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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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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客栈时,林晚嘴角挂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这动静闹得可真大,来了这么多的人。

“哟,晚晚来了呀。”从楼梯上缓缓走下一个雌雄莫辨的男子,声音也神似江南女子的吴侬软语。

可古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这位实力也可不容小觑。

“好啊,沈少爷。人呢?”

沈隶一皱眉侧开身,将折扇挡住半张脸,“自己快去看吧,再不看就快烂了。”烂了?林晚一皱眉,心中升疑,几步跨上了楼梯,径直走进房间。

林晚在里面待了一刻钟就退了出来,神色不太好。

楼下的沈隶和林盈喝茶,说着什么。还有一群除祟师在下面坐着。

“我将他杀了。”后面又走出来一个中年女子,一身白衣,素雅干净。

“杀了也好。”全身的皮肉都化成脓水,活着也是生不如死。林晚微微向后偏头,“葡玉城这件事你要去吗?”

秋水沉默一会儿,“我有自知之明,这么多高手都折在了那里,我是不会去的,但……你是要去的吧。”听到秋水这样说,林晚耸了耸肩,大声说:“两日之后我将启程葡玉城,有意者,可以和我同行。”

说话时,林晚神情全变,眉眼带笑,笑得明艳张扬,似乎在他的带领下能够避开上一支队伍的结局,成功去除邪祟,拿到丰厚的报酬。

可这件事绝不是一个简简单单“自信”能够概括的棘手程度。

客栈里坐着的除祟师都默不作声。

除了沈隶一人。

“好,这个钱就我和沈少爷两人赚了。”秋水拉住要走的林晚,“你知道的,这种等级的任务至少七个人一起接下。”

“我知道。”林晚扒开求水的手。

去不去,去多少,林晚都不在意,只要不在任务中拖他后退就行。当然像林盈这种级别的不行,而沈隶这种的他就很乐意了。

“我也要去。”

林盈见林晚真的不准备带她,便叫嚷起来。

林晚只是淡淡一瞥,嘴角突然上扬,做出一副轻佻的模样,什么也没说,但好像什么都说了。“当真不带林盈姑娘吗?”

“呵,带了。是你能保证他的安全还是怎样?”再怎么说,林盈都是他的亲妹妹,拖后腿也是拖他这个当哥的后腿,何必自讨苦吃带一个麻烦。

空出来的两日,需要为去西北做一些准备。首先是采购到合适的武器,其次是找到一队了解葡玉城情况的除祟师队伍。

这两件事,第一件是由林晚去办,第二件由靠经商起家的沈家少爷沈隶去找。

每回斩除邪祟,都要废他一把刀,每次都要去重新买佩刀。

干他们这一行有专门的武器店,普通的武器可对付不了邪祟。“店家,有新进的武器吗?”

林晚边走边看,展台上奇形怪状的武器,看起来十分厉害的样子。

店家一看是他,立马笑脸相迎,顺手还拿了一把长剑,“林祟师,您又来了啊。你看看这个,昨天刚进货的,我保证削铁如泥……”

“打住!前几次我TM就是信了你的邪,还没打到一半呢,刀就先断了。依我看,你这展台上就没有一把好的。”林晚环视一圈,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暗器,指了指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把你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

“瞧你这话说的,这些都是上等的……”

“哦,是吗。”林晚把暗器移向店家,一挑眉,笑得邪性十足。笑意盈盈的眼睛好像再说“想死吗?我的朋友。”

“好好好,林祟师,我看你是我店里的常客,我就把我的镇店之宝给你拿出来。但……就是这个价钱……”

林晚垂眸看向店家的比钱的手,点了点头,“钱不是问题,货的质量好不好才是问题。”

本来林晚对店家的镇店之宝没报多大期望的,最高的预估就是比外面这些破铜烂铁好一些罢了。可真正拿出来的时候,林晚还是低估了这位奸商。

一剑一刀,长度足足半人高,通体玄黑,散发着丝丝寒气,一看便是用玄铁制造而成,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刀,好剑。

林晚看得入迷,伸手想要触摸还未接近之时,店家突然把刀剑一收,“林祟师,这个……”

林晚麻溜儿地解下钱袋,打开露出里面的银子,再往下翻了翻,将底下的黄金翻了出来,扔到展台上,“这些够吗?”

“够了,够了,够了……林祟师,给您。”

剑身下方刻着“怀沙”二字,刀身下端刻着“沉水”二字。

林晚满载而归,只好沈隶找好队伍,他们就能启程葡玉城。

回到客栈,沈隶已经坐在一楼点了一桌子的饭菜了,没动筷,似乎在等什么人。林晚把剑丢给了沈隶,并询问道:“队伍找好了吗?”

“找好了,但是吧,那个队伍开出的条件,是带上……”

“姐姐,你好漂亮啊……”未见其人,再闻其声,但林晚一听,就是林盈的声音,心中警铃大作。

林盈声音一落,紧接着响起一道成熟魅惑的女声,“妹妹,长得也很好看啊,姐姐很喜欢你们这边的女子的容颜。”

什么!林晚急急忙忙冲了出去,手上还提着一把刀。一出去,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子一愣,呆呆地站在原地。林盈率先反应过来,“你要干什么,漂亮姐姐可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带你们去葡玉城的。”

??

