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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破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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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晨曦倚靠在公安局大厅门口,正一边抽烟一边笑呵呵地,跟一位美女同事聊得火热,远远瞟见站在楼梯上方的沈翳,朝对方笑着一点头,将那人打发走,然后在门口捻灭了烟,转身,就那样直愣愣地扬起下巴,端详着沈翳。

目光中带着挑衅,与无所畏惧。

一看,就是特意在这儿堵沈翳的。

沈翳愣了一下,脚步一顿,清澈透亮的水蓝色双眸猝不及防与路晨曦漆黑幽深的眸子相遇。

沈翳的目光太沉静了,就像一滩平静无波的死水。在电光火石的几秒,路晨曦看不出沈翳在想什么。他只知道,过度的兴奋突然让他的脑海里蹦出来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他就在这儿激怒沈翳;如果,他现在直接枪杀了沈翳。一切,是不是也能算得上某种意义上的结束。未来的4月10日,或许,也算是能避免那场世界浩劫了。

虽然,方式粗暴了些。留下的残局也一定不好收拾。

但好过,冒着全世界跟着一起覆灭的风险……

在那一瞬间,路晨曦脑海中闪过许多画面:清河港爆炸那一夜,THE KING大火中缓步离开的背影;前世响彻整个霄洲市的诡异音乐,和接连爆炸的生物炸弹;沈淮恩眉间中弹后砸在地板上的鲜血,以及凌云城5号楼13层,这个男人望向路晨曦时,平静而冷漠的水蓝色双眸……与面前这个男人此刻凝视着自己的蓝色瞳孔相交迭……

或许,是路晨曦想就此解决掉沈翳的念想太过强烈。他不知何时,已经不自觉抚上了身后的手枪,只等沈翳一个躲闪的眼神——只要沈翳稍微流露出一丝异常的反应,路晨曦或许就会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枪,朝着面前的这个青年扣下扳机。

没错,前世的一切实在太过惨烈,已经足以让路晨曦去赌上一切。

空气在逐渐被抽离,时间仿若在此刻静止。

沈翳就那样居高临下地凝视了路晨曦一会儿,等待了一会儿,然后扯了扯唇角,露出了一个不易被觉察的微笑。

笑?

他竟然在,笑?

路晨曦眉头一挑,一瞬仿若从真空中被拉回到现实。

沈翳一手转换了手机页面,低头飞快在手机上输入了什么,点击发送,然后径直朝路晨曦这边走来。

路晨曦马上就明白沈翳刚刚在给谁发消息了,因为立刻,路晨曦这边手机叮叮当当开始接二连三地收到沈淮恩的消息。

【沈局】:你碰到沈翳了?

【沈局】:不要接受沈翳的什么采访!更不要跟他说清河港爆炸案的事!

【沈局】:其他案子也不用跟他提!

【沈局】:最好直接打消他继续写悬疑犯罪小说的念头!

【沈局】:晨曦啊,要不你帮我劝劝他,让他回美国去吧。

紧接着,就像是发神经一般,沈局上面的信息又一一全部撤回了。然后是新的一条。

【沈局】:晨曦。沈翳脾气不大好,你若碰见他,躲他越远越好。什么也不要跟他讲,尤其是警方案件相关的,一个字都不要提。

路晨曦蹙眉看完最后一条消息时,沈翳已经走到了他近前。

“嗨。路警官,又见面了。咱俩缘分还真是……不浅呐。”

“我现在真的一点儿都不怀疑了,你绝对是沈局的亲生儿子。”路晨曦从手机屏幕上抬头。

“啊?”

“进局里这么多年,跟沈局一起出生入死也得有一二十回了吧……命悬一线的时候,我都没见他以这样变态的速度给我发消息。他这得是有多紧张你。”

沈翳轻挑唇角一笑,“他说我什么了?”

路晨曦直接将手机屏幕反转,展示给沈翳看。

沈翳对信息内容并不意外,依旧捉摸不透地弯着唇角,“他骗了你,路警官。我脾气很好的。一定要说的话,应该是属于温柔可亲,善解人意那一挂的。”

“哈。”路晨曦一声轻笑,仿佛沈翳刚刚开了个多了不得的玩笑,“是吗?”

“当然。脾气怎样,总得深入交往之后才能知道。总不能只凭见一面,或者有心人三两句挑唆,就给对方判死刑吧。”

路晨曦凝视着沈翳的眼眸一深。

沈翳依旧温和地笑,眉眼弯弯,仿佛丝毫不被路晨曦的讥讽影响,也没觉得冒犯。他语气带着些遗憾,又温柔问道:“……所以,路警官,你怎么想,是打算听我父亲的,就此对我敬而远之了吗?”

