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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田鱼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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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杂草与稻争养分,稻少穗,太阳女神令田鱼食田中杂草与虫,令稻谷丰收....人们以田鱼祭太阳女神。

——节选自《风神》田鱼篇。

“吾的部落在很遥远的南方,往南一直走,完全离开激女河流域后,有另一片百川交汇之所,名淮海,吾的部落最处在淮海以南,后来不断迁徙,迁徙到激女河以南,淮海以北的平原上。”

“吾如何来到这里的?游过来的,吾有鲛人血脉,在水里时,吾的双腿会变成尾鳍,让吾可以像鱼一样在水里活动。吾从淮海游到大海,再沿着海往北,见到另一条注入海的大河,逆流至此。”

拂晓无法想象那是怎样豪迈的旅程,但好羡慕。

“吾真羡慕汝等长翅膀能飞的,羡慕长尾巴能游的,世界浩大,汝等却能轻松来去。”

长尾巴能游的,美人能理解,但——

“长翅膀能飞的?”

“是吾之女,她生而有翼,可以像鸟一样飞行。”

“听起来像羽人。”

拂晓疑惑:“羽人?那是什么族群?”

美人道:“吾未见过,是从其它鲛人那里听说过的,据说吾等脚下这片大地的西北,有另一片大地,那片大地上生活着一种有羽翼,能飞翔的族群。”

拂晓道:“虽然不知那是多遥远的地方,但献应与他们没关系,献的生母是夫诸,只是巧合。”

美人也觉得没关系。

两片大地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了,即便是对能游渡海洋的鲛人而言都是极漫长的距离,何况陆地生物。

拂晓一边同美人闲聊一边将碗洗干净,再打了水,让美人捧着陶罐,自己抱着碗,一同回到山洞,将碗与陶罐放回原位。

众人已经收拾好东西,见两人回来,立刻起身出发。

拂晓有点犯困,但时间珍贵,还是打着哈欠准备出发,美人却是将山洞里自己带来的牲口牵了出来,坐到了牲口背上,让牲口驮着自己走,并问拂晓:“汝可要一起乘牛?”

打着哈欠的拂晓瞬间不困了,同行的其他人也纷纷侧目。

驮着两大筐东西,再加一个大人,居然没压垮,这牲口有点意思。

大河流域的人们也有驯化牲口,但主要是为了提供肉、乳与皮,驮东西这个功能....也不能说没有,部落养的麋便承担负重的功能,但麋的负重能力与眼前的牲口比起来差了岂止十万八千里。

“拂晓,她....”一名与拂晓相识的其它部落女人顿了顿。“叫甚?”

“她....”拂晓卡了下,旋即问美人。“还没问,美人叫甚?”

美人答:“无夷。”

拂晓继续问:“无夷,汝乘的这牲畜是什么?怎么载这么重的东西都没事?”

“这是牛。”无夷答。“是南方的部落驯的一种牲畜,可以驮运重物,就是走得慢了些。”

拂晓情不自禁的问:“吾想与汝的部落换牛,需要什么?”

无夷摇头。“部落自用尚且不够,无法用来换物。”

拂晓露出遗憾之色。“太遗憾了。”

遗憾须臾,拂晓又恢复精神。“既然是驯的,那应该有野生的吧?”

猜到了拂晓打什么主意的无夷劝道:“有野生的,但野牛很危险,且在遥远的南方,吾劝汝不要冒险。”

拂晓无视无夷的劝告,继续问:“多遥远?”

无夷:“....陆路我没走过,具体多远也不知,但从海路,我是上个春季离开的部落。”

拂晓无言。

这也太远了。

拂晓没坐上牛背,但将行囊挂到了牛背上,减轻一行人的负担。

行至盐池部的集,骑牛的无夷吸引了每个路人的目光。

这什么兽?看起来真不错。

盐池部做为地主是最先行动的。

“女,这牛如何换?可用盐否?若不能用盐,需要什么?”

无夷道:“吾只有这一头牛,不换。”

盐池部人不死心的问:“汝的部落在哪里?”

无夷将自己对拂晓的回答重复了一遍。

盐池部人遗憾离去,但盐池部是第一个询问的,却不是最后一个。

答到第二遍时,无夷露出了不耐烦之色,还是拂晓见了,耐心的替她回绝每个询问的人,这才让无夷按捺住脾气。

因着秋季要迁徙,淇阳部众人没耽搁太久,与盐池部商议好要换的盐,盐池部便带着盐与人手跟着淇阳部众人去停放独木舟的地方,将粮食、布帛、兽皮搬下来,搬回盐池部,而带来的盐则放上独木舟,由淇阳部带走。

完成换物,拂晓问无夷:“无夷,汝接下来有要去的地方吗?若是没有,去吾的部落生活一段时间如何?”

