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李夏舒面上浮现愧疚之色,“之前那一年,我忙着考研,便退了创业计划。如今也不知道他们把工作室搬哪去了,帮不了你们。”
“没关系。”季北烛摇了下头,轻声道,“我和他定了见面的时间。”
见她面色平淡,不似难过,李夏舒舒了口气,点头道:“那就好。”
“嗯。”
“那我先去樱花林了?”
“好……”
李夏舒朝前走了一段后,似想起什么。她转身,朝又驻足在那张照片前,眉眼清绝的人儿,招手喊道:“北烛,未完待续那本书里的少年,如你所描述得那般肆意耀眼,鲜活明媚!”
“祝你早日出书!”
林荫大道,阳光透过层层树叶间隙,洒落在柏油路上。白色透明立牌前的红衣女孩,身形纤细,一双澄澈明亮的眸里盛满了笑意。她说:“谢谢。”
……
“季老师,《未完待续》这本书,您真不打算出版了吗?”
金秋十月,如室友李夏舒所祝福的那般,季北烛收到了之前出版期刊负责人的电话。
彼时她正站在淮林的一号街道口。
彼时正式信纸里留下的日期。
“不了。”她摸了摸一号街道旁四季常青的香樟树树干,温声拒绝。
“这本书是您三年前写的,现如今您的读者都希望它能够出版,将它收藏。”对面的人,似觉得有些遗憾,“您真不打算再考虑考虑吗?”
闻言,她不再抚摸树干,转而看向不远处的天空,声线轻轻:“这本书之所以叫《未完待续》,就是因为关于书中少年的故事我还未写完,并且待续,甚至可能都不会有完结的时候。李编,您愿意接这样的书出版吗?”
“愿意。”电话那边的李臻,丝毫没有犹豫。这话放三年前,他可能会拒绝,但现在不一样了。
这本书,呼吁出版的读者占了百分之九十五。况且,他自己也去看了,有很大的市场价值。
谁不希望青葱岁月里,拥有一个热烈的夏日,肆意的少年呢。
而《未完待续》这本书里,恰恰满足了这一点。
放下这些不说,就她一年前出版的那些关于山区孩子的期刊名头,就足以让这本书大卖。
似知道他的想法,一号街道,穿着酒红色长裙的女孩,弯身捡起地上的一片绿叶,温声道:“李编,这本书若真要出版,我也不会用山区期刊的笔名出版。”
“啊?为什么?”李臻站在出版社门口,似有些不解。这么大的利益,她竟然一点都没想过。
“他们不是用来消费的。”她的声线淡了几分,“如果您有这个打算,那抱歉,我帮不了您。我们下次再聊。”
说完,她就准备挂电话。
“欸,等等,我没这个想法呢。”知道她有结束话题的打算,李臻忙说道。
“嗯。”闻言,她等了会,然后礼貌询问,“李编,您还有什么事吗?”
听她这又恢复了温声的语调,李臻都要被气笑了,“你说说,你一个小姑娘,怎么原则性那么强呢。”
季北烛踢了踢脚下的石子,再次礼貌地说道:“我还有事,您要没什么事的话,我——”
“有事,有事。”电话那头的李臻闻言,都拿她没办法了,“你刚刚说的,关于《未完待续》这本书未写完,并且还可能续写的事,我们这边也看到了你对读者留言,也综合考虑过这件事。”
“嗯。”
果然不想赚大钱的人,就是有底气。
被她一个字回复噎了下的李臻,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们这边想的是,为这本书定个专栏,把它当作期刊,定期出版,为你日后续写提供方便,也不用你原先的笔名,你看这样可以吗?”
