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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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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郑予时还是没有接受亓涿光难得生起的好意,找了安葬的人,在归元山脚下选了姑娘生前最喜欢的那一片油菜花地,葬了她。

事儿是郑予时惹的,但许是因为眼珠子绑定在她的身上,干这些事的时候,亓涿光虽一言不发,但一路都陪着她。

糙汉的钱袋里剩下的银子灵石不算少,他坑了姑娘的药剂又害了人,这钱,郑予时拿得半点儿不手软。

付了安葬的钱,跟着记忆,她找到了姑娘落在山脚下的家,上前伫立,抬手敲门。

然而,就在指节将触的瞬间,院子里叨叨着的恶毒言语,一字不落,刺进了郑予时的耳朵里。

“天杀的白眼狼,给她找了这么好一门亲居然还敢跑!?隔壁刘老汉愿意花三两银子买她都是抬举她了,个不识好歹的赔钱货。”

“就是!哼!让她跑!那纪家是什么身份?碾死她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跑?最后还不是落他们手里。还好咱娘聪明,跟纪家联手把那白眼狼骗回来了,不然,这五十两银子哦,落水里了就。”

放在门板上的手,攥得生紧,嵌入掌心软肉。

原来,那店里的谋杀,是纪家的阴谋。原来姑娘的死,有一份儿,是背叛。

呵。

郑予时想笑,果然,这世上最靠不住的东西,就是情。亲情、友情、爱情,没一个好玩意儿。人这种生物,虚伪、伪善,眼睛里看的,从来只有自己的利益。

只有像姑娘那样的傻子,才会不要命的去相信。

拳头攥紧,生生陷进肉里,疼。

她明明逃了的,她明明可以好好活下去的,她明明告诉过归元宗上的小傻子,告诉她,不要相信任何人的,可偏偏……她自己却心软了。重情的姑娘放不下她‘重病’的亲人,然后,她死了。

院子里敞开的银子放了一地,那上头,印着和糙汉钱袋里银子上相同的纪家印记。霎时,郑予时了然。

姑娘她在捡到糙汉钱袋的时候,应当是看到了吧,她应当是知道了吧,知道亲娘弟弟的背叛、抛弃。所以,最后那一句‘终于结束了’,是解脱吧。

真是个,傻姑娘。

院子里的人闲适舒心,躺在与这偏僻乡角完全不符的鎏金长椅上,摇金扇,捏玉盏,潇洒自在。

身体健朗的‘重病’亲娘,数着院子里一堆银两宝物的贪婪弟弟,笑得叫人起了一身火气。

他们谈笑着,说着要价还是低了,说着白眼狼跑得好,跑了,纪家亲自出手,给的钱更多,卖的价更高……

郑予时恨不得冲进去揍人,但,姑娘临死,遗愿放下。她求她,求她救她娘。

救,她娘,的个祖宗!

心里憋屈无处发泄,郑予时一脚踢在门边石头上,气得本就卡白的一张小脸,更白了。

姑娘的遗愿,求她带回三两银子,回去救命。

为了姑娘,这钱,她得给人送回去,好好的,给他妈的,送回去!

气鼓鼓的,郑予时脑子活络,一点儿不嫌累,跑了钱庄特地换了三两银子的铜钱,一文一枚,足足三大包。她脆皮,扛不动,但她有钱!花了银子请了人,扛着那三大包铜钱,兴冲冲地就往姑娘家走。

三大包麻袋扛着钱币,走一步,晃一步,叮啷响。郑予时带着人再回去,一路敲锣打鼓,后头已然跟了好一群看热闹的人。

“撒!敞开了撒!”

一声令下,早就知道要做什么的三人将麻袋一割,向上抛去。

瞬间,漫天铜钱叮叮啷啷,像是送行的丧歌,喜气洋洋。

哗啦啦的钱币,噌亮,馋得人口干舌燥。

突然,不知哪儿传来一道欢呼,只一声,蜂拥而至。

“捡钱啦!好多钱,快来捡呀!”

欲念勾动,领头人一带,一发不可收拾。

“钱!钱!哈哈哈!”

“好多钱,快,快喊二丫她爹拿袋子来捡呀!”

“欸李老头!你挤我干嘛,我的钱!我的!”

