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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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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彻子不自忧,反而突然关心起了雷媚。

“六分半堂原本是你父亲的,你才应该是正儿八经的大小姐,结果你给雷纯那糟老头子爹当了情妇。难道你就没一点儿想夺回堂主之位的野心,这辈子都打算帮方应看那小畜生做事?”

“你当真不怕吗?媚儿。”

“你怕?”

“对,我怕。”

“嘻嘻,予姐你不用担心,到时候我定然会保护你!”

“得了。你不给我捅刀子,我就感恩戴德了。”

盘里的葱泼兔见底,这女人吃干抹净后一刻也不肯多留。

雷媚啐她没良心,却也无可奈何。

朝彻子食不遑味,咀嚼的动作很安静、很优雅,有时更像是在解决任务,不似“饭王”张炭那般享受痛快。

不吃饱就没力气,没力气就会挨打。哪怕心情再差,她也尽量不漏一餐。

临了她还不忘嘱咐雷媚,下次别点兔肉。

那玩意好吃是好吃,可没油水,吃了不顶饿。

照这个口味偏好,她也确实比本朝大多数女子腴润。肌体凝白如荔肉,大腿浑圆,却一点也不显痴肥……

“中秋过来同我吃月饼呗,予姐,人家都做你爱吃的鲜肉馅……”

秋风卷酒旗。

雷媚目送着她向“名利圈”渐行渐远的背影。

看样子,应该是去祭奠她师弟“天下第七”了吧?

……

知道朝彻子报复计划的,整个汴京也就只有雷纯。

前几日,朝彻子来找过她。

弄死方应看的难度有点高。

于是她告诉雷纯,她打算换个容易点的目标。

雷纯问:“哦?是什么?”

朝彻子答:“整垮‘有桥集团’。”

雷纯以袖掩面,笑她异想天开、白日做梦,她却说“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这不还有你吗?”。

——为达目的靠男人可耻,那就靠女人呗!

尽管大多数女子像天女一样,想要得到方应看这份为其痴、为其狂的酷烈感情,却无视他也会命人缝住全身窍孔、灌热油,切去手指。

朝彻子不关心他爱与不爱的差距,因为双方已经是仇人了。

她要毁掉的是整个“有桥集团”。

唯有剥夺其权柄,才算治本。

恨?他还不配!

恨人是一件很累,且伤人伤己的事。

真正的好命,不是大仇得报,而是终其一生都不曾有去恨的机会。

她不喜欢苦尽甘来的故事。

朝彻子不在乎方应看的爱恨。

她不过想“请君一死”,看不惯他活罢了。

远方一角楼宇很有种独步天下主浮沉的气势,那儿曾经住着雷纯的未婚夫,虽然心境早已不同,但不自觉望向天泉山的习惯始终未曾改变。

陪在她身边的也不再是狄飞惊,而是“惊涛书生”吴其荣。

狄飞惊已不再是雷纯的知心人。

有些闲话,雷纯宁可找吴其荣聊。

没准什么时候“天女”就又回来了。

谁也赌不起。

不是所有女人都能成为“天女”,但至少聪明的可以选择不步关昭弟后尘,与一位心有所属的男人相好。

被迫走下神坛的雷纯生平最在意两个女人。

一是武功盖世仅次于关七、天姿灵秀、胸怀大志俘获了汴京众英雄心的“天女”。

二是不按套路出牌,拥有高贵身份,美貌大气磅礴,风流勾动欲念的疯癫帝姬。

被男子们追逐的前者,是她的对手。

而与男子们交恶的后者,姑且算她的盟友。

“飞升”的天女仍像座大山压在雷纯心头。

她永远不会忘记有这样一个女人的存在,她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要沉浸在江湖任何男儿的承诺誓言中,因为那随时有可能化作催命的刀。

惊涛书生仍坚守在雷纯身边。

但那都是因为天女看不上他,他连与对方见上面的机会都没有。

天女也没空拉拢他这样的小角色。

两人此时讨论起朝彻子的事,就免不了提一嘴她的师父元十三限,提一提三鞭道人及他曾经“教导”的喽啰任劳任怨。

《山字经》至少有三个版本。

金花镖局珍藏的那一册《山字经》只有对修习伤心箭法的人,有透悟速效,对其他武学心法,却真的一无所用。

反正无用,于是,得到它的三鞭道人就改了三五十句,撕了十七八页,倒错了五六行,改写了六七页,换了几个名词,改了十来个穴位,再献给元十三限那疯子,如此而已。

即便如此天资卓绝的元十三限还是硬着头皮练出来了!代价便是走火入魔。

一本故意提供的,倒错、假版、伪作的破书,却让三鞭道人把那武功绝世的豪杰搞了个半疯,再把他的老婆享用了半年。

朝彻子认为:“可怜不代表无辜。”

谁还没个明辨是非的能力?

她师父元限何尝不是个可怜又该死的畜牲?人死后诸葛小花不照样护着?

那她为师弟“天下第七”报仇也说得过去吧。

“帝姬练的,应该就是原版《山字经》了吧?”

玉清昭应宫这种皇家宫观翻到的典籍,难道还能有假?

