时就知道,他妈肯定在说谎。

七岁的年纪不算大,却也已经依稀有了阶级的概念——他妈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有钱的“朋友”?

祝饶再小一点的时候,钟玲会给他买那种故事书磁带,放在随身听里听。那些磁带里,就有很多类似的故事。

比如什么穷人家跟富人家的孩子抱错了,长大了交换回来;再或者就像《海蒂》一样,穷人家的小孩被送去给富人家孩子做伴儿,同时在人家家帮忙收拾家里打扫卫生。

祝饶记得那张磁带里最恐怖的一个故事,是父母欠了巨额赌债,把孩子抵押给了□□。

不过因为这种儿童故事集要有教育意义,所以最后的结局也是温馨的,故事里那个小孩跟□□大哥在日渐相处中滋生了感情,最后亲同父子,happy ending。

因此,祝饶不算特别害怕,他也相信他妈不会真对他怎么样。

直到他被送到了东郊的某个别墅区,被钟玲亲手送到一对衣着考究的中年夫妻手里,看到了对方家偌大的空间和欧式宫廷风装修,又被那个有钱的女人笑眯眯地搂紧怀里,他心里才升腾出了一丝危机感。

“来,跟妈妈说再见。”中年男人也在笑,而祝饶绷紧了嘴。

钟玲蹲下身看着他,说话的语速很快:“你以后就跟这两个叔叔阿姨过了,人家家比我们家有钱多了,你听话点儿。他们家还有钢琴,你以后想弹琴也能继续弹了,比你跟着我强。”

祝饶当然不愿意,伸手想拽住钟玲,被女人躲开了。钟玲就跟躲瘟神一样,匆匆把他扔下,又匆匆走掉,他被扣在别墅里,连回家的路都不认得。

后来两家人迅速办了领养手续,祝饶只能在这户人家住下了。

平心而论,这对有钱夫妇倒也没虐待他,待他虽然谈不上视如己出,但也还凑合,在生活质量上,是他那个四处漏风的原生家庭拍马也比不上的。

这户人家让祝饶跟他家亲闺女一起学钢琴,还把祝饶转进了私立的“贵族学校”,教祝饶各种礼仪,让他学会跟他们一家子一样做一个“讲究人”。

但祝饶只想回去找他亲妈。

一开始他的新爹妈看他看得比较严,祝饶没找到机会。等过了一段时间,对方不再天天盯着他以后,他逮到空子就溜了。他只记得他跟钟玲住了七年的弄堂叫莲花巷,于是他见了人就问“叔叔/阿姨你知道莲花巷在哪里吗?”,如果对方不知道就换下一个,知道,就顺着对方的指引一点点往家找。

他偷偷攒了一储蓄罐的钢镚儿,能坐公交车,最后七拐八绕地,真让小孩儿找到了那个熟悉的巷口。

祝饶激动地奔向家门口,往里看过去,他家还是熟悉的样子,门口的男士拖鞋又回来了,他听见男人在里面房间睡得打呼噜的声音,看来祝宏伟回来了。

钟玲就坐在客厅,人老了很多、也黑了很多,旁边堆了一堆布鞋,她在不甚熟练地纳鞋底,大概是新接的零工。一抬头,看到长高了些的儿子站在门口,愣住了。

“妈妈,我要回家。”祝饶望着钟玲说。

没想到,钟玲却尖叫一声,歇斯底里地把他往外赶。

叫完又意识到什么,害怕地看了一眼房间的方向,压低声音。

“你给我滚回去!你回来了,人家来跟我要还钱怎么办?我哪还得起?!他原来给的期限我跟祝宏伟都要东拼西凑,你快滚,这辈子别回来!”

祝饶紧紧拽住钟玲的衣角,眼睛发红:“我要回来。”

钟玲推搡了他一会儿,见这小崽子跟狗皮膏药一样撕不开,干脆扬起手,狠狠给了小孩儿一巴掌。

祝饶被打懵了。

这件事的后续是祝宏伟终于被这娘俩吵醒了,亲自揪起祝饶,跟邻居借了个三轮车扔上去,让钟玲给他送回新父母家。钟玲低声下气地跟人道了歉,但新父母还是很不满,祝饶也不在乎,要不怎么说他是头倔驴?都这样了,还隔三差五想偷跑回去找钟玲。

每次偷跑,又都无一例外地被钟玲送了回去。

这种事情发生的次数多了以后,新父母终于来火了,威胁祝饶——你如果再回去找你亲妈,就让你那穷爹妈立马还钱,四百万,你想让你亲妈死么?

祝饶张了张嘴,他真的怕钟玲死。

于是他不再跑了。

祝饶在银行行长家规规矩矩地待到了十二岁,期间参加了不少钢琴比赛,拿了好几个奖,小升初的时候面试录取了全宁城最好的中学,行长夫妇非常满意。

彼时行长夫妇的亲生女儿高中读了一半不想读了,闹着要出国,于是夫妻俩紧赶慢赶赶在申请截止前给女儿办手续,打算把女儿送去美国读高中,但又怕女儿一个人孤单且没人照顾,想让祝饶跟着去照顾他们女儿。

于是颇为和蔼地跟祝饶说:“其实在国内读初中也没什么意思,太辛苦了,要求又严格,你跟着姐姐一道去美国吧,钱的问题不用担心——怎么样,开心么?”