围观的人们推搡揉挤着,哄抢一片。郑予时那一声‘捡钱’音量不小,毕竟是专门吼了给人听的,那院子里悠哉游哉的老妇和男子,自然听得到。

大门一推,吵吵着刚想骂人,突然,一地的钱,闪得老妇两眼一花。

钱!她的钱!

“别抢!都别抢!这是我的钱,我家的钱!”

“大力,快!你快把他们撵走啊!不中用的混账玩意儿!”

恨铁不成钢,老妇推了一把只会傻站在一边的儿子,骂了声‘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心急如焚。

眼看着捡钱的人越来越多,她啐了口唾沫,两手一搓,冲进人堆里挤着抢钱。

一方说着‘是我家的,你们这群不要脸的畜生啊,不许捡’,另一方说着‘谁说是你的?这钱是别人发善心撒的’,争执不休。

谁人不爱财?眼睁睁看着自家门口的钱被别人抢得越来越少,老妇怒火攻心,嘴里话把子骂得也越来越脏,或是实在听得不耐烦,推搡着,不知道是谁先动了手,混乱中捡钱的手不干净,扯了几把,挤来挤去,踩了老妇好几脚。

哀声叹气,头发扯乱,鼻青脸肿。老妇一口一个天杀的、砍脑壳的、混账东西,骂了一地。

郑予时站在远处一老树底下,看着,心里仍旧不是滋味。

姑娘选择离去,选择解脱,选择不去怨恨。

可她,替姑娘觉得不值。

“我这么做,她会怪我吗。”

“钱。送到了。”

“噗。是啊。”

噗嗤一笑,因着亓涿光极其直白的一句话,郑予时的心情松活了些,连带着话也多了起来。

“亓涿光,你说,世界上真的会有割舍不掉的东西吗?”

“有。”

郑予时一愣,回头去看。

只见,山间日光洒下,暖了人的长发,亓涿光整个人沐浴在日光中,像是慈悲的神女,眉眼含情,似要普渡苍生。

真美啊。

然而她红唇微启,只一句,幻想破灭。

亓涿光道:“傀儡,不会背叛。”

“……”

行。当她没问。

*

赋灵指引,继续上路。

亓涿光是见到过她身上的请柬赋灵的,但她什么都没说。

根据原文剧情,幼时的亓涿光对男主一见钟情,非他不嫁,她这次回西疆域就是听到消息,特意赶去参加招亲的。

她没有请柬,也不符合火灵根的参赛条件,但她很强。强到回宗门后,以金丹后期的修为强行越阶挑战守关的元婴期前辈,浴血死战,硬是给自己争了个招亲名额。一路杀出重围。

郑予时记得,虽然参加试炼的大多姑娘都被男主收入了后宫,但试炼的第一名,赢得第一个和男主双修资格的人,是她,恶毒女配亓涿光。

唉,可惜了。

好好一姑娘,非喜欢这么一个病秧子阳痿的种马渣男。真是,鲜花和牛粪那妙不可言的缘分啊。

都说行路难,行路难,直至天色将暗,郑予时他们才终于走到下一个落脚小城,当归城。

入城,寻了家客栈,住下。

亓涿光有钱,储物袋里的灵石叮啷啷的,一抓一大把,但房间她却只开了一个。

抱着自己的包袱,郑予时站在床边,上也不是,不上也不是,一脸难色。

孤女寡女,共处一室,这大晚上的,是不是过于暧昧了些?虽然是有些闺蜜好友喜欢睡一起联络感情,但她和亓涿光明显不是这么回事儿好吧。

“过来。”

“来了。”

僵直打破,郑予时收了自己乱七八糟的心思,回身朝人去。

只见,那身后本是空落落的桌案这会儿摆满了药草,长的短的红的绿的,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揉了一堆,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这!”

郑予时一把飞扑趴到桌边,两眼放光,狂咽口水。

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亓涿光上哪儿搞的!?

“白日出门,随便买了些。”

“你看看还差什么,解毒。”

听她提,郑予时这才想起,为了苟命,她答应了给人解毒来着。

亓涿光应该是将街上药铺里的药都买了个遍,这带回来的药草不是够了,是够够的了,就她身上那简单的毒,小玩意儿,解个百十来次不成问题。

只是……

“丹炉呢?”

炼丹炉没买吗?

“你不是丹师?”

