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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春风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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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身上的束缚被解开,他缓缓起身,向着苏北歌深深一揖:“多谢小姐搭救之恩。”

苏北歌微微颔首,道:“跟我走吧。”说着,转身向集市外行去,恒升紧随其后,而姜奚则默默跟在她身旁,心中五味杂陈。

三人离开集市,步入喧嚣之外的宁静。一路上,少年始终低头不语。直到回到马车旁,苏北歌才开口打破了沉默:“你,可有姓名?”

姜奚抬头,目光中闪过一丝警惕,随即答道:“在下姜奚。”

“姜奚……”苏北歌轻声重复,听起来倒不像是寻常乡野之人所有的名字。“你今年几何?”

“离而立之年不过三旬。”

“二十七?”苏北歌微感意外,他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模样,却已有如此年纪。

“你来自何方?又为何会沦落到这人市当中?”苏北歌继续询问。

姜奚眼中闪过一丝黯然,“鄙人祖辈皆为普通的平头良民,家中原是清贫,家母觉得我有些天赋,便举家之力供我读书,并鼓励我周游列国求士。然而,历经中冠、寒昭等国家,因为朝堂无人举荐,我始终未能得到录用。家中本就贫穷,多年下来也无力继续支持了,我也一度沦落到乞讨为生,更不用说入仕为官了。”

“不过幸运的是,在我快要绝望之际,遇到了一位豫国贵族公子信。他不仅欣赏我的才华,还举荐我到豫国当了一个大夫。” 说到这里,姜奚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但很快又消失。

“好景不长,虞国很快被中冠国征讨,随之也灭亡了。”姜奚目光飘向远处,似乎触及到那段悲伤的时光,声音也变得有些哽咽,“国破之日,公子信守到最后一刻,因不愿降服,最终自溢而死。而我,也因为拒绝在中冠国做官,被充作奴隶。”

恒升听罢,觉得略有不妥,问道:“那你又是如何到了南璃国的呢?”

姜奚叹了口气,话语中尽是无奈与苦涩,“我本是作为中冠国公主陪嫁的奴隶,一同送往南璃国。在途中,我趁机逃跑,藏身于深山之中,原以为可以躲避追捕,却没想到又被南璃国的贵族当作山夷捉去。辗转多次,最后便流落到了这奴隶市场。”

听得姜奚的遭遇,苏北歌的脑海中几乎能浮现出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大夫模样:历经艰辛,年少得志,前途无量,却在短短数年间失去了自己的祖国,踏上了逃亡的不归路,最终沦为奴隶的悲惨命运。

她不由深深叹了一口气,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位青年。他虽当下落魄,但眼中的坚韧和傲骨显然未被磨平。

“既然你求仕多年,且也一度高任大夫之职,想必也不甘于一辈子为人奴仆。”苏北歌的语气平和,“那么,方才在跟随我们回来的路上,你为何不继续逃走?”

*

姜奚神色坦然,直视着苏北歌的双眸,“实不相瞒,市集之中,初见小姐之时,我便心生一念,或许您是我逃离困境的一个希望。您的眼神中,仍有着对世间不公的悲悯、对弱者的同情那一刻,我便决定放手一搏。因此,当您转身欲去,我拼尽全力挣脱束缚,只为引起您的注意。如若你未救我,我也愿死在那刀下。但既然我赌对了,如今我便无需再逃。因为……”

姜奚的话语在此刻微微一顿,他望着北歌,眼神更加坚定而恳切。

苏北歌微微一笑,替他补完了未尽的话语:“因为你知道,我会放你自由。”

姜奚身形一正,单膝跪地,双手作揖,诚挚道:“求小姐成全。”

恒升在一旁,眉头紧锁,心中满是不解与微词,甚至觉得此人当真忘恩负义。既北歌已出手相救,他自应誓死跟随,以报恩情。

苏北歌凝视着姜奚,她知道,像姜奚这样的人,心中定有自己的傲骨和追求,假设自己真的留住他,他未必也不愿,但终其一生会痛苦无比。而且,此人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在这乱世之中会再次崭露头角。

想到这里,苏北歌不由轻笑出声,她从袖中取出一物,轻轻抛向姜奚。“放你也可以,但是……”

姜奚接住一看,竟然是一个钱袋。他抬头望向北歌,眼中闪过一抹复杂之色,有感激,有震撼。

“拿着上路吧。连同刚才买你的三百金,你总共欠我三百五十金。”

姜奚闻言,心中百感交集,眼眶也不由泛红,声音哽咽,“大恩大德,姜奚铭记于心,此生难忘。”紧接着竟双膝跪地,朝苏北歌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

苏北歌连忙上前将他扶起,语气柔和了几分:“这谢意我领了,但你要记住,这钱,十年之内,你定要还我的。”

姜奚抬起,迎上了苏北歌那充满信任与鼓舞目光,内心更是感动不已,信心和力量此刻重新被燃起。他深吸一口气,再次向苏北歌深深一躬,沉声道:“小姐放心,姜奚定不负所望,十年之内,连本带利,必将一并奉还。”

苏北歌拍了拍姜奚的肩膀,示意他放松下来,“那你接下来准备前往何处?”

