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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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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时一过,陆家院子里热闹起来。

下人们洒扫的洒扫,备菜的备菜,人流在陆府各处的回廊里穿行,甚至比过年都显得忙碌一些。

妆房的姑娘们刚吃过午饭,大房的管家孟六便来知会她们,让她们排一支舞,晚宴上要跳给客人看的。

孟六嘴巴动着,说着主人的命令,手却不老实,捞过离他最近的一个姑娘的腰,顺手就在屁股上摸了一把。

孟六走后,被摸的姑娘红了眼,其余姑娘围在她身边,有的安慰她,有的咒骂孟六。

奚瞳在旁边瞧着,难免叹息。

她微垂着眼眸,捻着自己的指头,盘着自己这半个月来,在陆家观察打听到的线索。

陆家之所以是虹州第一世家,是因为前一任家主陆珩十分出色。

当年陆家还是寒门,在虹州这样地处西南的偏远贫瘠之地,本来很难出头。但陆珩容貌俊美,读书好,善清谈,又颇具孝名,所以年纪轻轻就被举孝廉,做了虹州刺史别驾。其后他用二十年时间耕耘仕途,在不惑之年坐到了大司空的位置,也凭一己之力将陆家带到了世家之列。

但陆珩贤名太盛,被先帝高宇所忌惮,在某日陆珩外出清谈归家的路上,将他暗杀于马车之中。

后来陆珩的大哥陆珏为了避祸,拖家带口回到了老家虹州。

虽是亲兄弟,可陆珏和陆珩并不相像。知道这弟兄俩的人都难免感慨,陆珩的一些美好品质,比如他的相貌,他的身材,他的文化素养,在他哥身上是找不到半点相似的影子。

但陆珏偏偏有些野心,借着陆珩遗留在世间的盛名,倒也靠着酒肉碗盏相交,拉拢了不少势力,在虹州闯出了些名堂,不算辱没家门。

赵臻……

奚瞳又想起那一席近妖的俊逸容容颜,心头不由颤了颤,生出已经不知道在心海里酿了几遭轮回的隐痛。

赵臻现下二十八岁年纪,去年先帝薨逝,年仅五岁的太子继位,他官拜太傅。

皇位的更替代表着世家利益的革新,世家门各怀心思,同皇权在暗中博弈着。可偏偏皇帝年幼,难掌社稷,当今乱世,邻国群狼环伺,可谓多事之秋。

赵臻此番跋涉,来到虹州造访陆家,想必是存了拉拢之心,想要通过联合世家,结束时局的动荡。

奚瞳想着,陆珏是有一些小聪明,但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投机手段。若说是他让赵臻大老远跑这一趟,实在不大值得。