季北烛垂眸思索了会,“可以。不过——”
听见“可以”两字,李臻还没来得及幻想有多少钱将流进他的口袋,就又听她一句转折,他微微假笑道,“你说,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这么谨慎呢。”
想当初,她被她导师推荐过来时,明明是个新人,没有什么优势。可她硬是提了诸多要求:什么这里改成这样,会让小朋友遭受不好的言论,什么这里改了词调,不符合山区的风俗面貌,什么不能透露这个小朋友的详细住址,会有风险……
要不是看她的文风着实朴素亲民,能够打动人心,符合社会所提倡的帮扶主题,有很大潜力。不然就是看在她导师的面上,他都不想听她的。
当然,往事就堪回首。当初若是没听她的,他们出版社也不会在一年之内,就获得了“写实,山区孩子的薪火之社”的社会荣誉称号。
倒真如她导师推荐时那般所言,是个较真,但会给人带来惊喜的孩子。
想到这,他倒是露出了一个真实的笑容,“说说吧,这次又有什么要求。”
“我得先询问下书中少年的意见。”
电话里,传来她带着浅笑的气息。
倒是难得。
李臻跟着笑了声,“早就听你对读者说,书中少年有原型,介意者慎入。怎么,这次舍得让我们见他了?”
“不。”季北烛举起手中的绿叶,看着它在阳光下,周身泛起光泽,唇角微扬,“我要先见他。”
李臻知书中少年目前不在她身边,但他不知少年的身份,又想到她致力于山区,那么维护山区留守的孩子。于是,问了句,“他也是山区的?”
“不是。”
不是山区的,可他怎么记得她说,她最初就是因为一个少年才走进山区,走进留守孩子。后来接触多了,慢慢地被那一张张质朴纯真的眼眸打动,那时才发现,他们所期待的是一颗真心。
一颗不参杂任何杂质的真心。
于是,她再次走进山区,走进孩子,便不再是因为私心。
“那他曾是……”留守儿童?
李臻迟疑地说着。
“他只是他自己。”
一号街道的天空,蓝白分明。穿着红色长裙女孩,笑容明媚,“而我,是芸芸众生中喜欢他的一个。”
……
十月的秋风,带着夏日的和煦,将女孩清浅的话捎向不远处。
一身浅色系休闲穿搭的年轻男人,眉眼深邃,身形清隽,正接着电话。
他闻声看去,旋即就定定地愣在原地,再无半分动作。一双漆黑的眸里,似有无尽的思念与缱绻蔓延开来。
“喂?”
“老大,你还在吗?你真要将工作室搬去盐城啊,你知道不知道那个人还虎视眈眈地盯着你呢!”
“喂?老大,你还在——”听吗?
耳畔,手机听筒传来的声音,半点不及他心底泛起得波澜。男人回神,淡声道:“这事明天再说,我有事,先挂了。”
“喂?喂——”
江城某工作室,付正白听着手机里忙音,不满地嘟嚷了句:“什么事,这么急?”
然后看了一圈空荡荡的工作室,再次嘀咕道:“要是像他们那群有女朋友的人,急着放假陪女朋友,到还能理解。你一个和我一样的人,有什么好急?哼!”
那边,淮林。
季北烛刚挂断电话,就感觉耳畔有风拂过,像是有所感触,她回头——
就见不远处有熟悉的身影向她跑。
十米,五米,三米……一米。
近乡情怯,近人亦如此。
在看见心心念念的人,出现在眼前时,她猛然转过身。
泪水却在转身的那一刻,瞬间滑落。
她捂嘴,抑制住哭声。
“你……”
从前那个因为找不到她,而跑遍整个一号街道的少年,如今成了想快点见到她,而奔向她的男人。
不变的是在面对她小声的低泣时,依旧慌乱的心。
“别哭。”他说。
梦里时常出现的话,在这一刻,仿佛穿过了四年的光阴,带她回到那个未曾告别的夏天。
别哭。
怎么可能不哭。
她兀自蹲下,背对着他,低声哭泣。
当思念灌满深井,照进现实时,克制不住的是一滴滴泪水。
心一抽一抽地痛,她死死摁住。然后,死死抱住自己。
梦里,无数次回头,都是他渐渐消失的身影。
这次,如此得真实,可她却不敢回头了。
“林邺屿…”她屏住哭泣时的浓重呼吸,垂头哑着嗓子,道:“好久不见。”
“……”
许久,都没等来回答。
慌乱跳动的心渐渐冷却,又好像是一场虚无的梦境。
头顶的树叶,似被东西扯住,发出“唰唰”的声响,她却再没了抬头看一眼的力气。
她垂眸,思绪渐渐混沌,似在劝说,接受这大梦一场虚影的他。
忽得。
一捧绿叶出现在眼前,伴随着熟稔的口吻,“好久不见啊,季北北。这是你最喜欢的颜色,梦里的我,会送这个给你吗?”
