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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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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刀他已经久久没用了,却还可以在刀尖处闪出两个星点。江至洵不敢靠近江志礼,说:“你先把刀放下!”

江志礼把刀捏得更紧:“不,我只要把刀放下之后,你就不会给我钱了!”

“你不把刀放下,我更不会给你钱!”江至洵道,事实上,他现在除了二叔母给他那五十块钱,再也没有了。他说没钱都是真的。

江志礼僵硬地拧了拧脖子,其眼前的世界虚幻而充满荆棘,面前全是人,但那些人全是来嘲讽自己的,狱友、母亲、兄弟、老婆孩子、他们都在咒骂自己、唾弃自己。江志礼彻底被毒发出现的幻觉冲昏了头脑,拿着刀向江至洵冲过去:“不许取笑我,都不许取笑我!”

江志礼疯子一样跑到跟前,刀尖对着他的脖子。

男人发起疯来像打了鸡血一样,将他一把推倒在地,压在自己儿子身上,双手拿着水果刀直逼着江至洵的脖子

江至洵抓着男人的双手,用力抵住,男人嘴里还喊着:“你们闭嘴,都给我闭嘴!”。一直躲在江至洵房间里的狗听到了客厅的声音,便立刻冲出去,一口咬住江志礼的大腿。

江志礼被狗咬得痛傲一声,马上将对准江至洵的刀,插进了那只土狗的身上。那条狗瞬间倒在了地上,但嘴里还咬着坏人的一块肉。

江至洵眼睁睁看着自己悉心照料几个月的狗被男人一刀弄死,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要一次次地出现他面前,还要亲手毁掉他心爱的东西?

趁男人还没有回过神,他一脚踹在对方的裆部,痛得那人侧倒在地。他赶紧站起身来,却没想到被一直紧握着刀,连被踹开也不曾松手的江志礼刺中了肩胛骨处。

他被背后的痛感软倒在地,反手用手握住刀背和刀刃,以防男人将刀刺得更深。可他一边防着,手也滴血。

江志礼嘴里喊着:“你去死吧,你去死吧,你们都去死吧!”

江至洵微微侧身,一脚踹在男人的肚子上,将其彻底放倒,顺便让水果刀脱离了他的血肉。江至洵满手是血,他撑着里地面起来,后背血流不止。

再次摔在地上的男人仍不死心,还没拍掉屁股上粘上的灰尘,就立马起身,又向江至洵刺去。江至洵身上已经戾气横溢,他看到身旁半人高的电风扇,一刻也没犹豫地,一把抡起朝江志礼的脑袋砸去。

男人被第三次被放倒在地上,顺便将旁边的桌子也弄倒了,桌子上茶具碎了一地,但好在,水果刀已经不再其手中。

江志礼倒在一堆玻璃碎片中,眼睛半睁着,双手在微微颤抖,嘴角溢出鲜血。整个人骨瘦如柴,看样子真是吸毒吸坏了。

江至洵远远地望着,还以为这个劳改犯父亲仍处于毒瘾发作之中,遂没有上前。他直直地看着江志礼在地上挣扎,就像一个落水的旱鸭子拼命在向岸上的行人求救。

他知道这个人一定很痛苦,可是他根本不会上前搭救,他恨不得这个人就此死去,皱眉道:“你当初,就应该死在牢里!”江至洵把电风扇杵在地上,手里还不断紧捏着扇头。

江志礼躺在地上,似乎是多了几分意识,嘴角露出几分奸邪的笑容:“你知道为什么当初可以这么快就还完那三十万吗?你以为江志明那小子那时候真的可以拿出这么多钱?反正那时候我和你妈是没多少钱的。你妈为了早点把钱还完,和债主上了床。”说着,地上的人笑容愈发诡异,明明是自己妻子的牺牲,这人却一点愧疚感都没有。

江至洵瞪大了双眼,俯下身一把抓住江志礼的衣领,质问道:“你说什么!”

江志礼说:“我说,你妈跟别人上床了!那一夜,我和其他人守在房间外面,你妈在里面的声音,比和我任意一次的都……”话还没有说完,江至洵就一拳打在江志礼脸上,“你闭嘴!”