无夷想了想,点头应允。

对无夷的到来,献表示了十二分的欢迎,原因无它:小姐姐真漂亮。

欢迎完了无夷,献立刻冲拂晓伸出手:“琥珀。”

拂晓笑着从兽皮袋里取出两枚指甲盖大小的金黄琥珀。

献拿着琥珀,再放到眼睛上比了比,无法完全挡住眼睛。

不待献开口,拂晓便道:“这已经是我找到的最大的琥珀,没有更大的。”

献:“....先凑合用,以后找到更大的再换,这两块琥珀用什么换的?”

“两张兔皮。”

那还好,不贵,之后遇到更大的,应该也换得起,献放下心。

无夷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她喜欢将大量的时间花在计算星辰上,只偶尔去狩猎,其余杂食一律不干,要不是不干活就没饭吃,众人很怀疑她会不会连狩猎都不参与。

众人对此颇有意见,除了拂晓。

拂晓对无夷很包容,无夷不参与狩猎以外的劳作,吃饭却没少吃,她便帮无夷多干一些,干完活跑去找无夷一起计算。

田里的稻长到一定高度,需要灌水时,两人已经将聚落能刻符号的地方都刻上了符号。

大概是计算的太久,脑子需要休息,在给稻灌水时,无夷难得的非狩猎而出门。

淇阳将开凿的田渠挖矿,让田渠中的水流入一半杂草一半稻的稻田。

灌入的水很多,将杂草完全淹没,这是无夷熟悉的耕作法之一。

杂草太多会跟稻抢营养,必须想办法弄掉杂草,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拔掉,但那费手费人费时,原始部落做不到如此奢侈。因此退而求其次,用大水淹死杂草,而在水里泡烂的杂草还能肥田。但稻苗还不高时灌水,稻苗也会淹死,因此灌水必须等稻苗长得比杂草高了才行。

无夷正注视着水流,忽然看到了一尾拇指大小的鱼,扭头一看,献正带着一群幼崽捧着陶罐在田边倾倒,许多小鱼从陶罐里倒出。

无夷好奇的问:“献,汝在做什么?”

“放鱼,上一季稻,吾在田里养了一些小鱼,后来鱼长大了,稻的收获也比以前多,拂晓让吾这次继续养鱼,看是不是因为鱼,稻的收获才增加。”

无夷闻言充满好奇的蹲下,一起观察鱼苗。

无夷到:“鱼是吃草的,汝下次可以再提前一些放,说不定能让鱼吃掉杂草。”

献很惊奇。“鱼也吃草?吾还以为只喝水。”

无夷莞尔。“鱼也是动物,也需要进食,只是鱼的食物本身就在水里,只是太小,你看不到,才会觉得它喝水就能长。”

“那汝怎么知道?”

“因为吾是半条鱼。”

“半条鱼?这是什么意思?”

无夷起身看了看周围,最终看向不远处一处水坑,那是淇阳部挖的蓄水池。“随吾来。”

献将陶罐里的鱼倒尽,跟了上去。

无夷在水坑边脱掉身上的衣服,将衣服交给献,缓步走入蓄水池。

献看着无夷的身体,微微蹙眉。

无夷的肌肤很白,白里透红,腰腹以下隐约能看到一层薄薄的红色细鳞,但为什么无夷的身上会有许多人造武器留下的伤疤?

智慧生物不会随便想杀,哪怕是不认识的陌生人,这年头人口太珍贵,每个部落都会竭力避免智慧生物的自相残杀。

因此一个人身上有很多伤疤不稀奇,但有很多人造武器留下的伤疤就不正常了。

献五十多年来耳濡目染的常识无法解释这种情况。

无夷踏入了水中,双腿合拢,很快化做了....如火焰般耀眼夺目的红色尾鳍。

献瞠目结舌。

无夷甩了甩尾鳍。“是不是很漂亮?”