不会。
梦里的他,是模糊的,是渐渐消失的,是沉默无言的……
她抬眸,眼前半蹲着的人眉眼缱绻,带着他独有的少年气,她轻唤他,带着迟疑,“林邺屿?”
“嗯。”他轻声应着。
“林邺屿。”
“嗯。”
“林邺屿。”
“嗯,在呢。”
“林邺屿,AD钙快攒一箱了。”你还没有回来……
“嗯,我的错。”他倾身抱着她。
她放软身体,靠着他,委屈道:“有些还过期了。”
“嗯,过期也要。”
“我考上江大的研究生了……”
“嗯。”他温声夸赞,“很厉害。”
“林邺屿,我写了一本关于你的书,有人找我见你。可是我都还没见着你,怎么能让他先呢。”
“嗯,不见他。”
“林邺屿……我很想你。”你知不知道?
当初那句羞于说出的话,在时隔五年后,以极尽思念的语气,轻声道了出去。
“嗯。”他抱紧她,给她触感实感,就像当年的那支笔,“我也很想……很想你。”
这一次,他们都不再含蓄。
身体的碰触,极尽思念的轻吻……
一号街道的香樟树,默默垂下了枝叶,为他们遮挡。
树后的两人,彼此相拥。
男人细碎的吻落下,额间,鼻梁,最后辗转流连在女孩水润的唇瓣上。
垂落的枝叶下,是两人红透的耳朵。
……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清风突然拂过,带走了秋日的燥意。
一号街道,散落一地的绿叶随着这阵风缓缓飘动,飘到前边执手相伴的两人跟前。
它探头探脑,似有些疑惑,刚刚还在地上蹲着哭泣的红裙女孩,怎得转眼就唇色红润,似熟透了的樱桃果子。
它又轻轻浮动,飘到浅色系卫衣的男人耳畔。它顿了顿,似疑惑这怎么也有一抹红色。
接着,又一阵风轻轻抚摸它,似在告诉它,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打探。
然后,将它带去远方。
留下街道上执手的两人,目不斜视,静静地走着。
空气中,似乎泛起粉白棉花糖的甜香气,飘动在两人之间。
“嘟嘟——”
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糖分过度超标的氛围。
季北烛拿起手机看了眼,然后指了指手机,对身旁的男人说道:“室友打来的,我接个电话。”
“嗯,接吧。”林邺屿点了点头,温声问,“要不要我去旁边等你?”
“不用。”季北烛下意识攥紧他的手,像是他下一刻又会离开,“别走……”
“好,不走。”他牵着她在一旁的长椅上坐下,轻声安抚道,“别怕,我不会再离开了。”
“嗯。”
季北烛轻应了声,然后接起电话。
“喂,北烛,你现在还在家吗?”
电话那边的人,似在一个哄闹的环境里,声音嘈杂,而她的语气急切中带着莫名的兴奋。
“在的。”季北烛不明所以,“怎么了,夏舒?”
“樱花林里的樱花,它绽放了!”
本文人物均无原型。他们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和追求,不会成为谁的替代品和假想人。
文中,《未完待续》这本书,本质是写实记录篇。
第54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