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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埃及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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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斯的义父走后,留了个叫乌尼的大兵照顾他。乌尼见马尔斯身上还残留了点血污,忙打了盆清水,帮他擦拭。

水里倒影出了一张孩子的脸,正是马尔斯孩童时的模样。长长的睫毛,蓝宝石般璀璨的眼眸,白嫩的皮肤被晒成了猪肝色,还卷了皮,看着有些可怖。那头橘棕色的短发,被乌尼剃了个干净,只留下了脑袋右边的一小撮,被编成了根小辫子,甚是滑稽。

穿越前,马尔斯是个二十二岁的法国青年,毕业于皇家艺术学院。他在巴黎待了几个月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普罗旺斯。

据说他母亲家原来很有钱,可惜家道中落,一蹶不振。他父亲是拿破仑手下的一名士兵,当年行军经过小镇,曾向在路边挤牛奶的母亲讨杯水喝,爱情就这样诞生了。可还没等他出生,反法联盟成立,父亲被迫重回战场,从此和家里失了音讯。他成了个没父亲的孩子,靠着母亲挤牛奶剪羊毛的微薄收入生活。

邻居大婶们,多是些农妇,祖祖辈辈生活在小镇上。她们闲暇时爱聚在一起八卦。在她们的眼里,马尔斯的母亲心高气傲,花光了积蓄供儿子去巴黎学绘画,以为他会成为一名艺术家,体面地赚大钱,结果他在巴黎混不下去了,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还不如她们那些在地里干农活的儿子省心。

闲言碎语总有几句飘进了马尔斯的耳朵,他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希望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的母亲被人说三道四。他不是没有才华,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他一个乡下来的年轻人,在人才济济的巴黎,没有人脉,没有背景,成名谈何容易。

回到家乡后,马尔斯没有放弃,白天继续画画,晚上在当地的一家高档酒吧打工,以维持生计。高档酒吧不像普通的小酒馆那般嘈杂喧嚣,客人们都是些仪态端庄,衣着考究的乡绅贵妇。他们聚在这里,一坐就是一晚上,说话轻声细语,举止优雅得体。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后,马尔斯把自己最得意的画作挂在了酒吧醒目的位置,他幻想着能在这里遇到欣赏他的伯乐。

1827年末的一个傍晚,马尔斯像往常一样,换好了制服,站在吧台后,微笑着等候今晚的客人。酒架上排列着法国各地的葡萄酒和从国外进口的烈酒,被欧洲大艺术家们奉为灵感缪斯的苦艾酒也在其列。他偶尔会尝一尝,来寻求创作的灵感。

马尔斯长得很好看,皮肤白皙到透明,橘棕色的长发柔软飘逸,蓝宝石般的眼眸深邃而迷人,群青色的制服突显了他高挑修长的身材。他本就带着艺术家的优雅,经过短暂的形体举止培训后,又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店长对他很满意,有他在,顿觉自己店的档次都提升了。

夜幕降临,外面飘起了鹅毛大雪。酒馆里很快就坐满了人,酒精混合着雪茄的香味充斥其间。悠扬的乐曲响起,一对男女歌手站在钢琴边,为众人献唱。

……

“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

“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

“就算一切重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

“我一定会爱你,到地久到天长。”

“我一定会陪你,到海枯到石烂。”

“就算回到从前,这仍是我唯一决定,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这是我们的选择。”

……

他们迷人的嗓音让马尔斯沉醉,不禁有些神往。世间真的有这样的爱情吗?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依然坚定地选择彼此。

“马尔斯。”一个男人在吧台边,最靠近他的位子上坐下。

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赶紧招呼:“今天想来点什么?”

“和平常一样。”

这个男人名叫弗兰克,是上个月才来到小镇上的。传闻他是个巴黎的贵族,但谁也说不清他是哪个公爵子爵家的。他总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订的服装:卷檐高筒帽,法兰绒的燕尾服,衬衣用的是中国的丝绸,连那两颗袖扣也必须是来自波斯湾的珍珠。全身上下无不透着两个字:优(有)雅(钱)。再加上长相俊美,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自带一种风情。自从他出现在小镇上,他就成了全镇姑娘们的最爱,男人们的情敌。

马尔斯从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这是当地特产,色泽粉红,香味清淡,但口感却很野性,还带着几分粗犷的韵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兰克的面前,又给自己满上了一杯。最近,弗兰克隔三差五会来小酒馆喝酒,每次都会请他喝一杯。一来二去,两人很是投缘。

弗兰克接过红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马尔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叔叔罗瑟里尼组了支埃及考察队,让我和他一起去。”

十九世纪初,欧洲陷入了对古埃及文明的狂热。贵族和富人们聚会时,都爱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鉴(攀)赏(比)。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护身符,被运到欧洲后也能在市场上卖出高价。在金钱的驱使下,数不清的探险家和投机分子纷纷前往埃及,文物贩子和制假者也紧随其后。很多人因此发了财,但更多的人空手而归,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马尔斯曾听弗兰克说过,他大学时读的是历史,难道他富裕的生活来源于这门危险的营生?

一个颇有姿色,高挑丰满的姑娘走了过来,贴着弗兰克坐下。她是小镇的头号名媛,名叫伊娃。今天她穿了一条红色高腰天鹅绒裙,当下最时尚的大灯笼袖款式。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绒布贝雷帽,装饰了羽毛和蕾丝,在左额头的位置,还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马尔斯知道,弗兰克最喜欢红色,最喜欢玫瑰花,伊娃今天这番打扮显然是为了讨好他。

伊娃殷勤地给弗兰克的杯子里满上酒,娇滴滴地说:“弗兰克先生,听说你要去埃及了?带上我好不好?”

弗兰克捏捏她粉嫩水润的小脸蛋,笑道:“埃及风沙大,又干又晒。乖,等我回来,送你两件玩玩就是。”

伊娃嘟着小嘴,有些不高兴了。

弗兰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琐大的玛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伊娃得了戒指,顿时喜笑颜开,扭着纤细的腰肢,找闺蜜显摆去了。

打发走了伊娃,弗兰克举起红酒杯,轻轻地摇晃着,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我叔叔正在招画师,报酬丰厚,有兴趣一起去吗?”

昏黄的煤油灯下,粉红色的迷人液体流动着。那个遥远而神秘的文明古国,对每一个欧洲人都充满着致命的诱惑。

马尔斯心动了。“我,行吗?”

“知道商博良吧?是他和我叔叔一起组的队。这可是一次让人梦寐以求的探险之旅,你可不要错过啊!”

商博良是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六年前,他破译了象形文字,为世界打开了一扇通往古埃及这个文明古国的大门。之后,他受聘成为了卢浮宫埃及馆馆长。

能结实这样有名望、有学识的人,也许是个不错的机会?马尔斯一口饮下杯中的红酒。“什么时候出发?”

1、1828年,在路易十九的资助下,商博良和罗瑟里尼组队前往埃及考察。考察队中有很多像马尔斯这样的画师。很多当时仍然完好的建筑、雕塑和壁画,被他们以画作的形式记录下来。他们留下的手稿,成了珍贵的历史资料。

2、写的过程中刚好听到了《选择》,写不了歌词,不得不借用一下。

第2章 第二章埃及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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