赵臻真正想拉拢的,恐怕不是陆珏,而是陆珩的儿子,也就是姑娘们这些日子津津乐道的陆二公子——陆忧。

陆忧继承了他父亲清正温润的容貌,也一样的博览群书,善清谈,在虹州和四邻州府都有贤名。

甚至因他风度翩翩,还引领了一些当世的风潮。

男子衣衫多颜色沉闷,布料厚重,可陆忧独爱清浅绸缎,某日清谈,他说到激昂处,手臂一抬,薄缎制成的袖子顺着手臂滑下一节,露出如玉般的腕子,在场之人为之倾倒。

此后,浅色的绸衣纱衣便时兴开来,成为文人墨客的心头好。

随着一次次的清谈宴会,陆忧的美名也越传越远。

虹州境内有大河兰河穿过,于是陆忧便得了“兰河公子”的美名。

想到这里,奚瞳“噗嗤”笑了一下。

她想起赵臻也有别号来着,叫“蘅山妖君”,端看他那张狐狸精似的脸,可比陆忧贴切多了。

姑娘们本在因为孟六的骚扰而情绪低沉,猛然听到一道突兀的笑声,难免愠怒。

于是她们决定,要让奚瞳站在献舞队列的最角落,绝不让大人物们瞧她一眼。

奚瞳对她们这项决策浑然不知,只沉浸在自己将要见到赵臻的期待……还有微茫却切实存在的恐惧之中。

她有些害怕见他。

赵臻。在奚瞳还是长秦公主的时候,他是宫里的太监。

他本只是长秦王上一名媵妾身边的侍茶,因为长得好看,又很会媚上,而立之年,便爬到了殿前枢密使的位置。

王上对他宠信至极,甚至超过了宰相。

长秦王上昏庸无能,沉迷酒色,手上的奏折几乎都是赵臻来批。

他权势最盛时,见皇亲公侯不行礼,逢大臣鸿儒亦可讥。

奚瞳身为长秦公主,看赵臻很不顺眼。

历史上宦官祸国的例子太多,赵臻又那般跋扈,父兄心盲眼瞎,她作为王朝的公主,受百姓奉养,如何能袖手旁观。

奚瞳曾于兴和大殿当众杖责赵臻三次,次次血染青石板。第一次血肉沾衣,第二次脱皮折骨,最后一次伤其精魄,但逢寒天,疼痛沥髓,赵臻必卧床十天半月,药不离口。

奚瞳和赵臻被彼此的厌弃和痛恨长期淬炼,却又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宫室中。

赵臻为了报复她,甚至故意破坏了她的两桩婚事,两位候选的驸马,一位莫名死在青楼,一位在宴饮时中风痴傻。

此后,她便成了煞星,世家公子避之唯恐不及。

奚瞳以为,她会一直生活在长秦王宫里,同赵臻斗到老,斗到死。

直到……长秦城破那一天……

她的父亲长秦王上举旗投降,她的哥哥长秦太子跪地迎贼。

而赵臻,举起了长剑,率领群臣奋起杀敌。

……

那一天很漫长,长秦王宫富贵恢弘,据说是开国之初两万匠人历时十四年建成。

可原来,这样浩大的宫城化作断壁残垣,也不过只需要一天时间。

那天的月亮很圆,星辉漫天。

然则这样好的天色,装点的却是长秦的亡国之日。

知道无力回天后,奚瞳站上了城墙。殉国,是公主最后的尊严。

她挥剑自刎,血溅七尺。

那疼痛刻骨铭心,可疼痛过后,是漫长的恍惚朦胧,奚瞳觉得自己的体温一点点散去,身子也越来越轻。

当她从城墙坠落之时,她分明看见赵臻朝她伸过来一只手,他的眼睛那么红,而且……似乎有泪。

赵臻,他当时在想什么呢?

他为什么要拉住她?又为什么流泪?

她和他明明是刻骨相恨的仇人。

所以……为什么……

她靠着那横颈一剑,位列仙班。在天庭兢兢业业五百年,拿到神君之位成为了她的阶段性重大目标。

可太白金星总说她心有挂碍,修不得正果,说她离做神君总差三分通透。

奚瞳打小就争强好胜,十分不服气:“我差在哪里,我这么勤奋,每日天不亮我就去南天门打八段锦,吸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丰富精神,滋养内丹,放眼天庭,就连那个鸡……”

“咳咳……”

“就连那个司晨仙君都没我起得早。凭什么我成不了神君?!”

太白金星摸一把他的长胡子:“神仙之道,首修忘情。丫头,你忘了吗?”

“我……”

奚瞳刚要呛声,却被太白金星打断:“你此时脑袋里,难道空无一人?”

奚瞳猛地怔住,忘情二字一出,她便不由自主想起了被她打得满身是血,却冲她冷笑的赵臻。

奚瞳垂下了眼眸:“我只是对他……有些好奇……”

太白金星拿起他的拂尘,搭到他的臂弯里,施施然走了。

云雾之中飘来一句话:“大道忘情,并非无情,丫头,你啊还早着呢。”

