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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热血小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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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德先生是一个极好的人。

丹恒也曾问过他为什么要对自己那么好,两人才认识不过两三天,他就愿意为了自己的事奔波。无论古今,不限地域,只要摊上犯法的事,一个处理不好就会惹上一身腥。

英明如景元将军,在对待丹枫和自己的事上,也被怀疑过意图徇私枉法。

不是没有疑惑过,也不是没有怀疑过,真的有无缘由对他人好的老好人吗?

“大概是从你身上看到了我家小孩的影子。”莱德先生不欲多谈,记忆深处的影子闯了出来,他知道自己从未忘过,那个死在自己眼前的孩子。

他也有一双如同丹恒一样剔透的眼眸,只是丹恒的颜色要更浅一点。

因为没尽到保护的责任,所以我以后视他们如你。

不是求心里安慰,而是希望像他一样的人可以少一个是一个。

“真希望以后再也没有战争。”莱德先生在躺椅上沉沉睡去。

丹恒懵懂点头,像是明白了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明白,但他敏锐察觉到气氛变得沉重,不再多言。

为了潘拉错的形象,广场是每天三扫,早晨、下午以及晚上,以前是雇佣阿姨,如今是丹恒顶上。

夏天的天气如同八岁稚子的脾气,说变就变。

把最后一点垃圾到尽垃圾桶,视野忽然就暗了下来,丹恒抬头,一大片黑压压的乌云遮住艳阳,笼罩这方天地。

大雨将至,现在回去吧。

丹恒原路返回,天色愈发昏暗了,连两旁的树丛都变成了黑色,几朵娇艳的花是唯一的亮色,但下一刻,惊雷炸响,一条高大的人影站在灌木丛里,两侧环境阴暗,他从头到尾融入了黑暗中。

“啪!”

丹恒手里的扫把干打在人影的头上。

人影抬头,一双血色的瞳孔暴露在空气中。

原来不是鬼怪,丹恒舒了一口气,只要不是鬼,自己就有万千法门止住他。

两分钟前,远在另一边的某人,眼睁睁看着太阳被遮挡,好似联想到了什么,眼中情绪翻滚。

太阳注定要被乌云遮盖,被阴湿地里的脏手污染、扯下来,零落成泥。

记忆里那拥有明媚笑脸的人似乎也被乌云遮盖了。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自己还有——饮月!

饮月,饮月,我们都应该为偿还自己造成的罪孽。

于是,他现在便找上了丹恒。

“又是你。”再次找上门,丹恒不认为他对自己怀有善意,浓郁的杀意激起了这具身体的防御系统,击云已经在手中幻化出来。

不过丹恒丝毫不意外,和丹枫沾上关系的人,似乎都是这副德行,总是将自己看成丹枫,景元只有百分之十除外。

似乎不将他们的恩怨,情感,期望,恨意加诸到这具身体上,他们就不会善罢甘休。

丹恒理解,这是人之常情,自己顶着这副模样,和丹枫熟悉的人难免触景生情,毕竟自己对景元怀有期待——他是唯一一个对自己好的人。

只是心里依旧不甘心而已,不甘心自己的意愿一直被忽视,不甘心属于“丹恒”这个人格被丹枫覆盖。

“你还记得吗,她生前就像太阳一样明媚。”血色眸子的主人转了转脖子,丹恒的扫把杆没撒开,他就顶着这根棍子踏出灌木丛,俯视丹恒。

他叹息一般,“可是,像她这样的人却死了。”

“谁?”丹恒丈二摸不着头脑。

这是,疯批转为深情路线了?

身高的压迫感让丹恒觉得自己平白在气势上输了一头,撤回扫把杆,丹恒跳到两步开外的一颗石头上,这样自己就比他高了一个头,身高易形了。

刃抽动了一下嘴角,似乎有点意外饮月为何这般幼稚了。

“啊啊,啊,啊。”

刃摊开双手,迎接磅礴的大雨,太阳终究还是敌不过人多势众的乌云,彻底没了踪迹。

“你到底还能记得什么?!”

下一瞬间,刃突然暴起,而丹恒早有警惕,侧身避开,支离的剑锋划过丹恒的脸颊,一条血线渗出,扫把杆同时打在刃的麻筋上,刃手一抖,他手上本来就有伤,支离剑险些没有甩出去。

果然,就算对某个人深情,疯批依旧是疯批。

大晚上,路遇女鬼果然没有什么好事。

丹恒乘胜追击,这次不再是毫无杀伤力的扫把杆,而是出自名匠之手的击云。

名匠本人拿着另一把支离破碎的剑抬手格挡。

丹恒的战斗经验到底不多,算上露遇劫匪那一次,完整算来也只有两场战斗,其中一场还是眼前的男人提供的,而且丹恒心有顾忌,不敢全力。而刃的战斗经验充足,但手臂力量不够,一时间两人竟是势均力敌。

好在这次丹恒全程冷静,不为他的话语所动,上次差点就进监狱了,由不得丹恒谨慎起来。

他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到那个阴暗的地方。

谨慎起来的好处就是能观察到之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一分钟前,刃的手臂上被击云的枪尖划出一道口子,从今看过去,受伤的地方光滑一片,只剩下一条淡粉色的痕迹。

丹恒不禁惊讶,好强的恢复力,心里的猜测应验了一点。

让人不由得联想起一个星神——丰饶!

