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搜屋

繁体版 简体版
笔搜屋 > 她让剧情低开疯走 > 第114章 第 114 章

第114章 第 114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元之荞尽量写得小而精,笔触控制得浅,避免使用太多纸张或留下印记,继而引起别人怀疑。长期在白鸽工作,她已经习惯了下意识隐藏和掩饰,尤其是在接触重要资料时。

元之荞刚写完记忆最深刻的部分,准备继续往下写,忽然就听见了外面说话的声音,像是领导进门时下级的通报,她立刻撕下纸张,塞到了口袋中。

当克勃德以拜访外宾为理由进来时,看见元之荞在画画,他不经意地凑过去,发现元之荞画的是圆滚滚的小动物。

克勃德的视线从纸张瞟到元之荞脸上,而元之荞抬起头,也看向克勃德。克勃德目光犀利,像锁定了猎物的鹰。但元之荞没有如他预想那般,露出胆怯或瑟缩的神情,而是局促又尴尬地笑了笑,宛若被家长强行带出来与陌生人社交的小孩。

克勃德也笑了笑,看不出意图地与元之荞聊天。元之荞应付着,听得懂就答,听不懂就看向翻译,她的尺度拿捏得很好,克勃德依旧没发现问题。等克勃德离开,元之荞留意到看门的卫兵正悄悄盯着她,便不再画画,而是找到无人的机会,将写好的资料转交到杜盛云手中,让他保管。

接近傍晚,华常委终于发来了电报,报上内容为同意元之荞向苏方采买。拿到肯定,元之荞很快又去找了负责人,但因接近下班时间,负责人不想加班,于是让元之荞明天再来。

第二天,双方确定了合作意向,就订金、数量以及运输方式等具体情况,又做了进一步协商,最终敲定合同时,天已经快黑了。

元之荞精疲力竭地瘫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望着窗外橘金色的夕阳,虽是盛夏,苏国的落日也来得很早,眨眼间便只剩下余晖,被黑沉沉的幕布压了下去。

接待员之前询问过元之荞需不需要在苏国境内游玩一圈,元之荞果断拒绝了,对她来说,外交和商谈都比做生意要难,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华常委的工作的。

第三天,元之荞等人离开苏国,她让杜盛云把资料夹进协议合同,减少出关被查概率。

离开时,元之荞再次见到了克勃德,而负责检查的女士对她格外仔细,甚至没经过她的同意,就将她的口袋摸了个遍。

另一边的杜盛云和翻译也遇到了同样的事,但对方检查到协议时,因文件很薄,仅有几页纸,且封面用苏文书写,主标题还标注了“保密”二字,检查人员便不敢乱翻,只稍微看了一眼,就将其还给了杜盛云。

查验均无问题,放行后,元之荞坐上返程车,这才发现克勃德仍在盯着自己。

苏国的情报机构发源时间比白鸽要早,当然,他们的规训也比白鸽严苛,学的东西也比白鸽要多,堪称精英特工。在元之荞了解的历史中,苏国第一批派去丑国的特工整整训练了十年,直到这些特工在口音、习惯、饮食以及兴趣爱好,都像一个地道的丑国人时,他们才能出去接任务。

苏国特工靠着所学技巧,在冷战期间,给苏国输送了大量的丑国资料,有的特工甚至还去竞选州长,并且赢得了相当高的选票。这位特工在担任了几年州长后,又去竞选总统,差点就将丑国变为了第二个苏国。

也许就是这种长时间的训练,让克勃德变得如此敏锐,就算逻辑没问题,他还是靠着直觉盯上了元之荞。

离开苏国后一路转辗,元之荞等人安全到达了三省。她还要在三省再待一段时间,直到当地的白鸽雏形建立完整,除此之外,元之荞写完了军工厂内的资料,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她会专门标注,以免发生误导,造成偏差和无用功。

回蒲城已是大半个月后,元之荞将协议和学术资料交给华常委,还有一只玩具坦克。

这个坦克做得十分精细,内部构造也一个不少,几乎说是一比一还原。元之荞觉得这个玩具可以帮上武器专家,于是将其一同交了出去。

汇报之余,元之荞也说了英国那边有她需要的材料一事,华常委点头,表示他来联系英国那边。

杜盛云将那份四万多字的报告交给了刘冬,刘冬见了果然双眼放光,一边快速翻看着报告,一边直赞杜盛云是党国干城、得力大将。“我就知道,没有小杜你干不成的事!”他美滋滋地抱起这一叠厚厚的文件,宛若怀抱金砖,迫不及待地飞过去找段公邀功,“老天真是眷顾我,给了我这么一个出色的秘书,这下老子的升官发财之路,又顺利了!”