次日,她便去找了司命仙娥,去兑那还欠着的一世凡劫。

赵臻……赵臻……这一世,别再做仇人……

……

虹州州府槐城的城门处,一辆华贵马车慢悠悠驶进来。

华盖之下,布幔微风舞动,引得百姓纷纷驻足观看。

这是如今常见的富贵人家的马车制式,叫做香衣辇。

或许乱世太过凄苦,人们便喜欢看一些美丽之物,以寻求内心的慰藉。而女子少有抛头露面,故而在外行走的男子,他们的貌美和飘逸,被视作美德。

这种风气之下,原先只有高门命妇或者世家女眷所乘的香衣辇,逐渐成为了男子们的代步工具。

寻常香衣辇往往用的是淡彩薄纱做帷,华盖之下配有珠帘,而帷幔之中往往放置花果熏香,风来帘动,暗香阵阵,引人遐思,更对车上的公子产生不可抑制的窥视之欲,若公子面容清正,仰慕便很容易油然而生。

现下盈国许多有名的世家公子,便是以这种方式出头的。

然则眼前这驾香衣辇却不同。

用了佛头青的绸布做帐,华盖四角缀了金铎,走近之时,可以嗅到当中的檀香。

庄重肃然之中,又有些神性。与之相比,既往香衣辇,属实妖艳了。

此时车上的两名男子并不知百姓们正睁着一双双星星眼探头望着他们,当中一人将一条腿搭在坐台上,姿势豪放地吃着葡萄。另外一人则闭目端坐。

吃葡萄的叫做林载,世家林氏的长子,在宫城中担任禁卫长。而与他同乘的男子,身着一身凝夜紫的长衫,衣摆处用蚕丝绣了一条隐约可见的蛟龙。他正在闭目养神,木簪束发,剑眉舒朗,鼻挺唇薄,右侧的眼尾处,有一颗小小的痣。双瞳未现,已是举世无双的容颜。

“赵臻。”林载嚼一颗葡萄,既不吐籽也不吐皮:“约莫还有一刻就到陆家了,听闻陆忧那小子清高得很,你真能将他收于麾下?”

赵臻这才缓缓睁开双眼,所谓星眸当如是:“此行不会太顺利,但不是因为陆忧。真正难缠的恐怕是陆家的家主陆珏。陆家在虹州的基业,若无陆忧,便如大厦断梁,摇摇欲坠。陆珏嫉妒他这个侄子不假,但他也知道,陆忧留在虹州有大用处,所以不会轻易放人。”

林载笑了笑:“陆家能出陆珩这么一号人物,算是祖坟冒烟,不知陆忧作为他的儿子,能否继承一些风采啊。”

赵臻不再说话,他又闭上了眼睛。

林载喋喋不休:“你啊,为了陛下真是尽心尽力。你老实说,你这般为了陛下奔波,是否因为对周怀淑还有情。”

赵臻面无表情:“你这脑袋是不想要了吗?竟敢直呼太后娘娘的名讳。”

“哎呀!”林载坐近赵臻一些:“你跟兄弟说实话,你这些年不近女色,难道不是因为对周怀淑念念不忘?毕竟你俩当年有过婚约嘛,可以理解的。”

赵臻冷冷道:“太后。”

“行行行。太后。太后。”

林载套不出赵臻有关男欢女爱的半点感想,心中挫败,看来老爹若想把妹妹嫁给赵臻,还是道阻且长。

赵臻此刻的内心并没有因为曾经与他有过婚约最终却嫁入皇室的太后而生出潮汐。

相反,他脑海里浮现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他从幼年开始,便经常梦到她,永远都是同一个场景。

圆月高悬之下,陌生的高耸城墙上,远远的,她旋转跃动,宛若起舞,然而下一刻,无尽的鲜血就从她身上迸贱出来。

于是猩红染就他的双眸,于是她从高处跌落……

任凭他如何奔跑,如何伸手挽留,都不曾遏制她的坠势。

他从未看清她的样子,可也无法忘却她的样子……

赵臻曾经很不习惯她的存在,寻过名医,也求过巫祝,皆无办法。然而多年过去,他对这席身影竟也适应了。甚至如果太长时间不在梦中见她,他便会觉得日子有些无聊空洞。

思及此处,赵臻的嘴角,弯起了一个微小的自嘲的弧度。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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