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搜屋

繁体版 简体版
笔搜屋 > 惊,真千金竟是玄门老祖 > 第16章 你愿意娶我回家吗

第16章 你愿意娶我回家吗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脑子灵光乍现,沈离歌突然问叶凝:“龙腾学校的论坛谁都可以看到吗?”

叶凝想了想,摇头:“不清楚,但只要是龙腾学校的学生,都能上校园论坛。”

“初中呢?”

“可以。”

沈离歌抿唇,她可算是知晓昨日冷清秋对她态度转变的原因了。

一群背时的,跟她玩阴的。

“昨天我们不止让人拍了,还被他如此捏造事实。离歌,你说该怎么办?”,见沈离歌沉默,叶凝有些急了。

沈离歌将手机还给她,无所谓:“捏造就捏造呗,难道我要去把发帖人找出来打一顿解气,让他再发一条承认错误的帖子?”

叶凝一脸“难道不是这样吗?”的表情都给沈离歌蠢笑了。

她轻轻敲了一下叶凝的额头,对她解释:“人们其实根本不会在意事情的真正真相,他们只是想看戏。”

“无论你如何澄清,辟谣,都注定不会得到太多的关注。”

“而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只有一个。”

叶凝满是好奇,连忙追问:“是什么?”

“不管它。”

叶凝:“啊?”

“他们想看戏,咱们不演。他们继续说,只要校方不是傻子,一定会下场管控。事实上,对我们根本没有太大的影响。”

“生在世上你要清楚一个道理,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去关注。”

“与其将时间精力浪费在这些上面,还不如多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叶凝竖起大拇指,不为沈离歌说的道理,就凭她现在这份心性。

——

孟卿尘有些忧郁,今早他去求楚老将军,希望他能帮自己调到与沈离歌同班,结果被拒绝了。

楚老将军用那双很精神的眼神对他讲:“卿尘,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需要距离的。”

“离歌是同意了与你的婚约,但她却不是独属于你。她是她自己,她需要有自己的空间,你也一样。”

“所以,快去上学吧,爷爷不会同意的。”

孟卿尘委屈着低头走了,他好不甘心。

沈离歌来后看到的就是这一副“小狗委屈”,她还以为他又被人欺负了,急忙上前:“孟卿尘,你怎么了,是有人欺负你了吗?”

孟卿尘看着如此关心他的沈离歌,摇头,想比划什么,却最终放手。

沈离歌见他也不像是真的被欺负,便允许孩子有自己的秘密,当即不在询问,同他去吃饭。

嘈杂的环境下,她对孟卿尘道:“今日放学了老高会来接我们,你同我去买点材料,我要检验你这段时间学的怎么样,有意见吗?”

孟卿尘只听见了今日沈离歌要跟自己多呆一会儿,连连摇头,心情也可见的愉悦起飞。

沈离歌:难道这饭里有兴奋剂?

一旁的叶凝听了,立马抬头着急表示:“离歌,带我一个带我一个。”

“我也想看看你们平常都做些什么。”

沈离歌张口,还没说什么,叶凝又赶紧保证:“你放心,我保证乖乖听话,你就带带我吧,求你了。”

这沈离歌还能说什么,点头应下。

然后,叶凝是开心了,孟卿尘的心情却是直线下降。

如果沈离歌能听见他的心声,一定会发现这小子对她有所企图。

“不要叶凝,只想你跟我,就我们两个人不行吗?”

可惜孟卿尘不敢问。

——

香烛铺子走一遭,买到需要的东西后,沈离歌直接让老高去他家里。

今晚在他家吃晚饭就是此次帮他的报酬。

厨房里老高同他妻子忙活的热火朝天,客厅这儿沈离歌却面色沉重,仿佛正在决策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在她面前有两张符篆,一张符篆上的符号走笔行云流水,让人赏心悦目。另一张暂且也算是符篆,走笔却春蚓秋蛇,难蹬大雅之堂。

沈离歌不是第一次见人毛笔写成这样,但他是孟卿尘啊!是那个有着诸多福泽庇佑的大气运者啊!!更是她沈离歌座下唯一的弟子啊!!!

为什么会写出这副丑样?

沈离歌眼不见为净合上双眼,在心底质问自己:“我是不是对他期望太高了?”

孟卿尘低眉含胸,眼神时不时地探查沈离歌脸上的表情,心里哇哇大哭:

“为什么我会写成这样?”

“她看起来很生气,对我是失望了吗?”

“那会不会不要我啊?”