元之荞禀报完工作,华常委给她放了假,等到元之荞需要的材料齐全,她再回来继续工作。

家中元知荷不在,元善需静养,不宜过度活动,而梁桦小脚,也不便长时间走动,所以经常跑腿的活就交给了元知宁。

元之荞回来后想帮忙,却被元善和梁桦一齐制止,“之荞难得在家,在家就好好休息,知宁去的地方不远,他怕丢,跑着去跑着回,很快就回来了,莫要操心。”

元之荞看元知宁因往返奔跑变得红扑扑的脸蛋,短头发圆脑袋,脑门蒸腾起稀薄的热气,像一个小火炉,觉得可爱却也觉得心疼,于是以散心为借口,要和元知宁一起出门,顺便帮他拿东西。

有了元之荞的陪伴,元知宁可以不用跑着赶时间,他高兴地带元之荞去他的秘密基地。“姐姐你看,这里是不是很漂亮?”

元之荞跟着钻进防护栅栏,抬头,发现这里是钟公馆。

琉璃彩窗因枪弹变得残缺不堪,洁白墙体因无人打理爬上了杂乱的植被,地上随处可见破损的纸袋与脏污的空瓶,它们稀稀拉拉,虚掩着早就干涸的血迹。

这栋华丽壮观洋楼,如今了无生气,但在那些未经世事的孩子眼中,那些温饱线下挣扎的百姓,以及欲壑难平的权贵眼中,它依旧是美丽的。

“嗯,漂亮。”元之荞点点头,望向上方硕大的钟字。她未曾见过钟公馆的辉煌,但在这富丽堂皇的蒲城,这座钟公馆,应比陵城那座更要奢华。她想起了钟以墨,这时的元之荞还不知道钟以墨改了名,只知道他被孙老师等人救下,虽然不像书中那般被寄养到小叔钟平安膝下,毕竟钟平安已死,却也跟着钟家医生去海外学医了。

果然,他还是走上了医学的道路。

钟以墨原定的命运被元之荞劈开了一个豁口,豁口延伸,成了另外一条路。元之荞不知道钟以墨走上的这条岔路,究竟是一条全新的路,还是和父亲、姐姐之前那般,不过是命运的殊途同归。

她和元知宁在钟公馆看了看,然后把弟弟带了出去,“这里像被小钟太太挂牌出售了,说不定以后就要装修,知宁就不要常来这里玩耍了。”

“哦……”听到这话,元知宁垂下头,但很快,他又扬起了脸盘子,“那下次我发现好看的,再带姐姐来。”

“好,下次我再和知宁去,”元之荞的目光从钟公馆移开,看向了弟弟,因为怕热,元知宁主动将头发剃得短短的,仿佛一个刚还俗的小和尚,元之荞摸了摸元他的圆脑袋,有些扎手,像摸一颗毛栗子,“我们该回去了,不然妈妈又唠叨了。”

“嗯,”元知宁的话语重新变得活泼,将元之荞的手从他脑袋上扒下来,主动牵了上去,“姐姐我们回去吧。”

元之荞回头看了一眼钟公馆,算算年龄,唐曦如今也七岁了。战争会在唐曦十四岁时结束,然后再经过两年的内战,才会迎来真正的和平,建立全新的时代。这样算来,战争还要再打七年。

唐曦十六岁时会见到张修正,而唐曦十八岁时,会再次遇到钟以墨。

元之荞看向前路,希望再见时,他也能摆脱原命运,成为书里最开始希冀的那样,自由而热烈。

两人到家后,梁桦果然开始絮叨,先说元之荞浪费钱,鸡不知多贵呀,能抵上好几斤米,元之荞竟然想也没想就买了,后来又见元之荞掏出了葡萄,梁桦顿时又是心疼又是高兴,用惋惜的语调感叹,“之荞,你买的葡萄都熟透了,放不了几天,不吃就浪费了……哎呀,要是能多放几天,一天吃一点就好了。”

元之荞听到这话也不恼,笑着跟梁桦学看怎么选水果。

如今的梁桦,比陵城那时的梁桦,干练自主多了,她不再只依附元善,不再全无主见,很多时候,她都能与元善相互商量,甚至在元善不在时,她也能自己做出决断。

元善自然也变了很多,虽然他依旧有着大家长的心态,但对孩子和妻子,他不再像以前那般强势,并且学会了收敛善心。该帮的会帮,但不会忽略家人的情况,无所顾忌地去帮。不过唯一不变的是,元善依旧爱洁,每次归家,元善定要清理身上尘灰,也见不得元知宁在外玩得脏兮兮地回来。

除此之外,元善也依旧没放弃医馆继承人的心愿。眼见元知茂参了军,元知荷要成记者,而元之荞则是板上钉钉的新军重要成员,注定不会回来继承医馆。于是元善把视线对准了元知宁。

元知宁和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从识字起就开始学习认药材,但长大后要不要接手元氏医馆,还得看他自己的意愿。

“之荞,你喜欢鸡翅,妈待会专门给你做一对蒜香鸡翅,”梁桦坐在小板凳上烫鸡毛,看到元之荞高兴地点头,梁桦也跟着笑,只是这笑容并未在她脸上停留很久,像是怕元之荞看出什么,梁桦低下头,装出的语气轻松随意,“之荞这次回来,可以在家住多久?”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