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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金手指与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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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落到这副田地,他现在脑子都懵懵的,能够坐在这里拿着鱼竿钓鱼,完全是凭借意志力在支撑。

他感觉浑身虚弱,肚子已经在咕噜噜叫,甚至已经饥饿的开始犯恶心。

距离他清醒过来恢复记忆,才只不过过去了大概一个小时——这完全是凭借比利听到的路人交谈的时间确定的,他都不能肯定这是真的假的,毕竟作为一个身无分文的伦敦底层人员,他身上怎么可能有能够计时的东西?

他记起了自己在伦敦生活的这18年的记忆,也同样记起了自己前世的记忆。但是相比于这一世的记忆,前世的记忆绝大多数都已经模糊,只记得了那些学习过的知识,跟那些接触过的事物,自己前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却早已经模糊。

他连前世自己是怎样去世的都没有什么印象了,只记得那一瞬间的痛苦。

而来到19世纪的伦敦,比利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层民众的孩子,他的父母怀揣着美好的期望来到伦敦工作,却只成为了下城区贫民窟里的一员,父亲是码头的搬运工,而母亲则是一个洗衣工。

他本来有弟弟妹妹的,可是或许是因为糟糕的生活环境,在他们出生没多久之后就接连去世了。

而下城区糟糕的环境与繁重的工作最后致使父母也在他成年之前接连因病去世,为了给父母治病比利花费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终还是没有将他们救回来。

到最后连埋葬他父母的钱都是慈善组织捐赠的,而因为这打击比利也跟着生病了,浑浑噩噩昏睡在租住的逼仄房屋里,就这么睡过了自己18岁的生日。

等他再一次醒过来,迎接他的就是已经恢复了的记忆,还有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金手指。

一个钓鱼金手指,比利忽然知道了自己获得了这么一个金手指,根本没有给他解释,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获得的,就像是穿越必获金手指的定律一样。

以比利现在这虚弱的状况,找工作赚钱是不可能的,或许他可以去附近的慈善救济组织那里获得一点吃的,但是比利觉得他现在的状况还是勉强能够自食其力的。

他现在所居住的这个地方是靠近泰晤士河的地方,附近正好挨着几个大码头,这也方便了比利的父亲来这里找活干。

不过幸好因为挨着码头,所以这里附近丢垃圾的地方什么都有,当然,几乎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已经全都被捡走,可比利还是翻到了结实的不知道什么做的线,还有一个细长锋利的钩子。

将线绑到自己找到的结实棍子上,另一头绑上那个钩子,比利又翻找到了垃圾堆里丢弃的鱼类内脏,最后终于来到了泰晤士河旁钓鱼。

这就是比利现在的现状。

说实话,现在的泰晤士河味道并不怎么样,尤其是现在比利所处的地方还是泰晤士河的下游,所有污水的汇聚地,那味道更是令比利有些难以忍受。尤其是现在正是9月,炎热的天气令难闻的河水蒸发迅速,令比利觉得自己整个人仿佛都泡在那令人恶心的河水里一样。

即使他之前应该早已经习惯了才对。要不是因为这里离得近,他没有力气跟钱去上游更远的地方钓鱼,比利才不愿意在这里钓鱼给自己吃呢。

可现在没钱又没力气,只能这么干。比利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没恢复记忆之前,比利也是跟着他父亲一起在码头工作的,所以练就了一身好肌肉,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早工作,个头着实有点不太高。

泰晤士河上行驶着各式各样的船只,尤其是附近还有不少大型码头,来往船只就更加多了起来,让比利觉得自己在这儿钓鱼是不是有些不妥,那些鱼恐怕已经被螺旋桨的动静扰走了。

这个时候的船大都是蒸汽船,能明显的看到它们上面冒着的浓郁白色蒸汽,不过怎么还有观光用的小船混在其中?