献点头。

整个部落的人都在田间劳作,在无夷脱衣服时,众人便注意到了。

不穿衣服没什么,夏季炎热时,部落里不论男女老少都不穿衣服,但无夷的肌肤太白了,这年头除了出生不久的婴儿,真没人能这么白,不免好奇的看两眼。待尾鳍出现时,所有人惊呆了,个别甚至下意识看了眼献。

虽然献没尾鳍,但她有翅膀,都和陆地生物不一样,然比起当初见到献的翅膀时,众人的惊讶又要少一些。

激女河里是有鲛人生活的,陆地生物偶尔也能见到鲛人,只是没见过无夷这种能上岸的鱼,不像长翅膀的献,那是真的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路过的拂晓赞道:“无夷的尾鳍真美,颜色比献的羽毛还亮。”

植看了眼尾鳍,道:“没献的翅膀漂亮。”

献的翅膀虽然没有红色鳞片夺目,但渐变的青色羽翼非常有美感。

献赞同道:“吾的羽翼最美,但吾明白汝为何知道鱼吃草。”

水坑里的无夷:“....”两个不懂欣赏美的家伙。

拂晓闻言问:“什么鱼吃草?”

献一指无夷。“她说鱼是吃草的,可以提前放鱼,吃掉田里的杂草。”

拂晓若有所思。“鱼吃杂草?难道这就是稻的收获增加的原因?”

献道:“但这次放鱼已经很早了,水一灌入便放了鱼,若要更早,稻苗也会淹死的。”

植想了想,道:“可不可以灌水灌得少一些?不会淹死稻苗的水位?”

拂晓道:“但那样,杂草也不会被淹死。”

“鱼可以吃掉杂草。”植顿了顿。“好像不太行,鱼能吃多少杂草?若鱼吃掉的杂草还不如水淹死的多,稻的收获只会减少。”

拂晓想了想,道:“献,汝这一季带着小崽们观察鱼吃草的数量,吃得多不多,若鱼吃得少....”

献问:“就罢了?”

拂晓摇头。“下次换吃草吃得多的鱼。”

在三人讨论时,无夷从水里爬了出来,尾鳍化为腿,从献的手里拿过衣服穿上。“也可以驯化鱼。”

拂晓看向无夷。“驯化鱼?”

无夷道:“海里的鲛人有驯化鱼,被驯化的鱼长肉比野鱼更快,那显然不是天生的,汝等也可以尝试驯化吃草更多的鱼。”

拂晓点头。“没错。”

植道:“那吾下次帮献一起抓鱼,多抓几种,观察不同鱼的食量,以及吃草吃得多的鱼、好养活的鱼能否杂交。”

拂晓觉得择日不如撞日,处理好稻田的水耨便撸起袖子去抓鱼。

草鱼、鲤鱼、鲫鱼、刀鱼、青鱼、鲟鱼、鲶鱼、鲈鱼....能抓到的鱼全都抓了一份,共计三十多种,且每一种鱼的个头从手指大小到巴掌大,应有尽有。

抓到鱼,放鱼时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为了方便耕作,部落里的农田都是大田,一块田,长宽少则数百步,多则数千步,因此部落的农田虽然面积广,但实际划分只有几块。

将这么多鱼放进一块田里,即便拂晓的生物学知识贫瘠如荒漠也知道不靠谱。

这些鱼可是有吃肉的,放在一起,有多少鱼能活下来?

她是想知道哪种鱼对稻最有益,不是想知道哪种鱼最凶猛。

最后拂晓说服部落里的人多干半天活,将其中一块大田用泥土和石头隔成小块,每一小块里放一种鱼,再让部落里的老人与幼崽每天观察实验田里的变化。

不到三天,个头比献的巴掌大的鱼,不分种类全部淘汰。

这些鱼中,有的鱼不吃草只吃虫子,有的鱼草和虫子都吃,但鱼太大了,只吃虫子的只是游动就影响到了稻苗,而吃草的更是连稻苗都吃。

剩下的鱼皆拇指大小,就算是吃草的,也因为个头太小,吃不到稻苗嫩叶,但与之相对的,也吃不到那些长得比较高的杂草。所幸这部分杂草不多,老人与幼崽可以徒手拔掉。

稻成熟时,拂晓比较了实验田的差别,只六种鱼入围:草鱼、鲤鱼、鲢鱼、鳙鱼、鲮鱼、鲫鱼。

为了驯化鱼,在稻收割后,拂晓说服部落的人挖了一个鱼塘,将入围的鱼放入其中,进行养殖,如此,下次种稻时就可以直接从鱼塘里捞鱼,而不是冒着危险的下河捞鱼,捞鱼时还要与鼍搏杀。

