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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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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出发去机场之前,丁峻敲响了钟映旗的房门。

自从上次他在钟映旗房间睡着后,他们就交换了房间,钟映旗把自己为数不多的东西都搬到了隔壁。丁峻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耳机不见了,想着可能是落在另一个房间了,于是硬着头皮让钟映旗帮他一起找。

两人在房间里翻了大概二十分钟,最终在床垫下找到了他的耳机盒。两个无线耳机则分别掉在了地毯和床边的缝隙。钟映旗看起来不太高兴,不知道是因为翻箱倒柜扬起的灰尘,还是因为丁峻这种丢三落四的行为。

丁峻当然是万分不想撞在枪口上。他昨晚早早就睡了,早晨也不敢大声放音乐,生怕惹钟映旗更生气,结果临出门还是不得不来求他帮忙,毕竟那是钟映旗送他的第一个礼物,他说什么也得找到。

丁峻暗自心想自己这个丢三落四的毛病确实得改改了,一边乖乖地跟着钟映旗来了机场。

他们的行程安排的比较紧凑,托运,安检,加上头等舱优先登机,因此十一点不到,两个人已经坐在头等舱宽敞舒适的沙发上喝着鸡尾酒了。

“跟老板出行就是不一样啊,都是头等舱。”丁峻没精打采地说道,观察着钟映旗的情绪。钟映旗坐在他的前方,好像在给什么人发消息。见他没搭理自己,丁峻自觉没趣,开始跟高挑苗条的空姐搭话。

空姐得知他是刚刚获得ANOC亚军的网球选手,夸张地喊来自己的同事一起跟丁峻合影,几个香气扑鼻的美女凑在丁峻身边,就像众星捧月一眼,惹得头等舱其余几位乘客也纷纷侧目。丁峻偷偷瞄了一眼钟映旗。

他脸色更不好看了。

不知为什么,丁峻心中浮现了一丝报复的快感。

过了一会儿,后边嘈杂的声音传来,应该是其他舱位开始登记。喧闹大概持续了三十分钟,才慢慢静了下来。头等舱还有一个空位。丁峻明明记得是这架飞机是满载的状态,不知出了什么情况。

过了一会儿,离飞机起飞还有十几分钟时,丁峻听到后方传来一阵用英语大声跟空姐对话的声音,随后就是头等舱的帘子被一下子拉开,一个人从后方声势浩大地走进来,拖着行李箱,行李箱的轮子滑过飞机地毯的声音:

“2A在哪儿呢,Eric,我跟你说,我他妈差点迷路。哎我靠,你怎么也在!”

丁峻扭过头,对上了陈颂同样惊讶的脸。陈颂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打扮,戴一副窄框猫眼型的墨镜,白金色的头发仍然乱糟糟的。穿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衣,扣子开到胸口。下身穿了一条在膝盖以上黑色的短裤,露出了大腿上的纹身。黑色长袜搭配一双巴黎世家的的德比皮鞋,整体的穿搭有点像刚从跑车上下来的NBA球星。

“我说Eric为什么非要来多哈。”陈颂摘下墨镜,颇有深意的看了看钟映旗,又看看丁峻,“原来是小情人幽会来了。好久不见啊,运动员。”

他吹了声口哨,转头跟丁峻打了个招呼。丁峻虽然不介意他这些乱七八糟的发言,但钟映旗脸皮薄啊。好在陈颂没有用英语,而是用了中文。他只能祈祷飞机上其他人听不懂。

“我的东西你带了吗。”钟映旗眼皮都没抬,翻着飞机上的杂志。

“老子直飞14个小时就到了,你非让我来多哈,这一折腾,我他妈在天上30个小时,你赔我精神损失费。”他一边说着一边把登机箱交给空姐,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平板电脑,递给钟映旗,“带来了,我敢不带吗?不带我还有价值吗?我不就是你这个宝贝平板的运输载体吗。”

丁峻听着陈颂这些不着调的话,暗自发笑。上次在佛罗里达,两人单独相处了一天,关系虽然缓和了一些,但还远称不上熟识。更何况陈颂的性格实在有些跳脱,丁峻有时也会被他那些有点神经质的言论雷到。

“Jonathan,我跟你说,我们本来计划从纽约飞北京的。前几天Eric突然打电话说让我来多哈集合。”这时飞机已经准备起飞了,陈颂一边坐下系上安全带,一边探过头来隔着走廊跟丁峻说,“我还纳闷呢,突然改变计划,这可不是Eric会做的事啊,现在我可算是懂了。”

“是吗?”丁峻应道,“钟哥没跟我说啊。”

“他能跟你说吗,人家可是惜字如金的。”陈颂继续用他那大嗓门在整个头等舱广播,“我都忘了,你可是个大明星,运动员,正在多哈比赛呢。都怪我也不关注这个,要不早该想到了。你得第一名了吗?没得也没关系,第一名那么多,但能让我哥上赶着倒贴的可就这一个宝贝儿...”

