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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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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乐北市,耸立在盛门广场前的时钟,指针尚未指向六点,整座城市便已开始躁动不安,人声人流如水般,陆陆续续向着城市的中心处汇聚。

在嘈杂鼎沸汇聚处,有一小块分外宁静的园林,叫做南津园,周遭的商业圈将其层鳞环抱,被人们戏称作“真正的富人区”。

不知是谁,在这么一处寸土寸金之地,硬是辟出了这样一座格格不入的园林。有人说是应氏集团的手笔,也有人说是秦家为大小姐备的嫁妆,不论事实如何,终究无人知晓。

总之,应家秦家都没有独占这块地儿,反而是来了个开发商,将这块地里依山而建、依水而设,造了五栋融景怡情的三层洋房供人居住。

这几栋房子,设计的极其精巧,被这园林景设包围,外头根本瞧不见不说,进了里头,互相之间也是相隔甚远。由于景致不同,房屋造型也各异,还未发售便已在人们心中叫出了天价。

就在大家心心念念这房子会拍出多么高的价,又被什么样的人买下时,有人住了进去。许是买得低调,住得也低调,压根没人知道这买的是谁住的又是谁。大家就这么窥着探着,眼瞧着陆陆续续有几户人家搬了进去,其中一户便是印川柏家。

柏家在乐北市是出了名的,他们原本是金融发家,可生意一直做得不温不火。直到这位孙辈柏子夜接手,调转方向做起了房地产,适时把握住了时机,赶上了市场的风浪尖,生意做得如火如荼,这两年大有与秦家齐头并进之势。

而这套房子,正是柏家那位大公子柏子夜,孝敬自家老太太的。

柏家老太太名叫柏易彩,听说已有80岁高龄,身子骨却依旧硬朗,每日清晨都要去自家门前的林子得溜两圈,今日也不例外。

今早清晨,天光犹暗。

柏老太太已经踱着颤颤巍巍的步子,往林子里边走,正巧碰上了隔壁栋的女主人。这位姑娘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只是偶尔会过来送些自己制作的糕点,东西也不稀罕,就是图个新鲜,一来二去,老少两辈竟成了忘年交。

柏易彩在林子里碰上她时,她手中正拿了个漂亮的蛋糕盒。待看见柏易彩后,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转瞬那细长的眉眼便笑作弯月,温柔地打起了招呼:“早啊,柏婆婆这么早就出来遛弯。”

女人径直上前,自然扶住老太太的手臂,开始陪着她慢慢往回遛:“我做了些蛋糕,低脂无糖,想着给您送过来尝尝,真巧就在这遇上了。”

柏易彩一边听着,一边往女人来的方向瞧,待确认了好一会后,回过头来,颇为语重心长说道:“小铃啊,不用这么客气的。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平日里,也是有自己的生活,不必特意为了我这个老婆子,这么早就过来。”

被称作小铃的女人浅浅一笑:“柏婆婆哪里的话,您是长辈,我们是小辈,做这些都是应该的。您要是疼我,那您回去,多吃两口我做的蛋糕,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话说得漂亮又窝心,听得柏易彩很是舒心,连早饭都比往日多进了两口。眼下日头正好,她正悠闲地坐在窗台前端着茶杯,舒服地晒着太阳,便听到二楼传来悉悉索索的开门声。

柏子夜正拖着步子从楼上下来,他今天凌晨二三点才开车回家,连日来的奔波劳碌让他一直睡到了正午才起。

他穿着一身墨蓝色的真丝睡衣下楼,俊朗眉眼被凌乱的头发掩住。趁着老太太没注意的功夫,转身溜进了厨房。

厨房里,吴妈正忙活着炖鸡汤,见到他也不惊讶,手上的活计依旧不停:“子夜起来了,这儿有做好的菜,都是你爱吃的……还有这沙参玉竹汤,清火生津的,老太太知道你回得晚了,特意叮嘱我准备的,还有……”

吴妈还想继续说,却被柏子夜匆匆打断:“老太太怎么知道?”

“这……哪能不知道呢。”吴妈觑了他一眼,从保温箱里取出一直温着的饭,“老太太睡觉浅,昨个儿夜里就听到你开车回来了。”

柏子夜原本堆在嘴边的笑,现在有点僵,他这么晚回来教老太太知道了,怕是免不了又一阵数落。

他先是从厨房探了个头,看到老太太正在阳台那阖目晒太阳。

吴妈麻利地端着盘地端进餐厅布菜,柏子夜扫了一眼,都是他平日里爱吃的小菜和点心。即便是在冬天,也能吃到新鲜蕨菜,清炒蕨菜在阳光下反着晶莹的光泽,煲好的瘦肉白粥热气向空气中弥漫着。

柏子夜坐在餐厅里,眼神却一直往阳台上瞥,他偷偷打量着老太太的神色,见她神色依旧如常,继续卧在那里晒太阳,就知道是没睡。明明知道他来了,却偏要摆出一副没听见的样子,这是要给他脸子看。

柏子夜自知理亏,在吃到蛋糕时,随口夸赞一句:“吴妈,你这蛋糕做得不错。”

话音未落,只听“哐当”一声,柏易彩手中的茶杯往桌上就是一叩。

还未说话,便已先声夺人。

随即便听她不急不缓地问:“臭小子,一连半个多月没露面,好不容易来看我这老婆子一趟,有睡到日上三竿了才知道起……”她说着,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话锋陡然一转,“噢,那蛋糕,是隔壁送来的。”

正午时分的太阳有些刺目,照得柏子夜的有些恍惚。他拿起遥控,把白纱拉起来,日光透过烟薄的纱帘,终于变得柔和起来。

“奶奶,我知错了。”他走到柏易彩的身后,替她捏着肩膀道,“这也是……有事,实在是脱不开身。”

自从五年前柏子夜父亲突然去世,不管是这家里还是生意场上,大大小小的事,都是靠他一个人撑着,这些柏易彩其实都知道的。

“我这老婆子盼的,也不过是你赶紧找个能照顾自己的,不至于想回趟家,也只能到我这儿吃口热饭。”柏易彩回头,发现柏子夜还是一脸的不置可否,口气忍不住加重了几分,“赶紧成家,听到没!”