他把江志礼抓起来,将其撞倒在白墙上,然后又摔在地上。江志礼瞬间吐出一口血,他则抡起拳头向那个人渣袭去:“我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可我这辈子最大的悲哀,就是我是你的孩子!”

蓦地,他又抓起江志礼,一把摔在一堆玻璃上。打了许久,江至洵终于累了,也因为后背的伤口而限制了他的发挥。他大喘着气,眼角已经不知道流下多少颗泪。

江志礼被他这一摔后,就再也没动了。只是那干瞪紧巴的双眼,让他看得厌恶。他没理那个畜牲,直到看见江志礼的后脑勺溢出鲜红的血,一摊鲜血染红了周围白色的玻璃,人也久久没动。

江至洵魔怔地上前,俯下身把手伸向地上躺着的人的颈部大动脉。摸完之后,他却一把跌在了地上。

江志礼……死了!

他赶紧回房间拿电话报警,他用血手在屏幕上按起了报警电话,可是按完之后,他却不敢打了。因为他想到,他杀人了,是会坐牢的。

他立刻把手机摔在地上,发生了一声巨响嘴角颤颤地说:“不行,不能报警,不能报警。”

江至洵赶紧走出房间,将江志礼的尸体拖到一边,然后把桌子扶起来。他又拿来了扫帚和铲子开始清扫包里。

他刚扫到一半,外面又传来了敲门声,外面的人骂骂咧咧道:“楼上的,要是你再敢发出一点声音,我就真的报警了!”

报警?江至洵一听到了这个敏感的词汇,心脏就狂跳不止。他紧盯着那扇门,直到外面没了声音才松了一口气。

江至洵立刻把空调开到了十九度,接着他把厨房里半麻袋的米倒进电饭煲和其他器具中,剩下的麻袋用来装刚清理好的玻璃碎片。他又打了水,拿了抹布开始清理地上的血迹,使劲地擦,恨不得把整块地砖都给铲了。

虽然空调已经开到了十九度,但他还是出了一身汗,汗水从他刚洗好的头发里冒出,滴到了地砖上,也向后流经他的后背,和他的伤口融合。他后背的伤已经慢慢地停止往外溢血,可见江志礼扎得不是很深。

江至洵才把血清理了大半,外面又传来了敲门声,明明他已经没有生出大的声音了,为什么还是要敲他的门?难道楼下的那个女人早就已经报警了?

他转头看向那道棕色的木门,手里紧捏抹布,额头还在疯狂地流汗,他咽下一口水,大声问道:“谁啊?”

门外站着的是刚才那个被江志礼抓住了胳膊的女人,女人才搬来这里没多久。留着齐耳短发,面容姣好,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刚刚她被江志礼抓住的时候,江至洵从房间里冲出来,挺身而出,她那时虽害怕,但也记住了江至洵模样,妥妥的小说男主脸,于是她拿着一盒小蛋糕,厚着脸皮下楼给他道谢,顺便再要个联系方式。

女人听到屋子里的回应,高兴道:“你好,我是刚才被你救了的那个女生,那会儿多亏有你在,我想跟你说声谢谢。”

江至洵强撑做出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的语气:“不用谢,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女人木了,自己长得也不差吧,还亲自下楼道谢,他就打算一辈子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吗?她又道:“呃……其实我带了一块蛋糕给你,你能收下吗?”

江至洵如坐针毡,“不用了,我晚上不吃东西。”

女人发出疑惑,他在减肥?“你今晚不吃,明天起来也可以吃啊。先生,这就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江至洵把手上的抹布一扔,看来他不接这块蛋糕,她还不走了。

女人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江至洵便打开一点门缝,里面的寒气跑出来,他高挺的眉骨在眼里处映射出阴影,浓密的眉毛和头发让他看起来颇具野性。女人一看到这张脸,脸上的笑意更浓,道:“你好,刚刚谢谢你救我,这是我给你的蛋糕。”

她双手拿着蛋糕递过去,江至洵又多开了一丝门,伸手接过蛋糕,冷淡地道了句:“谢谢。”话毕,他又想关门,却被这女人伸出一只脚拦住。江至洵眉头蹙了蹙,她这是什么意思?

女人笑着道:“那个……我叫郑欣怡,你叫什么名字?”