“你小点声吧,很吵。”钟映旗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陈颂立马不出声了。丁峻还在琢磨着他刚刚的话,原来钟映旗是突然决定来多哈看自己的比赛吗?他那如同机器人一样冷静的大脑,也会突然做出这种计划之外的决定吗?

丁峻想起,第一次在奥兰多见到陈颂时,他就说过,钟映旗从来不带人回家。而自己是特殊的那一个吗?

他忍不住这样想。然而钟映旗却总是对他的试探沉默以对,对他的追求拒之千里之外。丁峻实在不懂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是怎么一回事。

飞机起飞后,陈颂吃完头等舱特供的鹅肝和烤芦笋,喝了一杯红酒,就关了灯戴上眼罩在旁边呼呼大睡起来。丁峻虽然坐在钟映旗正后方,但有巨大的半圆形沙发靠背的阻隔,他完全看不到前面的钟映旗在做什么。

丁峻看到旁边陈颂睡着了,不担心他再说一些让人尴尬的话,惹钟映旗不高兴,于是站起来走到前方钟映旗的座位旁,半蹲下来,下巴几乎要贴到钟映旗的肩膀,说道:

“钟哥,你干嘛呢?也没动静。”

钟映旗此刻正开着阅读灯在看平板上的文字,是英文,大概是论文一类的。他没有动,眼睛还低垂着盯着手中微微发出荧光的屏幕,答道:

“看期刊。我的毕业论文要开题了。”

说罢,他侧过头来,视线对上丁峻的目光。丁峻感觉他的眼神此刻很柔和,带着一丝倦意。头等舱大部分人都睡了,空姐也在后方拉上了帘子不再打扰。狭小的空间,灯光十分昏暗,也没有什么声音,因此钟映旗压低了嗓音:

“你找我什么事?”

丁峻想了想,回道:“钟哥,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钟映旗没有表情,沉默地等待着丁峻继续往下说。丁峻把刚才在脑海里反复思考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他的声音也很轻,只够他们两人听到:

“钟哥,你说的没错。我一开始接近你,的确因为你神秘,你不理我,你那么优秀…但我了解你越多,就越离不开你了。你总在带着我一起成长,逼我去做自己之前不想做或者不敢做的事情,而我还是跟个小孩一样一直拿这些感情啊,恋爱啊的破事儿烦你。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以后也再不会了。我最后问你一次,你给我个答案,以后我就不说了…”

丁峻只感到呼吸有些不顺畅,接下来的话似乎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才能开口:

“钟哥,你对我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么?”

丁峻说完,似乎有点不确定地抬头看了一眼钟映旗,试图从他那没有表情的脸上,捕捉到任何一丝情绪变化。

他见钟映旗没有反应,有点失望,正准备站起身回座位,钟映旗突然开口道:

“我还是那句话,丁峻。”他的声音依旧很平静,也很轻缓,就像是在给一个快要睡着的小朋友讲睡前故事,“我只相信我看到的,而不是听到的。同样的,你不需要问我要答案,我的态度取决于你的行动。你不想让我把你当小孩,那就像个成年人一样思考,说话和行动;你想追求我,就用实际行动证明你有价值。”

“没有价值就不配被喜欢了吗…”丁峻的声音不自觉地低了下去,似乎有些沮丧,“我在努力了,钟哥,给我点时间。”

“嗯。”钟映旗摸了摸他的脑袋,把丁峻额头上垂下来的碎发捋到了后面,就像顺着毛摸一只垂头丧气的小狗,“回去吧,你在这儿挡路。”

“好。”丁峻挨了骂,老实了很多,他自觉站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整个旅途没再去前面打扰钟映旗。

不过他的心情还是舒畅了很多。经过这大半年的相处,他也多少摸到了点规律。钟映旗发火的时候向来是不动声色地,用冷漠的外表把自己封闭起来。而他愿意跟自己交流,甚至还主动做了那种有点亲昵的举动,就证明他这会儿气已经消了大半。

更何况,他没有给出否定的答案。也就是说,他是有那么一丝喜欢自己的吧。

丁峻相信是这样。

飞机降落在首都机场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丁峻打开手机,看到丁睿发了一个机场停车场的定位。他惊喜地回了一条语音:

“哥!你休假啦!我前两天在家里的群发消息你还没回我呢,怎么突然要来接我。”

对面很快回复:

-见面聊,你先去取行李。

丁峻仿佛完全忘记了刚才飞机上和钟映旗严肃的对话,这会儿又像个没心没肺的小狗一样贴上去,开始滔滔不绝:

“钟哥,你跟我一起走吧,我哥来接我了。让他把你们送去酒店。你们定酒店了吗?我想让你见见我哥,他老觉得我天天不干正事,到时候你可跟他讲讲你给我规划的那些,各种比赛啊,商业活动啊什么的...”