林晚往后仰下半个身子,脑袋一转,探求性地看向沈隶。沈隶一展折扇,只露出一双略带抱歉的眸子。

既然赶不走,就随她去吧。

林晚沉默地走上楼,走了一半,还是转身去看林盈和那个异域美女,“林盈你也看见了,一队人都没回来,到时候我可无暇顾及你。”走到楼梯顶上,最后轻飘飘来了句:“沈隶,你真是没用啊。”

一日后。

林晚穿红衣骑白马,腰间挂着那把“沉水”刀。

作为这支队伍的领头人,林晚的计划白天行路,晚上休整,争去花最短的时间抵达。

从江南启程,整个队伍快马加鞭,只需要十日便可抵达西域边境,再过三日,便能到达葡玉国。

梅雨时节难得晴天,林晚趁机带着十五人的队伍启程。

他们走后的第一天,雨有“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同样的屋檐下,同样的风铃无风自摆。

“于是,神山周围的百姓为了自己,为了子孙后代,众筹银钱花了十五年建了一座山神庙。山神庙一成,顿时风云变化,紧接着狂风大作。乌压压的黑云中射出一道金光,随金光而下一位玄衣战神,手持金刀,眼若星辰,一挥手风云便止,变成朗朗晴天。与恶鬼大战了十天十夜,终于在神山之巅,将恶鬼斩杀,随后腾云而去。至此那座庙宇香火不断,世人朝拜。”

……

“哇,漂亮姐姐,你的家乡好壮阔,你家乡的衣服也好漂亮。”

林盈换上西域服饰,围着名叫古赞丽的女子转圈圈,沈隶也挑了一件符合他审美的服装换上,在队伍里其他小姑娘面前臭美。

相比之下,林晚显得无趣很多,一天说过的话大多不超过四句话,而且大部分时间的状态都是处于介于发呆和睡觉之间。

当然,在换上西域服装这件事上,林晚也是不屑一顾的,所以在沈隶和林盈换上西域服装后,他就成了这个队伍中独一无二的存在了。

林晚并不在意这些。他们马上就要进入西域边境第一座城市了,本来是一件极为普通的事情,但林晚并不这样觉得,他的第六感向来准确,总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就站在外面遥遥地望着,似乎能能靠肉眼看出来一点诡异。

“林公子,喝酒吗?”古赞丽端着一碗暗红色的葡萄酒向林晚款款走来,美酒的香气和美人的胭脂味一同钻入林晚的鼻腔,深入他的肺腑。

林晚不动声色往旁边挪了一步,以“酒量差”的理由婉拒了。

“等到了葡玉城,就算不喝酒的人,闻到了那里的酒香也会忍不住喝一杯的。倒是公子你会喝的。”

葡玉城之所以叫作葡玉,就是因为那里的葡萄酒和玉石都是上等的佳品,可以使人一掷千金。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哟。”林晚大跨步走到马厩边,解开绑马的绳子,翻身上马,“沈隶,看好这里,我先去探探路。”

“驾……”

林晚一骑绝尘,给古赞丽留下一个红衣白马的背影。

黄沙漫漫,林晚冒着风沙前行,他有一点想要林盈头饰上自带的面纱了……

尚早,接近城市,里面人声鼎沸,传来商贩的叫卖声,乐坊的歌舞调。

林晚骑着白马慢慢地走进去,因为穿着华贵,一路上的平民百姓都自动给白马让出道路。

风沙吹乱了他的头发,林晚随性将墨发理顺,无意中彰显出几分凌乱的美感。

“小兔崽子,还敢偷东西,老子打不死你。”

林晚骑着白马慢悠悠地路过,拳打脚踢的声响如影随形。林晚眼神不自觉地往旁边瞥去。

被打的是一位少年,身在西域却是同中原人一样的黑眼睛黑头发,皮肤则是一种接近变态的苍白。

或许是林晚的视线太过轻佻,少年似有所感应,在一群围打他的人的拳脚之下抬眸。

视线交汇,林晚心神一动,全身血液似乎凝固了一瞬,当即“吁……”一声勒停白马,“他偷了你们什么东西?”

“关你什么事,给爷滚!”

林晚一笑,从钱袋里摸出一定银子抛给一群人其中的一个。“这些够买他偷你们的东西了吧。”

看见钱,那群人顿时咧开嘴,露出一副谄媚的笑脸,连声说着“够了,够了。”一边陪笑一边离开。

人走后,少年站了起来,这一站,更让人心生怜悯,衣服破破烂烂的,似小又似大,残破的

衣服甚至盖不住少年消瘦的身躯。林晚骑在马上,身上的锦衣华服与之形成云泥之别。

“谢谢。”少年很小声地感谢,林晚点了点头,将腰间的钱袋取下,微微倾身,将手伸到少年面前,冲着少年说话。

辨不清脸上的神情,听不出话语中的喜怒,“好好活着。”

见少年接过钱袋,林晚骑着马,慢悠悠地走了。

殊不知一道炽热的视线一直追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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