黍也收割后,部落开始准备迁徙。

部落里的陶器都存入窖穴里,陶罐里保存一定的粮食与果酒,剩下的粮食与果酒全部打包。

畜栏里的牲畜,能驮东西的,如鹿,驮着物资走,不能驮东西的,比如羊,宰杀吃肉。

布帛兽皮也一件不落的打包,冬季就指着这些保暖。

拂晓还抽空去了趟狼穴,有两头母狼怀孕了,拂晓帮忙接生。

拂晓也不是第一次帮母狼接生,因而进入狼穴后,没狼攻击她,围绕在母狼周围,看她给母狼接生。

两头母狼一共生了七只狼崽,其中有两只非常瘦弱,母狼一恢复元气能动就准备咬死狼崽。

拂晓赶紧摁住母狼,开什么玩笑,她这两年勤勤恳恳给母狼接生就是为了这种瘦弱狼崽,哪能让母狼咬死。

母狼疑惑的看着拂晓抱起两只狼崽。

“这两只狼崽吾抱走了呀。”

大家太熟,即便不理解,也没狼阻止拂晓。

拂晓顺利的抱着两只狼崽回到部落,献见了,疑惑不已:“你怎么抱回两只狼崽?”

“养呀,吾想试试能否让狼崽和吾等一起生活,不是现在这种狼群在我们周围生活,而是像鹿、羊一样与吾等共居一室的生活。”

献好奇的问:“那有什么用呢?”

拂晓答:“吾还没想到,但如今的狼群已经能在野兽到来时提醒吾等,让吾等早做准备,吾觉得,若能养得更熟,好处一定会更多。”

“那要是没好处呢?”

“那也无妨,狼吃的是我们不吃的下水,就当是与狼培养感情,反正它们本来就是在部落周围生活,我们不能吃的下水本就是给它们吃的。”拂晓摸了摸献的脑袋。“未必有好处,但也没坏处,或者即便有坏处,但坏处也在承受范围内的事,只要想做,便无需想那么多。”

所有东西都打包好,部落踏上迁徙的道路。

部落需要迁徙的地方并不远,若是个体,走五六个白天就能到,但部落不是个体迁徙,而是三百余人一起迁徙,其中还有半数是幼崽,幼崽中又有大量刚会走路的幼崽,且路上需要打猎补充食物,便需要两到三倍的时间。

换了地方,生活条件必然下降,大人可以凑合,幼崽却不行,很容易夭折。为避免抵达迁徙地时手忙脚乱,部落里选出六十名大人带着口粮先行一步,将迁徙地收拾一番。

拂晓不在其中。

走了六十名大人,队伍里剩下的人多为老人与幼崽,这年头野兽又比人多,很容易被叼走。尤其是夜间,一个不留神便有老人与幼崽被野兽叼走。

因而部落里武力最强大的猎手们都被留下,负责保护老人与幼崽抵达新的居住点。

嗖!

麋应声而倒,无夷看了眼手里的弓,拂晓改良的弓真不错。

拂晓鼓掌。“无夷真厉害,这么快便百发百中。”

无夷道:“是汝改良的弓好用,这头麋可够大家晚上吃?”

拂晓看了眼麋,麋的个头很大,肩高都快到自己肩膀了,但拂晓仍旧摇头。“大家一直在走路,需要吃更多食物,还要一头一样大的麋。”

迁徙不是只需要走路,还要背着大量物资,对体力消耗极严重,平时一碗肉就能饱,如今需要两碗。

无夷看向献。

冬季易雪盲,秋季却不会,献的翅膀功能很大,只是以往的秋季部落忙着秋收,狩猎时间不多,飞行能力便没多少用处,如今迁徙路上,献的飞行能力便起了大用,为猎手们节省了大量寻找猎物的时间。

献飞上高天看了看,很快看到想看的猎物。

拂晓问:“如何?”

“那边有麋群在吃草,不过....”献滑落在地上。“我看到一头皮毛颜色像金的鹿。”

拂晓讶然。“金麋?还有这样的麋?”

无夷也觉稀奇。“去看看。”

拂晓拒绝。“以后有缘再看,如今最重要的是打猎。”

无夷坚定道:“吾从未见过金麋,我要去看。”

拂晓只能道:“那汝去吧,我去打猎,小心点。”

“吾会早些回来。”无夷看向献。“金鹿在哪个方向?”

献指了指方向。“那边过去有一片水洼,它在那喝水。”

将麋藏好,三人分别,拂晓带着献去寻麋群。

麋群足有六只,四大两小,为免打草惊蛇,猎到一只,其余跑了,拂晓没用弓箭,而是拿起长矛与投矛器。

嗖嗖嗖!