钟映旗空手走在前面,丁峻跟在他屁股后面热情澎湃地说着,陈颂在后面提着三个人的行李,绝望地吼道: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全让我拿,我欠你们的啊!啊?”

钟映旗仿佛没听见,看了一眼丁峻:“你还有个哥哥?亲哥?”

“异父异母的亲哥哥。他爸是我爸亲哥。不过大伯和伯母很早就走了,丁睿就来我家了。”丁峻故作神秘地说凑在钟映旗耳边,“他可是个很牛的人,待会你见了就知道了。”

“你之前没跟我说过。”钟映旗思索了一下,“我们的酒店在国贸CBD那附近,顺路吗?”

“我哥的房子就在那附近,顺路。”丁峻麻利的把他们的行李从托运转盘上取下来,“不是不跟你说,确实想不起来这事。他的工作有点特殊,一年回不了几次家,平时也联系不上。”

丁峻招呼后面一脸不忿的陈颂一起往海关走。两个美国人去采集指纹了,丁峻在原地等着,看着队伍里两人的背影。

陈颂跟丁峻差不多高,加上他厚底皮鞋和鸡窝一样的头发,身高直逼一米九;钟映旗身材偏瘦,依然穿一身浅灰色休闲西装,即使刚坐了十几小时的飞机略显疲惫,仍然看上去儒雅而气度不凡。这两个年轻亚洲男人,跟排队等待过海关的其他外国人相比,实在是反差巨大,吸引了不少了路过的年轻女士的目光。

往地下车库走的时候,陈颂还在气哼哼的抱怨两人下飞机丢下他,他的声音又尖又响,在寂静的车库产生了阵阵回声,加上驶过车辆轮胎摩擦地面的响声,行李箱轮子的声音,让丁峻突然感到眼前的场景有点恍惚。

十个月前,他跟钟映旗还完全是陌生人,而如今他们的人生轨迹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重合。钟映旗正走在他身侧,陈颂吵吵嚷嚷地跟在后面。而前面是丁峻的家人和他生活的城市,就像两条平行线,在这个瞬间汇合。

丁峻感觉这个时刻很值得纪念。

前方靠着车门站着的是一个高大而身材健硕的男人,穿一身做旧的黄色军装夹克,里面是黑色的贴身T恤。迷彩长裤包裹着肌肉完美的两条长腿,脚踩一双厚重的户外靴。他的长相属于那种粗犷硬朗的类型,眉骨凸起,下巴结实有力,眼神异常深邃而敏锐,似乎能洞察一切秘密,看穿一切谎言。几天未剃的胡茬和眼角细细的皱纹给他增添了几分沧桑感。尽管眼前这个男人还年轻,却有一种历经风霜的气质,看上去既令人敬畏,又非常可靠。

他浑身似乎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陈颂在远处看到他时,自动收起了自己的大嗓门,悄悄捅了捅丁峻:

“这不会是你哥吧?我靠,硬汉啊。”他声音似乎很懊恼,悄声道:“早知道我刚才给头发搞个造型。”

丁峻说道:“你可别打他主意啊,他最讨厌你这种小混混。”

陈颂眯起眼睛笑了:“我也可以不这样,他喜欢什么类型的?”

丁峻没再搭理他,因为这会儿丁睿已经看到了他,站直了身子打了个招呼,打量了一下钟映旗和陈颂,开口道:

“你朋友啊?”

“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钟映旗,是我老板和投资人。这是陈颂,是他的...”丁峻瞄了一眼站在后面的陈颂,“助理。他俩都是美籍华人。”

“?”陈颂刚要不满地发表意见,钟映旗已经抢先一步伸出了右手,脸上挂上那副谦逊而文雅的笑容:

“丁先生,你好。丁峻谦虚了,我们应该属于合伙人,在北京的公司目前是丁峻在全权负责。”

丁睿跟他握了握手,用两只手,声音也收起了刚才的冷峻,变得友好和热情起来:

“原来是工作上的朋友,幸会幸会。小峻就拜托您照顾了,还请钟老板多费心。”他帮忙把行李都塞进别克车的后备箱,然后说道:“上车吧,我送二位去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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