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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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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重要的消息,您不该告诉我的。既然来寻欢,又何苦带着愁绪来,听了也叫我难过。”

他的手覆上周林替他揉着肩锤着背的手:“那倒是我的不是了,不过人们都说温柔刀也刀刀要人性命。似乎这百老汇里,也藏着不少消息灵通的特务吧。”

这个粉面油头的假书生笑得很讽刺,等着周林的答案。周林佯装娇嗔地推了推他:“萧老板这说的是什么话?岂不是嫌我怨我,既然吃着老爷们的饭,又怎么敢算计老爷?若真的怕便走好了,可有的是人不怕我呢。”

“我可没说是谁,怎么自己倒气起来?气度上倒比不得你柳琴姐,疑神疑鬼没个肚量。”萧老板话虽说着,却将周林拦腰抱起,就要往床上扔。

周林吻了吻萧凌和的脸,吃了一嘴白粉:“刀是温柔刀,为何人所用,可不得而知。既然能做他人的剑,如何不能做萧老板你的刀?”

萧凌和的神色才缓和了些。到底不是文人,手上动作改不了的粗暴,改不得的土匪本性。周林好容易拽住几支垂下的珠帘作依托,也不长久,拽拽便散了一地,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吵得人烦。她闭了眼不去看眼前的人,萧凌和那长久吸烟养出来的破风箱似的嗓子又无时无刻不再提醒她他是谁。偶然睁眼,见豆大的汗水把他的粉洗得七零八落。四十多岁的年纪,脸上的沟壑攒了多少白粉都填不上,大字都未必识几个,土匪当够了便捐个官来当当,后来投了汪伪,一改面目变成了这样一个假书生的样子。娶了七门姨太太,最大的和最小的年龄竟差了有二十岁之大,他只顾娶回家,依旧在外头寻欢作乐,留七个人在宅子里斗斗,偶然斗死几个,草草葬了,再娶新的就是。从表到里,都真真令人作呕。

然而周林只得陪笑,不管眼前的人是谁。直到她累到沉沉睡去,才终于短暂地自由一下。

少雨的天气,上海竟无端下了场大雨。滴滴敲窗檐,像外溢的珠宝,像她颈上珍珠。雨势渐渐大起来,颇有摧枯拉朽之势,扰得哪个窗前独坐的人心烦。

冯清筠望着窗外的对门,李家,慢慢被雨朦胧了,又想起那晚。

那时他躁得慌,从那间房里出来后就往门外奔去,被人猛地抓了抓肩膀,拉着他往角落去。

是李醇。

他早已经喝上头了,分辨不出哪句真哪句假。拽着冯清筠坐下来,给他递酒。

冯清筠下意识挡了。

“你失败了,你是败者,败者是有理由喝酒的。”他扬扬手里的酒杯,“像我一样。”

冯清筠没管他,仍旧起身准备离开。

“也不是,你不像我。算了,这酒你不喝也罢。只是有……有几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福分听……哈哈哈哈……”他突然大笑,倒像极街坊邻居的说法。他们都说李家那个独子早得了癔病了,时不时就发疯,只有待在那种烟花之地才正常些。天天混在那种地方,早就废了。连李家也全当没有这个孩子,每月付了百老汇送上门的账单而已,早不管了。可怜李家好不容易有点成绩,竟绝了后。李醇他爹今年也四五十了,还在苦苦求子,前两天又纳了一门妾。

冯清筠有点印象,虽然不是很大的阵仗,也算张灯结彩,热热闹闹的,红绸从李家门口铺到街尾。连冯家也跟着沾了点光,吃了个宴,得了些吉利钱。这热闹里独独没有李醇,好像也没有人会告诉他,他也没来闹。偶然有人问起,李家就说早死在外头了,此刻不知道烂成什么样了,说来还晦气。

混乱中,冯清筠总感觉他的眼神全不像疯子该有的浑浊,哪怕烂醉如泥,眼睛依然是澄澈的。他突然起了好奇心,又坐下来:“哪两句?”

“哈哈哈哈……痴人,痴人!你着了相啊……”李醇嘴里却吐不出什么清晰的话,只是把那杯酒往冯清筠面前推了一下。

冯清筠愣了愣,端起酒一饮而尽。灼烧感从喉咙蔓延到胃部,感觉胃里翻江倒海,强忍着恶心:“如何?”

李醇真的开始有了些正经样:“她为什么不选你,你懂么?算了,问你也没用,你肯定悟不出来。她是谁啊,名冠全上海的黄鹂,一夜早不知道贵到什么地步了,你又没个富裕朋友,就算选了你,你们家就是砸锅卖铁也还不上的。我看刚才进去了萧老板,可就没出来,输给他,不算输。”李醇给自己满上,送酒到他的唇边,头跟着凑过去,搭在他的肩上,“萧凌和是汪伪的人,离他远点,对你没坏处。”

“就这两句话,我知道你不信。他们说我是疯子,不过信不信由你,这些事问这里哪个人都一样,只有你个痴儿不懂罢了。”

冯清筠在意的却不是这个,他几乎下意识问到:“萧老板很危险的话,她怎么办?”

