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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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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允澈将那首写不好的情歌发给了路闻舒,取名叫《遇花》。纯音乐,无填词。

路闻舒走进画室将画板架好,搬来椅子坐下,戴上耳机。

《遇花》开头是林允澈一段漫不经心的轻哼,节奏轻快。

路闻舒仿佛看到一只正在梳洗漂亮尾羽的骄矜花孔雀,又像一头瘫在沙发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漂亮尾巴的雪豹。

《遇花》的高.潮阶段有几句歌词——

【高岭之花

诱惑他拯救他

他在想方设法

等他一句回答】

整首曲子的起承转合非常流畅动人。偶尔冒出来的哼唱充满花孔雀特色的自信张扬。

很能打动人。

让听者不自觉地代入被他遇见的那朵花。

路闻舒没有,反而暗想照他这样遇见一个人写一首歌,肯定是个作品丰富的音乐人。

他不一样。

他很少拍人,很少画人,更别说送人。

路闻舒掀开画架上布帘,看到画纸上“立”着一人。

他戴着白色棒球帽,穿着黑皮衣黑裤,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扭头回望,似笑非笑。

街景都是虚化,唯他一人真实。

他的眼眸似湖,看似清澈见底,却又暗藏不为人知的万事万物。

他是《迷途》的男主角林尘。

饰演他的演员叫言戏尘。

言演员对这幅画不满意,跟他说:“不沾血不拿刀就不是林尘了。”

路闻舒倒也赞同,只是一开始不太想画。

如今只能重画。

要给画中人白皙的脸颊上沾了几抹血,让漂亮的手握着滴血的手术刀。

人在迷途,一错再错,未曾回头,才是林尘。

人在迷途,不知对错,偶尔回头的是别人。

傍晚5点,路闻舒没有完成“重画林尘”任务,反而画了两幅可以加入“不知所谓作品集”的画。

但他还是拿着手机找角度拍照。

半个小时后,林允澈收到消息。

路闻舒:[挺好,单曲循环一下午。]

嘻嘻,大美人也得被他的才华征服!

林允澈得意得很,趁机尝试邀请:[路哥,一起吃个晚餐呗?]

路闻舒:[你是不是认为送我歌之后再约我很有成功率?]

林允澈:[不是。]

林允澈:[我没送你歌也会约你,你拒绝与否是你的事儿!]

他从来不怕被拒绝,只怕遇不上寻不见他要的那朵花。

没想到下一秒,路闻舒直接给他发来两幅画。

一幅是墓园里捧花的花孔雀,一幅是蹲坐在咖啡厅落地窗外的雪豹。

人生惊喜便是如此!

林允澈捧着手机美滋滋地看画。

满目的墓碑营造出来的沉重悲凉氛围跃然纸上。捧着红玫瑰的花孔雀仿佛赴约的人误入其中,显得滑稽可笑。

任谁看了都会觉得隐隐有点嘲讽味儿吧?

他不这样想。

林允澈:[路哥,是你在墓园里先注意到我!]

路闻舒:[淡粉衬衣的花孔雀很难让人忽略。]

林允澈:[哈哈,这么简单就吸引了你的注意啊?我有一柜子花衬衣!]

他当真跑去衣帽间给他拍照证明。

路闻舒:[厉害。]

林允澈又问:[我好好一个风流倜傥大帅哥,你就不能画我真人吗?]

路闻舒:[你可以找别人给你画。]

林允澈:[我只要你!]

他把花孔雀捧花图设为手机壁纸,然后照旧发动态显摆。

【林允澈:上次的大美人送我的画!就问你们羡不羡慕嫉不嫉妒服不服!!!】

评论A:又不是大美女送你,瞎显摆啥呢?

评论B:你怕不是突然要弯成蚊香了?

评论C:花孔雀?雪豹?反正你在他眼里就不是个人呗!你这也高兴啊??!

他高兴得想上天了OK?

林允澈正要激情打字回复,一条新消息强势占据他的注意力。

小明:[老子出国一趟,你就勾搭个新欢回来了?]

林允澈:[嘻嘻,与大美人的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啊!]

小明:[你他*不是喜欢女的吗!]

林允澈:[我的性取向取决于大美人的性别!]

小明:[死渣男!]

林允澈:[比不上你~]

一周后,林允澈得偿所愿,带着大美人去了自己的中餐厅。

等餐途中,路闻舒站在包厢落地窗前,用手机定格一片美得朦胧又热烈的晚霞。

林允澈撑着下巴把他当美景欣赏。

他们都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路闻舒收好手机转身时,发现林允澈的眼神温柔多情,唇边带笑。

林允澈开口:“我越看你越像隔着玻璃看窗外美景的猫中王子,那束低马尾就是大猫的尾巴。”

路闻舒想了一下,翻了翻手机相册,把手机放在他面前。

“这只雪豹叫小澈,就是你名字里的澈。”

林允澈:“……”

路闻舒:“挺像你的。”

视频一开头,就是一头凶猛帅气的“翘屁嫩豹”扒拉着枯木磨爪子。

整个豹身拉伸得很长,像极了大型矮脚长尾猫。充满力量感的野性美扑面而来,漂亮粗长的尾巴得意地一晃又一晃。

“呵”,大美人的轻笑声响在围栏外。

最好笑的是那头雪豹转身看过来时突然呆若木鸡的模样,像极了拥有一个人的灵魂面对社死的情况。

他们离开餐厅时不到7点。

林允澈习惯性对路闻舒提一嘴:“去我的酒吧玩玩?清吧,不算吵……”

路闻舒想了想,答应了。

林允澈高兴得直接上手搂他肩膀,一副“好哥们儿跟我走,带你去嗨皮”的模样。

手都快碰到他的肩膀了,路闻舒跟着垂眼看过去,看到那只手尴尬地打了一个漂亮的响指。

路闻舒:“你在秀些什么啊?”