姜奚抬头望向远方,沉思片刻,回答道:“历经辗转,天下之大,如今我的目标,只剩下东风国和北凌国。”

北歌挑眉,“南璃国呢?”

姜奚沉默片刻,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北歌:“小姐是否通晓商贾之道?”

苏北歌一愣,随即笑道:“家中恰巧是行商的,自然略知一二。”

“小姐既通此道,那便应当明白‘货卖识家’的道理。”

苏北歌心中顿时明了姜奚的意图,不由得自嘲一笑,她方才的想法确实有些天真了。正所谓君择臣以才,臣择君以明,方能事成。姜奚与吴荀不同,他要的不仅仅是做事,而是想要事成!因此,从一开始选择跟随的人和路便至关重要。于是,她便不再多言。

“姜奚,前路漫漫,祝你终得所愿。”

言罢,她转身与恒升一同步入马车,车轮滚动,驶离了这片嘈杂之地。

姜奚则站在原地,目送着马车渐行渐远,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懊恼。他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他竟忘了询问恩人的姓名。

*

等马车赶至约定的场所时,已近未时。这是一片宽阔的草地,翠绿的嫩叶在阳光下照射下透出细碎的光,侧旁就是一条蜿蜒的江水,江面波光粼粼,时而几只小船悠然划过,留下一道道浅浅的涟漪。背后则是一片茂密的山林,树叶轻吟,枝叶繁茂。

不远处,吴荀与魏子原正沉浸于一场捶丸之戏中,欢声笑语随风飘来。

苏北歌步入草地,目光在两人间流转,“于老与东珠呢?怎未见他二人身影?”

魏子原扬起嘴角,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望向远处,“哦,东珠那丫头,缠着于渊去后山赏那春日里最后的繁花了,说是要采些花瓣做香包。”

恒升从未玩过捶丸,此时怔怔望着吴荀与魏子原手中轻盈舞动的赘木球杖,目光中不由露出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吴荀见状,嘴角勾起一抹温和的笑意,便主动请缨教导恒升这捶丸活动的玩法。

“来,恒升。看那边,地面上那个小巧的窝边插着旗帜的小洞,那便是我们的目标——球穴。现在,我将这木球置于地面,你且看仔细了。”说着,吴荀轻轻一扬手,球杖精准地击中了木球,只见它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稳稳落在离小旗不远之处,激起一阵细微的尘土。

他边示范边讲解:“记住,球杖只能以棒头击球,力度与角度的把握至关重要,球落入窝中,那便是胜利。”

恒升虽初涉此道,却展现出了非凡的悟性与灵巧,吴荀稍加指点,他便已迅速掌握击球的要领。他接过球杖,学着吴荀的样子,屏息凝神,首次挥杆便几乎让木球直接飞向了球穴,虽未完全入洞,却也引得周围人一阵惊叹。

苏北歌都不由得鼓起掌来,心中顿生一股玩乐的冲动,提议道:“看来咱们恒升是个天生的高手嘛!既然如此,不如我们来场比赛如何?子原兄,你说呢?”

魏子原哈哈一笑,应道:“好主意!那便不‘单对’了吧,咱们四人刚好可以凑成‘一朋’,分作两组,来个双打,岂不更有趣味?”

魏子原的提议立刻得到了众人的响应。分组之际,恒升几乎未加思索,便直接移步至苏北歌身侧,“北歌,我要跟您一组。”

此语一出,吴荀与魏子原相视一笑,打趣道:“你俩若成一队,岂不是让我们这些老手欺负了小孩子?”

苏北歌秀眉微挑,眼中闪过不服输的倔强,“哼,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恒升,咱们就让他们瞧瞧,什么叫做默契无间。”

于是,四人正式分为两队,比赛随即拉开帷幕。比赛中,恒升展现出了超乎年龄的沉稳与力量,他虽年幼,但臂力惊人,每一击都势大力沉,而苏北歌则巧妙地利用她的智慧与技巧,配合恒升的每一次发球,引导着球路,调整着自己的步伐与力度。

草原之下,气氛愈发紧张而热烈,周围的景致似乎都成了陪衬,只余下那四只挥动的球杖与跳跃的木球。最终,三局战罢,竟是苏北歌与恒升以微弱的优势胜出,两人相视一笑,眼中满是喜悦与自豪。

魏子原笑道:“今日可算见识到何谓后生可畏!吴兄,看来吾辈老矣。”

吴荀也连连赞叹,“捶丸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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