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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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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木屋,它的缝隙里已经长出草来,墙面上也尽是苔藓,又藏在树林之间,想必是十分不引人注目的。这样的屋子一般已经破旧不堪,可阿秋领李惟清与崔晓来的这座木屋,内里却完好无损,一点雨水都未能落进屋内。

他们将两匹马解下马车,车轮子在泥泞的路上不好走,但马的情况却是要好得多。他们将马牵到此处,走近了就发现,这屋子旁还有一个棚子,以几根木头歪歪斜斜地搭成一个槽,周遭还有些围栏,像是养过什么东西。

崔晓直接问了,阿秋便也直截了当地回答:“养过野猪呀,但野猪跟小灰相处不好。”

马匹刚好可以拴在围栏上,这些围栏还算结实,棚子刚好也能给马遮一下雨。

小灰从屋里顶开房门,露出一个狼头,看样子是听见了说话声音,看见那两匹马,就又龇出了它的牙来。

“小灰!”阿秋皱起眉毛来,斥道,“进屋去!”

屋里本来应该是干燥的,但小灰浑身湿淋淋的,三个人也浑身湿淋淋的,自然就打湿了地板。

好在没人在意。

屋子里暖烘烘的,有松脂的香气,崔晓定睛一看,就见屋里挖有一个坑,坑里堆满了木柴,火星正从中跃起,几乎攀上架在其上的衣物。

有人燃起这地炉,只穿中衣坐于一旁,正给小灰慢慢擦着身上打绺的毛。

这人披散着头发,听见有人说话,便转过头来。

崔晓立即睁大眼睛,吃惊道:“萧九华?”

可不正是萧九华?他慢慢地看了看这三个落汤鸡,笑了起来:“嗯,你们也被阿秋姑娘捉了?”

阿秋已经卸下了身上背的粗糙弓箭,也将断作两截的横笛放在了桌上。崔晓现在知道她为何先前不心疼这兵器了,因为桌子上还放着几个同样的横笛,其上均有些破损——但这一支,一定是断面最为整齐的一个。

“捉?”

“不是吗?”萧九华眨眨眼睛,不无遗憾,“那么看来,只有我是被阿秋姑娘捉了的。”

崔晓本想瞧一眼阿秋作何反应,却见阿秋已经进了旁的房间,已经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想来该是在换衣服。再一看李惟清,他已经坐在了萧九华旁,也将衣服架了起来,丝毫都不拘谨。

他也只好走过去,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毕竟还是不好受的。

“李惟清。”

“萧九华。”

二人相互一点头,崔晓也已经坐在了他们旁边,他好奇道:“你怎么会被这样一个小姑娘捉住?我见她武功还不如我,你的武功那样厉害,怎么会打不过。”

“我不和女人打架。”萧九华似笑非笑,他天生一副笑面,无论何时都像是在微笑。

“所以你现在?”

“被点了穴。但阿秋手艺很不错,汤很好喝,你们要不要尝一尝。”

崔晓这才注意,萧九华的身侧摆着一只快要被小灰碰翻的碗,碗里还有一只勺子。这个碗已经很是干净,看不出装过些什么。

破开寻常点穴,对崔晓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崔晓伸过手,想要扶上萧九华的肩膀,却有半支横笛急射而来,他只能紧促收手,捉住这半支横笛。

是阿秋丢过来的。

她换了一身衣服,擦干净了脸,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眉毛弯弯,说话却一点儿也不温婉,很是直接。

崔晓问道:“他怎么了?你为什么捉住他?”

阿秋闻言,三两步就小跑到近前,双手叉腰,道:“看上了,不行吗!”

于是崔晓摸了摸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忽然间哑口无言。

这实在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假如萧九华也是乐意的,那么他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阿秋。”萧九华叹道。

“好吧。”阿秋将小灰推开一点,也坐了下来,正挨着萧九华,“我们本就是认识的,他穴道被封,可与我没什么干系。”

“是郑家的点穴。”萧九华说道。

郑家功法便是以点穴为主,他们用什么兵器的都有,只要能够点穴,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功法名为点金手,若是使用得当,被点穴者的穴道便像是成了堵塞河流的石头,再通不过一丝内力。

这当然也配有独特的解穴手法,使内力硬冲开是不可取的。

这么一说,崔晓忽然想起了郑青岚,她的尸体,应该已经被殷亦安埋了起来。

他便说道:“我在镇上见到了郑青岚的尸体,她手里却拿着百馨坊的刀。”