“她自有她的过法。要我说,人家那么想让你跑,你也别总想着她,贴上来送死。眼下保住自己才要紧,不要费了人家的苦心。”

“保住自己?让她也落得个投井的下场吗?我不是你,我要救她!”

李醇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抬起酒就是一泼,浇得冯清筠整个人都冷静了些:“教训我?你轮不上。有多远滚多远去,回家做你的好好书生,滚!”

说着就推着冯清筠出了百老汇,临了还踢了一脚:“滚滚滚,就当我从来没认识你,扰了小爷的兴致。”

看冯清筠有点狼狈地远去了,他才不紧不慢地往百老汇的方向挪回去。头上飞过一对麻雀,叽叽喳喳,他双手背在头后,抬头望了两眼:

“看起来最近有鸟要被杀了啊。”

风灌进那间小小的报社,从门缝和窗缝里涌进来,寒意陡生。

依然是那盏昏暗的煤油灯,一个看起来似乎很久了的钟,还有一沓稿纸,一支钢笔。今夜雨大,郑时朗给秦霁渊打了个电话,说自己不回去了,在报社赶赶稿,又不免被秦霁渊数落一番。

电话那头的人还在和他讨价还价,要他最晚两点回家,他亲自来接。还多问了好几次有没有带够衣服,说他本来就有旧疾,千万不能再受凉了。

郑时朗都一一应了下来,咳嗽时就把话筒放远些,借着风声雨声掩过去。

“说好的啊,怎么出去的就怎么回来。要是有一点闪失,下次我可就真把你栓在床边不放你出来了。”电话那边的人和他聊了好久,还是舍不得挂。

“好。要有什么闪失,把我栓在你身边都行。大少爷,我真的要开始赶稿了,不然这夜可就白熬了。天色也晚了,到时候我自己回去吧,你早点睡,不用等我。”

“那不行,看不见你我怎么睡得着。我会发疯的。要我早点睡,就早点回来。”

“好。”

郑时朗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天气,常常不免旧疾侵扰,整个人都没什么力气。但写写字还是不妨碍的,就着风中闪烁的微弱灯光,开始他的写作。

最近关于他的传闻也有不少,大多是依据他的文风改变对他感情状况的猜测。就连《月月评报》都说他没有往日犀利,想来是收钱封口了。不过最主流的猜测还是这个不近人情的郑主编遇见了心仪的人,整个人都温和起来。

郑时朗也没反驳,或许,真如他们所言。

此刻却有人忽然来访,她合了坠满雨珠的伞,回头望了望雨势,轻轻敲响报社的门。

远远看见这浓重黑影里的那抹白,郑时朗早把来人猜了个十之八九。忙起身开了门,把她请进门内。

“郑先生还在加班呀,你爱人怎么舍得?”一看到郑时朗,周林又开始打趣他。她倒想看看这个平日向来冷静沉稳的人会不会因为那个秦少爷红了耳根。

可惜没有,郑时朗很自然地接话:“舍不得,所以快回家了。”

“怕他想你想到睡不着?”

“怕他发疯。”

周林的笑意就愈发掩不住,后来干脆不掩了:“没想到还有人能治得了你郑时朗。不过他也有理,你的确要好好注意身体了。”

她笑着笑着,眼角竟沾了几滴泪来,看起来笑得凄美。末了,终于收拾好情绪:“我此来,是来向郑先生讨书的。”

听了这话,郑时朗正了正神色,朝窗外望了下:“你说上次让我留意的那本?已经到了,随我来吧。”

二人寻了个视觉死角,估摸着窗外在盯着他们的那几双眼睛暂时瞎了,才把声音压低了说正事。

郑时朗:“最近村上的监视加强了不少,这里不是长久之地,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登门拜访’了。”

周林:“我长话短说。萧凌和前两天来找我时说,二十七有一批用来做人体实验的药到码头。”

“恐怕有诈。”

“是。但若是真的,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

“不可冒进,当心被一网打尽。不要落把柄在他手上。”

周林点头:“所以二十七号我会亲自去确认货的真伪,如果是真的,其他同志再动手也不迟。”

“太危险了,如果是诈,相当于自投罗网。你没有理由去。”郑时朗皱眉。

“怎么没有理由?我当然有我的借口。这事情不能再拖了,就这样,我会保护好自己。只是……”周林从头上取下一个白百合的发夹,“你记着,如果有人把这个发夹拿给你,就说明我被控制了,以我名义发出的任何信息都是假的。还有……送发夹的人,他……”

郑时朗点头,表示他已经会意。他的眼睛一直望着窗外,看见一个灰色的身影急匆匆朝报社靠近,便把书塞给周林,把周林又带回了他们的监视视角内。

他低声:“不速之客,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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