雷纯淡淡笑道:“这可就未必了。除了三鞭道人,谁也没见过原版的《山字经》,你怎知没问题?”

吴其荣似乎是被她问住了:“不、不可能啊!练错了不是会疯吗?”

……

这时雷纯不说话了,她用一对秋水般亮丽的眸子看向吴其荣。

——有没有一种可能,那位她本来就疯。

——你怎么就知道她没练出岔子呢?

说起岔子,朝彻子最近的确感到身体有些不对劲。

【滋滋】的电流声时不时响起。

她从未听过如此奇怪的声音,亦无法准确形容,再看贴身宫女小苔,对方毫无异样,想当然便以为自己没休息好,出现了幻听。

至于耳鸣为何是这动静,朝彻子是刨不出根、问不了底。

反正耳鸣总归不算大病。

*

杀手总是会喜欢回到犯罪现场,回忆自己曾经的杰作。

任劳任怨也不例外。

“名利圈”虽发生了血案,但大家的日子还得继续过,于是收拾收拾又重新开始营业。

这里要什么有什么。

要吃的,在地上爬的,有四只脚的,除了桌子椅子,一概都有,在天上飞的,除了风筝、纸鸳,也一应俱全。

至于要玩的,那就更多了,赌的大小牌九番摊贯十不说,光是嫖、就叫女人有女人,要汉子有汉子,女酒、女乐、契弟、巫娼皆无所不有。有的妙歌舞,有的善唱,有些还艺绝一时,应对如流、风情绝代,还犹胜“瓦子巷”中的教坊。连有龙阳之癖的,都可来这儿寻欢作乐,分桃断袖。这儿不问妍媸老少,有求必应。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二人兴致盎然地回到了虐杀“天下第七”的地方,驻足欣赏起了一出旷世绝伦的演出。

见到他们来,客栈内原本热闹的人群胆战心惊,纷纷避让,没一会儿就作鸟兽散了个干净。

但手持铃鼓,作巫娼打扮的神秘美人仍未停。

她裸着足、散着发,背对大家而舞。

像乘赤豹兮从文狸的山鬼,矗立祭台之巅祈求天神。

破烂的荷衣蕙带,于肩颈半敞的她更添一副洪荒时代的奇异巫感。动作也是不疾不徐,沉稳有力。

白鹤般的羞涩少年微弱又压抑地喘息,怯生生的去看。

那踮起的玉足柔软无茧,白润透红,脚趾饱满,极适合握在掌心把玩。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美的骨肉!

任劳目睹过任怨,有一次对付一个在语言间不小心开罪了他半句的对头,他先用迷药放倒了武功比他还高的对手,再把他封穴、捆绑,亲自动手,捋起袖子,挖肺剖肝,最后才剜他的心:因为心脏未给挖出来,人因功力高深,故而一时不死,还十分清醒,受苦奇惨。

到最后任怨剜他的心之时,那人五脏六腑都几乎给掏空了,却仍睁大双眼看着任怨,一时未死。

那眼神连任劳也得作了两夜恶梦。

任怨却只轻描淡写的埋怨了一句:“那血好臭好腥,洗了两天仍不干净。”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自己远不如这个年青小伙子:无论在阴毒、用刑、狠辣方面,他都比不上任怨。

而现在,他知道这神秘美人惨喽。

这小子来了趣味。

但就在对方即将翩然旋身的瞬间,任劳从中感受到了一股腥风血雨。

扑面而来!

他头皮发麻,涩声提醒比他年轻至少三四十岁的任怨:“三……师……哥,你觉不觉得她有点眼熟!”

这样说来……那姿影好像是有点眼熟。

可是时间太紧迫了,几乎没留给任怨思索的时间。

鼓点濒临失控。

对方已转过来了。

率先撞入视野的,赫然是那雪白柔软的肚皮被枪尖划开的旧伤。

该死!

他怎么敢意霪她的?!这位可是……

脑海中仅剩下一个念头:跑!

客栈内外突然狂风大作,门窗就跟闹鬼似的,“砰”的一声自己关了!而且怎么拽都拽不开!

——这类吊诡的情况王小石很有发言权,曾经莲池畔对战方应看,他也怀疑方应看的那血劲已把刀缝在剑锷上,才导致他拔不出“挽留”。

不敢回头的任劳任怨,惊恐听见背后传来女人咯咯地娇笑声。

她笑的很轻,也很神经,很快便上气不接下气。

问:“二位,何往啊?”

本来大纲里是有安排雷媚在这个节点背刺一下女主的,但写不出来了,算了。结合原著,雷媚主要走的不是出卖流,而是收割流。她补刀的人都是原本就要死的。按照本文情况雷媚怎么都不可能刺女主一剑(如果不是真感情怎么会无偿透消息给女主,虽然也有交好指望遇难后女主帮她的因素),“罪行”顶多是隐瞒方应看计划弑父的消息不报+不顾女主意愿地“为女主好”。

不过女主对雷媚想的很开,不怪她但是有气。

雷媚也相信哪怕闹掰了女主都不会阴自己,她是很喜欢女主的。

女主结尾拿了很多女角色的白月光剧本……我这也算另类万人迷文吧?(回答我回答我回答我)(开始发疯)!

第69章 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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