这附近可没什么可观光的,来往行驶的都是来去匆匆的货船,周围更是贫困的下城区,泰晤士河下游又污糟不堪,比利觉得在这儿游览观光的纯属脑子有坑。

根据比利的观察,船上几个人打扮的都很是干净整洁,手里甚至还拿着手杖,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中产阶级绅士,只有一个人例外,还是被绳子捆住的,像是被押送的犯人。

就在他打算收回目光的时候,他与船上那位带着猎鹿帽的男人撞上目光,瞬间感觉自己被那双锐利的仿佛鹰隼一般的灰色眼睛刺中,让他下意识的错开目光。

那个男人肯定是个危险角色,比利心中想到。就在他又想回头观察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手中这简易的鱼竿居然动了动。

比利瞬间精神一振,他也没想着钓多大的鱼,就是想实验一下自己新获得的金手指,然后钓几条小鱼回去,能给自己煮个鱼汤暖暖肚子就可以。

鱼线明显的拉扯感让比利拉住鱼竿,却并没有感受到鱼儿被钓住的挣扎,这让他心底着实有些困惑,但还是迅速将落入水中的鱼钩拽了出来。

下午有些昏黄的阳光照射下,比利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钓上来的东西闪烁的银光。

但是这银光的形状怎么有点不对劲,不像是鱼的银光啊。

比利反应迅速的将钓上来的东西甩到自己手上,终于发现了哪里不对。

他居然钓上来一个珍珠项链!!

这个时候他的眼角余光看到有人在迅速靠近,比利迅速将项链塞到自己的怀里,然后警惕地看向那人来的方向。

这不会是看到他拿到意外之财打算抢劫的吧?

然后比利就看到了那个眼熟的原本应该坐在蒸汽观光船上的那个带着猎鹿帽的男人,对方灰色的锐利眼睛此时带着兴奋,右手握着手杖脚步迅速的朝他跑过来。

这让比利心里忍不住一咯噔,这不会是那个家伙掉的东西吧?可是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掉珍珠项链?

但也有可能是他想要送给自己的父母或者未婚妻或者妻子的。

比利这个时候也终于看到了他们乘坐的那辆蒸汽船,它已经靠在了码头,船上的众人也都已经下来,有一个有着络腮胡气质令人亲近的男人追在那个戴着猎鹿帽的男人身后,不过显然因为动作慢了半拍所以还没追上来。

“嘿,夏洛克,你发现了什么,我们不是已经抓到凶手了吗?”络腮胡男人边跑边喊。

被叫做夏洛克的戴着猎鹿帽的男人此时已经来到了比利身前,那双灰色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比利,让比利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些发毛起来,感觉像是被x光扫描过一样。什么秘密都在对方眼中无所遁形。

“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或许听过我的名头,我抓住的凶手将盗取的珠宝全都扔进了河里,我看你正好钓上来一串珍珠项链,或许就是他扔进去的。”这位福尔摩斯先生的语速飞快,却并没有直接上前抢夺他怀里的东西,只是就这么看着他。

比利可是清楚的知道有些中产阶级对于他们这些下层人的鄙视跟嫌恶,甚至有人觉得他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这样平等交流的姿态直接获取了他的好感。

可下一秒,比利忽然捕捉到了对方话里的另一个重点,对方叫夏洛克·福尔摩斯!!

为什么他之前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个应该很知名的人?可能因为对方办的案子大都是中产阶级相关的案子,所以比利这个下城区人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即使现在的报纸已经便宜到一便士一个,可是一便士对于他们来说已经能买一个面包了。

所以比利这一世之前的记忆里根本没有留下什么关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记忆,但前世他可是对夏洛克·福尔摩斯久仰大名,那可是被创作出来的最著名的侦探,甚至会用福尔摩斯代表那些有着超强侦察能力的人!

眼前的人居然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并不是生活在历史上19世纪的伦敦,而是生活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

比利被这个事实真相冲击的脑子有些恍恍惚惚,但因为对福尔摩斯的信任,还是让他下意识的从怀里掏出了那个被他藏起来的珍珠项链。上面还沾染着泰晤士河的污水跟水草,递给福尔摩斯的时候比利终于发现了这件事,有些尴尬的想要收回来擦干净再还给他。