“是我杀的。”萧九华淡淡地说道,“我当然认得出百馨坊的刀。没有内力,走路自然就要慢上一点,所以我也只是在你们前不久到的这里。”

可他明明刚说过不和女人打架。

阿秋说道:“是这样的,而他一来,我的铃铛就丢了,铃铛丢了我当然要找。小灰闻着味一路走去,就遇见了你们,我当然会以为,是你们偷了我的铃铛。”

“但是实际上,你自己也不知道这铃铛是什么时候丢的。”崔晓接道。

阿秋承认道:“没错,我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丢的。正要去找,就见他淋着雨还能边笑边走,看上去脑子不太正常,这样的人,难道不该将他捉到屋里,生火取暖吗?”

实在是应该这样做的。

小灰已经自己走到一旁,抖着毛甩下身上雨水。

屋子里已经有些太热,虽然外面下着雨,可现在不过是夏末,这火实在太旺了些。不过他们的衣服也还没有烤干,在雨停下之前他们也是什么也干不成的,因此,也没人提出要将地炉的火灭一灭。

“赵大侠呢?怎么没和你们一起。”萧九华问道。

“他只让我们等他半日,他没来找,我们便先行去清烨山庄。”李惟清说道。他的包袱一直护在怀里,湿的还不厉害,他便没有将里面东西拿出,此刻却从中抽出一卷书来,打开翻看。

毕竟雨还下着,他总要做些什么,才好打发时间。

萧九华好奇地看了他两眼。

“赵大侠是谁?”阿秋问道。

崔晓嘴快,一下子说出:“就是赵平。”

“赵平又是谁?”

“赵平就是宁平,用春雨剑的宁平,他是一个很守信用的人。”萧九华解释道。

“他为什么既叫赵平,也叫宁平?那么他究竟姓赵,还是姓宁?你说他很守信用,可一个很守信用的人,为什么要这样隐姓埋名。”阿秋认真地问道,“守信用的人总是受欢迎的,我就喜欢和守信的人交朋友。”

崔晓不知道为什么,只得闭嘴。

萧九华却是知道的,他慢悠悠地说道:“因为他做了一件错事,所以他答应了别人,将春雨剑扔下,不再用剑了。又因为这件事情,所以他的朋友很生气,将他赶了出去,让宁平找到春雨剑再回去找他,否则就干脆找个犄角旮旯待着,眼不见心不烦。”

“然后呢?”崔晓也十分好奇。

“他没去找那把剑,却走到了赵家村,干脆在那里住了下来,他就给自己改了赵平这个名字。”萧九华笑道,“因为他觉得他自己不但对不起朋友,也很对不起家族的人。”

萧家人总是一副江湖上的事都知道的模样,他知道这些事情好像也不奇怪。

但赵平分明是想让崔晓找春雨剑的,虽然不知为何,又让他不要找了。

“他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他不该扔掉他的剑。”阿秋说道。

“没错,那可是春雨剑。”萧九华点头。

阿秋却摇了摇头:“不是因为是什么剑,我也不知道春雨剑是什么。”

李惟清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这不能怪他,短短几天里已经淋了两次雨,路上没有得到任何休息,他又不会武功,这样一来,染上风寒就实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

阿秋笑了起来:“我可以为你们拿些酒,做些热汤,但我这里可一点药都没有。”

“劳烦了,阿秋姑娘。”李惟清发觉自己已有些鼻音。

小屋的旁边还有一处更小的矮房,想必那里就是阿秋的厨房,因为阿秋站起身来,不是去旁边的房间,而是要推门而出。

可她却没有走出去,而是转过了身来。

崔晓与李惟清也已经知道了她为什么这么做,因为本已拴住两匹马的地方,已经变得空荡荡了。

紫金山离清烨山庄不算很远,但也要骑快马走上半日,阿秋在山里已经生活了许久,她说这雨会要一直下到深夜,自然不会有错。崔晓与李惟清冒雨走也并非不可,但以李惟清的速度,却绝不可能在半日里走到清烨山庄,而夜间在下着大雨的山里行走,本就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这附近倒是有一条暗道,不知是作何用处,一直打通了很远,离清烨山庄倒是很近。”阿秋有一点犹豫,“可我还要去找我的铃铛,小灰嗅觉非常好,就算是在下雨,也一定能带我找到铃铛。”

“假如你告诉我们那处暗道的位置?”

“那个地方很难找。”阿秋有些苦恼。

“不如这样如何。”萧九华说道,“你们先帮阿秋找到她的铃铛,她再带你们从地道去清烨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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