“秀我的手,挺好看吧?”

林允澈故意冲他晃了晃手缓解尴尬。

路闻舒:“那头雪豹当时也是向我跑过来对我秀爪子。”

林允澈:“……”

酒吧也是白底红字,单单一个【澈】字正立招牌中心,周围环绕一圈五彩小灯。

时间正好,酒吧里人来人往。

林允澈一路护送路闻舒来到吧台,问他:“路哥你喝点什么?”

“不想喝酒。”路闻舒看着他,仿佛故意的,“来杯柠檬红茶?”

“来酒吧喝柠檬红茶,还要老板亲自为你调,你就说你算不算恃美行凶吧?”

林允澈从一侧进入吧台给他做饮品。

路闻舒拉来一把椅子坐下,撑着下巴看着他。像休憩的大猫,眼神慵懒柔和。

“楚雾给她的猫做猫食时,它就用你这样的眼神看着她。”林允澈取笑他,还说,“那是一只烟灰色缅因猫,说是猫中王子,温柔的巨人。”

字字是在说猫,句句是在说他。

做好饮品后,林允澈端着茶带着路闻舒去了二楼包间。

这是他一向为朋友聚会留的最佳位置。

林允澈嫌热,解开了衬衣两颗扣子,往旁边扯了扯,露出漂亮的锁骨。

“路哥,你常来酒吧玩不?”

“偶尔跟朋友来。”

路闻舒一边回答,一边观察他。

林允澈懒散地半靠着沙发背。衣领大敞,袖口挽到手腕上。裸露出来的皮肤在明暗光线映衬下,显出一种蜜色美感。

大概是用颜料调不出来的色彩。

真像一头雪豹收起了爪子半瘫在那里,对他露出柔软脆弱的肚子。不知道隐藏在哪里的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晃荡着,连看他的眼神似乎都充带着有意无意的勾引。

那头叫小澈的雪豹就曾这般勾引他去摸他肚皮。

任何猫科动物都不会轻易向谁露出肚皮,除非极其信任和喜欢对方。

路闻舒偏爱雪豹身上那种凶猛帅气,但又有迷人特质与之不符的反差感。

比如矮脚,厚爪,漂亮尾巴和奇妙的嗓子之类。

若是小澈这样瘫在他身边,他肯定伸手对着它的肚子一阵揉弄。

揉得它舒服至极,四肢扒拉他的手,尾巴跟着缠上来。时不时舔他几口,还要发出奇妙的叫声。

路闻舒这下也觉得有点热了。

他将袖口挽到手肘,又喝了一口冰凉的红茶缓解一下。

林允澈给自己做的是一杯长岛冰茶,度数高达30度,他却喝得如水一般轻松。

“酒量这么好?”

“放心,我从不喝醉。”

这一问一答活像林允澈真是一头凶猛帅气的雪豹,但做什么不好的事儿还得跟路长官报备一下。

“路哥,你不沾酒吗?”

“沾,但不好这一口。”

“哦,我还会调酒哦,下次调一杯给你尝尝。”

被拒绝是让人沮丧和失望的事儿,但理解为“下次的事儿”就让人对未来充满期待。

他很聪明,富有耐心,宛如狩猎的雪豹。

路闻舒不动声色地扫他一眼。

社交场合其实就如猎场,交朋友也如一场狩猎。

人人兼具猎人和猎物身份。

林允澈的狩猎手段就是倚仗漂亮皮囊和富贵家世,说话七分情意三分假,找机会秀技能刷好感。

鲜少有人不被打动。

路闻舒此刻都觉得和他相处轻松愉快。

“我去趟洗手间。”

“我带你去吧?”

“找得到路。”

“也对,你可是姓路诶!”

“……”

按他这么说,他还未必找得到“路”了。

林允澈低头回复好友消息,听到有人推门进来的动静,头也不抬地问:“路哥你这么快啊?”

“哦,他有多快啊?”

一只胳膊伸过来勒住林允澈的脖子。

“哎我去!”

林允澈就和受惊的雪豹似的一蹦三尺高!

反正人是挣脱了那只手,躲到沙发另一头。

“你丫的不是说出国了吗?”

来人长卷发,小方脸,冷白皮。五官精致,浓妆艳抹,身段妖娆。

他将一条红黑长裙穿得妩媚性感,嗓音也是被人夸的清爽干净少年音。

——林允澈的损友小明,明应迟。

“呵,你都背着我找新欢了,我还不回来捉奸啊?”

“不要乱说疯话!”

“怕你新欢听见啊?”明应迟冷笑,“速速老实交代你俩怎么勾搭的!”

“什么勾不勾搭的,我俩堂堂正正交朋友!”

林允澈简明扼要地跟他说了一遍,那神色叫一个眉飞色舞。

明应迟涂得艳丽的唇吐出三个字:“死舔狗!”

林允澈斜睨他一眼,回怼他:“痴汉也好不到那里去!”

明应迟是演员言戏尘的“痴汉”,林允澈与他初识那晚就见识到了。

比他恐怖多了!

说到和明应迟的相识,林允澈总说是“当时被美丽背影和长发糊住了双眼”,才会误把艳丽食人花当清冷高岭之花!

被戳中痛点的明应迟也扎他死穴。

“你对你名义上的前女友都没这么夸过。”

路闻舒刚好推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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