但是福尔摩斯动作迅速,在比利反应过来之前,直接从他手里拿走了项链,一点也不嫌弃上面的脏污,从怀里拿出手帕,将珍珠项链擦了个干干净净,随后拿出放大镜仔细观察。

这个时候跟在福尔摩斯身后的人也终于追了上来,比利目光落在了对方那和蔼可亲的脸跟络腮胡上,这恐怕就是福尔摩斯的搭档约翰·华生了吧。

开文啦!福尔摩斯跟华生办的这个案子就是《四签名》,但是我稍微修改了一下细节,方便后续展开剧情。

求一下新文预收~《用福尔摩斯搞基建》和《勇敢鹰鹰,拯救饲主》,喜欢的小天使可以收藏一下~

《用福尔摩斯搞基建》:诺曼穿越了,穿越到了混乱的架空中世纪,这个时代领主各自为政,肆意压榨手下的平民,时不时还会遇到东征的十字军跟抢劫的强盗。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爹刚死继承了父亲领地的小领主,当他听到马上就有十字军将要路过他们的领地,如果不想被抢劫就要贡献出所有的粮食跟大半金银,诺曼就眼前一黑。

还好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金手指系统,但是这个系统却让他通过抽取人物来抽选自己获得的金手指种类。

一向是个非洲人的诺曼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看着头顶上顶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名字的瘦高男人,诺曼眼前一黑。

果然他抽到的是侦探系统,但是侦探系统要怎么对抗十字军,难道帮助他们破案吗,还没破就先被抓了好吧!

被抽出来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微微一笑:“身为一名侦探,最重要的是高超的武力,这样才能制服各种各样凶恶的歹徒。”

可是现在锻炼身体是不是有点太晚了啊喂!

然后诺曼就看到福尔摩斯画出来的弩箭图纸。

诺曼:……

“有时候没有趁手的武器,就需要自己亲自制作。”

诺曼忽然醍醐灌顶。

侦探需要会骑乘各种交通工具,这样才会方便逃跑与追赶嫌疑人,但现在正好可以让他上马打仗!侦探需要高超的跟踪技巧,才不会被嫌疑人轻易发现,这正适合他带领大家潜入敌人后方进行偷袭!

侦探需要高超的法医技巧,辨别死者到底是被毒死被杀死还是因为内在疾病死亡,这让诺曼可以简单认识各种疾病,知道一些基础的医疗技巧,同样还能获得许多毒药知识!

侦探需要高超的痕检技巧,才能在案发现场发现嫌疑人留下的各种痕迹从而发现嫌疑人的各种信息,诺曼可以利用它追踪躲避敌人或者追踪猎物为自己与领民猎取食物。

果然没有没用的系统,只有没用的人!

看着欣欣向荣的领地,诺曼满意点头。

就是有时候需要满足身为老师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破案欲·望,对方还抱怨:“这个时代的罪犯犯案也太过简单粗暴了,用的最多的毒药居然是砒霜,杀人完全不会掩盖自己留下的痕迹,甚至凶器都藏在自己的家里。”

诺曼:……

《勇敢鹰鹰,拯救饲主》:从真菌进化而来的魔菌出现,它们能够与濒死的动物共生,让这些动物拥有同属真菌的能力,这种人叫做魔菌共生者。

霁雪也是一名魔菌共生者,他是一只与牛肝魔菌共生的雕鸮,牛肝魔菌提供的幻术能让他轻易隐藏自身,让他能够成为自己饲主寄送重要物品的快递员。

他的饲主名字叫做安暮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只能抵抗真菌与细菌感染的黄魔菌共生者,但他是一名知名的魔菌培育师,培育出各种治疗类魔菌,比如能提高身体强度的洋菇魔菌,抑制有害魔菌提高身体抵抗力的金针菇魔菌,将毒素变成平菇排出体外的平菇魔菌。

但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饲主他死了,因为所有人的不信任,因为有人觊觎他的能力。在发疯的霁雪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但是霁雪重生了,重生到他的饲主刚捡到他的时候。他要改变这一切,他要让所有人都喜欢他的饲主!

但是怎么有哪里不对?

“暮雪啊,借一下你家猫头鹰,他比我队员都好用啊。”

“暮雪,我看你一直搞研究也没时间照顾猫头鹰,不如就送给我怎么样?”

“暮雪,我一定会照顾好霁雪的!”

安暮雪:……

安暮雪冷笑,搂住忽然变成人形的猫头鹰,看着自家猫头鹰身上长出的子实体,危险的眯起眼睛:“长出蘑菇来了,霁雪是打算向谁求偶?”

浑身一冷的霁雪:“谁都不想!”

更加生气的安暮雪:……

第1章 第一章金手指与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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