可他却依旧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您说吧,又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了?我去见就是了。”

看上哪家的姑娘?

“有是有,就是……”柏易彩余光扫了一眼桌上的蛋糕,幽幽叹了口气。

她确实很喜欢这位时常来陪她的姑娘。

自打年岁大了,才发觉日子就是用来打发着过的,能多活一日就是赚一日,但人一老就心软,就容易生感情,常来常往的也就上了心,瞧着小铃的夫家对她总是漠不关心的,竟渐渐成了心结。

“我看她呀,实在可怜。”

柏易彩与她其实也不是每天都会巧遇,只有那辆黑色迈巴赫晚上从门前路过,次日清晨她才会早早地出去买菜。

每每此时,若柏易彩着意往林子里走,就一定会与她“巧遇”。

柏子夜忽然“呵”了一声笑了,脸色有些不妙:“我看倒是惯会笼络人心。”

柏易彩显然愣了一下:“这是从哪学的,说起话来这么刻薄?”

柏子夜也不反驳,只是拿起手中的蛋糕,仔细端详起来,似乎是要透过那蛋糕看出点什么来,看了半晌,才漠然道:“这世间女子,若被丈夫厌弃,大多都是可怜的。”

唯独她,算不得可怜。

……

简司谦从办公室的真皮沙发上醒来时,头疼得厉害,他顺着窗口往外看,发觉天还未大亮。

和衣而眠,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好在有人细心地替他披了块毛毯,才不至于被空调冷风吹得受了凉。

昨晚回家时,简司谦的的确确是想着多陪她一会的,毕竟昨天是与她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可惜事不随人愿,下属匆匆忙忙一个电话,又将他急急召回公司。

他最近手头有个大项目,与柏家竞争遂宁区的开发权,两边的企划案做得不分伯仲,随着进程推进,要看就要到竞标日子了,很多地方还需要他决定和跟进,有不少的合同书需要他签字确认。

昨天好不容易抽了个身,能回去陪她吃个饭,但还是因为项目中的部分财务问题,晚上又紧急开了个会,会议一直开到了凌晨,想着回去又怕耽误她休息,索性就宿在了办公室里。

到底是不是怕影响她休息呢?

简司谦自己都觉得假,只有不想回去才是真。人家都说七年之痒,可他才三年就有点痒了,过了今年他才二十七,可怎么就好像把日子过到了头呢?个个都说他是有福气的,娶了这样一位妻子,究竟是不是福气,他身在其中自己也不知道。

他躺在沙发上,沙发发出的淡淡皮革味,与身上盖着的毛毯上散发出暖煦的栀子花香,他很喜欢这个味道,它俩混在一起有种旧时光的感觉,总能将他带回过去。

多年前他初遇妻子的时候,是在一场演唱会上。那时候他还特别年轻,刚毕业没多久,脸又生得漂亮,虽然家境不好,但是凭着这副漂亮的皮囊,总能受到那些本不属于他的关怀。

譬如这次演唱会,他原本买的是外场的票,却不知为何,阴差阳错地让人领到了内场区,坐到了一个眉眼细长的圆脸女孩的身边。

他那天心情不好,也没什么心思留意周围的人,连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偶像,咫尺相邻的歌声,也不能撼动他分毫。

他的思绪与心情一般飘忽不定,似乎是鬼使神差,也更像是命中注定。他注意到舞台上的一只火焰喷枪倒了下来,喷枪口正对着他的方向,黑色的洞口里埋藏着汹涌的热焰。

他下意识觉察到危险,却恍然发现台上的歌词已唱至高、潮。

台下的粉丝们奋力挥舞着手中的灯牌与荧光棒,欢呼声如浪涛般一波胜似一波。台上的偶像卖力应合着粉丝热情的欢呼声,舞台四角处的焰火伴随着节奏同时迸发,金灿星烁的焰火与歌词相辉映,瞬间点燃了全场气氛,调动起所有人。

连一直坐在他身边安静听歌的女孩,也忍不住站了起来,与观众们一起欢呼。

但这一切落在简司谦眼中,都仿佛是被放慢的镜头,台上放声高歌的偶像,嘴唇一张一合,而他却什么也听不清。

那天他们究竟唱了什么,他记不得了。

只记得自己的目光忍不住向那只焰火筒上移,也许是现场气氛太过热烈,根本没有工作人员注意到它倒下了。

只记得在舞台周围那一圈的烟花迸发时,那只倒下的焰火筒,自底部开始燃烧,顷刻间火舌便将整支焰火筒吞没。

只记得当他意识到危险时,已经来不及提醒任何人,他下意识地扑倒身边的女孩,女孩的尖叫与爆炸声在他耳畔同时响起。

然后,耳边便只剩下久久不散的嗡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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