路晨曦凝视着沈翳,突然冷静了下来,就算是要真的杀了沈翳,也不必急在这一时。哪怕是为了沈淮恩,至少,他也应该在找出所有真相和证据之后,再将眼前的这个恶魔就地正法,于是,路晨曦扯了扯唇角,亦是一笑。

“恰恰相反。我突然想玩点儿更刺激,更有意思的了。”

“……玩儿?”

“嗯哼。”路晨曦的手从后腰放置手枪的地方放下来,漆黑的眸子望着沈翳,不着调地笑道:“小兄弟!实在不好意思,之前忙得头昏眼花,认错了人,对你的态度过激了。你要早跟我说是沈局的儿子,咱不就没之前的那误会了么!”

路晨曦笑得浪荡,左面颊凹下去一个深酒窝。

“原来,路队待人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对方是谁的儿子……难怪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支队长。佩服,受教。”沈翳语调温柔地赞赏。

路晨曦瞬间敛去了脸上所有的笑意,道:“跟我走吧。”

“去哪。”

“你找我,不是为着收集案件素材,写悬疑小说的?”

沈翳扬扬眉,默认。

“刚接到报案,翠怡森林公园里发现了一具女尸。送上门的素材啊,不一起去瞧瞧?”

听到这儿,沈翳在原地颇为意外地愣了一会儿。

手机震动,顾喻之的消息再次进来。

【顾喻之】:不会吧。真出事了?

【顾喻之】:需要人去替你收尸吗?

【顾喻之】:就上次给你看的那只骨灰盒怎么样?

沈翳扫了一眼手机,快速回了消息:很不错,非常适合你。

紧跟着,又是一条:忙。勿扰。

顾喻之发来了一个疯帽子坐地哇哇大哭的动图表情。

“看来小兄弟还挺忙?”

“没啊。我闲得很!”沈翳收起手机,重新抬起头时,脸上绽出一个堪称甜美乖巧的微笑,“我没开车,那就麻烦路警官了。”

说罢,沈翳提步先出了警局。

路晨曦审视地望着沈翳的背影,跟上。

大多数杀人凶手在作案后,都有再次回到作案现场的习惯。一方面,是为了了解警方侦查案件的进展,检查自己是否有所疏漏;另一方面,看警方苦恼和群众惊惧的反应,能带给凶手如杀人般的二次快感。对于像THE KING这样自负的变态,路晨曦确信,他绝不会错过这样顺理成章,二次回到案发现场的机会。

人在高度兴奋或者紧张的状态下,情绪反应往往难以受理智所控制。尤其是像THE KING这样的变态,若想不被人察觉出自己的异常,他必须每时每刻都隐藏自己的本性,完成给自己所设定的人物表演。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智一旦出走,哪怕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必然就露出马脚,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路晨曦从警这么多年,大大小小也遇到过不少难缠的高智商犯罪分子,其中十足的变态也有过那么几个。有时,他观察那些罪犯的行为,聆听他们那匪夷所思的想法,也觉得有意思——就跟突然发现宇宙之浩渺,天地之广袤,生物多样性之繁杂似的。忍不住要感慨——这林子大了还真是什么鸟都有哇,算是开了不少眼。

其间,不得不说,THE KING是他最好奇,最感兴趣的那一个。

路晨曦突然很想看看,THE KING在面对自己的“杰作”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在他的预想中,无非有两种情况:第一种,警方现场侦查并不算顺利,落入THE KING故意设计的圈套。他大概会洋洋得意,自得自满,在情绪激动时,或许还会忍不住“介绍”、“夸耀”杀人手法的精妙;第二种,警方在现场侦查时,发现有效线索。或许,他会紧张,会不知所措,但以他完美主义者,强迫症的性格来说,路晨曦猜想,他更多的,可能会表现出对自己作案不够完美的懊恼和愤怒。

但沈翳无论是以上哪种情绪反应,都将会是路晨曦这次实验的胜利。

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赔本儿的买卖。

路晨曦想到这儿暗自一笑,带着这样的小心思,载着沈翳,一脚油门奔去了翠怡森林公园。

少女标本连环杀人第一案中,女孩的尸体是在翠怡森林公园的小山坡上被发现的。

一月初,霄洲市沥沥拉拉下过几天不大不小的雨夹雪。翠怡山海拔较高,地处郊区,因为下雪路滑的缘故,游人上来得也少。山上的雪水化得比市区慢,眼下,雪水才刚刚化透。整个小树林到处都在湿哒哒地滴着水。

山脚下,一小簇看热闹的群众还未散去,冲山坡上指指点点,正热火朝天地议论着,身后,传来一阵听起来就很贵的发动机轰鸣声和一连串刺耳的喇叭声,大家接连翻着白眼,骂骂咧咧给让开了一条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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