一想到这里,孟卿尘急忙抬头,乌龟似的挪到沈离歌旁边,只手揪着她的衣角。

在沈离歌看过来时,眼波流转,好一个美人计。

叶凝同老高的儿子站在一起一同鄙夷,期望沈离歌能坚守底线,万万不要中了敌人的奸计。

沈离歌叹气,朝着孟卿尘道:“徒儿啊,以后的每一天,你都拿出半个时辰来给我练笔,并收集放好,周末我要检查。”

孟卿尘的大眼睛眨呀眨,乖乖点头。

见他态度如此诚恳,沈离歌也就不训话了。让他走至跟前,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笔,怎么气势,一来一回间,第三张符篆现世。

虽然比不上沈离歌自己画的,但吊打孟卿尘画的便是。

她将面前这个废物徒弟轰走,三张符篆眨眼间被她折叠成一个小三角,将其递给老高的儿子。

“一人一个。”

老高的儿子很明显接的有些犹豫,还没问,沈离歌就发话了:“你别看他画的不是那么一回事,但没有一笔断过,且其中游走的灵气不弱,能用。”

“我这个徒弟只是不习惯毛笔,以后多练练就好了。”

“你要是害怕,就把那张给老高。”

老高儿子:“......”

叶凝:“......”

这真的能说吗?

沈离歌瞥了一眼一旁呆愣还沉浸在在自己世界里的孟卿尘,摇摇头边走边说:“趁着晚饭还没熟,我下去走走。”

“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你们都别跟来啊,此刻我只想自己静静。”

现场又是一致的沉默,叶凝汗颜望向那边还没回神的孟卿尘,想:“这得是丑的惨绝人寰了吧,否则怎么把离歌气到要去遛弯。”

“没想到啊,孟校草长着一张赏心悦目的脸蛋,写的却是一副不堪入目的字样。”

“这反差,够牛!”

孟卿尘还沉浸在刚才沈离歌手把手教他写字的状态,他只觉得心飘飘然,浑身都沾满了沈离歌的味道。

特别是那只被她触碰过的手,他都还能感知到上面残留的体温。

“离歌,摸我了。”

——

老高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城中心,但也不是电视里的老破小。

就风水而言,一般。

沈离歌边走边在心里计量,与来往行人擦肩而过。

“呼——”

风把男人身上的气息带到了沈离歌面前,她转身观望,开口:“这位先生,需要帮助吗?”

前面的男人停下脚步,转头有些不确定指了指自己,“我?”

沈离歌点头,朝他走去,“我是一个玄门中人,看先生的脸色不太好,最近遇到了怪事吧!”

这副肯定的语气,让男人生气,但他自认自己是个素质良好的公民,便婉拒:“谢谢,我最近没遇到什么怪事,好得很。”

“如果没其他事情了,我就先走了。”

说完,转过身子就又要离开。

沈离歌也不劝他,只告知了一个地址,“如果有需要,去这里找我。”

正好此时,手机铃声响起,饭熟了。

沈离歌淡笑立场,望着她的背影,男人嗤笑:“小孩子还是得乖乖读书,早早的初入社会能学些什么,骗人吗?”

很显然,他并不信任沈离歌,尽管他最近的确遇上了怪事。

男人名叫魏司白,二十八,未婚,是一个经常熬夜加班的社畜。

三天前,他又加班到凌晨两点才从公司回来,行走在路上,无人的小区有些阴森恐怖。

但他这时怨气滔天,一点都不害怕。裹了裹身上单薄的外套,他此刻只想早点回家。

可别看他是个四眼仔,实则眼睛尖的很。

这不,哪怕是凌晨两点,哪怕是昏暗的路灯,他都一眼发现了那落在绿化带边缘的红包。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道理,魏司白三步跨栏,一脚踩在了被风刮得欲走的红包上。

四下无人,他还像做贼似的飞快弯腰拾起红包,看也不看,快步回家了。

他的心脏砰砰狂跳,肾上腺素飙升,此刻很是刺激。

总算回到家后的魏司白露出猥琐一笑,心里狂喜:“这红包就是老天对他加班的福报。”

虽然只有二百,但也聊胜于无。

心大的他将红包随意放置在桌面上,便去往浴室洗澡了。

这也导致他没能看见红包最里面还夹带着有一两根黑色的发丝。

当晚,魏司白罕见的做了一场春梦。他是新郎官,新娘是个很温柔的姑娘,满足了他的各种要求。

酣畅淋漓过后,新娘歪在他怀里,缠绵问:“你愿意娶我回家吗?”

反正是在梦里,魏司白回答:“愿意。”

一句话才将将结束,他的美梦就被闹铃吵醒。

他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知晓这才是现实。便如往常一般离家上班,可没想到,不管是老板,还是同事,都对他特别的好。

仿佛他是那个甲方?

这不,今天又是到点下班。

他买了好酒好菜,回忆起最近两天晚上竟然又梦到了新娘,便期待着今晚能再次与新娘在梦中相会。

所以,当沈离歌问他‘最近遇到了怪事,脸色不好时’,他才会生气。毕竟,他明明春风得意,哪里都好。

魏司白想起沈离歌告诉他的地址,还真巧,他就住这个地址的楼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