“……”

亓涿光的反问,郑予时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

上辈子灵末,世间含有灵力的草药极其昂贵,为了做研究,她用量极大,花钱不少,所以别的自然是能省则省的,炼丹,她通常用的,是家里厨房的一口大铁锅。

现在过来这边,穷还是一如既往的穷,要不是蹭着亓涿光,身无分文的她不只锅没,人估计也得饿没。

不愿再提。

郑予时挥挥手,满不在意。

“没事。你那毒不难解,手搓也成。”

不难,解?

亓涿光眼底趣味更浓。

红满天,西疆域第二分支毒蛊门的秘药,就连禾丹宗的长老都犯难,但捡来的这个小矮子对它的态度就像是吃饭喝茶一样平淡,她说,不难解。

有趣。

本来随便街上买的草药,亓涿光没想着能解毒,只是让她瞧瞧还差些什么,后续好找。但,她瞧着却像是瞧了好些宝贝。她说能解?倒是叫她有些期待了。

没有回应,郑予时也不耽搁,直接徒手扒拉了桌上草药。这里摘一株那里揪一把,团巴团巴揉在手心里。

未经灵火锻炼的草药药效有限,但解小毒,足够了。最后只需勾取一丝灵力入内,调和激活药性便可。

郑予时将搓好的药丸子捏在手里,刚想调动灵力,突然,顿住。

先前她在那家黑店搓的迷药丸子,好像就是因为她异样的灵力,所以,炸了?那这个会不会……

盯着手心里比白日还要大上几倍的药丸,郑予时心里有些慌。

要不先弄清楚灵力异样,以后再说?可她刚刚才夸下海口说解毒不难来着,这会儿要是说不行,亓涿光会不会觉得她很没用,然后又起了把她炼成傀儡的心思?

应该,不至于吧。

一阵后怕,郑予时可不敢赌亓涿光那任性妄为的脾性,后背生寒,她什么都没说,先小心着悄悄内视丹田,视察自身灵力。

谁知这一查,还真叫她看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内视朦胧,她便索性抽了一丝灵力,操控在手,凑近细细看着。

咦。她的灵力,圆合了!?

郑予时眼底震撼,张目结舌,惊到整个人都僵了住。

从前入观,师傅说她灵根极佳但似是隐有残缺,神魂不稳,应是缺了一魂。

二十多年的修行,金丹凝结,并无大碍,郑予时只当是师傅胡诌了玩笑,完全没放在心上,但如今前后对比,如此鲜明,察觉到自身灵力变化的她这才幡然惊醒,原来,是真的。

不同于小傻子残破的五杂灵根,她本是修炼极佳的混元灵根,也叫五灵根,而现在,她的灵根较之从前更加凝实绚烂,连带着灵力都圆合饱满。

她的神魂,找齐了。

所以!

所以小傻子是她那缺了的一魂所化?所以她才会有小傻子的碎片记忆,所以那明明赋灵小傻子身上的印记才会落到她的身上。

因为,她,就是她!

可是这不是书中的世界吗!怎么会……

郑予时额上细汗密布,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忽地,似是一道灼热视线盯来,她抬眼去看,看进了一双饱含兴致的漂亮眼睛。

亓涿光!

瞬息,郑予时转即低头,装模作样地忙碌着将灵力勾入药丸,掩饰心虚。

灵力成丝,根根分明。

亓涿光瞧着,眼底的笑更深了。

灵力化形,那是元婴期才有的控制力,这尸坑里捡来的小矮子,才刚炼气就使得如此娴熟,本事不小。确实,如她所说,炼成傀儡,可惜了。只是……

随着灵力波动,小矮子的一双眼睛,更亮了。

亓涿光眉尾轻挑,指尖虚虚落到了自己眼下,似是思索,轻点着。

拥有混元灵根的人,眼有灵,眼底那纯粹到极致的灵,就是他们最具特色的体现。

混元灵根,万年难出一位,因其灵根强势,万物生灵的气息,凡是在他们身上的,压制藏匿,寻无所踪。而这足以屏蔽所有宝物气息的效用,是这世上最有用的,运载工具。

所以,万人坑底,亓涿光在第一眼见到小矮子时,便瞧上了她。

想着炼做傀儡,用她来,装东西。

可阴差阳错着,小矮子说要替她解毒,着实有趣,于是便留了她一命。只是,等这毒解了,这小矮子,她还是要炼成傀儡的。

毕竟,如她所说,只有傀儡,不会背叛。

只是,可惜了。那双曜石一般透亮的眼睛,真美啊,倒是有些舍不得。

不如。挖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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