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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 5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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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隆的面前摆着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他趴在桌子上,全神贯注地盯着石头看,半天一动不动。

石头黑乎乎的,大约有二十五公分那么高,小瓷碗那么粗。当然它不是上下一般粗,而是上面略细,下面略粗,呈不规则的塔形。从正面看,显露的是峥嵘之态,而它的背面却几乎是平直的,还有它的底部,也是平的。

王隆之所以对这块石头如此感兴趣,因为它是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被发现的----已故红光造纸厂厂长孙家栋家里的床底下。

在一般人看起来,这石头仅仅是有点特殊,却并不怎么很显眼。但孙家栋厂长不是一般人,他除了革命工作之外,还喜欢“花鸟鱼石”。不过玩花、玩鸟、玩鱼之类,很明显地都属于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只有玩石头还能勉强说的过去,当然也得偷偷地在家玩。所以,孙厂长喜欢石头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

光明路的东北面,有个村子叫王庄,那里逢三逢八赶大集。孙厂长一次赶集买菜的时候,发现有个老头在遮遮掩掩地卖石头,他就花了八角钱将那块“奇石”买了回来,放在一个瓷盘里,摆在桌子上自我欣赏。不过除了他的一个“棋友”——造纸厂退休工人老李之外,没有几个人注意到那块破石头。因此,在去年的“3.24”凶杀案侦破过程中,警察也没发现老孙家的桌子上少了这样的一块“奇石”。

周队长很了解“3.24案件”,也知道这个案子的症结在哪里。听了王隆的汇报之后,他也有点失望,但没王隆的失望大,因为周队长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

王隆的猜想一点不错,那块石头就是“凶器”。技术室在石头的平面部分,发现了微量的血迹,血型与孙厂长相符,都是O型。石头上的指纹很多且十分杂乱,可以完整提取的有五个,两个指纹与孙厂长的指纹留痕相符,另外三个与查案时留取的相关指纹比对后,无一相符。也就是说,这上面没有最主要的嫌疑人朱文正的指纹。当然,没有他的指纹,并不能确定他不是凶手,因为他完全可以戴着手套作案。

王隆认为,这里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朱文正在打人之后,将凶器藏到了床底下;另外一个可能是,凶手另有其人,是他用石头打死了孙厂长,又把石头藏了起来。

当然这里有个极大的疑问,那就是不管谁是凶手,他为什么不把凶器带走扔掉,而是将它藏起来。因为假如警察当时勘察现场再仔细点,完全可以发现那块石头。

现在又回到原来的问题上来了:如果朱文正不是凶手,那他跑什么?这一点,无论怎么解释都解释不通,有没有这块石头,都解释不通。

周队长想到了一种可能,但很快他自己又否定了。周队长说,有没有可能当朱文正进去的时候,老孙和岳菲都已经死了,是另外的人杀死的,那个人就藏在床底下,然后朱文正错以为老孙两口子是自己杀死的,他就跑了。不过队长马上又说,这不可能哈,朱文正再傻也不会傻到这样的程度,就算醉的再厉害,也不至于糊涂到神经病的地步。

王隆说,我也曾无数次地设想过现场情景,甚至我都想过,当朱文正进屋的时候,里面就有两具尸体。他去抱着赤身裸体的岳菲,忽然发现凶手躲在床底下,正朝着他虎视眈眈,这时李广利进来喊“朱文正杀人了”,朱文正扔下岳菲夺门而出,然后一去不回头地就去自杀了……人家就会问我:这案情你觉得幼儿园的小孩会相信吗?

周队长苦笑。

王隆自己摇摇头,问队长:那,这石头呢?

队长想了想:入档吧。

王隆问:还有意义吗?

队长说:也许吧。你看,案发将近一年,本以为什么事情都没有了,谁想到又冒出来一块石头呢。

王隆自嘲地说:好吧,那么大的档案室,也不在乎多这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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