五年的时间,足够祝饶在新家里被打磨成一个斯文金贵的小少爷。他现在已经跟当初跟着钟玲的时候全然不同了,头发打理得一丝不乱,穿着针脚舒展的毛线背心,小皮鞋锃亮。

他低头,兴趣缺缺。

“我妈欠你们的钱还清了么?”比起什么留学,他更关心这个问题。

行长一愣,然后皱眉道:“你都在我们家五年了,怎么还管那个女人叫妈?你现在的日子不好么,难道你喜欢一辈子沾着你亲爹妈那身脏血啊?你要学会跟他们划清界限。”

“就是,你现在这样多好。说实话,你当年跟着那个女人,泥猴子一样的,要不是看你底子长得好,又认识少年宫的老师,说你有天分,我跟你爸爸是不会要你的,你要懂得感恩。”

行长夫人说,“总之,倩倩美国那边的学校八月份就要开学了,你这边的手续我们也会尽快给你办,到时候你们一起去。”

祝饶根本不想去留学,但他也知道他在这个家里是没有话语权的。

他怕他就算不肯走,到时候也会被强行塞上飞机。

他跟钟玲已经有五年没见了,直到临行前,祝饶才意识到,他有多不想离开,多害怕以后再也没办法跟钟玲见面,多怀念记忆中珍藏的那短暂的一小截童年。

要离开的日子临近,祝饶终于按捺不住,半夜翻窗从房间出去,拔腿就往车站跑,坐了夜间公交去莲花巷。

同时在心中暗暗祈祷,钟玲还住在莲花巷,没有搬家。

夜间公交摇摇晃晃三十分钟,从城东驶到了城南。五年的时间城建飞快,莲花巷口的路灯多了好些,再也不是从前黑黢黢的样子。祝饶在巷口的公交站台下了车,捧着一颗砰砰直跳的心,一步一步,缓慢地走到了五年没见的家门口。

门口的水井还在,夏夜,井里一如既往冰了西瓜,法国梧桐树上蝉鸣聒噪,祝饶在一声声蝉鸣中,深呼吸,心跳更快。近乡情怯。

家里的大门还是从前那个,没换,这也许证明了钟玲没搬走。

祝饶五年前回来时,偷偷揣走了一把备用钥匙,现在终于能派上用场,他小心翼翼地拧开了门锁。

刚一开门,就被浓重的血腥味熏得差点干呕。

祝饶大脑一片空白,寒毛倒竖,一下子管不了那么多了,迅速打开灯,发现地上一片水迹,不是透明的,是泅着鲜红血色的水。

他呆滞地进了厕所,打开厕所灯,眼前的景象让少年的瞳孔陡然放大。

——钟玲软绵绵靠在一个大木桶旁边,浑身湿透,左臂泡在木桶的水里,整个桶里的水都被染得一片鲜红。

女人脸色惨白,另一只手里还握着一把沾血的水果刀。

祝饶下意识地后退半步,然后又猛然醒转过来,冲过去就把钟玲的胳膊从桶里拿了出来,同时拿出手机拨了120。大约人在极端惊恐的时候反而想不起来惊恐了,十二岁的孩子跟120说明情况的时候甚至是冷静的。

钟玲竟然还有意识,听见祝饶说话的声音后悠悠转醒,她的瞳孔微微涣散,看见祝饶,只说了一句话:“还差一点儿……”

“妈,你等一下,救护车马上就来了。”祝饶放下电话,跪到钟玲面前,颤抖地握住钟玲另一只手,眼泪终于流下。

“还……差一……点儿……”

钟玲还是气若游丝地说着那句话,祝饶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然而下一刻,钟玲仿佛忽然恢复了力气,被祝饶抓着的手握紧了刀,另一只割了腕的手也覆了上来,握上祝饶的手。

她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就这么带着祝饶,三只手一起,猛地向下——

刀尖刺进了女人的胸腹,正好是心脏的位置,大动脉破裂,血雾喷薄而出,温热的血洒了祝饶满身满脸。

他近乎茫然地看看女人,又看看自己和女人交握在一起的手。

一直到救护车轰鸣着赶来,十二岁的男孩都还跪坐在厕所里发憷。

一大一小两个人在蜿蜒的血水里瘫坐着,像两具血色的石塑。

钟玲已经死了,120把她的尸体抬走了,而祝饶被带去了警局。警察大概问了他经过,他自始至终一言不发。那是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皱着眉看了祝饶半天,让人去找了警队心理医生。

“才这么点大的小孩,造孽。抓紧心理干预吧,这辈子还能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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