三只长矛落向三头大麋身上,一头大麋没反应过来便倒下,第二头大麋反应过来,但速度不够快,才动了下长矛便落下,唯有第三头麋惊得跳起,躲过了长矛,与剩下四头麋惊慌失措的跑远。

拂晓上前,将长矛收回。

长矛的尖虽然刺穿了麋,但也完全歪顿,木尖需要重新加工。

木器就是这点不好,虽然矛尖可以加工得比石器更尖锐,但只能用一次。

“献,去找人来搬麋。”

“好。”

三头麋的肉量很足,部落将麋皮剥下,兽筋取出单独放一边,回头加工成弓弦,人吃了会生病的下水掏出喂狼,剩下的不论肉还是内脏全都切成小块用树枝串起来烤。

众人忙活了一晚上,将周围的柴草捡拾殆尽才将三头麋全数烤熟,分成四份,一份食用,三份放在柳条编的篮子里,下一餐时食用。

无夷在上午时队伍已出发,且走出一段距离时才追上来,一归队便饥肠辘辘的抓过一只篮子,从里面取出烤肉大啖。

献问:“可见到金麋?”

无夷愤愤的咬着烤肉。“见到了,但它跑得比别的麋更快,追不上。”

献讶然。

拂晓道:“异于旁麋,却能活下来,多半比大部分同类厉害,追不上也正常,汝有牛,牛比麋更好。”

无夷道:“牛太慢。”

“吾可以抓来,与汝换牛。”

无夷拒绝。“不,牛虽慢,但旅途中更方便。”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想吐槽,主角的耕作方式落后,种水稻居然是水耘,这真不是作者瞎写,历史就是这样。

华夏的水稻种植最初就是火耕水耨,到两汉时都还是这么干的,无怪乎南方在信史记载里很落后,除了气候太热,瘴疠横行,应该也有耕作方式太落后,粮食产量超低的缘故?

既然水稻在这种模式下产量超低,为什么淇阳还种稻,答曰:因为黍和粟的产量更低。

五千年前,北方还是刀耕火种茹毛饮血原始部落,南方却发展出了良渚古城、石峁古城、盘龙古城(这个不是五千年前,但也属于南方文化)等众多城邦与古国,这可不是巧合。

后来为什么落后了?

参考淇阳部的耕作呗,稻、粟、黍都种可比旱作和稻作抗风险能力高,当四千年前,小冰期来临,北方干旱频繁,南方水患频发时,南北交界地带拥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华夏大地上满天星斗也开始向月明星稀转化——当然,其它文化群体也没干坐着等死,从基因来看,远古人没有故土难离的乡土情节,这里不宜居了,那就迁徙到宜居的地方,那里已经有人了?那不重要。

以及,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无夷随便脱衣服(周围有人且有男有女)的情节不太好,只能说,不要用现代人的三观看原始人。

女人被人看了身体,不好,丢人,这是贞洁概念的延伸,但在远古时代,你去跟谁讨论贞洁?

参考美洲的印第安部落,最开始和昂撒接触时,他们觉得天气这么热,昂撒居然穿着衣服,而不是光着身体,太奇怪了。

而昂撒看不穿衣服的印第安人,则是:太不知羞耻了。

至于会不会有危险?

不会,远古人就生活在一个天气热,那就不穿衣服而不是少穿或开空调的环境,异性的裸/体对他们而言是很寻常的事物,隔三差五就能看到,若是夏季,每天睁开眼,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还是一大群,你会对你平均每天都能看到的事物有什么特别反应吗?

吃饱了且没事干时可能会上前求欢,但在干活以及不允许生育的时间,多看你一眼算我输,因此在众人眼里,无夷身上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尾鳍。

大庭广众下不穿衣服会被羞辱乃至危险,那是文明社会的现像,远古人没有文明。

本文我是想尽量写出远古人的风采:残忍、蛮荒、没有道德、质朴。

这就注定了,我笔下的远古人与现代人的三观脑回路差异比马里亚纳海沟还大。

比如,无夷、拂晓与献脑子里都不会有不能在异性面前不穿衣服的认知,同样的,植在她们面前不穿衣服,也不会觉得自己是在伤害谁,甚至更极端点,这几个都能坦然自若的和异性一起下河洗澡,并且这期间不会发生关系,男男女女就只是在一个地方搞个人卫生。

在远古时代,衣服是用来御寒与防晒的,不是遮羞的,因为这些人还没演化出羞耻这种概念。

第10章 第十章田鱼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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