在接受十王司教化的时候,关于丰饶的势力和影响被重点提出来,掰开揉碎讲给他听,每隔十年还得重新复习一次。

把深怕丹恒想不开打丰饶的主意这件事摆在明面上。

这个人是丰饶的命途行者?他属于哪一类,正常的丰饶民,还是丰饶孽物。

探究的视线扫过刃的胸口,那里之前被丹恒捅了几枪,从衣服的缝隙中可以看到里面缠着一圈又一圈的绷带,看不清是否完好无损。

但他行动灵活,不像受伤的样子。

那便试他一试。

丹恒后退,拉开自己和刃的距离后,拔腿就跑,这条小路毕竟离莱德先生的家挺近的,不能在这里发生激战。

“你还想逃?”阴沉的嗓音如同把鸭子的嘴巴移植到了自己身上。

丹恒抖了一下,跑得更快了。

钻进一片小树林,疾行十多里,丹恒停了下来,警兆突至,丹恒脑袋一歪,黑红色的长剑擦着耳朵飞过,“砰”的一声,入木三分,树身从中间断开。

“这里没有人,终于能知道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

那帮龙师欺负我就算了,你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也要欺负我。

被人追着打,还得忍气吞声,这算哪门子道理,要不是顾及到这座城镇的规则……哼。

丹恒嘴角掀起一个弧度,他当时就很奇怪,自己和卡修斯都试过这个男人的鼻息,绝对是死了无疑,但现在却活蹦乱跳出现在眼前。

一个人的恢复力强悍也是体现在没死之前。而这个人是在死了之后复生,他难道是丰饶的令使?谁家令使这么拉,能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青龙打败,丹恒否定了这个答案。

还有另外一个疑点,执法队里的人自称这个人是自己的友人,其次,莱德先生说他到广场的时候,那里只有一摊血迹,第二天,刃又和一个女人再咖啡厅约会。

他有同伙,而且这个同伙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并且支持他。

这个同伙估计有操纵他人意识的能力,这一点存疑。自己的来历并不算秘密,当时从罗浮的码头被流放,飞船的一部分人都看见了,只要有心,执法队的人不会查不到。

自称友人的原因是什么?

潘拉错的律法中,杀人或重伤他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到三年不等。

假设自己一旦进了监狱会对他们的目的造成影响,是因为时间,还是需要化龙妙法?

思考间,丹恒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两人已经交手上百招。

剑气激荡,红色弧光划破空气,携带风雷之势,点点鲜血星落如雨,每一滴鲜血落在地上就会化作一朵妖艳的彼岸花。

比这剑光更快的是击云的锋芒,青色的枪身仿佛有着劈海斩浪之能,在它面前,一切阻碍尽皆化为虚无。

“砰!”

枪身穿透身体,巨大的惯性将刃钉在远处的树上,树身应声而断,丹恒缓缓拔出击云,歪着头注视着刃的身体在时间的作用的下开始修复。

肉芽从伤口出长出,每一分每一秒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不过几息的时间,他的伤口便复原了。

果然是丰饶孽物。

刃斜倚在断了只剩下一截的树桩旁,也歪着头看向丹恒,他没有说话,眼睛却诉说着一种期盼,但这种期盼被隐藏在杀意的角落。

丹恒撇了一下嘴角,又是一枪钉在刃的身上。

没死,但他想要恢复却需要时间。

这个时间足够丹恒离开了。

……

距离与刃的第二回合结束已经过去了三天,出乎意料的,丹恒并没有任何不适,大概是因为比这还血腥的场面他都看到过,自身也都经历过,所以没有什么感触。

丹恒有时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冷血了,他人的生命在手中消逝,自己却没有反应,照样吃,照样喝。

有人在耳边低语:“龙本来就是冷血动物,难道你还想变热血小青龙?”

现在还不到悲伤的时候,如今冲过来的是常乐天君阿哈。

丹恒:O.O

谁!

尖锐的笑声挤进脑海中:“阿哈被不朽的小龙无视了,阿哈真没面子。”

阿哈?欢愉的星神,常乐天君。

关于星神的资料被从脑海中调出,丹恒呆滞:知道没面子就快离开,不想成为欢愉的乐子。

“阿哈被拒绝了,阿哈是小龙的朋友啦。”

丹恒:?

“阿哈看上你啦,阿哈是小青龙的伴侣啦,阿哈不会离开热血小青龙。”

丹恒:深呼吸,不能生气。

“哈哈哈哈哈哈~小青龙生气啦,岚的小将军要来打阿哈啦。”

丹恒:心累jpg.

“不合口味?”见丹恒迟迟未动,莱德先生还以为自己的手艺退步了,已经吸引不了孩子们了。

阿哈:呜呜,年老带一孙的老莱德啊,真可怜,热血小青龙还不知好歹。

丹恒:这个称号就过不去了是吗?

欢愉的星神无处不在,哪里有乐子,哪里就有常乐天君,也不知自己有哪一点被阿哈给盯上了,等祂失去了兴趣,估计就会自己离开。

打定主意,丹恒不再理会阿哈的声音。

“没有,很好吃。”虽然内心里在吐槽,表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回答莱德先生的话。

为了证明,丹恒连忙夹起一个煎蛋塞进嘴里。考虑到丹恒的习惯,莱德先生给他换了熟悉的筷子,连带着卡修斯也被迫笨手笨脚地使用筷子。

这几天,莱德先生变着花样投喂丹恒和卡修斯,什么好吃做什么,什么有营养做什么。

莱德先生端详腮帮子鼓鼓的丹恒,满意点头,丹恒的脸上终于长出一点肉了,身材看上去也没有那么单薄了,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收获一只健康的小青龙。

纵使再温和目光一直盯着别人也会令人不自在,丹恒投出疑惑的视线。

莱德先生把新煎出来的肉放在丹恒的盘里:“吃多点,长高高。”

他还记得丹恒希望长高的话。

丹恒脸色一囧。

讲个笑话:

遵纪守法点刀哥,杀人放火丹恒恒。

第14章 热血小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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