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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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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搞不明白了,为什么呢?

我这二十二年的人生啊,顺风顺水。寒窗苦读十年,如愿的登科入堂,我的才华没有被辱没,有幸遇到了伯乐,实现我这辈子最盛大的梦想。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有幸见到这个清明的朝堂,有幸遇到开盛世的明君,和赏识自己的老师。

明青松啊,前半辈子过的都是轻轻松松。

但吾妻守月,是明青松这辈子唯一的不轻松。

相逢情便深,恨不相逢早。识尽千千万万人,终不似伊家好。

明青松这辈子只娶卿守月这一个妻子。

我想要抓住一晃而过的朱红,可到底是徒劳。

五月初八,宜嫁娶。

我一大早就去换喜服,待将一身朱红色套在身上,我人生中第一次认认真真打量自己。

朱红色的喜服衬得我皮肤白皙,眼皮上懒懒地躺着一颗红痣。

奇怪,明明我没有抹胭脂膏粉,脸颊和嘴唇为什么这么红润?

我翻身上马,坐在马背上,仿佛回到了中状元的那天。我也是这般坐在马上,路过一条条街道。

那种感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初夏的微风吹散了我的不安,引领着我向前。

其实那些繁琐的规矩,我忘得差不多。

但我清楚的记得,我揭开红盖头时,我向下望,刚好,她也抬头瞧我,四目相对。

那一刻,那个瞬间,我想整个世界就只有她一人。

我看见了,我清楚的看见她眼中装满了我的倒影。

可那时,我与她应该只是止于心动。

饮了合卺酒,便熄灭了龙凤烛。

我迟钝,我是一个木头。

但我那日的的确确因为和卿守月同睡一张床,在黑暗中,长夜里,整晚的心跳,随着四周的蝉鸣声起起伏伏。

我想,我大概是病了。

陌生的情绪,是我陷入惶恐中。

我还是搞不懂喜欢和爱,但我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在书铺里,她提出想和我做这种“生意”时,我内心定然是愿意而非因为林嫂。

她的呼吸很浅,我忍不住挼了挼她的头发。

在暗色里,隐藏的,不止我的心跳。

我窃喜于黑夜中我能光明正大的看她,却因为在黑夜中看不到她微微颤动的睫毛。

在睡意袭来的最后一秒,我模模糊糊的想,我想过平平淡淡的日子,有你在的日子应当是如我所想的美好。

的确是如此,很普通,很平凡,没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可谁让我喜欢简洁,这样就很好。

卿守月来了之后,整个明府就变得明朗起来。

她在我们窗前的那块空地上,弄来了一棵古树。据说是几百年前的,花了她大把的银两。

我真的没想到,那棵树是桃树。

我以为她是喜欢漂亮的海棠花树,又或者其他别致的树,结果,她喜欢能结果的桃树。

买这棵树的原因是因为卖树的那个人说,这个果树结的果又大又甜,然后她就买了。

我觉得,我现在在看一本心仪的书,我越深入了解,就越惊喜。

当真是读人似读书。

她来明府短短的一个半月,就收获了大片的人心,如果她是君主,肯定是一个受人民爱戴的明君。

这小商贾,不单单会经营生意,还惯会经营人心。

我不会管账,但她打理的井井有条。

她会关心手下的小姑娘,换季了有没有多余的银两置办衣服。会关心林嫂常叔年纪大,暗中给它们减少工作量。

其实,她有时候做这些事都是悄悄的,但只要做了,人心都是肉长的,自然会感知得到。

真心待人,她的好,大家都看见了,自然都会记心上的。

这钱活该她赚啊。

还有,我发现她还挺口是心非的。

有一次我听同僚说,他下朝要去买一些点心,哄夫人高兴。

我一边听他讲一边拿小本本记下,我不会,但是我会学啊。

我自学能力很强的。

那天晚上我特意绕了远路去人超多的白山茶楼排队给卿守月买玫瑰酥。

人很多,但没关系,我的耐心也很多。

我回去有些晚了,她坐在书桌前算账

似乎因为我还未归家,还没吃晚饭,桌子上的饭菜一口未动。

见我回来,一双眼睛亮如星空,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给你买的玫瑰酥,白山茶楼的新品,人有点多,所以回来有点晚了。”

她笑了,此时的她真的像扰乱人心的妖精,不然我的心为什么跳的这么快。

她嘴上说:“你不必特意跑一趟,多费神呐。”

身体很诚实的将玫瑰酥吃了大半。

我看着她吃玫瑰酥的模样,腮帮子鼓鼓的,像屯粮的小仓鼠,可爱至极。

我感觉,一辈子都看不够。

然后,每天早上醒来,我都能在书桌上收到她的心愿,有时候是城东的辣子鸡,有时候是城北的糯米糕,我了然于心。

每天下朝就忙着就去买,都没空的搭理其他同僚,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里出了什么事。

这是我与她的默契,也从中知道了她许多的喜好,她嗜甜爱辣,不喜欢吃太腥太酸的东西。

哦,某一日,她还递给我一个镶有“月”字的玉牌。

说带只要带着这个牌子,并报上她的名字,就不用排队等,甚至还可以不用花钱,可以让我早点回家。

她说这话时,我正笑着看着她。

我想,一年之后和离想都别想,我想跟她过一辈子。

那一份书契我还没签名呢,那就不算有效。

反正,我不管。

然后,偷偷找一个月黑风高夜晚,把她的匣子找出来,把里面那张纸同我的这张一起烧掉。

这样就死无对症了,我形容的好像有点奇怪,感觉好像画本子里面的反派。

算了,随便了。

兴趣这种东西,果然不能成为职业。

就凭我写小说了这几天,每天12点~1点,这个点灵感最好,根本就吃不消。

幸好我只是个业余的,不是正式的。

幸好这只是我一个爱好,如果我把它当饭吃的话,把它当工作的话,我会很累的。

男主感情线应该没毛病吧,嘶,我在想想

第3章 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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