江至洵不想理这个女人,生气道:“把你的脚拿开。”

郑欣怡不依不饶:“你别这样嘛,大家都是邻居,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好吗?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也可以有个照应。”

照应?刚才就已经发生了大事,难道他还要把他杀人的事情告诉她吗?他重申道:“把你的脚拿开!”

郑欣怡哪会想到他前不久做了什么?只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碰上个帅哥,可不能轻易放过。她撒娇道:“我只是想交个朋友。”说着,她还多放了一只手上去,抵住他的门。

江至洵严肃道:“我不想和你交朋友!”话毕,他用力把她的腿踢走,手也甩开,打算要关门,谁知道她膝盖一曲,另外一只手补上去,木门就夹到了她的膝盖与手。

郑欣怡大声地哀嚎一声,“哎哟,好疼啊!”

江至洵心一紧,赶紧把门打开,一把捂住她的嘴,警告道:“别这么大声!”

郑欣怡眉眼一弯,看到了他整张脸,比他刚才露出那半张脸还好看。只是她看着看着,忽觉捂住自己嘴的那双手有一股怪味,就像她之前牙龈出血,牙龈血的味道。

她心觉奇怪地往他后面一瞄,前几秒还被他死守的门已经敞开了,郑欣怡一看,整个人都愣住了,因为他屋子里躺着一个人,定睛一看,还是她下班回来抓住自己的那个流氓,并且地上还有着一盆水和一滩血。是要毁掉痕迹的模样。

郑欣怡一下子麻木了,回望面前这个男人,他帮完她,就把刚才欺负她的那个男人杀了?这是帮她复仇吗?理智告诉她,就算萍水相逢的人,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他怎么可能帮他报仇?他是和那个人有仇!

江至洵一边捂住郑欣怡的嘴,一边看向下面的楼梯,还好那个卷毛大妈没有出来。他松了口气,立刻放开手里的人。

江至洵还想说一句拒绝和她交朋友的话,便看见她看向自己身上带血的衣服。本来笑得像个花痴一样的女人,现在满脸的惊恐。他转头看向身后的门,已经全部打开了,并且还露出了江志礼的尸体和血。

江至洵刚想回头解释,郑欣怡就赶紧跑下楼,嘴里还碎碎念地喊着:“杀人了,杀人了。”

江至洵怔怔不知道应该干嘛,然后立刻进屋把地上的手机捡起来,又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再从江志礼身上拿回那一百零二块钱,最后门一掩,赶紧离开了这里。

江至洵忍着背上的伤痛,飞快地跑着离开了这栋楼,下楼时,还看见郑欣怡在街上找到一个人,说:“有人杀人了,我刚才看见有一个男人……”她嘴里的男人,就是他。

江至洵没再回头,跑到街边,叫了车,立刻离开了这个旧社区。司机问他去哪?他想了想,他能去哪?之后他随便报了个闹市区的名字,让司机把他带到那里。

到了闹市,他用手机支付了二十多块钱的车费。随后他去买了顶帽子,借助这大量的人群隐身其中,又小心谨慎地离开了闹市。

他不知道他可以去哪,他要找朋友吗?可是他会不会连累到别人?漫漫长夜,他却居无定所。

江至洵掏出手机看了现在几点,“十点。”他应该去哪?而且他的手机只剩下二十多度电了,他可以去哪?

思前想后,打电话给了奶茶店的店长,提前索要了他这几天的工资。老板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把钱转给了他。

穿过闹市区之后,就是地铁站,地铁运营时间还剩下四十多分钟,他打算买一张去邻市的票。可是他刚进去,就看见许多警察在那。他不知道应该是要称赞他们速度快,还是骂他们动作快。

他压了压头上的帽子,转身离开了地铁站,彻底远离了那片闹市区。接下来,他又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了。走着走着,他看见一家药店,就进去买了点药。出来之后,便看见马路对面有流浪汉在收拾东西。

他本来想找个酒店先住一晚,但想想刚才在地铁站看见的警察,还是放弃了住酒店的念头。于是过马路问流浪汉:“你们要去哪?”

那群流浪汉说,他们晚上要去桥洞那边住。

江至洵犹豫了一下,随即也跟着这群人去了桥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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